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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门艺术啊,有的人想学,也不一定学得来。”我感叹。
“你是说自己吧。”夜吹撇撇嘴,又来了。
水监说:“陈伯算得上老克拉吗。”“算不上吧,也不想当什么老克拉。他们是有一套路数的,而我没有。”
“从心所欲,更见高明。”我说。
夜吹问:“陈伯怎么不再找个伴,送上门的也不少吧。”
“两个人的日子,我过了几十年了,过够了。到收尾的时候,我也想尝尝做单身贵族的滋味。过几年动不了了,也不想麻烦儿子他们,自己跳黄浦江得了。”
陈伯是个阳光的老男孩,在他的笑容里我自愧不如。以前的我几乎是直捅捅的,不善于变通,没有一点如水的气质和摇曳的姿态。如果形容年轻时的他是临风的玉树,肯定不为过,而我现在只是一个呆呆的电线杆罢了。进一步想,夜吹又是什么,水监又是什么。不管是什么,好像都比我强,风吹来时,都知道舞几下子,只有我,仍纹丝不动站在原地。
我们把剩余的兴奋打包带回来了。趁着气氛好,我也试着讨女孩欢心吧。我好像有点爆发力,口齿比平时伶俐多了,眉也飞起来,高得要乘风归去似的。但是很快“从中兴到末路”,我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突然话头就断了,再找,记不起来了。拿着的一点儿劲顷刻崩溃。
在别人那里是自如,在我这儿,怎么总觉得有点轻佻有点浪。老天没有厚爱我,我变不成那样的人,罢了罢了。
夜吹聪明,早瞧在眼里了。“别聊了,时间不早,睡吧。”
她的嘴巴厚道了些。
我熄灯睡下了,她才到我房里来。“怎么,不想要我呀。”她凑到我耳边,声音很轻。
“想要想要,等你半天了。”她刚才说睡觉,我还以为是各睡各呢,又被动了不是。我坐起来,搂着她,做出很色的眼神。
“不光是身体要,心里也要有我哦。”她撅着嘴。
“当然。”我手伸到她睡衣里,寻找她内在的美。
她没要求我说爱。
我们对陈伯的过去,并没有认真地去探究一番;何况他也是个寅吃卯粮过明天日子的人,不太乐意回头看过去,也就不会将自己的历史条分缕析地端给你。但他以前记过一点日记,就随便地扔在房里,后来航航拿给水监看了,水监又讲给我们听了一些。随着交往的增多,我们对他的了解也能拼凑得大致不差。
他是在教育世家长大,身世很清白,自己也守规矩,一步路也不肯走错。本来是有位“阔小姐”看上他的,他也很喜欢她,可又嫌她出身不好,怕影响了前途,还是娶了个普通工人家庭的女儿。虽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两人还是踏踏实实过了下去。
大约十年前,他在下班路上邂逅了从前那位阔小姐。还是她先认出了他,请他去王宝和吃饭。原来,80年代初她去了美国,办了自己的公司,生意做得很好。这次回来专程看望亲戚朋友。像王宝和这样的五星级酒店,他从没进过,有点拘束;而面前的她还很显年轻,谈吐和思维一点都不落伍,跟他已不像同时代的人了。
他回来后感叹了一两天,这事也就迷迷糊糊过去了。再后来,他去苏州出差了一个星期,回沪时归心似箭,刚打开家门亮了灯,抬眼就瞥见了堆在沙发上的妻子,正拿漠然的眼神看他。她刚参加完街道搞的一个活动回来,连灯都忘了开就坐下来休息。她两腿大张着,汗湿的头发紧贴在额上,脸上脂粉狼籍,让原本就黄褐的脸色更显苍老,涂得过于鲜红的嘴唇也很刺眼。
在这亮灯和对视的一刹,仿佛在黑暗的旷野中突然划着一根火柴,照见了自己的荒凉。都在一起过了几十年,他现在突然觉得,心还是和她隔着的。他身上一阵发冷,赶紧放下包,装作上厕所,关在卫生间里。半生的因缘、离合、悲喜,都搅在一起,几十年没流过的眼泪,那时全部都流下来了。
那天过了,一切都还像从前。陈伯说她人很好,他也对得起她,清清白白地守着她走到终点。
第三部分第九节(1)
梅夜吹工作做得很出色,最近又拉了一个大客户,老板为她加了工资。我以前的收入情况向她透明,现在眼看她追上来了,有点汗颜。我是雄她是雌,我是名校她是一般院校,我比她早来上海,从各方面看,我都没道理在收入上输给她。何况从职业上看,她是在走上坡路,而我所在公司的前景比不得以前在北京的那个。我不再把真实收入告诉她了。
