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说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认识把它照亮的时候,总能知道它现在欲求什么,在这儿欲求什么;但决不知道它根本欲求什么。每一个别活动都有一个目的,而整个的总欲求却没有目的。这正是和每一个别自然现象在其出现于此时此地时,须由一个充足的原因来决定,而显现于现象中的力却根本没有什么原因,是同出一辙的,因为这种原因已经是自在之物的,也是无根据的意志的现象之级别。——意志唯一的自我认识总的说来就是总的表象,就是整个直观世界。直观世界是意志的客体性,是意志的显出,意志的镜子。直观世界在这一特殊意味中吐露些什么,那将是我们后面考察的对象。
                 
                 
                 
                 
                 
                 
                 
    第三篇 世界作为表象再论
                 
    独立于充分根据律以外的表象
                 
    柏拉图的理念
                 
    艺术的客体
                 
    那永存而不是发生了的是什么,那永远变化着、消逝着而决不真正存在着的又是什么?
                 
    ——柏拉图
                 
    §30
                 
    我们既已在第二篇里从世界的另一面考察了在第一篇里作为单纯表象,作为对于一个主体的客体看的世界,并发现了这另一面就是意志。唯有意志是这世界除了是表象之外还是什么的东西。在此以后,我们就根据这一认识把这世界不管是从全体说还是从世界的部分说,都叫做表象,叫做意志的客体性。由此说来,表象或意志的客体性就意味着已成为客体——客体即表象——的意志。此外我们现在还记得意志的这种客体化有很多然而又固定的级别,意志的本质在这些级别上进入表象,也就是作为客体而显现,而明晰和完备的程度则是逐级上升的。只要这些级别意味着一定物种或有机和无机的一切自然物体的原始,不变的形式和属性,意味着那些按自然规律而把自己显露出来的普遍的力,那么,我们在第二篇里就已在那些级别上看出了柏拉图的理念。所有这些理念全部总起来又把自己展出于无数个体和个别单位中,理念对个体的关系就是个体的典型对理念的摹本的关系。这种个体的杂多性是由于时间,空间,而其生灭'无常'则是由于因果性才能想象的。在时间、空间、因果性这一切形式中,我们又只认识到根据律的一些不同形态;而根据律却是一切有限事物,一切个体化的最高原则。并且在表象进入这种个体的“认识”时,根据律也就是表象的普遍形式。与此相反,理念并不进入这一最高的原则,所以一个理念既说不上杂多性,也没有什么变换。理念显示于个体中,个体则多至无数,是不断在生灭中的;可是理念作为同一个理念,是不变的;根据律对于它也是无意义的。但是根据律既是主体的一切:“认识”的形式,只要这主体是作为个体而在认识着,那么,这些理念也就会完全在这种个体的认识范围以外。因此,如果要这些理念成为认识的对象,那就只有把在认识着的主体中的个性取消,才能办到。今后我们首先就要更详尽地从事于这一点的说明。
                 
    §31
                 
    在谈到这一点之前,首先还有下面这个要注意的主要事项。我希望我已在前一篇里成功地缔造了一种信念,即是说在康德哲学里称为自在之物的东西,在他那哲学里是作为一个如此重要却又暖味而自相矛盾的学说出现的。尤其是由于康德引入这个概念的方式,也就是由于从被根据决定的东西推论到根据的方式,这自在之物就被认为是他那哲学的绊脚石,是他的缺点了。现在我说,如果人们从我们走过的完全另一途径而达到这自在之物,那么,自在之物就不是别的而是意志,是在这概念按前述方式已扩大,固定了的含义圈中的意志。此外,我还希望在既有了上面所申述的这些之后,人们不会有什么顾虑就'能'在构成世界自身的意志之客体化的一定级别上看出柏拉图的所谓永恒理念或不变形式。这永恒理念'之说',多少世纪以来就被认为是柏拉图学说中最主要的,然而同时也是最晦涩的、最矛盾的学说,是许许多多心情不同的头脑思考、争论、讥刺和崇敬的对象。
                 
