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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
「阿熙,别苦老爸,老爸疼你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这么说,你别陷害我。」
「在我十二岁,你们刚二度蜜月回来,你在房门外对我说的。」
果然是天嫩座,说是无关紧要,其实很在意,还在意得要死。
「那次碍…笨儿子,那时候我刚跟你妈为了泳衣的露与不露吵了架,我很气她为什么要穿比基尼,让一堆男人免费吃冰淇淋,因此在气头上,所以才诓你的,没想到你竟然相信,还一信就十五年,阿熙啊,老爸对不起你!让你受苦了。」
听完父亲所说,孟晨熙一脸惊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那这十五年,他到底是在伤心难过什么啊?
感人的父子认亲画面就在杜夏面前上演,说实在,不太赚人热泪,有点像爆笑剧。
「你这个笨老爸!没事爱乱说话吧,也不想想我儿子那么单纯,谁说的话都会非常相信,居然还……儿子,你怎么哭呢?」
孟又话才说完,杜夏已经注意到孟晨熙红了眼眶,孟母一接下去说,他的眼泪就不动声色落下。
唉!杜夏觉得这个家真的有点爆笑。
「儿子啊,别哭!是爸口不择言,让你受苦了十五年。」
孟晨熙睁开眼睛,任由泪水落下,硬是不动,杜夏实在心疼他的蠢,便一把搂过他,他怎么能那么现实又那么单纯呢?
相信自己所爱、所信任的人,一点也不怀疑,真是稀有人类。
孟晨熙没有哭出声,只不断掉泪,大概是想把十五年的委屈统统发泄出来。
「不过,儿子啊,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求证一下呢?还那么相信,你怎么这么……呆啊!」
伯母,就别雪上加霜了吧!
狠狠哭过一场,孟晨熙洗了把脸,恢复平常的冷静自制,与两人对望。
「总之,我想和杜夏在一起,希望你们不要反对。」历经十五年的错误认知,他现在又是孟家的人了。
「我们从来就没反对过,是不是,老公?」
孟父煞有其事的点头附和。
「想当初,你外公拼了命也要阻止你这个高材生的妈嫁给我这个不识大字的农夫,用尽办法、出尽怪招,但他愈是阻挠,我对你妈的爱就愈坚定,我们想要在一块过下半生的念头就更强烈,所以后来我们相信──凡事莫要太强求啊!」
「是啊,说不定你外公当时没那么大力阻止,我也不会嫁给你老爸说。」
「老婆,妳不爱我吗?」
「爱啊,那是个比喻而已。因此,或许最后没有阻力,你们还认为没刺激就不了了之草草结束呢,所以我们干嘛阻止呢?会往一起就会在一起,会分就是会分的。」
很「透彻」的观念,不过也超乎一般常人,毕竟了解是一回事,要做到又是另回事。
孟晨熙听了,脸色颇为……难看。
「我不会离开杜夏。」他说得斩钉截铁。
杜夏则是无言以对。
无怪乎会造就出孟晨熙这样的个性,这对夫妇实在功不可没。
隔天,孟母又到杜夏这里来闲聊,笑着说是要趁机联络感情。
「两个男孩子,三餐怎么解决呢?」
「张爹会帮我们送来。」
「还是要学个几样菜比较好,因为高见要回美国了,张管家年纪也大,我们想让他退休,所以一直倚赖外人也不行。」
因为孟伯母这段话,所以早上八点多,他们两个就在附近的传统市场采买。
「是的。」
从头到尾,杜夏只有类似「同意」的意思可以答,要不然,等着他的是一连串的训诫,杜夏大概知道孟晨熙那么会说教是遗传自谁。
「阿熙吃东西不太挑,只是不爱吃苦瓜,逼他很久,他也不吃,以后有空帮着叫他吃。」孟伯母叮咛着。
「好的。」
「小夏,你喜欢吃什么?」
「都可以。」
「这样碍…那今天伯母晚上就煮糖醋排骨、苦瓜汤、莲子百合、宫保鸡了和芥兰,行不行?」
「很好埃」
「别看伯母都在国外,一有机会,我还是会自己下厨,毕竟在台湾长大,总不习惯国外的食物。」
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家后,杜夏也陪在厨房帮忙。
「我看中午我们就吃个汤面。」
「好。」有得吃就不会挑是杜夏的本性。
「阿熙说你是写小说的?很有名吗?」
「呃,普普通通。」
「这样啊,没关系啦,两个人在一块,本来就不用分谁赚钱谁在家,快乐就好。我跟我老公私奔的时候,根本就不管谁赚的钱比较多,而是有机会就拼命赚钱,后来隔几年生了阿冠后,我爸才接受我们。之后,阿熙出生,他爷爷去世,说是要把所有的土地给我老公,我们想说看看上地值多少再考虑要如何处理,结果没想到那看不起眼的土地居然是天价,所以我们卖了三分之二,剩下的请人照顾。