她的性格本来就开朗,现在在公司受宠,更处处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她是聪明人,我能想像她在公司时的伶俐乖巧,所以逼人的气势只给一人领略,那就是在下。比如她有事招呼我时,会中气十足地叫一声:“姬汉,听话,过来。”这时我就头皮麻麻的,有点不乐意,总爱装模作样地停上几秒,这才慢吞吞地寻声而去。
这些细节处,我一直没找着合适的机会和语言跟她谈一番,要她口气柔和一些。有时我也纳闷自己,以前向来不留意这些,不知怎么现在敏感起来了。好吧,就算我的不是。
我做事情一直很卖力,但在公司的日子渐渐不好过了。没有人正经八百找你训一通,只是同事们面对我时的脸色不自然地凝重了些。盛士甫对我的工作,似乎还故意有些挑剔。
比如前几天我一时兴致高,午饭后哼起了歌,是小田和正的《突如其来的爱情故事》。盛士甫说:“呦,还唱日语歌嘛。搞得我都有点自卑了。”“我这公鸭嗓,你自卑什么。”“因为我不懂日语嘛。”其他两个人也帮腔,“我们这儿就刘姬汉懂日语,才华横溢呀,我们这些人,差远了。”
没想到在办公室哼哼歌也有麻烦,我不再唱了。
同是那天上午,我提出对外的一些业务流程可以适当简化,以节约人力和成本,盛士甫也同意;但当我下午拟了一个书面意见供他参考时,他才看了开头就扔下,眼球高挂在一角:
“公司一直都是这么干的,你干嘛非要标新立异呀。”
我多余的两只手不知该往哪里放,回到座位上,脑子里有点乱。
今天快到吃午饭时,我在复印间印东西,等我出来,人已经跑光了。以前吃饭必定要叫齐所有人。我不知如何是好,呆了几分钟。楼下的餐馆那么多,我也不知他们去了哪一家。我想等等看,他们也许会给我打个电话。
一刻钟过去,估计这顿饭等不来了。我玩起了挖雷,只到他们撑得圆圆满满地回来,还一边评论刚在楼下看到的香港明星。好半天,盛士甫才走过来问我:“吃了没。”
我只说:“不想吃。”
他若有若无的“哦”一声,没下文了。
我预感今天不会这样就完,总还有事的。过了一会,老板果然把我叫去,把工行新开的一份信用证递给我。这份信用证是我申请的,金额和一处拼写出了错误,盛士甫已用铅笔标了出来。
“最近开证太多,我都昏了头。”
他纠住这句话不放了:“这可是你说的,昏了头了,还要你做什么。自己份内的一点事情都做不好,还总想插手证券部的事。”
我解释:“这样的笔误,就是老外贸也常常会犯的,盛士甫前几天就——。”我觉得把他拉出来陪衬不妥,不往下说了。
老板往我面前一竖,脸上的肉横着:“盛士甫怎么了,还不如你是吧,我这所有的人都不如你是吧。你可以选择离开,另觅高就。”
“这样的错,我以后不会再犯了,我保证。”
老板的脸色似乎缓和了些,但口气是坚定的:“你已经给公司带来损失了,没有下次。再说,你还在试用期,按照法律,我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办一下手续,明天就可以不来了。”他又叫孙小姐进来,简单给她交代了几句,拎着包出去了。
孙小姐默默立在一边,半天才说:“小刘,算了吧。这次对你是个教训,以后在别的公司里,要多长点心眼。”
“我到底哪里对不起公司,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孙小姐说:“你说错话的时候多啦。卖力工作是一回事,讨老板开心是另一回事。”
我差点想动手摔老板桌上的东西,又觉得失风度。以自己的能力,应该有希望找到一家更好的公司。走就走,我办了各种手续,找了两个大塑料袋,把自己可以带走的东西清点装好。
其他的人早得了风声,一切平静得很。无论平时感觉上是亲是疏,都只有一两句淡淡的话,好像我不过出去办一点事。没劲,最后我连招呼也没打,静静离开办公室。出电梯后,我环顾嘉里中心的大厅,觉得人来人往也是写字楼里寻常不过的事,没准半个月后,我就去了一个更好的写字楼,诸如中环广场,或者金茂大厦。
回来的路上,买了几样菜和很好的红葡萄酒,准备晚上让夜吹吃顿丰盛的,好把下午的事告诉她。暂时的失业我无所谓,但我不愿她担心。我打开电脑放着CD,哼着小曲钻到厨房里忙活起来。菜做得差不多了,夜吹打回电话,说晚上要陪一个客户,不回来吃了。事情就是不凑巧,我索性老饕似的大嚼了一顿,最后饱到肚子痛。
夜吹喝得满脸溅朱地回来,说今天又拉了一个大单子,老板如何如何高兴。随着飞舞的手势,法语单词也直往外迸。她这样我觉得有些俗气,脸上还得陪着笑。后来我说:“我今天给你做了很多菜,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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