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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鲜红。心腹绞痛。白汗自流。名曰伤胃吐血。理中汤。能止伤胃吐血者。以其功最理中脘。分利阴阳。安定
血脉。方证广如局方。但不出吐血证。学人当自知之。或只煮干姜甘草汤饮之。亦
妙。见养生必用。
又加味理中丸。治饮酒过多。及啖炙爆热食动血。发为鼻衄。
于本方中。加干葛川芎各等分。(济生方。不用川芎。直指方。于本方加木香。治饮食伤胃失血诸证。)
又附子理中汤。治五脏中寒。口噤。四肢强直。不语。
于本方。加大附子。各等分。
施氏续易简方。有中寒气虚。阴阳不相守。血乃妄行者。经所谓阳虚阴必走。是也。咯血吐血。衄血便
血。皆有此证。理中汤。加官桂治之。人皆知此药能理中脘。不知其有分利阴阳。安定血脉之功也。
又理中汤。治伤寒时气。里寒外热。加五味子阿胶末等分。名顺味丸。治寒邪作嗽甚妙。老人吐泻不止。
去甘草。加白茯苓一两。名温中汤。
直指方。理中丸。补肺止寒嗽。
于本方。加炒阿胶五味子。
又加味理中汤。治肺胃俱寒咳嗽。
于本方。加半夏。茯苓。橘红。细辛。五味子。姜枣煎。
又妇人妊娠胎动。腹胁腰痛。下血水者。以真料理中汤。加缩砂佐之。
体仁汇编。三建汤。此必审真房劳。及冬月真伤寒。方可用。本方。加川乌鹿茸。
医汇。腹痛全然不思饮食。其人本体素弱。而腹冷痛。以手按之则不痛。此亦虚也。本方。如良姜吴茱萸。
阴证略例。寒证不能食。理中建中各半汤。为二中汤。
医经会解。本方。倍白术人参。加猪苓泽泻茯苓肉桂。名理苓汤。吃忒。加丁香柿蒂。
张氏医通。衄血。六脉弦细而涩。按之空虚。色白不泽者。脱血也。此大寒证。理中汤加黄 。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成〕吐利止。里和也。身痛不休。表未解也。与桂枝汤小和之。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方〕消
息。犹斟酌也。小和。言少少与服。不令过度之意也。
伤寒直格。消息。谓损益多少也。
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志〕吐利汗出。乃中焦津液外泄。发热恶寒。表气虚也。四肢拘急。津液竭也。手足厥冷者。生阳之气。
不达于四肢。故主四逆汤。启下焦之生阳。温中焦之土气。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内。玉函。作里。)
〔钱〕吐利。则寒邪在里。小便复利。无热可知。而大汗出者。真阳虚衰。而卫气不密。阳虚汗出也。下利
清谷。胃寒不能杀谷也。内寒外热。非表邪发热。乃寒盛于里。格阳于外也。阴寒太甚。阳气 微。故脉几欲
绝也。急当挽救真阳。故以四逆汤主之。
案据少阴篇厥阴篇之例。此条所主。当是通脉四逆汤。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汤主之。(成本。玉函。胆下。有汁
字。外台。不用猪胆汁。千金同。)
〔锡〕吐已下断者。阴阳气血俱虚。水谷津液俱竭。无有可吐而自已。无有可下而自断也。故汗出而厥。
四肢拘急之亡阴证。与脉微欲绝之亡阳证。仍然不解。更宜通脉四逆加
猪胆。启下焦之生阳。而助中焦之津液。〔志〕霍乱之证。至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脉微欲绝。乃惟阴无阳。
用四逆汤。不必言矣。又加胆汁人尿者。津液竭而阴血并虚。不当但助其阳。更当滋益其阴之意。
案志聪锡驹注。本方更加人尿。然原文中无所考。盖据白通加猪胆汁汤。而有此说耳。锡驹云。每见夏
月霍乱之证。四肢厥逆。脉微欲绝。投以理中四逆。不能取效。反以明矾少许。和凉水服之。而即愈。亦即胆
汁人尿之意。先贤立法。可谓周遍详明矣。霍乱用矾石。原见于华佗危病方。与胆汁人尿。盖其意迥别。
通脉四逆加猪胆汤方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 猪胆汁(半合○玉函。作四合。肘后。作一合。) 附子
(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纳猪胆汁。分温再服。其脉即来。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吴〕汗出而厥。阳微欲绝。而四肢拘急。全然不解。又兼无血以柔其筋。脉微欲绝。固为阳之欲亡。亦
兼阴气亏损。故用通脉四逆以回阳。而加猪胆汁以益阴。庶几将绝之阴。不致为阳药所劫夺也。注认阳极虚。
阴极盛。故用反佐之法。以通其格拒。误矣。(案成氏。方氏。钱氏。金鉴。并同。)
程云。吐已下断。犹阴邪坚结。阳气难伸。所以证则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则微而欲绝。此汤主
之。于回阳救急中。交通其气。善后犹难为力如此。敢不慎厥初哉。○案此亦一说。故附存于此。
