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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属于自己了
李师科是千千万万老兵中的一位,他退役时间在一九五九年,是因为病退下来的。退下来后,在兵工基地做工两年;再申请到巴西做工,可是不准出境。于是,他奔波谋生,“日子过得好苦。”到了一九六八年,才找到开计程车的职业,“车子是向车行租的,每天租金就要五百块,有时跑了一天车,还不够吃饭。”
不够吃饭还不够,还得应付警察找麻烦。李师科多次遭到交通警察不公平的开“红单”,要不断的缴罚金,使他非常怨恨。警察是国家权力的象证,他很上这种两脚会走的国家。
生活的困苦与对警察的怨恨,随着他的年纪,情况越来越深了。他戎马一生,到头来一无所有,他既不能养儿防老,又不能获得任何退休金,他的老境,是注定要堪怜的。现在的困苦,都没有人理他;将来的死活,又有谁理他呢?现在尚有能力谋生,都桔据如此;将来更老了,又怎么度余年呢?这种没有安全感,在他也是与日俱增。
要退伍不让退,要出境不让走,困苦、怨恨、没有安全感,每一项原因都是合理的、正常的,都构成一个老兵的抗议,都构成一个公民的抗议,都构成一个人的抗议。没有这种抗议,人还叫人么?
在另一方面,李师科没有家乡,也没有家庭。这种情况,是国家造成的。李师科的问题,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家庭破碎”(the broken home)问题,他在大陆的家庭,已因战乱而不能重建;他在台湾的家庭,也因战乱而不能新建。他的爱、他的感情,都没有归宿与寄托。他没办法“老吾老”,也没办法“幼吾幼”,最后“吾老矣”了,只好“幼人之幼”。他爱小孩子。更爱以前房东的一个两岁小女儿,他把自己的一无所有、自己的没有安全感,都投射在这两岁的小女儿身上,他希望这小女儿不要像他一生那样困苦失败、那样飘零而没保障。因此。他要想法子,想法子给这个小女儿美满安全的一生。
道德问题
当他看到国家银行千千万万的钞票放给特权、成为呆帐的时候,当他看到他牺牲青春、牺牲自己与家庭来捍卫的国家竟这样对待他的时候,当他看到这个国家如此缺乏公平与正义、公理与正道的时候,他涌起抢劫银行的念头,他终于在五十六岁的年纪,完成了这一任务。这样高龄又没有前科的银行劫犯,在犯罪学上,都是古今罕有的奇例。这种奇例,我们无法从犯罪学中的“体形学派”(typological school)来解释,也无法从“精神病理学派”(psychiatric school)来解释,甚至无法从蛋头们的学理研究来解释。这种奇例,只有从几十年来,一个老兵,他的生与死,他的爱与恨,他的委曲与耿直,他的汗斑与泪痕来解释。我们才能恍悟事实的真相。
李师科在抢劫前对朋友说:“要抢也不要抢老百姓辛苦赚来的钱,如果是我就抢政府的钱”;在抢劫时对银行职员说:“大家不要动——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这些表现,充足证明了他是道德性极高的。他显然认为抢这种国家这种银行的钱绝非不义之财。抢钱,是为了补偿“他爱国家、国家不爱他”的代价;抢钱,是为了向贫富不均的社会抗议;抢钱,是为了给警察好看、给穷人出气;抢钱,是为了给自己养老、给两岁小女儿念大学!……他每一个抢钱的动机都是罗宾汉式的、廖添丁式的、“打渔杀家”萧恩式的,从道德观点看,李师科实在是一位非常高段的人。国民党官方和国民党舆论丑化他的道德,这是十分不道德的。李师科的道德之高,实在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记者问:你抢劫银行的动机何在?
李师科答:我看不惯社会上许多暴发户,经济犯罪一再发生,所以我早就想抢银行。
问:那天如果银行警卫在场,你会下手抢劫吗?
