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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我们的下一站是伊朗,早就知道女性在当地的公众场合不得露出头发,不能穿显露身体曲线的衣服,我不如就穿这几件长袍,既入乡随俗,又不至于从头到脚一袭黑纱那么压抑。
一走上德黑兰的街头,我就发现我的回头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我没有飘飘然。我知道,并不是我倾国倾城,而是我的打扮实在怪异。伊朗妇女大都有一张美艳无比的面孔,只可惜,浑身包在一团漆黑的颜色中,看多了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如今,黑沉沉的大街上突然站着个头扎淡粉色头巾,身披天蓝大氅的外国女人,难怪伊朗人民多看两眼呢。我知道自己的打扮在宗教风气浓厚的伊朗显得有些疯狂,可我实在无法忍受穿衣打扮都要被别人严加管制。
当我站在德黑兰的街头,宽宽的裙摆被风吹起,我会得意地想:“这是我的fashion statement(时尚宣言),也是我的反抗方式。”
很奇怪,在伊朗的10天里,摄制组的女孩子都变得脾气暴躁,我更是像个二踢脚,一点就炸。
一天晚上,大家决定到德黑兰一家中餐馆去打打牙祭。
一走进挂满红灯笼的餐厅,我就兴奋得忘乎所以,一把拽下了包在头上的围巾。同行的几个女孩子看看我,也都扯掉头巾,大家一边落座,一边嘻嘻哈哈地说:“在中餐厅,是不是就和在中国使馆一样,咱们可以自由了。”
正说着,一个黑黑瘦瘦的伊朗老头子走过来冲我们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话。他系着白色的围裙,显然是餐馆的服务员。老头说得很是激动,干枯的手不停地挥动着。突然,他伸出手,一把抽起编导张力搭在椅背上的头巾,劈头盖脸地就往她的头上蒙。我的火噌一下就起来了:
“Dont touch her!”(别碰她)
我的声音之大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老头也愣住了,他的双手僵在半空,一动不动地呆了几秒钟,然后放下手里的头巾,脸色和缓了很多,指指围巾,再拍拍头,那意思再明白不过。
我狠狠地盯着老头,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You! Leave us alone!”(你,别来烦我们!)我冲老头一挥手,他张张嘴想说什么,然后叹口气走了。
我一个人又运了半天气,还是重新包上了头巾。
离开伊朗回香港,我乘坐的是阿联酋航空公司的班机。一走进机舱,我立刻问笑容可掬的空中小姐:“请问,我可以摘头巾吗?”
“当然!”
我恶狠狠地拽掉围巾,心里禁不住高喊:“解放了!”
现在,这几件五颜六色的衣服还挂在我香港的衣柜里。除了万圣节的化装舞会,我想不出任何可以穿戴它们的场合。
生活中,我算是个中规中矩的人,穿衣打扮喜欢得体而不张扬的风格(在伊朗时的疯狂完全是被环境逼迫而产生的逆反,所谓偶尔露峥嵘,不代表我一贯的表现。)这使我在着装上很少犯错。
不过,错虽然不犯,丑可是出过。
我意识到我的左肩膀已春光乍泄
“千禧之旅”结束后,凤凰在深圳“世界之窗”举办了一台晚会。许戈辉、我、吴小莉等6个走过“千禧之旅”的女主持人分别上台讲述了沿途的见闻和感受。当晚,我们都身着亮丽晚装,雍容华贵的形象和旅途中的风尘仆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穿的是一件紫红色曳地长裙,领口开得很低,正好包住肩头。那一阵,“千禧之旅”一路劳顿让我瘦了不少,晚装穿在身上松松的,好在裙摆宽大,看不出来,只是肩膀那老要往下掉。
那天,我在台上讲了在巴格达的儿童医院见到的绝望的母亲,讲到了在美军的轰炸中失去9个亲人的老妈妈。我讲得非常投入,一只手不时地比划着加重语气。说着说着,我觉得左边肩头的裙袖在慢慢地往下滑,我试着端起肩膀,想把它撑住,可还是无济于事。我意识到,我的左肩已经春光乍泄了。好在只是稍稍露了肩膀,这种尺度我能接受,想必观众也能扛得住吧。
晚会一结束,一直坐在台下的柯蓝跑到后台找我。一见我,她就挤眉弄眼做昏倒状:
“天哪,全国观众都精神崩溃了。我眼看着你的裙子不断地往下掉,我就在心里一个劲地念叨,‘往上走,往上走。’可你的香肩还是露了出来。告诉你,你在台上说的什么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光注意你的肩膀了。”
文涛正站在一边,一听说我在台上颇为暴露就对柯蓝正色到:
“你看你,鲁豫难得一露,我要是你,就在台下带着大伙一块喊‘往下掉,往下掉!’”
从此以后,每回上台前,我都要服装师把我前后左右打量个够,才敢登台亮相。
我爱菲佣
Nanette该不是对我四两拨千斤,不动声色地改造我的懒惰的毛病吧?
