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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落日:中国二十王朝覆亡全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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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元朝各地的农业生产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发展。这一期间,水利灌溉业发达,粮食产量大大提高,仅江浙一省的岁粮总数就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强。
  农业和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带动了都市的繁荣。元朝的海运空前的兴盛,杭州、广州、泉州、温州都设有贸易船舶管理机构,管理中外船舶货运和产品销售,逐步发展成为繁华的大都市。著名的意大利旅游家马可波罗是这样描写当时盛况的:“杭州的街道和运河,都相当广阔,船舶和马车载着生活日用品,不停的来往街道上和运河上。估计杭州所有的桥,有12000座之多……; 杭州城内有十个巨大的广场和市场,街道两旁的商店,不计其数,每一个广场的长度都在一公里左右……; 一星期里有三天是交易日子,每一个市场在这三天交易的日子里,总有四五万人参加。”元朝的开放和兴盛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元帝国地域的广大和发达的海内外交通与贸易无法掩盖其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台湾著名学者柏杨在他的《中国人史纲》中有如此的描述:“马可波罗所见的杭州市廛,是中国都市的外貌;马致远笔下的元曲,是士大夫阶层在象牙塔中的安逸生活。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都在水深火热之中,接受亡国奴的待遇。”为了维护其作为统治者阶层的需要,元朝统治者从建国之初就采取了民族压迫政策。它把当时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是最为高贵的民族;第二等是色目人,即中亚细亚人,因他们多数信奉回教,因此也称之为回回,又因为他们当亡国奴较早,颇得元统治者的信任;第三等是汉人,主要是金朝时所属的汉族人;第四等是南人,主要是南宋所属的汉族人。
  元朝的四等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政治上的待遇和经济上的负担都各不相同。第三等和第四等的汉人最受歧视,因为在蒙古人的眼中,汉人除了供给他们固定的田赋外,别无他用。比如,在法律上规定蒙古人、色目人、汉人犯了罪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能还手;汉人杀蒙古人者偿命,杀色目人者罚黄金四十巴里失(一巴里失约折银币二两),而他们杀死汉人者,只需交出一份埋葬费即可。此外,元政府将每二十家编为一“甲”,“甲主”由蒙古人担任,这二十家就是“甲主”的奴隶,其衣服饮食,甲主可随意索取,女子财产,也可随心所欲。在甲主控制下的汉人不能打猎、不能持有兵器、不得集会拜神、不得学习拳击武术、不得赶集赶场,甚至夜间走路被禁止。另外,元朝实行职业、户籍分等制,把全国广大百姓分为官、吏、僧、道、医、工、匠、娼、儒、丐十级。在他们眼中,一向在中国传统社会最受尊敬的儒家知识分子沦落到连娼妓都不如的地步。
  随着蒙古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他们愈发明白耕地对于国家、对百姓和对于等级社会的价值和意义。但是,他们的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如何解决广大百姓的耕地问题上,而是想着如何利用特权兼并土地、加重对农业的剥削上。元朝土地的绝大部分由贵族官僚、寺院、地主占有,他们凭借政治上的强势,利用经济和超经济的巧取豪夺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公开和隐蔽的搜刮和掠夺,许多小地主和普通农民丧失土地沦为佃户。官田的租额不断增加,佃户缴纳不起,流亡的、饿死的情况时有发生。租种私田的佃户,要向地主交纳五成、六成甚至八成以上的高额地租。此外,地主对佃户还可随意课派,若佃户生男便供奴役,生女则沦为奴婢或妻妾。沉重的徭役也集中在了贫苦大众身上,每当国家有大规模的征伐时,就下令各千户签发兵员。元朝时期,战争频仍,广大百姓在战争中死亡,土地荒芜。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总结元朝灭亡的原因时说:“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贫富,国家休戚系焉”。元朝统治者不实行“阜民之财,息民之力”的经济政策,不实行奖励垦荒、屯田,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等等措施,来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结果亡了国。
