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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则巳午未。太阳乘王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方〕风家。谓中风之病也。表。外证也。解。罢也。了了。犹惺惺也。言中风之病。外证俱罢。大势
已除。余邪未尽。犹未复初也。十二日。经尽之时也。言至此时。则余邪当悉去。而初当复也。盖晓人当静养
以待。勿多事反扰之意。〔柯〕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
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鉴〕不了了者。不清楚也。〔吴〕经中凡勿药。而俟其自愈之条
甚多。今人凡有诊视。无不与药。致自愈之证。反多不愈矣。
总病论。方言曰。南楚疾愈。或谓之瘥。或谓之了。
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成
本。得衣间。有近字。)
〔成〕皮肤言浅。骨髓言深。皮肤言外。骨髓言内。身热欲得衣者。表热里寒也。身寒不欲衣者。表寒里
热也。〔程〕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沉阴内锢。而阳外浮。此曰表热里寒。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阳邪
内菀。而阴外凝。此曰表寒里热。寒热之在皮肤者。属标属假。寒热之在骨髓者。属本属真。本真不可得而见。
而标假易惑。故直从欲不欲处断之。情则无假也。不言表里。言皮肤骨髓者。极其浅深。分言之也。〔汪〕或
云。此条非仲景论。系叔和所增入者。详其文义。与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云云。又桂枝下咽。阳盛则毙云云同。
构此危疑之辞。以惊惑人耳。例宜从删。
案柯氏亦删此条。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
桂枝汤主之。(阴弱。玉函。脉经。千金翼。作阴濡弱。千金。啬啬。作涩涩。翕翕。作吸吸。)
〔方〕太阳中风。乃掇上条所揭。攒名以指称之。犹上条掇首条所揭。而以太阳病为首称。同一意也。阳
浮而阴弱。乃言脉状。以释缓之义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是也。阳浮者。热自发。阴
弱者。汗自出。言外为阳。卫亦阳也。风邪中于卫。则卫实。实则太过。太过则强。然卫本行脉外。又得阳邪。
而助之强于外。则其气愈外
浮。脉所以阳浮。阳主气。气郁则蒸热。阳之性本热。风善行而数变。所以变热亦快捷。不待闭郁。而即自蒸
热。故曰阳浮者。热自发也。内为阴。荣亦阴也。荣无故。则荣比之卫为不及。不及则不足。不足则弱。然荣
本行脉内。又无所助。而但自不足于内。则其气愈内弱。脉所以阴弱。阴主血。汗者血之液。阴弱不能内守。
阳强不为外固。所以致汗亦直易。不待覆盖。而即自出泄。故曰阴弱者。汗自出也。啬啬恶寒。淅淅恶风。乃
双关之句。啬啬。言恶寒由于内气馁不足以耽当其渗逼。而恶之甚之意。淅淅。言恶风由于外体疏。犹惊恨雨
水卒然淅沥其身。而恶之切之意。盖风动则寒生。寒生则肤粟。恶则皆恶。未有恶寒而不恶风。恶风而不恶寒
者。所以经皆互文。而互言之也。翕翕发热。乃形容热候之轻微。翕。火炙也。翕为温热而不蒸。蒸。大热也。
鼻鸣者。气息不利也。干呕者气逆不顺也。盖阳主气而上升。气通息于鼻。阳热壅甚。故鼻窒塞而息鸣。气上
逆而干呕也。主。主当也。言以是为主当。而损益则存乎人。盖脉证无有不相兼而见者。所以经但活泼泼。不
欲人拘执之意也。〔程〕阴阳。以浮沉言。非以尺寸言。观伤寒条。只曰脉阴阳俱紧。并不着浮字可见。唯阳
浮同于伤寒。故发热同于伤寒。唯阴弱异于伤寒。故汗自出异于伤寒。虚实之辨在此。热自表发。故浮以候之。
汗自里出。故沉以候之。得其同与异之源头。而历历诸证。自可不爽。〔柯〕两自字。便见风邪之迅发。〔喻〕
风寒互言。后人相传。谓伤风恶风。伤寒恶寒。苟简率易。误人多矣。翕翕发热。乃气蒸湿润之热。比伤寒之
干热不同。
方氏或问云。啬。悭吝也。恶寒者。辟如悭吝啬细。惧事之人。恁的常常怯怯然畏恶也。淅。淅米也。
孟子。接淅而行是也。恶风者。辟如裸体之人。被人卒然以水洒淅于身。
蓦地惊恐。恨恨然畏恶也。然特迎风动扇则如此。间静坐卧则不恶。此二者。所以有大同小异之分也。顾氏溯
源集云。翕翕者。热在表也。如鸟翼之附外也。(方言。翕。炙也。又曰。翕。炽也。)
伤寒选录云。张氏曰。对病施治。乃根据方疗疾也。事理平正。无曲折可否之责。止对证而用药。即无疑难。
故曰主之。假如此条。理明而言筒。曰主之者当然。其他虽间有病证冗杂者。而理终归一途。别无差失相反。
方内凡言主之。理同一体也。
黄炫活人大全云。或问。经言用药。有言可与某汤。或言不可与。又有言宜某汤。及某汤主之。凡此数节。
