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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琴回忆道:“那个糕点啊,除了好吃,好象没什么特别的。”好象咽下后,腹中散开一股热气。
“什么叫没什么特别。”燕笑笛忽然露出一副肉痛的表情,“那可是我花了九九八十一种珍贵药材,经过七七四十九道复杂工序才制成的。这八十一种药材可是人间少有, 说是绝无仅有的珍贵药材,有些还是从东瀛和朝鲜运过来的。唉,就为了救你这条小命,把我的宝贝花了。我的宝贝啊!!!”
赵云琴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那么几块小小的糕点,居然藏有那么大的秘密。
哀悼完他的宝贝之后,燕笑笛恢复以往的神色,“那种糕点能保护人体的五脏六腑,避免毒入侵,所以血液会停止流动。中了毒之后,人体会呈现一种假死状态,咋看之下和死了没什么差别,但过了几天就会发现,尸体不会腐烂,一直保持着那种假死状态。只要将毒逼出来后就没事了。”
“老前辈,你的确厉害。但为什么不惜花你那么多宝贝来救我这条命?”赵云琴奇怪道。他们好象只有一面之缘,燕笑笛为什么要救他?
燕笑笛两眼放光,盯得赵云琴头皮发麻,“我要你做我的徒弟。”
“唉??”赵云琴顿时呆住。
燕笑笛将自己的苦衷缓缓道来:“我就是江湖三仙之一的医仙燕笑笛。江湖三仙一生只收两个徒弟,所以必须精挑细选,我已经收了一个徒弟,不过已经出师,但另一个徒弟仍没有着落,因为想当我燕笑笛徒弟的人数不胜数,要遇到一个我中意的人不那么简单,所以我化装成乞丐,四处游历。于是我就遇到了你。”他说着,看了赵云琴一眼。
赵云琴恍然大悟,自己无心插柳柳成荫。虽然很同情他,但他不得不问:“江湖三仙是什么?很厉害吗?”
燕笑笛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天下居然有不知道江湖三仙的人?!”果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赵云琴一脸困惑,不知道江湖三仙有什么奇怪吗?
燕笑笛只好解释道:“江湖三仙是指乐仙柳醉荫,剑仙花瑛岚,还有我医仙燕笑笛。江湖三仙不仅武艺卓绝。而且每人各通一门绝技,天下无人能敌。柳醉荫的音乐,花瑛岚的铸造,我的医术,在江湖上都是独一无二的。三仙一生只收两名弟子,各传授他们其中一门技艺。我已经将我的武功传了出去,剩下的就是医术了。怎么样,要不要学?”燕笑笛笑眯眯地看着他。
赵云琴点头。开玩笑,这种机会别人可欲不可求,他怎么可能不学?
燕笑笛很理解地拍拍他的脑袋,“那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徒弟了。拜师礼就不用了。这是我医仙的证明,你先收着,切记不可弄丢了。”他掏出一块红色小牌,递给赵云琴,“现在太冷。等春天再带你出去识别药材,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背医书。”
赵云琴接过那块牌子,仔细一看,是极其珍贵的赤翡,上面刻着一个大大的“燕”字。他收起小牌,发现燕笑笛走向他们对面的一面石壁,伸手在石壁上按了一下。巨大的石壁裂了开来,移向两侧,露出一排巨大的书架。上面挤满了书。
燕笑笛指着书架上面的书,看着目瞪口呆的赵云琴说道:“这里一共有一千两百二十三本医书,你都给我背熟了。”
一千两百二十三本?还要都背熟?赵云琴瞪着那些书,欲哭无泪。
“你那是什么表情?想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才一千两百二十三本而已,不要嫌多。”燕笑笛瞪着一副苦瓜脸的赵云琴说道。
一千两百二十三本还不算多??“师父,你是不是存心整我?”赵云琴悲哀道。
燕笑笛给了他一记暴栗,“你以为医仙那么好当。这可是从秦朝就开始流传下来的医书,汇集了各朝大夫的医学经验和心得,以及东瀛已经失传的秘术,别人想看都看不到呢,你还抱怨。”
“全部都要背吗?”赵云琴苦着脸看着那只巨大的书架,再次确认。