答:不一定,也许会把警卫打死。不过,我曾考虑到警卫薪水没多少,他们的妻儿可怜,所以我问明警卫不在才下手。
由此可见,李师科是恩怨分明的人。这种分明,在目前这种浑浊的社会里,只有在道德极高的人身上,才能显示出来,而老兵李师科,就是这样动人的一位。
问题道德
更动人的是,李师科把抢到的钱五分之四——四百万;都包在一起,送给那两岁小女儿。据小女儿的母亲回忆:
那天下午大概五点多,我先生不在,李师科拿了一包东西来说要寄放我家,因为他从来没有到过我家,而我们跟他多少还有点距离,所以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我问他里面是什么东西,他只简单地说了声:“钱”,然后又说:“没有什么关系的,有事我负责!”我觉得更怪,再问他:“这个钱是要做什么的?”他只是摇了摇头,眼泪突然落下来,便什么话也没有说地走了。
当记者追问这位母亲:李师科说他只打算留一百多万花用,放在你家的四百万是留给你的小孩作教育津贴的,你知道吗?这位母亲“黯然无语,只是低着头。”
合理的研判是:李师科知道这种行为又被小女儿父母告密的可能,但是他还是做了。告密的奖金是赃款的一半,小女儿的父母告了密,至少还可合法拿到两百万。两百万留给小女儿,那也差强人意了。
就这样的,在小女儿父母告密以后,几乎不可能破的抢案,等于由李师科自己给破了。——李师科求仁得仁,李师科盗亦有道,李师科甘愿自我牺牲,李师科不惜从容一死。
美国文学家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写《化石森林》(Th Petraified Forest)写那个穷苦文人斯魁尔(Alan Squrier),甘愿请强盗杀死他,为了死后可领五千保险金,送给他心爱的女孩,帮她离开沙漠,去过好日子;法国文学家雨果(Vuctor Mrie Hugo)与《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写那个砍树枝的穷苦工人尚万近(Jean Vlean),甘愿坐长年大牢,为了养育他姐姐的七个小孩,而偷一个面包,这些动人的故事,告诉我们,穷苦的人有他们的价值观念与正义。国民党的下三滥报纸《民族晚报》,联不知耻的以“重振社会公义精神”为社论,满纸“人心大快,社会公义得到伸张。”“秘密证人制度的弹性运用,实际上也是公义精神的高度发挥。”这真是颠倒是非的谬论。因为真正的“社会公义”,是抑强扶弱,而不是欺负穷人;是衷矜勿喜,而不是人心大快;是鼓励行侠仗义,而不是收买卖友求荣。国民党《中国时报》说告密者“以无比的道德勇气,出面向警方举发”,“道德勇气,发挥淋漓尽致”,也是谬论。告密者“淋漓尽致” 的,可以是恐惧,可以是勇气,但绝非道德。古往今来的道德里,从来没有把卖友求荣当道德的,国民党把卖友求荣与运德,这种道德,是问题道德,是线民道德,是国民党的道德,不是人类有史以来千千万万志士仁人所献身的道德!
“此水本自清,是谁搅令浊?”
国民党《联合报》也登出谬论,是台湾大学心理系蛋头教授写的。写李师科:
对侦讯人员说:国家亏欠他太多,所以他要抢银行。从这种种蛛丝马迹看来,李师科反社会心态的对象,很明显的是“公家机构”、“警察”、“银行’……等等代表“国家”的象征。
李师科的行为很明显是错了。“国家”本身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任何人都可能对政府的措施感到不满,都可能觉得国家对自己有所亏欠。按理说,一个人对政府或“国家”有所不满,他应该循求合法的途径,向政府提出抗议,或要求国家给予赔偿或救济,绝不能肆意攻击代表”国家”的象征。
这话说起来堂皇,但是蛋头教授可曾想想:像李师科这样穷苦的人,这样低层的小市民,他们有什么“合法的途径,向政府提出抗议,或要求国家给予赔偿或救济”呢?他们能吗?他们敢吗?纵使做了,又有效吗?正相反的,他们但求政府不再扰民就谢天谢地了!试看李师科这件案子,在没破案前,多少计程车司机遭了殃?老兵王迎先甚至被刑求致死,警察可以公然没有法院的传票,把他们一个个私设公堂,灌水修理,他们啊他们,他们有什么“合法的途径”,拒绝警察的非法抓人呢?”
李师科的“合法的途径”,想来想去,还有什么呢?
在法律上.李师科的途径是不合法的。但我们别忘了,李师科绝非普通的杀人越货的罪犯。李师科不是千千万万罪犯的缩影,而是千千万万老兵的化身。李师科如有错误,那不过是他对国家对不起他的一种回馈,国家对不起他,远超过他对国家不起。他十几岁就上山打游击,如今从爱国爱到寒心、爱到有罪,我们何不问问:“此水本自清,是谁搅令浊?”何不问问:这种罪,真该李师科负担的,究竟该有多少?究竟该占几成?
千千万万的李师科在活着
当李师科被捕,治安人员把他推出展示的时候,他被包围在一个个彪形大汉里,一副手铐铐住他,再一副手铐铐住他的右臂,一只巨掌抓住手铐,右臂再被一只巨掌套住,左臂再被一只巨掌套住,右肩再被一只巨掌按住,太多的手铐和巨掌,现显出权威的膨胀,和个人的渺小。但是,在鞭炮声里,在庆功宴上,在奖金的分红中,在内政部长的谈话下,我们看不到一丝悲悯的气氛,大家都在无情的对待这位老兵,像对待一只过街的老鼠。这种现象,不是太没心肝了吗?
在大陆,李师科用子弹保护我们的国家;在台湾,李师科用子弹保护我们的安全。当他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