旨意不同。敢问。曰。伤寒论中。一字不苟。观是书片言只字之间。当求古人之用意处。轻重是非。得其至理。
而后始可言医矣。所问有言可与某汤。或言不可与者。此设法御病也。又言宜某汤者。此临证审决也。言某汤
主之者。乃对病施药也。此三者。即方法之条目也。
桂枝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玉函作劈)
上五味。 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 热稀粥一升余。
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离。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
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
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
物。(成本。无三味二字。离。作漓。小促下 有役字。
不出下。有者字。金匮下利篇。流离。作淋漓。全书。遍身。作通身。小促上。有当字。玉函。亦有当字。周。
作。无禁以下十五字。若病重者以下。千金翼。作病重者。一日一夜乃瘥。当 时观之。服一剂汤。病证犹
在。当复作服之。至有不汗出。当服三剂乃解。外台。作若病重者。昼夜服。特须避风。若服一剂。 时不解。
病证不变者。当更服之。○王云。小促。宋版作少从容。案现行宋版。未有如此者。)
〔鉴〕名曰桂枝汤者。君以桂枝也。桂枝辛温。辛能发散。温通卫阳。芍药酸寒。酸能收敛。寒走阴营。
桂枝君芍药。是于发汗中寓敛汗之旨。芍药臣桂枝。是于和营中有调卫之功。生姜之辛。佐桂枝以解表。大枣
之甘。佐芍药以和中。甘草甘平。有安内攘外之能。用以和中气。即以调和表里。且以调和诸药。以桂芍之相
须。姜枣之相得。借甘草之调和。阳表阴里。气卫血营。并行而不悖。是刚柔相济。以相和也。而精义在服后
须臾啜稀粥。以助药力。盖谷气内充。不但易为酿汗。更使已入之邪。不能少留。将来之邪。不得复入也。又
妙在温覆令一时许。 微似有汗。是授人以微汗之法也。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是禁人以不可过汗之
意也。此方为仲景群方之冠。乃解肌发汗。调利营卫之第一方也。凡中风伤寒。脉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
皆得而主之。其他但见一二证即是。不必悉具也。此汤倍芍药生姜。加人参。名桂枝新加汤。用以治营表虚寒。
肢体疼痛。倍芍药。加饴糖。名小建中汤。用以治里虚心悸。腹中急痛。再加黄 。名黄 建中汤。用以治虚
损虚热。自汗盗汗。因知仲景之方。可通治百病也。若一服汗出病瘥。谓病轻者。初服一升。病即解也。停后
服。不必尽剂。谓不可再服第二升。恐其过也。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谓初服不汗出未解。再服一升。根据前法也。
又不汗后服。谓病仍不解。后服第三升也。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谓服此第三升。当小促其服。亦不可太缓。
以半日三时许为度。令三服尽始适中。其服之宜也。若病重者。初服一剂三升尽。病不解。再服一剂。病犹不
解。乃更服三剂。以一日一夜。周十二时为度。务期汗出病解而后已。后凡有曰根据服桂枝汤法者。即此之谓也。
〔三〕太阳病汗出。服桂枝。只使之似有汗者。邪已去矣。似字当细玩。不可认作发汗。与麻黄汤混看。〔方〕
微火者。取和缓不猛。而无沸溢之患也。滓。淀 也。古人药大剂。釜铛中煮。绵绞漉汤。澄滤取清。故曰去
滓。 。大饮也。 。和润而欲汗之貌。微似二字。最为要紧。有影无形之谓也。不可。禁止之词也。如水
流漓。言过当也。病必不除。决言不遵节制。则不效验也。〔锡〕汗。乃中焦水谷之津。故 粥以助药力。谷
精足而津液通矣。禁生冷等物者。恐中气虚。生冷之物。能伤胃气也。玉函方药炮制云。生姜。皆薄切之。大
枣擘去核。桂削去皮。用里黑润有味者。为佳。陶隐居云。凡用桂心浓朴杜仲秦皮木兰之辈。皆削去上虚软甲
错处。取里有味者秤之。总病论云。桂。刮去粗皮。直格云。削去皱皮。官桂是也。元戎云。去浮皮。○案方
氏云。桂去皮而用枝。张志聪谓用梢尖嫩枝。内外如一。而去皮骨。钱潢金鉴。删去皮二字。并失考耳。
陶氏本草序例云。 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当。药有易碎难碎。多末
少末。秤两则不复均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 咀者。乃得无末。而片粒调和也。吴遵程方注云。 咀。谓
碎之如大豆。其颗粒可以咀嚼。又吹去细末。煎取清汁也。后世制为饮片。煎之浓浓而不清。甚非法也。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