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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无刺大劳。无刺大渴。无刺大惊。无刺大饥人。无刺新饱人。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
死。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聋。刺膝膑出液为跛。刺臂太阴脉。出血立死。刺足少阴脉。重
虚
遗溺。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少腹满。刺 肠内陷。为肿。刺
眶上陷骨中脉。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又曰。无刺浑浑之脉。 之热。漉漉之汗。
如大风大雨。严寒盛暑。卑湿烦燥。便黑吐血。暴然失听。失明失意。失神失便溺。及七情五伤
。皆不可刺。乘车马远来。亦候血气定。然后刺之。机按。今医但问某病。便针某穴。求其如经
所言。不犯针禁。不夭人寿者。几
问曰。针刺失宜。亦能杀人否乎。
经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
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迎之五里
。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气之息道。一呼
一吸为一至。故此云五里者。五至而已。过其数。藏气尽。更过其数。极其输矣。五往者。
五至已往。则六至七至也。)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乎。又曰。窥门而刺
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死于堂上。(机按。胃经固多气血。若写之太过。则夭寿矣
。夫以多气多血之经。尚戒写之太过。余经可轻写乎。)
或曰。针灸宜避天忌日。何也。
经曰。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子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己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
巳。
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四季中州。其日戊巳。
大禁太乙所在日。(即前所云)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有痈肿欲治
之。无以其所值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又曰。春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夏
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秋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冬三月。人气在左。
无刺左足之阴。
或曰。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何谓也。
曰。荣为阴。行于脉中。卫为阳。行于脉外。各有浅深。故针阳必卧针之。以阳气轻浮
。过
或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何谓也
曰。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如病在骨。当刺至骨。但针至筋而去。则伤筋矣。
或曰。刺皮无伤肉。刺肉无伤筋。刺筋无伤骨。何谓也。
曰。此戒过分太深也。如病在皮中。针至皮中而止。无令深入伤肉也。
或曰。春夏刺浅。秋冬刺深。何谓也。
经曰。春气在毛。夏气在皮。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浅深之应也。是知春夏之气。
浮而
。欲其无不及也。经曰。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此之谓也。
或曰。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何谓也。
难经曰。致。取也。春夏气温。必致一阴者。春夏养阳之义也。初下针则沉之至肾肝之
部。
之义也。初内针浅而浮之当心肺之部。候其得气。推针纳之达肾肝之分。所谓致一阳也。此
则古人特推其理。有如此耳。凡用针补写。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或曰。针家亦诊脉否。
经曰。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言脉
口气
。重竭必死。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言脉口气外绝不至)用针者。
反实其内。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其
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脉。下工绝气危生。(机按。此言工不诊脉
。妄行针刺。故不免于绝气危生。)
经曰。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也。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
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
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而阴竭。写阴则阳脱。如此亦弗灸。可将以甘药。不已者
。因而写之。则五脏气坏矣。又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
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
阳。一倍而躁。在手少阳。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阳。二倍而躁。在手太阳。人迎三倍。病在
足阳明。三倍而躁。在手阳明。(盛则为热。虚则为寒。紧则为痛痒。代则乍甚乍间。盛则
写之。虚则补之。紧痛则取之分肉。代则取血络。见饮药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名曰经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必审按其本末。
察其寒温。以验其脏腑之病。寸口大。平人迎一倍。病在足厥阴。一倍而躁。在手心主。寸
口二倍。病在足少阴。二倍而躁。在手少阴。寸口三倍。病在足太阴。三倍而躁。在手太阴
。(盛则胀满寒中食不化。虚则热中出糜少气溺色变。紧则痛痒。代则乍痛乍吐。盛则写之
。虚则补之。紧则先刺而移灸之。代则取血络而后调之。陷下则徒灸之。陷下者。血结于中
。中有着血。血寒。故宜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寸口四倍者。名曰内关。内关者。且
大且数。死不治。必审察其本末之寒温。以验脏腑之病也。人迎与太阴脉口俱四倍以上。命
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人迎一盛。写足阳明。补足厥阴。二写一补。日一取之。人迎
二盛。写足太阳。补足太阴。二写一补。二日一取之。人迎三盛。写足阳明。补足太阴。二
写
少阴。补足太阳。二补一写。二日一取之。脉口三盛。写足太阴。补足阳明。二补一写。日二
取之。所以日二取之。太阴主胃。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以上补写。皆必切而验之。
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
。气
察脉盛衰。以知病在何经。乃可随病以施针刺也。苟不诊视。则经脉之虚实。补写之多寡。
病症之死生。懵然皆无所知矣。于此而妄施针灸。宁免粗工之诮哉。故集见于此。俾后之
针士。必先以诊视为务也。)
经曰。脉之诸急者。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者小者。血气皆少。滑者。阳
气盛
热。大者。微写其气。无出其血。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以写阳气而去其热。涩者。必中
其脉。顺其逆。顺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发针。疾按其 。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
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
经曰。凡刺之属。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
已补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写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写其阳而和之。三
脉动于足大指之间。(三脉盛虚和也)必审其实虚。虚而写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
刺
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写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
独出其邪气。久病者。邪气深入。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
。刺道毕矣。(机按。此节不惟详于刺法。而亦详于诊法。但诊则以指行间动脉也。脉实而
疾。则深刺以写。脉虚而徐。则浅刺以补。邪气脉来。紧而疾。谷气脉来。徐而和。学人于
此而察识之。则临病施针。庶免妄治之失矣。)
经曰。必先明知十二经络之本末。皮肤之寒热。脉之盛衰滑涩。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
。虚
办。飧泄。脉小。手足寒难已。手足温而易已。审其尺之缓急大小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
矣。(机按。今之针士。多不诊脉。未免有误刺害论焉。)
或曰。针家亦察色否。
经曰。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决死生。视其血脉。察其色。以知其寒热痹。故目赤色
。病
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身痛。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黄
疸也。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耳间青脉起者
。
亦十无一二也。故集次灵枢察色数条于此。后之学人。扩而充之。庶几如经所谓能合色脉。
可以万全者矣。)
或曰。经云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经脉十二。络脉十五。
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又云。五脏有六
腑。六腑有十二原者。何谓也。
曰。井譬如谷。井。泉源之所出也。经穴之气所生。则自井始。而溜荥注俞。过经入合。
(合
乙。阴木也。乙与庚合。故阳井属庚金。庚。阳金也。阴木柔。阳金刚。刚柔相配。夫妇之道
。则有父子之相生。是以肝木大敦阴井。木生阴荥行间火。火生阴俞太冲土。土生阴经中封
金。金生阴合曲泉水。心之少冲井木。少府荥火。神门俞土。灵道经金。少海合水。脾之隐
白井木。大都荥火。太白俞土。商丘经金。阴陵泉合水。 肺之少商井木。鱼际荥火。太渊
俞土。经渠经金。尺泽合水。 肾之涌泉井木。然谷荥火。太溪俞土。复溜经金。阴谷合水
。心包之中冲井木。劳宫荥火。大陵俞土。间使经金。曲泽合水。此阴经之穴。以次而相
生也。 胆之窍阴阳井。金生阳荥侠溪水。水生阳俞临泣木。木生阳经阳辅火。火生阳合阳
陵泉土。 小肠少泽井金。前谷荥水。后溪俞木。阳谷经土。小海合火。 胃之厉兑井金。
内庭荥水。陷谷俞木。解溪经火。三里合土。 大肠之商阳井金。二间荥水。三间俞木。阳
溪经火。曲池合土。 膀胱之至阴井金。通谷荥水。束骨俞木。昆仑经火。委中合土。 三
焦之关冲井金。液门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