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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通信配线网络
20。8。1 通信配线网络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设计规划时应按照本地已建或拟建信息通信管道的规划和遵循本地信息通信部门设计的有关规定。
2 通信配线网络规划设计应满足日益迅速增长的非话业务和宽带信息通信业务。
3 建筑物群区内通信配线管道规划设计时,应将区域内其它弱电系统线缆合理的纳入配线管道网内。
20。8。2 建筑物内通信配管设计应采用暗配线管网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建筑物应按占地体型和面积规模确定室外埋地暗管进出线口的数量。
2 建筑物内暗管网设计应与其他设计工种协调配合设计,以利通信线缆竖井、金属走线槽(桥架)、配线管的设计。
3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暗管敷设方式,中、高层建筑物宜采用通信线缆竖井与暗管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4 通信线缆竖井或壁嵌式分线箱(组线箱)宜设置在通信业务相对集中,且暗管便于敷设的地方。
5 线缆上升管路采用线缆竖井(或上升通道)时,墙上应预埋线缆护套管的支架,支架严禁与煤气、电力、热力管合用,并做好各层上升管路的防火封堵措施。
6 暗管在墙壁内敷设时,应按垂直或水平方向敷设,不得采用斜穿方式敷设。
7 暗管不应穿越非通信设备类型的基础。
8 暗管不宜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当必须穿越时应有补偿装置。
9 暗管的管径规格和根数的选用,应符合上升线缆和水平用户线近期的使用和日后发展使用的备用管。
10 楼层分线箱(组线箱)至各用户(或各房间)的水平暗管不宜穿越非本户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暗管不得在其通过的房间内开口。
11 当对上升线缆和水平用户线需有屏蔽要求时,必须采用金属走线槽(桥架)或金属管敷设式,并满足金属走线槽(桥架)或金属管全程连续接地要求。
12 暗管网的设计中,应满足箱、管、走线槽外壳接地的要求。
13 暗管网中,应预留来自建筑物公用电源可靠回路的电源配电箱或电源插座。
20。8。3 暗管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每个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应根据实际需求量敷设,并留有充足的发展余量,通常宜采用3~6根Φ89的无缝钢管。
2 进出线口处的钢管管口应伸出外墙1。5m,并朝外下斜做防水坡度处理,防水坡度不得小于4。0‰。
3 多层建筑物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宜按1处设置。
4 塔式高层建筑物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宜按1~2处设置。
5 板式高层建筑物进出线口处的暗管宜按2处或2处以上设置。
6 建筑物内通信线缆竖井宜单独设置。
7 通信竖井的各层楼板上应开预留孔洞(给上升金属桥架用)或预埋内径不小于Φ89的金属管群(套管),金属线槽或金属管内在线缆敷设完毕后,应采用防火填充材料封堵。
8 通信线缆竖井内宜设4~6回路配电箱及单相三孔电源插座。
9 通信线缆竖井最底层应引入接地线,设置接地箱(盒);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10 分线箱(组线箱)安装在通信线缆竖井内时,宜采用明装挂壁式规格的分线箱;分线箱嵌装在墙壁内时,应采用壁嵌式规格的分线箱。
11 挂壁式分线箱(组线箱)明装时,箱底距地面宜为1。5m ~2。0m,壁嵌式分线箱(组线箱)暗装时,箱底距地面宜为1。0m~1。3m。
12 有源分线箱(或有源组线箱、有源综合分线箱)内应设置1个单相三孔电源插座。
13 无源或有源分线箱(组线箱)内均应设置接地端子。
14 家居信息分线箱设置方式详见本规范第25章的规定。
20。8。4 建筑物内通信配线设计
1 建筑物内通信配线设计宜满足下列原则
1)建筑物内通信配线设计宜采用直接配线方式,当建筑物占地体型和单层面积较大时可采用交接配线方式。
2)建筑物内通信配线电缆应采用非填充型铜芯铝塑护套市内通信电缆(HYA),或采用综合布线大对数铜芯对绞电缆。
3)建筑物内光缆的规格、程式、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4)建筑物内竖向(垂直)电缆配线管允许穿放多根电缆,横向(水平)电缆配线管应一根电缆配线管穿放一条电缆。
5)通信配线电缆不宜与用户线合穿一根电缆配线管,电缆配线管内不得合穿其它非通信线缆。
2 建筑物内通信配线电缆
1)建筑物内交接箱(架)容量、上升配线电缆、分线箱(组线箱)容量应能满足终期信息通信的需要。
2)通信配线电缆应根据楼层分线箱(组线箱)安放方式和电缆上升方式,宜敷设多条普通HYA型0。5mm线径的铜芯市话电缆,或敷设多条综合布线大对数铜芯电缆。