「我的前半生是为了父亲希望家里有人念大学出人头地,就一直读书;我老公则是呆呆的不断耕种,这样的人生在我某一天夜里醒来,大大醒悟了,我问自己『这就是我想过的人生吗?』因此开始拉着老公四处旅游,幸好他也挺喜欢乱跑的,我们也就愈来愈亲密。」
杜夏边洗菜边听着孟母的过去。每个人想过的人生不同,自然也有追求的权利,只是可怜了孟晨熙。
「阿熙他从小就独立,也不太爱跟着我们,学校老师也说他经常不合群,害我们差点以为他是自闭儿,想送去给医生看说……」孟母一脸烦恼的陈述过去。「我想跟我们经常不在家也有点关系,不过幸好他遇见你……小夏。」
突然被握住手,杜夏受宠若惊。「伯母,是晨熙自己懂事。」
「自己的儿子难道会不了解吗?他那个死个性对谁都一样,亲戚里也只有他的表妹好象跟他比较合得来,我本来还想说他会单身一辈子,幸好有你。反正呢,我儿子就请你多多照顾了。」
「会的。」
「他很死心眼,又是第一次恋爱,请多包容。」孟母数着自家儿子的缺点。
「我知道。可是您真的不反对?」
孟母露出一副「你太小看我」的表情。「我毕竟游走好几十个国家了,眼界愈来愈宽广,什么人没见过呢?伯母只有一个请求──请好好爱他。」
「我会的。」果然是天下父母心。
孟晨熙,你有一个很爱你、关心你的母亲呢。
「不过说实在,他那种个性,你究竟是喜欢他哪一点?」
「我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会觉得很舒服,每天都会想看见他,我不知道对别人而言这样算什么,可是对我来说,这就是爱了。」
杜夏得承认孟晨熙说得有理。或许因为对象是他的缘故,要不然,高中念和尚学校的他,和同学朝夕相处三年,应该早就有爱情产生。
孟母拍拍杜夏的肩,突然语重心长:「千万别让他哭着回来。」
呃,这应该是说笑的吧?
度过前阵子的兵荒马乱,接下来杜夏又能专心写稿了,也谨导孟母的教导,有空闲就下厨学煮东西,结果不只饱了自己,也让孟晨熙享受到。
「杜夏……」
「嗯?」杜夏正在和第九章拼命。
「一起洗澡?」
「我洗过了。」
「帮我洗头?」
「没空。」
默默的,孟晨熙自己走进浴室里。
杜夏不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俗事缠身,没心理准备。
唉!这一叹就二十分钟过去,呆呆的,没打出半个字来。
「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你的爱情小说里,男主角一定很邪佞、霸道又无情,女主角都是那种柔弱、办事不力兼又爱哭的类型,然后永远都是男主角不停欺负女主角,让她伤心、离开,最后才又要费心费力去找人回来?不是很浪费真数吗?」
原来在发愣的时间里,孟晨熙已经洗好澡站在自己身后。
「因为有很多读者喜欢看。」
「不都是女生在看这种小说,怎么她们都有被虐狂吗?」
「有时候爱情定需要经过困难重重才能体会真爱难得。」其实杜夏也不太了解为什么市场的流行是这样,只是「夏生」本来就是个市场性的作者,就别要求太多。
「确定真爱难得?不是喜欢被虐待?」
孟晨熙那种刻意讽刺的声音实在刺耳。「一个平淡如水的爱情,你会想看下去吗?」
「基本上,如果不是你写的,我不会想看。不过你的爱情小说看人了,还真腻,看一本等于看全部,都是男强女弱,我觉得最有趣的是,女主角无论怎么备受欺凌,或是不人道的折磨,最后一定还活着,然后等着男主角带着歉意来找她,是不死金刚吗?」
「哈哈──」孟晨熙的话让杜夏又气又好笑。
一个爱情小说门外汉,却能鞭辟入里的指出他的盲点,实在厉害极了。
他不是写得不用心;每本罗曼史,他都很用心经营,只是,编辑说这样才合市场,比较卖,久了,他被压抑住,所以无法脱离旧有的制式化。
真实这便是人生,一旦道德规范呈现在你面前,你就会踌躇、不敢跨越,深怕万劫不复。
「你觉得我适合写爱情小说吗?」
「你的文笔很好、编剧的功力又好,只是,我觉得你可以尝试比较不一样的爱情,比如悲剧,或是感情更深的爱情,主角记得要变化,否则看了你三十几本小说,最后每个男主角站出来一比较,统统一模一样,好象是复制人,很无聊。」孟晨熙站在杜夏右侧,弯身在他耳边说。
「你说话真直。」
「我的优点。」孟晨熙大言不惭。
「害我想做一件事。」
「……揍我吗?」
杜夏笑了笑。「很有自知之明嘛!可是揍你也没好处。」
搜寻了计算机和磁K里有关这篇小说的正本与备份,杜夏统统丢到垃圾桶内,然后最后一步──清理资源回收桶的工作,杜夏请孟晨熙帮他完成。
「要我当罪人?」
「不是,但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