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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采取前摄的做法让媒体对她父亲进行采访,强调他们关系的积极方面,说他如何如何爱他女儿,希望她回到自己身边并恳求绑架者把她放了。如果我说得不错,那么过一两天她就会出现,而且会显得形容憔悴、邋里邋遢,会说起她如何被绑架,如何受凌辱,如何被人从车上扔到街边等等。
后来的事实是,她的确显得形容憔悴,身上脏兮兮的,还诉说了被绑架的故事。我指出,审讯——此案中的审讯是以询问的方式进行的——应当侧重于我们推测会发生的事情上。不要采用指责的口吻,但要指出她跟父母亲之间有很多麻烦事,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心灵上受到了创伤,对考试产生恐惧,需要有个能保全面子的解脱。应当告诉她,她不必受到惩罚,她所需要的是别人的忠告和理解,这样她就会明白的。把这样的话挑明之后,她承认那是一个骗局。
不过,这也是一桩让你担惊受怕的案子。如果你的判断错误,后果会不堪设想。因为如果跟踪是别有用心的,那就可能是非常可怕,而且往往是严重的犯罪。
谈起跟踪,无论是对名人或者是对普通人,跟踪的原因大多出于爱恋或者仰慕。约翰·欣克利“爱恋”着朱迪·福斯特,希望她能够回报他的爱。可是她是个上了耶鲁大学的漂亮影星,而他则是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他认为自己要做出某些举动来摆平一下,从而给她留下印象。还有什么能比刺杀美国总统这种历史性行动更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呢?在头脑比较清醒的时候,他肯定意识到,今后和她一起幸福生活的梦想不可能成真。可是通过他的行动,他的确达到了一个目的:他出了名,而且在公众的心目中,他以精神病的形象永远和福斯特联系在了一起。
与这类案件中大多数情况类似的是,欣克利也有个直接的紧张性刺激。在他向里根总统开枪前不久,他父亲向他下了最后通牒,让他赶紧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
秘密特工肯·贝克到监狱里对杀害约翰·伦南的凶手马克·戴维·查普曼进行了一次访谈。查普曼认为自己非常崇拜原披头士乐队的伦南,于是从肤浅的层次上去模仿他。他把伦南的歌曲尽数收集起来,甚至模仿伦南与小野洋子的婚姻,与许多亚洲姑娘厮混。可是他也和其他许多人一样,终究不能与他的偶像同日而语。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填补和偶像之间的差距,于是只好动手杀了他。令人震惊的是,查普曼竟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欣克利的犯罪并名扬天下(用臭名远扬这个词也许更加合适)。
我对阿瑟·布雷默做过访谈。他先是跟踪亚拉巴马州州长乔治·华莱士,继而在他竞选总统期间在马里兰州行刺他,致使州长终身瘫痪,苦不堪言。布雷默与华莱士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在向华莱士开枪之前,曾经跟踪过尼克松总统几个星期,可是根本无法靠近。他开始铤而走险,想做出一些举动向世人表明他的价值。华莱士比较容易接近,但从根本上来说,他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的另一个受害者。
由跟踪转变为暗杀的案件数量大得惊人。在那些涉及政界人物的案件中,总有一个带有政治性的杀人的动机,尽管实际上作案者常常是一个原本无能,却想出人头地的无名鼠辈。而在涉及像约翰·伦南这样的名人或者影星时,那样的杀人动机就说不通了。这类受害者中最惨的莫过于1989年在洛杉矶自己公寓里遇害的21岁的丽贝卡·谢夫勒。这位光彩照人、才华出众的女演员是因在电视连续剧《我妹妹萨姆》中扮演帕姆·道波尔的小妹妹而一举成名的。她听见有人敲前门,刚把门打开就被人打了一枪。开枪的人是个来自图森的19岁失业青年罗伯特·约翰·巴尔多,此人失业前在玩偶匣俱乐部当门卫。巴尔多也像查普曼一样,起初是她的崇拜者,对她爱慕得如醉如痴,既然不能与她建立“正常”关系,他就决定以另一种方式“占有”她。
我们现在都已知道,跟踪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名人。经常有人遭到以前的配偶或者旧情人的跟踪。一旦跟踪者最后有了“如果我得不到她(或者他),其他人也别想得到”的想法,那么情况就严重了。不过,吉姆·赖特——我们科里在处理跟踪案方面经验最丰富的专家,也是执法部门在这方面的一流专家——指出,那种与公众打交道的人,尤其是与女性,很容易受到跟踪。换句话说,跟踪者心目中的对象未必就是电视或者电影上的人。她可能就是一个街区开外的一家餐馆的女招待,或者是当地银行的一名柜员。她甚至可能是与他同在一个商店或者企业中的人。
