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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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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鲁迅式的从小康之家堕入贫困,或许更甚。虽居于乡村,文化程度有限,但在精神气质上,玉米算得上是一位知识分子,是乡村的精英;相比于众姐妹的麻木,她是高度敏感的,能够一叶落知天下秋。于是,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她恐惧了,颤栗了;她惟有当机立断,埋葬心底最后一抹彩虹,迅速选择与权力的媾合,以弥补父亲这个浪子带来的耻辱。玉米原本与前程看好的飞行员彭国梁相恋,但父亲的失势,妹妹的被辱,导致彭国梁釜底抽薪式的毁婚。玉米痛定思痛,毅然下嫁中年丧妻的公社革委会副主任郭家兴,把自身献于权力的祭坛。
  玉秀漂亮、热情、机灵、特立独行;她不甘沉沦,试图抓住一切机会改变命运,以青春赌明天。这个热爱生命的女子,疏于理性,失于算计,导致了人生的步步失利。不过,在玉米诸姐妹中,玉秧毕竟是靠了自己的勤奋与努力走得最远的一个,昭示了一种新的方向和可能。在我看来,毕飞宇的文本不像熟透的红苹果,更像鲜亮的青苹果,带着一层淡淡绒毛挂满枝头;入口品尝,其味道则甘美与红苹果无异,只是外形不同而已。鲁迅当年评价台静农小说能够“将乡间的死生,泥土的气息,移在纸上”,这话用于毕飞宇同样合适。应该说,毕飞宇笔下的王家庄,与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苏童的枫杨树乡,庶几可同怀视之。而与红高粱、米一样,“玉米”,这一普通庄稼作物的名字,也因此获得了超乎本体的意义的延伸。
  毕飞宇的小说,是天真的纯粹的,是安宁的舒展的;它们从未飘荡在云空,而是扎根于民间,立足于大地,充满美丽的忧伤,泥土的气息。上世纪90年代以降的新生代小说,固多可观,但人文的贫血、价值的失位、自我的复制、文化主题的虚伪与虚无,也势所难免。无疑,毕飞宇的创作富含激情、思想、终极关注、乌托邦等诸多80年代文学元素,力求超越生活表象,以更为高远更为本质化的形而上情怀,取代所谓血淋淋赤裸裸的原生态的真实观,从而与玩世不恭的“后现代”写作泥淖保持了自觉疏离。念及当下庞杂的文化语境,毕飞宇的择善固执,诚可敬佩。
  (《玉米》,毕飞宇著,江苏文艺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一版,定价15。8元)(张宗刚)

  李敬泽序:守望《玉米》

  2001年4月,毕飞宇发表了《玉米》。从那时起,在文学界,人们频繁地提起“玉米”:“看‘玉米’了吗?”“你觉得‘玉米’怎么样?”局外人听来,好像人人家里种着一片地,地里长着玉米。
  十几年前,莫言写出了《红高粱》,因为这题目和这小说,“高粱”这种贫贱的作物焕发出神奇的光芒,从此,提起这个词,我们会想起刺目的血、妖冶的绿,想起丰饶而残忍
  的大地。
  ——汉语之美、汉语之深厚和微妙,就在这一个一个的词,它被念出来,然后余音不绝,因为诗人和小说家们把层层叠叠的经验、梦想和激情写进了这个词里。
  “玉米”也是贫贱的作物,在北方和南方,在平原和山地,玉米构成了乡土中国的基本景观,它太普通,太常见,提起玉米也许只会引出某种关于日常生活的记忆:它曾是我们童年时代的主要食物。但毕飞宇把这个词给了一个女人,他让“玉米”有了身体,美好的、但伤痕累累的身体,他还写了“玉秀”和“玉秧”,那是将要成熟的玉米和正在成长的玉米,从此,在“玉米”这个词里、在玉米的汁液中就流动着三个女人的眼泪和血和星光般的梦。
  《玉米》、《玉秀》、《玉秧》,毕飞宇是一篇一篇写的,我估计,他原本只是想写《玉米》,最后形成这样一本书可能并非他的初衷。但也许就在写《玉米》的过程中,他“发现”了玉秀和玉秧,这两个女孩子站在玉米身后,被光彩夺目的姐姐遮蔽着,毕飞宇察觉到她们身上存在着某种可能性——小说中的人和生活中的人一样,每个足够活跃的灵魂都有一种冲动:要展开自己的故事,要从别人的故事里冲出去,开辟自己的天地。
  小说家如同专制的家长或严谨的导演,他必须镇压和消除这种“自由主义”苗头,必须让人物各就其位。所以,在《玉米》中,毕飞宇没有向玉秀和玉秧让步。但是,作为小说家的毕飞宇有一个决定性的特点,那就是他对人、对人的性格和命运有不可遏止的好奇,当他意识到那两个女孩在阴影中暗自酝酿着激情,跃跃欲动时,他终究无法拒绝她们,他必须提供机会让她们动,让生命自行其是。
  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本书,它由三个相互联系的故事构成,由三个不同性格和命运的女人构成,它不是传统意义上具有统一、强制、封闭性的结构意志的“长篇小说”,它更像是一次追逐:小说家被人的自由、人的魅力所引导,欲罢不能地追下去。
  所以在这本名为《玉米》的书中,我们看到的首先是“人”,令人难忘的人。姐姐玉米是宽阔的,她像鹰,她是王者,她属于白天,她的体内有浩浩荡荡的长风;而玉秀和玉秧属于夜晚,秘密的、暧昧的、交杂着恐惧和狂喜的夜晚,玉秀如妖精,闪烁、荡漾,这火红的狐狸在月光中灵俐地寻觅、奔逃;玉秧平庸,但正是这种平庸吸引了毕飞宇,他在玉秧充满体积感的迟钝、笨重中看出田鼠般的敏感和警觉。
  三个人,三个女人,她们生长于田野,她们都梦想远方。但通向远方的路崎岖、艰险,三姐妹中玉秧走得最远,她的所到之处却是幽暗、逼仄的“洞穴”;在她们脚下和心中横亘着铁一般的生存极限,她们焦渴、破碎于干旱坚硬之地。
  ——通过对“极限”的探测,毕飞宇广博地处理了诸如历史、政治、权力、伦理、性别与性、城镇与乡村等等主题,所有这些主题如同血管在人类生活的肌肤下运行。对我们来说,读《玉米》是经验的苏醒和整理,上世纪70年代的乡土和城镇、那时的日常情境在毕飞宇笔下精确地展开,绝对地具体,因确凿直抵本质。
  所以,这三个女人属于过去时代,那个时代塑造了她们的命运;但她们又属于现在和未来,因为她们来自“中国经验”中最令人伤痛、最具宿命意味的深处——在古老乡土和现代进程之间、在历史和生活之间,“个人”何以成立?她(他)的自由、她(他)的道德责任何以成立?我们从《玉米》中、从那激越的挣扎和惨烈的幻灭中看到了“人”的困难,看到“人”在重压下的可能,看到“人”的勇气、悲怆和尊严。
  《玉米》的另一个可能的名字也许应该是《三姐妹》,这个和《玉米》一样朴素的名字让我想起契诃夫,想起他对俄罗斯大地上那三个女人的深情守望。
  是的,守望,守和望,守着人、望着命运,这是作家的古老姿态,毕飞宇把这种姿态视为写作的根本意义所在——
  我想起2001年初,毕飞宇在电话里没完没了地对我谈起“玉米”,这个词和这个女人,他不可自拔地沉溺其中,他爱她,她将因此而荣耀……
  再往前二十年或三十年,在江苏北部的乡村,一个瘦的、黝黑的孩子,他注视着无边无际的田野,泪水涌上他惊喜的眼睛,我听到他说:“玉米”。