    在我们看来,意志既然是自在之物,而理念又是那意志在一定级别上的直接客体性;那么,我们就发现康德的自在之物和柏拉图的理念——对于他理念是唯一“真正的存在”——,西方两位最伟大哲人的两大晦涩的思想结虽不是等同的,却是很接近的,并且仅仅是由于一个唯一的规定才能加以区别。两大思想结,一面有着内在的一致和亲属关系,一面由于两者的发起人那种非常不同的个性而极不同调,却又正以此而互为最好的注释,因为两者等于是导向一个目标的两条完全不同的途径。这是可以不费很多事就说清楚的。即是说康德所说的,在本质上看便是下面这一点:“时间、空间和因果性不是自在之物的一些规定,而只是属于自在之物的现象的,因为这些不是别的,而是我们‘认识’的形式。且一切杂多性和一切生灭既仅仅是由于时间、空间和因果性才有可能的,那么,杂多性和生灭也只是现象所有,而决不是自在之物所有的。又因为我们的认识是由那些形式决定的,所以我们的全部经验也只是对现象而不是对自在之物的认识。因此也就不能使经验的规律对自在之物有效。即令是对于我们自己的自我,这里所说的也还是有效,只有作为现象时我们才认识自我,而不是按自我本身是什么来认识的。”从这里考察的重点来说,这就是康德学说的旨趣和内蕴。可是柏拉图却说,“世界上由我们的官能所觉知的事物根本没有真正的存在。它们总是变化着,决不是存在着的,它们只有一个相对的存在,只是在相互关系中存在,由于相互关系而存在,因此人们也很可以把它们的全部'相互'依存叫做‘非存在’。从而它们也不是一种真正的认识的对象,因为只有对于那自在的,自为的而永恒不变样的东西才能有真正的认识。它们与此相反,只是由于感觉促成的想当然的对象。我们既然被局限于对它们的觉知,我们就等于是黑暗岩洞里的人,被牢固地绑住坐在那里,连头也不能转动,什么也看不见;只有赖于在背后燃着的火光,才能在对面的墙壁上看到在火光和这些人之间出现着的真实事物的一些影子。甚至于这些人互相看到的,每人所看到的自己也只是那壁上的阴影而已。而这些人的智慧就是'能'预言他们从经验习知的那些阴影前后相续成系列的顺序。与此相反,因为永远存在却不生不灭而可称为唯一真正存在的,那就是那些阴影形象的真实原象,就是永恒的理念,就是一切事物的原始本象。杂多性到不了原始本象,因为每一原象自身,它的摹本或阴影都是和它同名的,个别的,无常的类似物。生和火也到不了原始本象,因为它们是真灭存在的,决不和它那些行将消逝的摹本一样,有什么生长衰化。(在这两个消极的规定中必然包括这样一个前提,即是时间、空间和因果性对于原象并无意义和效力,原象不在这些'形式'中。)因此,只有对于这些原象才能有一个真正的认识,因为这种认识的对象只能是永久和从任何方面看(即是本身自在的)都是存在的东西,而不能是人们各按其观点,可说既存在而又不存在的东西。”——这就是柏拉图的学说。显然而无须多加证明的是康德和柏拉图这两种学说的内在旨趣完全是一个东西。双方都把可见'闻'的世界认作一种现象,认为该现象本身是虚无的,只是由于把肉己表出于现象中的东西(在一方是自在之物,另一方是理念)才有意义和假借而来的实在性。可是根据这两家学说,那现象的一切形式,即令是最普遍的最基本的形式,也断然与那自行表出的东西,真正存在着的东西无关。康德为了要否定这些形式'的实在性',他已把这些形式自身直接了当地概括为一些抽象的名称,并径自宣称时间、空间和因果性,作为现象的一些形式,是不属于自在之物的。柏拉图与此相反,他并没达到把话说彻底的地步,他是由于否定他的理念具有那些唯有通过这些形式才可能的东西,亦即同类中'个体' 的杂多性以及生与灭,而把这些形式间接地从他的理念上剥落下来的。'这里'尽管已是说得大多了,我还是要用一个比喻把'两家学说'值得注意的,重要的,互相一致之处加以形象化:假如在我们面前有一个动物正在充满生命力的活动中,那么,柏拉图就会说:“这个动物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存在,它只有一个表面的存在,只有不住的变化,只有相对的依存。这种依存既可以叫做一个存在,同样也可叫做一个‘非存在’,而真正存在着的只是把自己复制于这动物中的理念或该动物自在的本身。这种动物自在的本身对于什么也没有依存关系,而是自在和自为的;不是生出来的,不是有时而灭的,而是永远存在一个样儿'不变'的。如果就我们在这动物中认识它的理念来说,那就不管在我们面前的是这一动物或是它活在千年前的祖先,不管它是在这里或是在遥远的异乡,不管它是以这一方式,这一姿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