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发汗吐下后篇。汗下。有后字。)
〔魏〕吐利发汗后。脉遂就平。病遂瘥可。此尤为素日胃
气有余。而病邪轻微之效也。但余小烦。乃胃气暴为吐下所虚。非素虚乃新虚也。胃既新虚。仍与以旧日之谷
数。则谷气多于胃气。所以不胜谷气。而作小烦也。仲景不言治法。盖损其谷则愈之治。见于大病瘥后之条矣。
故不复赘此。凡病可云然也。
卷七
辨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脉证并治
属性: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
(【原注】花。一作眵。)膝胫拘急者。烧 散主之。(花下。玉函。有眼胞赤三字。千金翼。作痂胞赤花。
巢源。作眯。)
〔成〕大病新瘥。血气未复。余热未尽。强合阴阳得病者。名曰易。男子新病瘥未平复。而妇人与之交
得病。名曰阳易。妇人新病瘥未平复。男子与之交得病。名曰阴易。(案以上。出巢源。)以阴阳相感动。其
余毒相染着。如换易也。其人病身体重。少气者。损动真气也。少腹里急。引阴中拘挛。膝胫拘急。阴气极也。
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者。感动之毒。所易之气。熏蒸于上也。与烧 散。以道阴气。〔钱〕男女
一交之后。自然元气空虚。余邪错杂于精气之中。走入精隧。溢入经络。乘其交后虚隙之中。入而浸淫于脏腑
筋骨脉络俞穴之间。则正气因邪而益虚。邪气因虚而益盛。故有此阴盛阳衰之诸证也。邪入阴经。身体必重。
真阳亏损。三焦不运。宗气不行。所以少气。邪从阴窍。而溜入少阴厥阴。故少腹里急。若里急之甚。或引阴
中拘挛。皆阴邪之所致也。阴邪在下。而虚阳上走。故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下焦虚冷。所以膝
胫拘急也。此真所谓阴阳之患。故以烧 散主之。
肘后方。两男两女。并不自相易。则易之为名。阴阳交换之谓也。
方云。伤寒。包中风而言也。易犹交易变易之易。言大病新瘥。血气未复。强合阴阳。则二气交感。互
相换易。而为病也。
烧 散方
妇人中 近隐处。取烧作灰。
上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此为愈矣。妇人病。取男子 烧服。(成本。玉函。
作上取妇人中 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妇人病。取男子剪当烧灰。)
〔钱〕男女之交媾。易所谓二气感应。以相与也。以未净之邪。随交合之情。精神魂魄。无不动摇。翕然
而感。感而遂通。混入于少阴之里。故以近隐处之 裆。引出其阴中之邪。所谓物从其类。同气相求之义也。
〔鉴〕男女 裆。浊败之物也。烧灰用者。取其通散。亦同气相求之义耳。服后或汗出。或小便利则愈。阴头
微肿者。是所易之毒。从阴窍而出。故肿也。
伤寒蕴要曰。阴阳易。仲景治以烧 散。活人书。以 鼠屎汤。栝蒌根竹茹汤。竹皮汤。当归白术散之类
主之。易老分寒热而治。若伤在少阴肾经。有寒无热者。以附子汤。调下烧 散。若伤在厥阴肝经者。以当归
四逆汤。加吴茱萸附子。送下烧 散主之。如有热者。以鼠屎竹茹汤之类。送下烧 散主之。要在审察脉症。
分其冷热而治矣。
阴证略例曰。若阴阳易。果得阴脉。当随证用之。若脉在厥阴。当归四逆汤。送下烧 散。若脉在少阴。
通脉四逆汤。送下烧 散。若脉在太阴。四顺理中丸。送下烧 散。
证治准绳曰。尝治伤寒病未平复。犯房室。命在须臾。用独参汤。调烧 散。凡服参一二斤余。得愈者三四人。
信哉。用药不可执一也。
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汤主之。
〔钱〕凡大病新瘥。真元大虚。气血未复。精神倦怠。余热未尽。但宜安养。避风节食。清虚无欲。则元
气日长。少壮之人。岂惟复旧而已哉。若不知节养。必犯所禁忌。而有劳复女劳复食复饮酒复剧诸证矣。夫劳
复者。如多言多虑。多怒多哀。则劳其神。梳洗澡浴。早坐早行。则劳其力。皆可令人重复发热。如死灰之复
燃。为重复之复。故谓之复。但劳复之热。乃虚热之从内发者。虽亦从汗解。然不比外感之邪。可从辛温发散
取汗也。故以枳实栀子豉汤主之。惟女劳复。虽为劳复之一。而其见证危险。治法迥别。多死不救。所以吴绶
谓前人有大病新瘥。如大水浸墙。水退墙苏。不可轻犯之喻也。〔喻〕劳复。乃起居作劳。复生余热之病。方
注作女劳复。大谬。
病源候论曰。伤寒病新瘥。津液未复。血气尚虚。若劳动早。更复成病。故云复也。若言语思虑。则劳神。
梳头澡洗则劳力。劳则生热。热气乘虚。还入经络。故复病也。又大病之后。脾胃尚虚。谷气未复。若食猪肉
肠血肥鱼。及久腻物。必大下利。医所不能治也。必至于死。若食饼KT 黍饴 炙脍枣栗诸果脯物。及牢强难
消之物。胃气虚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