  玉米 第一部分

  1.施桂芳生了小八子

  出了月子施桂芳把小八子丢给了大女儿玉米,除了喂奶,施桂芳不带孩子。按理说施桂芳应该把小八子衔在嘴里,整天肉肝心胆的才是。施桂芳没有。做完了月子施桂芳胖了,人也懒了,看上去松松垮垮的。这种松松垮垮里头有一股子自足,但更多的还是大功告成之后的懈怠。施桂芳喜欢站在家门口,倚住门框,十分安心地嗑着葵花子。施桂芳一只手托着瓜子,一只手挑挑拣拣的,然后捏住,三个指头肉乎乎地翘在那儿,慢慢等候在下巴底下,样子出奇地懒了。施桂芳的懒主要体现在她的站立姿势上,施桂芳只用一只脚站,另一只却要
  垫到门槛上去,时间久了再把它们换过来。人们不太在意施桂芳的懒,但人一懒看起来就傲慢。人们看不惯的其实正是施桂芳的那股子傲气,她凭什么嗑葵花子也要嗑得那样目中无人?施桂芳过去可不这样。村子里的人都说,桂芳好,一点官太太的架子都没有。施桂芳和人说话的时候总是笑着的,如果正在吃饭,笑起来不方便,那她一定先用眼睛笑。现在看起来过去的十几年施桂芳全是装的,一连生了七个丫头,自己也不好意思了,所以敛着,客客气气的。现在好了,生下了小八子,施桂芳自然有了底气,身上就有了气焰。虽说还是客客气气的,但是客气和客气不一样,施桂芳现在的客气是支部书记式的平易近人。她的男人是村支书,她又不是,她凭什么懒懒散散地平易近人?二婶子的家在巷子的那头,她时常提着丫杈,站在阳光底下翻草。二婶子远远地打量着施桂芳,动不动就是一阵冷笑,心里说,大腿叉了八回才叉出个儿子,还有脸面做出女支书的模样来呢。
  施桂芳二十年前从施家桥嫁到王家庄,一共为王连方生下了七个丫头。这里头还不包括掉掉的那三胎。施桂芳有时候说,说不定掉走的那三胎都是男的,怀胎的反应不大同,连舌头上的淡寡也不一样。施桂芳每次说这句话都要带上虚设往事般的侥幸心情,就好像只要保住其中的一个,她就能一劳永逸了。有一次到镇上,施桂芳特地去了一趟医院,镇上的医生倒是同意她的说法,那位戴着眼镜的医生把话说得很科学,一般人是听不出来的,好在施桂芳是个聪明的女人,听出意思来了。简单地说,男胎的确要娇气一些,不容易挂得住,就是挂住了,多少也要见点红。施桂芳听完医生的话,叹了一口气,心里想,男孩子的金贵打肚子里头就这样了。医生的话让施桂芳多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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