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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知道作案者会密切注意新闻报道,罗伊和吉姆决定接受当地媒体的采访,将侧写公诸于众。他们惟一秘而不宣的重要细节是种族因素。万一推测有误,他们不想因此导致调查工作走入歧途,致使可能的线索得不到正确利用。
然而有一点他们是广而告之的,那就是他们相信:作案者不管跟谁谈起过谋杀案,此人的自身处境也十分危险,因为他或她现在掌握了凶手有罪的把柄。他们敦促说,如果你发现自己陷入了这种处境,请赶快与当局联系,不然一切就太迟了。不到两个半星期,案犯的武装抢劫同伙就给警方打来电话。嫌疑人遭到了逮捕。基于谋杀现场留下的掌纹与其吻合,他受到了起诉。
我们事后重温侧写时,发现吉姆和罗伊的预测真是料事如神。案犯是一个22岁的黑人男子,住址与犯罪现场相隔四个街区。他单身,与姐姐住在一起,经济上依靠她。谋杀案发生时,他因强奸罪正在服缓刑。他受到了审判,被裁定有罪,判处了死刑。他的死刑判决最近才执行。
我经常跟我的人讲,我们应该像孤胆侠客那样策马进城,帮助伸张正义,然后悄然离去。那些蒙面侠客是谁?他们留下了这颗“银制子弹”。他们是谁?噢,他们来自匡蒂科。
在处理完这起案子后,吉姆和罗伊驱车悄然离去。他们当初是乘局里的专机奔赴现场的。任务完成后,他们搭乘民航班机返回,坐在飞机后部的经济舱里,与快活的度假者及尖叫的孩子们挤在一起。但是,我们清楚他们立下了大功,所有得到他们留下的“银制子弹”的人们也都清楚。
15伤害心爱的人
格雷格·麦克拉里有一天在匡蒂科那间无窗办公室里翻阅案件档案时,接到了他负责地区的一个警察局打来的电话,讲的是一起你似乎耳熟能详的令人痛心的案子。
一位年轻的单亲母亲带着她两岁的儿子走出租住的花园公寓,准备去购物。正要钻进汽车时,她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于是连忙转身,疾步穿过停车场,走进紧靠公寓大楼后门的洗手间。这是一个很安全的居民区,人们态度友好,互相都很熟悉,而且她还郑重叮嘱过她的儿子乖乖地呆在楼里玩耍,等着她出来。
我敢肯定,你已猜到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大约四十五分钟后,她从洗手间出来,发现孩子不在门厅里。这时她还没有惊慌,她猜想孩子也许跑到门外去玩了,虽说那是一个大冷天。她走出大楼,左右环顾着。
可是她发现情况不妙:儿子的一只针织连指手套扔在停车场的地面上,四处不见他的踪影。这时她才感到了惊慌。
她冲回自己的公寓,立刻拨打了911报警电话。她大惊失色地告诉应急中心的接线员,她的儿子被人绑架了。警方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对那个地区进行了仔细搜索,以寻找线索。此时那位年轻女子已处于歇斯底里的状态。
媒体得知了这一情况。于是她走进了电台播音室,通过麦克风乞求绑架她儿子的人把他送回来。虽然警方很同情她,但仍然按照惯例不动声色地对她进行了测谎器测试。她通过了测谎。警方知道,在绑架儿童案中分分秒秒都至关重要,为此他们找到了格雷格。
格雷格听了案情介绍和911报警电话的录音。他觉得情况不大对劲。接着案情有了新的发展。那个痛苦的女子收到一个小邮包,上面没有写明回址,里面也没有附字条或信件,只有一只与她在停车场找到的连指手套配套的手套:那个女子精神崩溃了。
不过这时,格雷格已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他告诉警方,小男孩已死,凶手就是他的母亲。
你是怎么知道的?警方再三追问他。小孩子被性变态者抓走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你怎么知道这回情况就不一样?
