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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受菊 by 盛事太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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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赈灾是一回事,雪灾过后,百姓明年如何重建家业又是另一回事。一次洪灾一次雪灾,这地变成什么样子,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接下来我们需要商讨一下明年春天如何帮助大家重新耕种吧。”
  申大人抬头注视着沈将军,这下柳大爷看出来了,目光里面的,是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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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过膳,沈将军便和申大人视察灾情去了。
  柳大爷跟着其他小厮吃了顿难以下咽的饭菜后,便一个人出了衙门,想要欣赏欣赏这姑苏城的景色,顺便找找机会填饱肚子。
  望着这景致惆怅一番后,柳大爷却被一座小楼给吸引住了。不是说这有多么的别致,临街的一商铺,既无没有亭台楼阁也无有致错落,平常不过。可柳大爷就被他的名字给吸引了——红红的招牌上金漆写了几个打字:万菊园。
  你说你一个小倌馆这么多名字不叫为什么一定要万菊园?你说你叫万菊园就好了为什么好弄出个红字金漆这么俗套的招牌?想我们柳大爷的万菊园,可是做了块黑色的招牌,上面用凰驾苍劲有力的隶书勾出几个精致的字,柳大爷还在中间画了多妖媚的菊花,高贵而妩媚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柳大爷冲了进去,本想一把推开门,却被一只纤细的手一把抓住,抬头一看,是个长相极其平淡的小倌,在骚首弄姿:“这位大爷,欢迎光临,里面坐,里面坐。我给你介绍一些又漂亮有粉嫩的小倌。”合着这还是老板啊。
  这小倌馆不知是不是雪灾的缘故,还是本来就生意冷清,此刻门庭冷落,老板也不管柳大爷身上穿得是什么了,见人就逮。
  “这位老板,我不是来光顾的。”柳大爷翻了翻白眼,把手抽回来,“敢问这位老板,你这小倌馆的名字是怎来的?”
  这老板却是被弄糊涂了,也不敢得罪,便老实回答,“都说这京城第一楼是万菊园,京城的达官贵人个个蜂拥而至。可我们苏州这儿的官人总还得要消遣是不?我便好心,开了这万菊园好满足满足这些贵客的心瘾啰。”
  柳大爷火大了,“我说有你这做生意的吗?你叫万菊园也就罢了,我万菊园有香传千里,我也就忍了。可是你总得做出个万菊园应有的水平是不?你看你这装饰俗套得成什么样子了?又不是妓院,要这么多繁琐的丝带作甚?还有这小倌,一个个长相奇差俗不可耐,你这老板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子就跑出来吓人,也难怪生意这么差。”
  这下老板终于清楚了,这人就是来砸场子的,火气也上来了,一步踏上前,“你以为你是谁啊?来砸我万菊园的场子?”
  “好说了。”柳大爷理了理衣衫,道:“我乃是正宗的京城第一楼万菊园的老板——万受菊柳无愁!”
  刚说完,柳大爷还在想:与其让这些质量低下的小倌馆冒充万菊园不如回去跟凰驾说说搞连锁经营好了,却看见两个人脸色阴沉地站在自己身后,不用说,一个是沈博竞,一个是申颐申大人。
  沈博竞倒没什么表情,瞧着手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模样。只是申大人脸上是五颜六色,变幻无穷,最后,转过去对沈博竞说,“大人,那不是您的小厮吗?”
  话都还没说完,就算是明白了,连语气都变得鄙夷。
  陆国本不叫陆国,沈博竞本不叫博竞。
  陆国原来叫齐国,沈博竞原本叫沈富。
  史书载:齐国末年,外戚专权,民生凋敝,瘟疫盛行。
  沈博竞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儿时的记忆中已无亲人的影迹,能记起的,只有跟着一群同样无家可归的孩子在京城游荡。偌大的京城,十岁的小孩若要生存,除了乞只有偷。平时捡捡饭馆的剩菜,饿得不行的时候,便偷偷顺走小摊上的几个包子,也有被发现的时候,一顿打骂是免不了的,只是店家见是个孩子,心里怜惜下手也不会太重。
  直到十岁那年。一日黄昏里突然发起了高烧。也忘了是什么病了,只记得当时借口的老妇喃喃地说:这孩子,怕是染上瘟疫,活不成了。人穷自是命贱,你也莫要怨,下辈子投胎记得找一户好人家。一股从未有过的恐惧涌上心头,一个孩子也不知为何突然有了一股倔强,他不能死,不能死!老妇便说,不想死便去看大夫罢了,可是你有钱么?看大夫是需要钱的。
  之后的光景里,沈博竞总在想,如若当初没有那场大病,今日自己是不是就只能长成一个市井流氓?这日子,是不是就会过得简单一点?
