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停尸房的哭声  文 千寻千寻-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小,但眼睛的轮廓跟这个女子如出一辙……”
  牧文笑了起来,看着他,还是直摇头。“你真是太感性,都可以去当作家了……”
  “你不是我,当然没有这种感觉,后来我又有了些线索,还顺着这些线索找过,就快找到的时候,突然又断了……”
  “先生,可以开饭了。”管家这个时候走了过来。
  “就到这吃饭吧,辛苦你了,帮我裱画。”他总算说了句客气话。
  “辛苦倒是不辛苦,就是我很为你担心,三年了,你陷在这画里出不来,以前你是陷在对心慈的回忆里出不来,后来好久没见你提起她,我以为你走出来了,没想到你是从一个深渊里爬出来,又跌进另一个深渊……”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他叹着气,笑了起来。
  晚饭后,两人又说了会话,牧文才懒洋洋地起身告辞。
  “改天我给你介绍个新朋友,是个作家,很不错的一个人。”临走牧文说。
  “给我介绍个女人吧。”他一本正经地说。
  “鬼话,你的女人还需要我介绍吗?”牧文大笑,“你给我介绍还差不多。”
  “好啊,你看中谁了,我帮你牵线。”
  送走牧文,他径直进了书房。打开抽屉,从一个笔记本里拿出一张已经泛黄的纸,上面写着字迹不同的两段话,头一段是他自己写的:心慈,心慈,你会想起我吗,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我将你遗忘,我活得好艰难,遗忘对我来说根本不可能,而思念又象魔鬼在吞噬着我的心……
  后一段不是他的笔迹,从字体看显然是经过专业书法训练的,非常隽秀,感觉是个女人写的:不是魔鬼在吞噬你的心,而是你本身就是魔鬼,你想遗忘对方是不可能的,因为被你遗忘的人不允许你把她遗忘;你活得艰难也是应该的,因为还有人比你活得更艰难,或者,那不是个人,是鬼,是你把她变成了鬼,她现在就藏在你心里,别想赶走她,终有一天她会出现你身旁!
  变成了鬼?藏在我心里?
  他端详着这段话,百思不得其解,却似乎又有些认同。这几年他心里不正是有个影子挥之不去吗?这个人就是她说的“鬼”吗?是我把她变成鬼的?而他一直想确定的是,写这段话的人跟林荫道上的蒙面女子是不是一个人,感觉应该是,可又找不到确切的共同点。心里藏着个“鬼”,说得还真有点那个意思。
  “先生,先生……”
  有人在外面敲门。
  “谁?”
  “是我。”管家的声音。
  “什么事?”
  “太太又在发脾气,您过去看看吧。”
  “又怎么了?”
  “我们也不知道。”管家说。
  他恼火地打开门,“不知道,不知道,你们什么都不知道,”他叫起来,“那我要你们在这干什么,养着你们享福吗?”
  管家躬着身子低着头不敢出声。
  他气冲冲地穿过走道奔下楼。太太住在后面一栋。他还没进去,隔老远就听到里面传来她的咆哮声。还有摔东西的声音。他站到门口,突然又不想进去了,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还要去看她发威,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他转身又往回走。管家连忙又跟了过去。“先生……”管家在后面喊。
  “我不去看她,看她又解决得了什么问题!”他快步走着,甩了一下手。
  “可是……”
  “让她砸吧,把这房子拆了都没关系!”
  回到前面的房子,走进客厅,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点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
  “这可怎么得了,太太最近情绪特别反常。”管家也进来了,站到他身边。
  “什么反常,她不一直是这样吗?”他大口大口起吐着烟,好象要把心里恶气吐出来一样。
  “是啊,已经被太太赶了四个保姆走了,”管家低着头,“这里的人手都不够了,所以……我想请示先生,是不是再雇几个人进来。”
  “赶走四个了?”他皱起眉头。
  “是的,而且专门服侍您的小玫马上也要回老家嫁人了,所以人手是真的不够了。”
  “雇人这种事不需要通过我,你自己看着办吧。”
  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进了卧室,他疲惫不堪地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又是空空的没有着落了。
  这场婚姻究竟是谁的错呢?
