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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症中,“性能力”所具有的渐增作用,并不一定会导致比正常者更广泛的性活动。或许会,但他们同时也必须担当起更大的禁忌之责。无论如何。与正常者作一个比较乃是困难的,因为变异太大,尽管远在“正常”的范围之内,其性兴奋、性欲的强度或次数,或性的表达方式却会有很大的差异。然而,有一项明显的差异,在某方面正与我们所讨论的有关想像【】的问题相似,性能力被用以解决心理症的需要。为此,性能力常担当了一种“不当的”重要性。此外,居于同样的理由,性的功用可以轻易地就被阻碍了;譬如,发生恐惧、产生许许多多禁忌、存在着同性恋的错综问题,以及性变态等。最后,因为性活动(行为)(包括手淫与幻想)及其方式系由心理症的需要和禁忌所决定(至少一部分是由此所决定的),所以它们便常具强迫性。所有这些因素会使心理症患者发生下列的情形:他之发生性关系,并非为了他想要,而是因为他应该取悦他的伴侣;因为他必须具有被希求或被喜爱的迹象;因为他必须缓和某些焦虑;他必须证明他的胜利与潜能等等。换言之,性关系非由他的实际愿望及情感所决定,而是被那种为了满足某些强迫性的需要之驱力所决定。即使他无意使其伴侣堕落,但他的伴侣已不再是个个体之存在,而只是一具“性”的“物体”而已(弗洛伊德)【若就性道德的观点而研究此一主题,英国哲人约翰·马克慕雷(Jonh Macmurray)在他的著作《理性与情感》(Reason and Emotion)中,就提到真诚的情感乃是性关系的价值标准。】。
心理症患者处理这些问题的细节颇为繁复,而且变化甚广,因此我无法在此描述出各种可能性。对于爱与性方面之特殊障碍,毕竟只是他所有心理症障碍中的一种表现,但附加的变化却是如此的复杂,同样地,这些变异不只因个人的心理症性格结构而定,而且也依他所找的或所拥有的伴侣而异。
这似乎是种多余的限制,因为经由分析中我们已知道,伴侣的选择常是潜意识的。此一观念的正确性,的确可以反覆地被发觉到。然而,我们已倾向于走上另一极端,而认为每一伴侣都是出自于个人的选择;此种概念是错误的。它需要两方面的检定;首先我们必需提出谁“选择”的问题,适当地说,“选择”这两个字即包含了选择的能力,与知道所选的伴侣如何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在心理症患者中都已大大地缩减了,他只有当他对别人的形像,尚未被我们所讨论过的那许多因素所扭曲时,才能有所选择。在此种狭窄的意义下,“选择”二字是名不符实的,至少是非常地不适用。“伴侣的选择”这术语所具有的意义,乃指个人因受明显的心理症需要之吸引而产生的个人感觉:他的自负,他之支配与剥削的需要,他降服(委身)的需要……等。
即使是在此种限定的意义下,心理症患者也少有机会去“选择”伴侣。他之结婚,乃因为这是必行之事;他与自己是那么疏远,可是那么地远离别人,因此他才会那么恰巧地与他较为熟悉的人结婚,或恰巧与想跟他结婚的人结婚;他对自己的评价,因为自卑的作崇而变得相当低贱,因此他简直无法亲近那些吸引他(若单就心理症的理由而言)的异性。除了这些心理上的限制外,再加上他本来就认识不多适宜的对像,因此我们自然就可了解“选择”只是发生于偶然的环境之下。
我不拟对在此所涉及的这些繁复因素所造成的性爱,或性经验的无限变化再作评论,而只要指出心理症患者对于爱与性的态度方面的一般倾向。他或许有从生活中将爱排除的倾向;他将缩减或否定它的意义,甚至于它的存在。于是爱对他而言并非是渴望的,而是被逃避、被讥讽为自欺的柔弱。
此种倾向可由一种秘密的但却具有决定性的形式,在退却、孤立型的人们中发生作用。在这类人中,个人的差异主要是对于性能力(性欲)态度的不同。他可能已从他个人的生活中,将性与爱的实际可能性移除了,因此爱与性对他的生活而言仿佛是不存在的,或者,对他个人而言已不再具有任何的意义了。对于别人的性经验,他既不艳羡也不反对,但当他们为此而招致烦恼时,他却能够相当谅解他们。
另外有些人可能在年轻时代有过许多的性关系,但这些经验并没穿透他们“欲与人脱离关系”的甲胃,也不具任何意义,而会很快地消逝不见,且不留下任何同样的憧憬(性欲)。
对另一种与人脱离关系(孤癖)者而言,性经验可能会是重要而且愉悦的。他可能与许多不同的女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在潜意识或意识里却总是小心翼翼的,不发生任何情感上的纠葛,此种暂时的性接触,其性质系由许多因素而定。这与夸张或自谦的倾向的普遍性可能也有关系。对自己的评价愈低,则此种性接触的对象,愈会局限于比他社会地位或教养还低的人,譬如妓女。