  对于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来说,这钱只能是偷。
  时至今日,沈博竞依旧记得,那天格外的晴朗,酷热的天气里,他只能躲在街角等待经过的行人。当时的京城不似今日之繁华,冷清中多少带些惨淡,路上行人亦是渺渺。沈博竞当时病得神智不甚清晰,恍惚间,看见一个着蓝色长衫的男子独自行走在街上,辨不清面目,只看到身侧吊着一钱袋,随着他的步伐,在轻轻晃动。
  此时的沈博竞已几近虚脱,一咬牙,跟在男子的身后,才走了几步,手便向钱袋伸去。自然是没有成功,手腕被紧紧扣住,生生地痛,男子一脸怒容地转过身,本想用另一只手扣住他的脖子,却见他已虚弱地瘫倒在自己身上,嘴角吐着白沫,“别打我,别打我……我只是想要看大夫……”
  男子心中燃起一份同情,便松了手,蹲下身,扶着他,“孩子,你若是病了,便要你父母带你去看大夫,这偷窃的勾当干不得。”
  “我没有父母……”说罢,沈博竞已经昏了过去。
  等沈博竞醒来的时候,只闻到一股刺鼻的苦味,扶着床沿坐起来,却见一人在身侧熬着药,扑着扇子,药味愈浓。
  “你醒了?”声音自脚边传来,沈博竞抬头一看,正是方才那男子。挺拔的身躯,如玉的面颜,只可惜胸前宝蓝色的衣衫不知为何黑了一片。沈博竞从来没有看过如此漂亮的人,只觉得那人如神仙一般耀眼。
  “你叫什么名字?”男子说着,从床尾走近。
  沈博竞心里终究是有些余悸,颤抖着嘴唇,“我会死吗?”
  “大夫已给你服了药,你不会死了。”男子也不嫌脏,轻抚着他的前额,“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沈富。”
  “沈富?”男子皱了皱眉,“你的父母给你起的?”
  “我没有父母。”这话说过这么多次,也渐麻木。
  男子怔了一怔,轻声说:“孩子,别哭。”
  “你可是愿意跟我回府?”
  人生,自此便是天翻地覆。
  只是那人说,一个男子此生求的不应是大富大贵,而是胸怀天下,逐鹿中原,便给了他一个新的名字:博竞。
  从此再无沈富,只有沈博竞。
  之后的五年里,沈博竞便住在了那人的府中,每日习武写字,逐渐削去了骨子里的青涩与卑微,学会了文韬武略,学会了胸怀天下,也渐渐开始了解人情世故。
  譬如,知道了富贵人家,不一定就是幸福美满。整个府中,总是笼罩着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阴郁。与别的大官不同,他的家里没有歌姬宠妾,只有一位夫人和两个儿子,都只比自己小两岁:弘湛和凤临。弘湛自小有着大男儿的傲气,凤临却多了分女子般的柔弱。奇怪的是,无论是夫人还是府里的其他下人,都刻意冷落着凤临,却把弘湛当作珍珠般捧在手里。这份疑惑一直萦绕在沈博竞心头,他却从来不问,因为那人告诫过他,祸从口出。
  譬如,知道了何谓长袖善舞。那人从一开始的兵部侍郎一直做到了尚书,府中出出入入的人越来越多,来者的眼光也逐渐从鄙夷不屑到了阿谀谄媚。最初的时候,他们都说那人是借着岳父的势力方当上侍郎一职的,讽刺嘲笑自是不尽,他也不恼,微微一笑便是化解。沈博竞问过他为何不反驳。他却说,他们说的都是实话,不过想堵住他们的口,靠的不是嘴上的功夫,是更强大的势力。
  又譬如,知道了他是一个寂寞的人。一个大家闺秀的妻子,一对聪慧的儿子,加上亨通的仕途,他的生活自是引起无数艳羡。可是,沈博竞却很少看到他与家人一起,每日用膳也只是夫人说,他默默地听。更多的时候总是看到他一个人静静地在书房里看书办公,或是静看一抹落霞。坐累了便交沈博竞练武,一日下来,沈博竞和他相处的时间反倒是更多。
  也不是没有抑郁的时候,毕竟这般住在府中,既不是他的亲人亦无所奉献,虽然府中的下人都唤他一声“公子”,可自己却听出了声音中的轻视。也不是没有试过离开,结果却落得被恶人所伤,那人亲自把自己接回来。缩在被子里默默流泪,那人却把自己揪出来,“男子汉就不该的就是怨天尤人,你若想离开就必须储存足够的力量!”
  十六岁的时候,那个人说他要取君王而代之,要雄霸天下。沈博竞便跟着他开始了金戈铁马的日子。
  刀光相见,血洗沙场。沈博竞却感到人生从未有过的快感。那是一种胜利的锋芒,征服的快感。第一场胜利到来的时候,沈博竞终于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寄生于别人身上的孩子,而是一个有所成的男人。可是,他却不想离开了。想要伴随他掠过天涯,想要给他一个天下。
  又过了一个三年。心中的霸业已经看到曙光,只需到西域完成最后一役,这天下便到手。
  事实去并不如想象中容易。
  陈国的士兵都是在戈壁滩上磨砺出来的英雄,斗过饿狼战过风沙,是战场上淘出来的英雄,以一敌十不是夸张。他们却还是一路报捷,怀着心中的那股希望,斗智斗勇,舍命厮杀……只剩下玉楼关尚未攻破。
  出兵潜入大漠的前夜,独自坐着,沈博竞走了过去。
  “就差这最后一次胜利了。”那时候的沈博竞还是个冲动的少年,轻松地咧嘴一笑,便坐在他身边。
  “恩,确实是最后一役了。”那个人转过头,篝火映着他棱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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