我的朋友说我有菲佣情结,她说得有道理。
1994年第一次到香港,礼拜天去逛中环,吓了一跳,大街上坐满了人,全部是来自菲律宾、泰国一带的妇女。我以为出了什么事,可看看每个人脸上都欢天喜地,一打听,才知道是每个周末菲佣们例行的聚会,风雨无阻。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她们。想想看,人在他乡,做着最琐碎的事,却还能保持这么健康快乐的心态,多么难得。
1996年初,我加盟凤凰卫视,把家安在了香港。踏踏实实住下来后,我急着找一个钟点工,帮我打扫房间。从理论上讲,我反对好逸恶劳,认为自己的事应该自己做。但实际上,我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丑话既已出口,我也不怕告诉大家了。我高中、大学都住校,只有周末才回家。短短两天时间,却足够我把家里折腾得天翻地覆,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个烂摊子让爸爸去头疼。可怜的爸爸,礼拜一开始收拾心情整理房间,一直忙到礼拜五。家里好不容易有些新气象,爸爸又要兴高采烈却也提心吊胆地等着我第二天再回家。)不请工人,我的日子肯定没法过。
虽然对菲佣充满好感,可我总觉得请个本地人比较方便。于是,我雇了曹太。
曹太是香港人,长得很富态,神情中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她的神奇之处在于,每次打扫完毕,我家里窗不明几不净,还总像经历了一场浩劫似的。我不妨举些例子:
实例一:一次曹太为了擦窗子,登高作业,结果踩碎我圆桌上的玻璃一大块。
实例二:清洁洗手间,冲厕太过用力,结果水箱流水不止,以致水漫金山。
实例三:清洁厨房,不慎打碎饭碗若干,其中包括我千辛万苦从东京一路捧回来的日本瓷汤碗。
实例四:整理卧室,不慎将电话线从墙上拔出。我不知原因,以为电讯公司不仁,无缘无故终止服务,还三番五次骚扰香港电讯公司。
以上种种,不胜枚举。但曹太的威严,让我总是乖乖地原谅她。不仅不用她赔钱,对她后患无穷的打扫,我还要付出每小时60港币。
也不知曹太有什么魅力,让我对她念念不忘,半年后搬家,我居然还打电话再请曹太出山,却被她拒绝了——她已辞去所有工作在家专心带小孩,做她的师奶。苦命的我,只好开始疯一样地再找钟点工。
正所谓否极泰来。在我焦头烂额之际,朋友给我介绍了Nanette,和曹太相反,Nanette长得纤细,讲话轻柔,一口一个“Yes; Mam”,让我颇为受用。Nanette的好处我就不讲了。总之有了她,我的生活开始新天新地。
但是,人无完人。Nanette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从不乱扔东西。过期的书报杂志,没用的纸片全都铺平叠好。我好几次鼓励她工作要大胆,该扔的就扔,再一想,也着实难为她。她是菲律宾人,平时和我讲英语,看着满眼的中国字,哪敢乱扔。于是,我改用实际行动启发她。凡是不要的东西,我一股脑堆在地上,上面再扔些揉皱的报纸,撕碎的塑料袋。这一招也不太管用。每一次,Nanette都细心地扔掉垃圾堆最上面一层垃圾,其余的,又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回书桌。几次下来,我彻底认输,任由家里慢慢变成一个资料库。可时间一长,我又忍无可忍了。你不扔,我扔。不要的东西,我亲自出马,丢到垃圾房。有时想想,Nanette该不是在对我四两拨千斤,不动声色地改造我的懒惰的毛病吧?
我有一个习惯(说毛病恐怕言重了),衣服哪怕在身上只穿10分钟,也算穿过一次,要洗一洗才行。于是,我的床上、椅背上堆满了匆忙换下的衬衫、长裤。Nanette却认准一点,只有放进洗衣篮和洗衣机的才是要洗的脏衣服。于是,每次回家,我都发现,早上还摊在床上准备第二天再送干洗的长裙不见了踪影,原来又被Nanette挂回了衣橱。一开始我还力图纠正她的错误,但她手脚麻利,让我防不胜防。到后来,我被她彻底搞晕,完全分不清哪些衣服没洗过。这下可好,我觉得自己每天都穿着脏衣服。结果,绝对出乎意料,我爸十几年来孜孜不倦要帮我改掉的乱扔衣服的毛病,Nanette不动声色几个礼拜就帮我纠正了。现在,衣服一换下来,我就主动地扔进洗衣篮。
谁说菲佣只负责打扫?对我而言,她们还是改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除了Nanette,我还爱上了柯蓝的菲佣Sasha。
Sasha二十出头,样子甜美,微笑时两只大眼睛总是羞涩地垂下。在香港多年,Sasha能烧一手不错的中餐。周末只要我在香港,柯蓝总是要我去她家,让Sasha烧饭给我们吃。
我很怕胖,所以平常总是多吃菜、少吃肉,朋友们都说我是兔子。柯蓝是这样对Sasha介绍我的:
“鲁豫不太吃肉,她喜欢青菜和豆腐。”
Sasha很乖,我每次去,她都把自己变成功德林素菜馆的厨师,不是豆腐炒香菇,就是青椒炒土豆。天知道,我只是吃肉比较少而已,但并非一点肉味不沾哪。
柯蓝兴致勃勃地向我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