在蒙大拿州米苏拉的康兰斯家具公司工作的年轻女子克里斯·韦尔斯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克里斯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别人尊重,逐步被提升为销售部经理,1985年升任主管经理。
克里斯在任期间,在大型零售商店里有一名叫韦恩·南斯的工作人员。此人不大与人交往,但对克里斯似乎情有独钟,而她对他也总是很客气,很友善。可是,韦恩是个反复无常的人,她发觉了他性格的另一面,觉得很可怕。不过,对韦恩的工作态度,谁也没有提出过非议。日复一日,他一直在努力地工作,干得比店里任何人都起劲。
韦恩·南斯迷恋着克里斯,可是克里斯和她丈夫道格·韦尔斯(他在当地经营一家枪支商店)却一无所知。南斯一直在观察她。他有一纸箱的纪念品,有她的快照,有她在办公室里写的纸条以及所有曾经属于她的东西。
还有一点也是韦尔斯夫妇和米苏拉警方所不知的,那就是,韦恩·南斯是个系列杀手。1974年,他猥亵了一个五岁小女孩并把她刺死。后来发现他还捆绑、猥亵、射杀过几个成年妇女,其中包括他好友的母亲。令人震惊的是,这些都发生在他所在县附近的几个县里。遗憾的是,即使在人口稀少的蒙大拿州,一个县的警察局并不知晓别的县的犯罪情况。
有一天夜里,南斯闯入克里斯和道格在市郊的家中。克里斯·韦尔斯根本不了解南斯的历史。他们家养了一条金毛猎犬,可是那狗没有阻拦他。南斯带了一枝手枪,朝道格开了一枪,把他捆到地下室里,然后强迫克里斯上楼进入卧室,把她绑在床上准备强奸。显然她是认识他的,而他也没有试图掩盖自己的身份。
与此同时,在地下室的道格从捆绑他的绳索中挣脱。他十分虚弱,疼痛与失血使他几乎昏厥。他跌跌撞撞地走到一张桌子旁边。那桌子上架着店里的一台装弹器。他勉强装上一发子弹,然后慢慢地、艰难地顺着地下室楼梯向上爬。等他悄悄地爬到二楼,到了走廊上的时候,他的眼睛看东西开始模糊了。他用只装了一发子弹的枪瞄准了南斯。
他得在南斯发现他之前把他干掉,不能等他拿起枪来,因为南斯没有受伤,而且枪里有好几发子弹,道格将不是他的对手。
道格抠动扳机,击中了南斯,把他打了个仰面朝天。可是南斯又爬起来,朝他扑过来。那一枪没有打中要害部位,南斯朝他所在的楼梯方向扑来。没有退路了。道格不能丢下克里斯不管,他只有一拼了。他朝南斯冲过去,把没有子弹的步枪当成棍子,不断用枪朝身强力壮的南斯身上砸,直到克里斯得以挣脱绳索前来助他一臂之力。
时至今日,韦尔斯一案仍然是很难得的案例。这件事真像个奇迹,因为他们是一个系列杀手意向中的攻击目标,但却能以自卫的方式回击并杀死袭击者。我们几次把他们请到匡蒂科给警官们讲课。这一对了不起的夫妇能从受害者变成英雄,这给予我们宝贵的启迪。经过了这次从地狱里逃出来的经历,他们显得异乎寻常地待人热情,心思敏锐,镇定自若。
有一次他们在匡蒂科讲完课之后,班上一名警官问他们:“如果韦恩·南斯仍然与你们一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你们会不会还像现在这样毫无心理负担呢?”他们转身相互对视,无声地达成一致意见。“肯定不会。”道格·韦尔斯答道。
18心理医生的努力
什么样的人竞能干出这样的事?
鲍勃·雷斯勒和我为了研究系列杀人犯,来到了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一天,我们对理查德·斯佩克进行了访谈。当晚回到下榻旅馆的房间之后,我就收看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我看见丹·拉瑟与另一个叫托马斯·范达的杀人犯谈话,该犯当时正好羁押在乔利埃特监狱。范达是因对一名妇女连捅数刀致人死命被关进去的。他一生中已经多次进出精神病院了。每次他被“治愈”放出去之后,就会犯下新的罪行。在那次因杀人罪被关进去之前,他又杀了一个人。
我打电话给雷斯勒,提议找他谈一次。从电视上的访谈节目来看,我可以说他实在是个无可救药的人。他既可能沦为杀人犯,也可能轻易沦为纵火犯。如果他有工具和技能,他就可能成为爆炸犯。
第二天,我们又去监狱,范达同意跟我们谈。他对我们的来意感到好奇,而且也没有什么人去看他。在访谈之前,我们看了他的档案。
范达是个白人,身高大约5英尺9,二十五岁上下。他的情绪不稳定,经常露出虚假的微笑。即使在微笑的时候,他依然是那副“模样”——眼睛贼溜溜地转个不停,脸上的肌肉不时地抽搐,两只手不住地搓着。对这样一个人,你是不会不理不睬的。他首先想知道我在电视上看到他之后的想法。我说他的形象不错,他笑起来,随之也放松了。他跟我们谈了不少,说他参加了监狱里的一个《圣经》学习小组,说这对他大有帮助。这是完全可能的。我见过许多即将获假释的在押犯人参加宗教性学习小组的学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