  由此可知,元朝政治法律制度是较为原始和落后的。广大群众在受到沉重的经济剥削和压迫之外,还要受到蒙古贵族的民族歧视和压迫。这一时期贵族和官员的贪污腐败,在历史上也属空前。早在蒙古第二任大汗窝阔台时,曾想将帝国的赋税以140万两银币包给商人刘廷玉,因大臣耶律楚才的极力反对才算作罢。但此后当有人出价至220万两时,抵制不住诱惑的窝阔台终于包给了他。此后,每一个大汗都是只知道盲目剥削,强加赋税,苛重的赋税重担又落到了每一个汉人的身上。
  元统治者的暴政中“颇具特色”的是赋予“喇嘛”、“番僧”等无上的特权。元朝以喇嘛教为国教,僧侣不仅享有法律特权,甚至还干预司法。元世祖封名僧八思巴为国师和帝师,由他掌管全国宗教事务及藏族地区政务,其法旨在西北地区(今西藏、青海一带)与皇帝诏敕并行。元朝的许多皇帝都尊封有帝师,帝师的弟子被封为国师、国公等,他们都是当时社会的特权阶层。元朝的寺庙是一种享有特权的经济实体,它们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其土地的主要来源之一是皇帝“赐田”。元朝法律严格保护僧侣财产所有权,许多寺庙有皇帝颁赐的“护持”诏书,僧尼凭此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正是享有这些特权,所以番僧们经常为所欲为,在许多地方成为麻烦的制造者。像江南佛教总督杨琏真伽,驻扎杭州,把宋朝皇帝和大臣的许多坟墓,全都发掘,挖取陪葬的金银珠宝。并且至少有50万户农民(约250万人)被他编为寺院的农奴。喇嘛所过之处,随从如云,强住汉人住宅,把男子逐走,留下妇女陪宿。第九任大汗海山对喇嘛教尤其狂热。1308年,海山下诏说:“凡殴打喇嘛的,砍断他的手。凡诡骂喇嘛的,割掉他的舌头。”他们在街上行走很少出钱买东西,都是径行夺取。元统治者在政治、宗教和民族等政策方面的落后性和反动性,带给广大百姓经济生活的困顿和精神文化生活的压抑进一步加剧。他们只有揭竿而起,反对暴政。这种抗争从元朝建国开始直至最后,始终与蒙古人的统治相伴,至元朝末年达到了最高潮。


元末烽火


  元末烽火
  在元统治的不足百年里,各种反抗斗争不绝史书,据记载,江南地区就有200余起。随着蒙古贵族统治的延续,赋税和徭役双重剥削日益严重,土地高度集中,社会经济衰败,政治黑暗,各地的反抗活动此起彼伏。人祸加于天灾,毫无生活希望的百姓只有举起反抗的大旗。1340年这一年,在战火和灾害双重袭击下的山东、河北地区,就发生了300余起农民反抗事件。1345年,黄河又在今河南开封东北四十公里处决口,大部分的村庄、田地和农民被水淹没。数十万饥民涌向街头,迅速演变成为反抗元朝统治者的有生力量。与此的元朝最高统治阶层依然只顾捞取自己的政治利益,完全不顾百姓的死活,统治集团内部的夺权斗争更趋惨烈。在1308年至1333年的25年间,元朝先后历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天顺帝、文宗、明宗、宁宗至元顺帝共8代皇帝,由此可见皇权争夺之激烈程度。
  元朝统治者的骄奢侈靡在后期亦愈演愈烈。每一新帝即位,就对贵族大臣们肆意赏赐,金银钞币动辄数百万以上,田地也愈千顷。如元顺帝赐丞相伯颜土地,一次就达五千顷。在元朝统治者的“带领”下,卖官买官,高下有价。贿赂公行,蔚然成风。各级官吏也都巧立名目,贪污勒索,如有撒花钱、生日钱等等名目繁多的勒逼。政治腐败,无一复加。各种矛盾汇集在一起,注定了元王朝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而直接敲响元帝国灭亡丧钟的是一起新的天怒人怨工程——修复黄河故道。至正十一年(1351年)4月,因黄河年久失修,经常决口泛滥,元政府征发北方13路民夫15万人治理黄河,派遣2万军队监工。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及其门徒刘福通等人乘机进行宣传鼓动,发动服役的民夫,准备举行大规模起义。他们提出“复宋”口号,并发布檄文,抨击“贫极江南,富称塞北”的不公平现象,号召广大人民群众推翻元朝的黑暗统治。不幸消息泄露,官府派兵搜捕,韩山童被俘牺牲。刘福通率领部众,苦战突围,于五月攻占颖州(今安徽阜阳),正式点燃了元末农民起义的烈火。各地农民纷起响应,很快就涌现出无数支起义队伍。其中,信奉白莲教的起义军,因头裹红巾,被称为“红军”、“红巾军”,以刘福通为首的一支称为北方红巾军,主要活动在江淮一带;以徐寿辉、彭莹玉为首的一支称南方红巾军,主要活动在江汉一带。另有不信奉白莲教的起义军,主要有起兵于庆元(今浙江宁波)的方国珍起义军和起兵于高邮(今属江苏)的张士诚起义军。这些起义军各自为战而又相互呼应,共同对元朝的腐朽统治发起了猛烈的冲击。
  1352年,徐寿辉军攻克江南重镇杭州路。与此同时,徐州的起义军也占领了徐州及周围地区,切断了元朝赖以南北联系的交通主动脉。起义军的胜利使元廷极为震惊,遂派大将脱脱率大军南下,向起义军发动全面反扑。在元军的强大攻势下,起义军连连败退,徐寿辉部被迫退出长江中下游,刘福通部活动的区域也越来越小。各路义军的斗争转入低潮。然而,此时的元顺帝听信谗言,罢免了脱脱的军事指挥权,元军军心涣散。另一起义军将领张士诚趁势夺取淮东地区,进而渡过长江,占领浙江大部。其他各地起义军也借机,主动出击。徐寿辉部重新占领湖广、江西大部;郭子兴部攻占集庆等地,占领江东和浙东大部。经三年激战,元军主力遭受重创,其军事优势逐步丧失。1353年2月,刘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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