3)建筑物内分线箱(组线箱)内接线模块(或接线条)宜采用普通卡接式或旋转卡接式接线模块。当采用综合布线时,分线箱(组线箱)内接线模块宜采用卡接式或RJ45快接式接线模块。
4)建筑物内普通市话电缆芯线接续应采用扣式接线子,不得使用扭绞接续。电缆的外护套分接处接头封合宜冷包为主,亦可采用热可缩套管。
3 建筑物内用户线
1)建筑物内普通用户线宜采用铜芯0。5mm或0。6mm线径的对绞用户线,亦可采用铜芯0。5mm线径的平行用户线。
2)建筑物为居民住宅楼时,每户普通用户线不宜少于2对;建筑物为办公业务楼或综合楼时,每5~20m2办公工作区不宜少于1对普通用户线,或按用户要求设置。
3)当用户引入线采用综合布线4对(8芯)对绞电缆时,配置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21章的有关规定。
20。8。5 建筑物群区内地下通信管道设计
1 建筑物群(住宅小区、校园区等)区内地下通信管道规划设计应符合建筑总体的规划要求,应与建筑总体中道路、绿化、给排水、热力管、煤气管、电力电缆等地下管道等设施同步建设。
2 规划红线内建筑物群区的地下通信管道应与总体规划红线外城市主干通信管道、区红线内各建筑物及通信专用(中心)机房通信进出线管道衔接。
3 建筑物群区内地下通信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群区内地下通信管道的路由和位置与热力管、煤气管安排在不同路侧,并应选择在建筑物和通信业务需求多的一侧。
2)地下通信管道的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材质构成的管道最小埋深应符合表20。8。5…1要求。
表20。8。5…1 通信管道最小埋深表
管种
管顶至路面或城市轨道路基面最小净距(m)
人行道
车行道
城市轨道①
混凝土管、硬塑料管
0。5
0。7
1。3
钢管②
0。2
0。4
0。8
注:① 具体的应与城市轨道交通部门协商。
② 钢管的最小埋深在冰冻范围内时,施工时应注意管内不能有进水或存水的可能性。
3)地下通信配线管道与其它各种管道及与建筑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0。8。5…2的规定:
表20。8。5…2 通信管道和其他地下管道及建筑物的最小间距表
其他地下管道及建筑物名称
平行净距
(m)
交叉净距
(m)
给水管
300mm以下
0。5
300mm~500mm
1。0
500mm以上
1。5
排水管
1。0①
0。15②
热力管
1。0
0。25
煤气管
压力≤300kPa
1。0
③
300kPa 《 压力≤800kPa
2。0
电力电缆
35kV及以下
0。5
④
35kV及以上
2。0
其他通信电缆
0。75
0。25
绿化
乔木(中心)
1。5
—
灌木
1。0
—
地上杆柱
0。5~1。0
—
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
1。5
—
注:① 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通信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② 当通信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64m,电信管道应做包封,包封长度自排水管的两侧各加长2。0m。
③ 与煤气管道交越处2。0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作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应做包封2。0m。
④ 如电力电力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4)在受地形限制,管道的路由无法取直或避让地下障碍物时,应敷设弯管道。其弯曲的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得在一段人(手)孔间连续做往复的弯曲管道。
5)地下通信配线管道的管孔数应按终期线缆条数及备用孔数确定。
6)引入各建筑物的管道的直径应按终期引入电(光缆)的容量、数量确定。
4 通信配线管道设计:
1)地下通信配线管道用管材、其规格型号、程式、断面组合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地下通信配线管道的管孔数应按终期线缆条数及备用孔数确定。
3)地下通信配线管孔利用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个管孔中只穿放一条主干电缆时,主干电缆的外径不应大于管孔有效内径的80%。
——一个钢管或混凝土管孔中穿放外径较细的多条配线电缆时,其多条电缆组合的外径不应大于管孔有效内径的40%。
——一个塑料管孔中穿放外径较细的多条配线电缆时,其多条电缆组合的外径不应大于管孔有效内径的70%。
4)地下通信配线管道引入各建筑物进出线口处的引入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5)地下通信配线管道的一般采用双壁波纹塑料管、普通硬质塑料管、小口径多孔塑料栅格管、梅花管、钢管、混凝土管。
——双壁波纹塑料管、普通硬质塑料管宜采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