于是格雷格进行了解释。首先,案情本身就有问题。没有任何人要比一个母亲更担心孩子被性变态者抓走。她把孩子留在洗手间外面那么长时间无人照看,这样做合乎逻辑吗?如果她不得不待在洗手问里很长时间,为何不带孩子进去,或者做些临时安排?情况可能确如她所说的那样,但这不能不让你生疑。
根据911报警电话的录音,她明确地说,有人“绑架”了她的孩子。格雷格的经验告诉他,父母亲们说什么也不愿在心里接受这种可怕的假设。在处于歇斯底里的悲痛情绪下,你可能会听到她说,孩子失踪了,孩子跑丢了,她找不到孩子了,或者类似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用“绑架”一词说明,她早已在出事之前就想好这一切。
通过在媒体上垂泪乞求本身当然不能说明某人有罪。南卡罗来纳州的苏珊·史密斯乞求她的两个儿子能平安归来的画面,至今仍然经常浮现在我们眼前,令我们深感不安。一般来说,我们发现父母亲这样做完全是发自内心的。但问题是,这种公开露面也可能是少数心怀叵测的人所耍的伎俩。
然而,在格雷格看来,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连指手套的寄回。
儿童遭劫持基本上出于三种原因:他们被绑架者掳走以勒索钱财;他们被猥亵儿童犯掳走以获得性满足;他们被可怜孤独、情绪无常的人掳走,因为他们迫不及待地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如果是出于第一种原因,绑架者必定会或者通过电话或者通过书信与孩子的家人联系,以提出他们的要求。其余两种类型的人则根本不想与孩子家人有任何联系。上述三种人都不会仅仅寄回孩子的一件物品,以告诉家人孩子已被人劫持。他的家人早已知道了。如果必须向他的家人证实这是一起绑票案,那么就会伴随有赎回条件;否则这么做就毫无意义了。
格雷格认定,这位母亲只是依据想象中的绑架案的模式布置了一起假绑架案。很不幸,她对这类犯罪的实际动因根本就不了解,结果给演砸了。
很显然,她这么做事出有因,并让自己相信这么做没有什么错。这就是为什么她通过测谎的原因。但格雷格对那次澳4谎并不满意。他请来了调查局的一位资深测谎专家对她进行了重新钡4试,而这次事先让她知道她已受到了怀疑。这次的结果完全不同。经过一番有针对性的审问,她终于承认是她杀了孩子,并带领警方找到了尸体。
她的动机很常见,正是格雷格从一开始就猜到的。她是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由于孩子的拖累,错失了二十岁左右的人本可享有的一切快乐。她遇到了一个心上人,而这个男人想进一步密切他俩之间的关系,建立起自己的新家庭。可是他明确表示,他俩的共同生活中容不下这个孩子。
此类案件的重要之处在于,即便警方是在孩子失踪后无人报案的情况下发现尸体,格雷格仍然会得出相同的结论。孩子被埋葬在树林里,身穿滑雪衣,裹在一条毛毯里,外面还严严实实地套着一个厚厚的塑料袋。要是换了绑匪或猥亵儿童犯,是不会如此费心地使他感到温暖和“舒适”,或者想到不能让尸体遭受风吹雨打的。许多谋杀案现场显示出的是作案者明显而持久的愤怒,弃尸则常常表现出作案者的鄙视和敌意,而这种埋葬却显示出了作案者的爱意和负疚感。
人类伤害心爱的人或者应该心爱的人的行为由来已久。事实上,阿伦·伯吉斯在就任行为科学科科长后首次接受电视采访时就曾说:“我们见到的暴力行为是世代相传的,可以一直上溯到该隐杀害亚伯的圣经时代。”幸好,记者们似乎没有领会他在对世界上第一件凶器进行解释时的言下之意。
19世纪的英国就发生过一起大案,涉及到家庭内部暴力。1860年,苏格兰场的乔纳森·惠彻警官来到萨默塞特郡弗罗姆镇,调查一个显赫家族的一个名叫弗朗西斯·肯特的婴儿被谋杀一案。当地警方确信孩子是吉f、赛人所杀,但是经过调查,惠彻确信真正的凶手是弗朗西斯16岁的姐姐康斯坦斯。由于家族在当地的社会地位,以及一个十几岁的女孩不可能杀死亲弟弟的观念在作祟,惠彻的证据在法庭上遭到驳回,他控告康斯坦斯的罪名不成立,她被宣判无罪。
惠彻受到舆论的强烈抨击,被迫从苏格兰场辞职。在随后的数年中,他独自进行调查,以证明自己的判断没错,那个年轻姑娘确实是凶手。最终,因为身无分文和身体状况欠佳,他无奈地放弃了对事实真相的探求。此后过了一年,康斯坦斯·肯特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她再次受审,结果被判处终身监禁。三年之后,威尔基·柯林斯根据肯特一案写出了他那部具有开拓意义的探案小说《月亮宝石》。
谋杀心爱的人或者家人的案子并不少见,侦破的关键就在于抓住布局这个要素。与受害者关系如此亲近的人会设法将嫌疑从他或她自己身上引开。在我最早办过的此类案子中,有一起是1980年圣诞节次日发生在佐治亚州卡特斯维尔的琳达…黑尼·多弗谋杀案。
虽然琳达和丈夫拉里已分居,他们仍然保持着比较友好的关系。27岁的琳达身高5英尺2,体重120磅,定期去他俩以前同住过的房子给他打扫卫生。事实上,12月26日星期五那天,她就是去干这件事的。与此同时,拉里带着他们的年幼儿子去公园游玩。
当父子两人下午游玩归来时,琳达已经不在那里了。拉里本以为会看到家里干干净净、井然有序,却不曾想到卧室里乱成一团。被单和枕头被扯到床下,梳妆台的抽屉半开着,衣服散落得到处都是,地毯上有像血一般的红色污迹。拉里立刻打电话报了警。警方迅速赶到,把房子里里外外搜了一遍。
他们在房子底部由外人内的爬行空隙中找到了琳达的尸体。她被包裹在取自卧室的盖被里,只有头露在外面。他们打开盖被后,看到她的衬衣和胸罩掀到了乳房以上,牛仔裤褪到了膝部,内裤拉到了阴部以下。头部和脸上有钝器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