此外,有些人可能在偶然中结了婚,甚至于如果对象同样是有着此种孤癖性格的话,则他们可能会维持一种虽然疏远但却适当的关系。如果这种人的结婚对象与他并无共通之点,则他势必要忍受一切,而力图固守身为丈夫或父亲之责。只当他的对象过于积极、暴烈或太具虐待狂,而使他暗自退缩时,他才会试图解除二人的关系,不然就得在此种关系下变得神经错乱。
自大·服复的类型以更具战斗性及破坏性的方式排除了爱。他对爱的一般态度常是毁谤或揭穿(暴露)它。他性生活的主要可能性似乎有两种;他的性生活相当贫瘠──他可能只为了减除身体或精神上的紧张才偶行性接触──或者,如果他能让虐待狂的冲动自由奔放,则性关系对他可能是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热衷于虐待性的性行为(这是最能令他兴奋的,而且能给予他满足),或者在性关系方面过度矜持或节制,但却会以一般的虐待方式来对待他的伴侣。
关于爱与性的另一普遍倾向,也是趋向于将爱(偶而也涉及性)由现实生活中排除掉,而在他的想像中赋予它突出的地位。于是爱变成一种极其高贵完美的感觉,任何实际的满足与此相形之下便会显得肤浅与卑鄙。霍夫曼在《霍夫曼故事集》中便精绝地描绘了此种现象,而称爱是“追求无限,以使我们上通于上帝。”它不仅是深植于我们灵魂内的一种妄想,“藉着人类天生的敌害的奸诈……亦即经由爱,经由肉体的快乐,存于我们心中的神圣预兆在人世间就可被实现,因此,爱只能在幻想中被实现。”在他的解释中,唐璜对于女人而言就是个色魔,因为“每一被爱的新娘之不贞,每一快乐都因男友被猛烈的打击而遭破坏……这都象征着崇高地战胜了敌对的恶人,而将诱*者提升且超乎我们狭窄的生活之上,超乎大自然,超乎创物者。”
此地要提的第三种也是最后一种的可能性,乃是过分强调爱与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于是爱与性构成生活的主要价值,他们也因此而被荣誉化了。此地我们可以约略地区别,征服性的以及降服性的爱之不同,后者系由自谦的解决法依理演化而来,这已经在那一章节中描述过了。前者乃发生于自爱欲的类型中,如果是基于某个特殊理由,则他“征服”的驱力就会集中于爱的方面。于是他的自负便会贯注于“成为理想的情人”以及如何“变为无可抗拒”,易于为他所利用的女人因而不再吸引他,他必须藉着征服那些(不管基于任何理由)难以获得的人才能证明他的胜利。胜利也许会在性行为中完成,他的目标也可能在于情感上的完全降服。当这些目标完成后,他的兴趣也因之而骤减。
我没把握这浓缩成少数几页的阐述,是否已表达出了心灵内的过程,对于人性关系影响的所有范围与强度。当我们完全了解了它的震撼力后,我们就必须修正有关较良好的人性关系对于心理症──或就广义而言,对于个人的发展──的有利影响,所蕴涵的某些期望。期望,包括预期人类环境、婚姻、性行为或参与各种团体活动(社区的、宗教的或职业的团体)的改变,这些都能帮助个人免于心理症的困扰。在分析治疗中,“期望”表现在相信“主要的治愈因素在于病人是否能与分析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之上,亦即除去孩提时代那些有害的因素【第参考1943年《精神医学》(Psychiatry)上珍妮特(Janet M。 Rioch)所发表的“精神分析疗法中的转移关系》(The Transferene Phenomenon in Psychoanalytic Therapy)。本文曾提到分析过程中的所谓治愈,乃是指病人能够发现在他原来的经验中,他必须压抑住某部分的自我。而只有分析者与病人间的相处关系才能适当地令病人获得此种发现……果能如此,则“事实”将渐渐地“不再被扭曲”,于是从分析者与病人间的关系中,使病人得以“再寻回自我”】。此种说法乃是基于某些分析家所持的前提而来,他们认为心理症基本上乃是人性关系的障碍,因此可藉良好的人性关系而另以医治。其他的一些期望,则并非基于如此明确的前提,而是基于了解(此种了解本质上是正确的)人性关系在我们生活中乃是一项重要的因素之看法。
所有这些期望(或预料)对于小孩或成人都是成立的。即使他可能会表现出自我狂妄的意念,对特殊权益有所要求、或感到易被虐待等明确的症候,但他对于适宜的人类环境所表现的反应仍是具有充分弹性的;
良好的环境可以减少他的忧虑,缓和他的敌意,增加他的信心,甚至于可以将驱使他深陷于心理症的恶性循环之情况倒转过来。当然,我们必须附加说明这乃是“多或少”的问题,亦即结果如何需视个人障碍的程度、病期长短、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