  不是谁的错,而是一种惩罚,老天在惩罚他。难道不是吗,现在的他应有尽有,惟独没有美好的婚姻,老天什么都给了他,惟独不给他爱情。他躺在床上在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和他结婚的就是心慈而不是碧君。他的确是带着责任和她结婚的,但也没想过她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她心理的残疾比她身体的残疾更叫人难以接近。难道这辈子就这么跟她过下去吗?虽然有名无实,可她毕竟是他的妻子,他做不到象他的父亲一样随便抛弃一个女人。他已经受到惩罚了,不想再遭天谴。
  这场婚姻源于十二年前那场可怕的车祸。
  心慈和碧君是闺中密友,他们的父母也都是世交,当时两人刚刚从香港大学毕业,碧君将要和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走之前特意来内地看望即将走入结婚礼堂的心慈。心慈的未婚夫就是朱道枫。他们是在香港认识的,朱道枫去看望叛依佛门的母亲,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刚刚读大二的心慈,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难分难舍。好不容易捱到毕业,心慈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朱道枫的求婚,她等这一天实在是等得太心焦了。朱道枫也是。
  婚礼就定在圣诞节,心慈随父母来到内地,双方家人见面商讨结婚事宜。心慈很喜欢梓园,一进去就流连忘返,天天缠着朱道枫带她到庄园后面的林间散步。庄园后面是一座小山,上面种满桃树,因为正是冬天,桃花还没开,心慈总是问同样的问题,桃花怎么还没有开啊,还要等多久啊?那天她又问,朱道枫就笑着说,“你这么急干嘛,到要开的时候自然会开嘛。”
  “我就是等不及啊!”心慈挽着他的手,小鸟依人般撒娇道,“我怕我还没等到桃花开,你就变心了。”
  “胡说!你都戴上定婚戒指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怎么知道,谁不知道你认识我之前很花心啊。”
  “那是认识你之前嘛,”朱道枫拥住她,在她额头轻轻一吻,“小傻瓜,我现在就在你身边,我的现在和未来都是属于你的。”
  “威廉,”心慈双手缠住他的脖子,直直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我很怕失去你,我是爱你的,知道吗?”
  他顺势搂着她的纤腰,深情地看着她说:“当然知道,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了,心慈,我承认过去我荒唐过,我也曾经以为自己无药可救了,是你挽救了我……”
  “别这么说,傻瓜,我们两个就象是宇宙中两颗孤独旅行的星球,不知道旅行了多少亿年才相遇,我们不存在谁挽救谁,我们只是用彼此的光芒照耀着对方,从此我们不再是行星了,是恒星,相依相存,只要宇宙还存在,我对你的爱就不会消失……”
  “傻瓜,宇宙是无穷无尽的,也是永恒存在的,”他将她紧紧揽入怀中,拥着她仿佛真象是拥着一颗遥远的投奔他而来的星球,“所以我们两个永远都会在一起,即使有一个先离开这世上,他也一定会用他爱的光芒照耀着另一个人……”
  她笑了起来,调皮地说,“你比我还会说啊,感觉我们在说莎士比亚的台词……”
  “哈哈……”他也笑,看着怀中的新娘,情不自禁地吻住了她。
  两人从后山回来的时候,还没进屋,一个女孩就从里面冲出来惊喜地抱住了心慈。“碧君!”心慈也抱住她,两人兴奋得又蹦又跳。
  “你怎么才来啊,我等你好多天了,”心慈激动地说,“我还准备要你做我的伴娘呢。”
  “那没问题,你的伴娘我不做谁做?”碧君说。
  朱道枫在香港就见过碧君,三个人还在一起吃过饭,他很有风度地招呼碧君,带她参观梓园,盛情地款待未婚妻远道而来的密友。碧君目瞪口呆,当她参观完富丽堂皇的梓园后变得沉默了,她自小生长在香港,跟心慈一样,父母都是中产阶级,也见过一些有钱人,却没想到在内地还有如此奢华的富豪。当初心慈把男友介绍给她认识时,她还不以为然,在她的想象里,内地经济滞后,思想保守,她很为美丽的心慈找了个内地人感到不值,但跟朱道枫接触几次后,她改变了看法,游遍世界的朱道枫风度翩翩,幽默智慧,见多识广,言谈举止非常有教养,一下就让她刮目相看。但她还是认为朱道枫顶多也就是个内地爆发户的儿子,再富有跟香港的有钱人比起来那是没得比的,尽管年轻英俊的朱道枫看上去一点也不象个暴发户,他高贵得象个王子呢。可是当碧君亲临梓园后,她被彻底折服了,晚上关上门跟心慈说闺房话时,她由衷地说:“心慈,你真有福气,找了个这么有实力又这么爱你的未婚夫。”
  “你也会找到的。”心慈满脸幸福。
  “我可就没你这么好的运气了,虽然我们的家境差不多,可你比我漂亮,又有气质……”碧君明显的有些懊丧。
  “别这么说,缘分未到嘛。”心慈安慰她。
  “缘分?”碧君冷笑,自嘲地说,“等缘分降临我身上时,我都人老珠黄了,心慈,我很服你知道吗,在香港时你对那些富家公子理都不理,我以为你不喜欢有钱人,原来你有更大的目标……”
  心慈一听这话有点不高兴了:“你怎么这么说呢,我跟威廉认识时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有钱没钱,我爱他,深深地爱上了他,就算他是个一无所有的普通职员,我也会跟着他的,我是和他在美国定婚后才跟他回的内地,才知道他是有一些钱……”
  “是吗?也许吧。”碧君的脸上暗淡下来,不再说话了。心里却在想,如果他没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