“没错,全部。”燕笑笛无情地打破他的希望。
燕笑笛见他还苦着脸,哭笑不得,“你先睡一会吧。先修养几日。”
“好。”赵云琴只能回床睡觉。脑袋里尽量不想那些多得吓人的书,渐渐地,睡着了。
燕笑笛看着熟睡的他,不由叹了口气。
次日清晨,赵云琴醒来,没有发现师父的身影,他慢慢起身,穿上放在床头的狐袄。
师父去哪了?他打开门,发现雪已经停了。漫山遍野白茫茫一片,银白色的雪在阳光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没有丝毫生机。
赵云琴叹了口气,关门进屋。无意中发现一张放在桌子上的纸条。他拿起纸条,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乖徒弟,师父有事要离开一阵,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洞里食物充足,足够你吃一年的。这锦绣峰被我养满了毒物,所以你不认真将那些医术背熟是下不去的。对了,有空的时候还要练练轻功,锦绣缝地势险恶,万一不小心从悬崖峭壁上掉下去可没人救你。我知道你又要骂我了,我也是为你好,如果你学了一半就跑下山那岂不侮辱了我医仙的名声……
看到这里,赵云琴感到嘴角有点抽。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所以你就不要抱怨了。还有这里有一封信,是要交给你师兄的,你下山的时候别忘了把这封信教给他。你师兄名叫穆擎音。千万别忘了。
终于看完这封信,赵云琴感到额上青筋正在暴动。
有没有搞错,简直没给他留条后路嘛。他抬头瞪着那只放了一千多本书的巨大书架,最后只好认命地叹了口气。食物只能吃一年,也就是说他必须要用一年的时间将燕笑笛的医术学精了。唉!自己是不是被卖了?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下山
一年后(确切地说是十个月零二十天),洞庭君山。
漫山火红的枫叶,远远望去,仿佛是火烧遍了整座山。绮丽而壮观。
君山某处,江湖闻名的三仙聚集一堂。
“醉荫啊,你的琴声越来越妙了。”一名青衫男子微笑看着正在抚琴的蓝衣女子。
柳醉荫淡淡一笑,白皙纤长的手指划过琴弦,又是一串妙音流出,“我的琴艺未变,只是你今日心情愉悦。瑛岚,何事如此高兴?”
花瑛岚摇头,喝了口酒,“只是今天看燕老高兴,心情自然就好了。”他看了一眼兴奋异常的燕笑笛。三人中就属他年龄最长,两人顺口就叫他燕老。花瑛岚笑着眨眨眼,“是不是你那个宝贝徒弟快下山了?”
燕笑笛闻言哈哈大笑,“那小子比我想的还要能干,才一百多天就把一千多本书给背熟了。果然是青出与蓝而胜与蓝啊!”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柳醉荫无奈地摇头,“燕老,你那个徒弟真有那么厉害?记得当初你收擎音为徒的时候也没现在这么高兴。”穆擎音也是个百年难得的人才,当初他们三个为了抢这个徒弟拼了三天三夜。
“莫不是你这个徒弟有何特殊之处?”花瑛岚也好奇问。自从十个月前听说了燕老收徒之后,都没亲眼见过,“燕老,你也用不着把你这个宝贝藏那么紧吧!”
“我的徒弟怎么可能简单?”燕笑笛斜了他一眼,“三天后他就要下山了,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保证能把你们吓一跳。”光是容貌就能把人看呆。
“真的?”柳醉荫抚琴的手顿了顿,将头转向花瑛岚,“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花瑛岚对燕老那个徒弟可是好奇地紧,“那我们就去看看吧!”
* * * * * *
五台山,锦绣峰。
赵云琴懒洋洋地趴在水潭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心情郁闷到极点。
水中的人,乌黑柔亮的长发,细长的柳叶眉,浓密微翘的睫毛,漆黑略显忧郁的眼瞳,俏挺的鼻子,红艳的薄唇,黄金比例的身材,完美地搭配在一起,在加上那精致细腻得连女人都嫉妒的肌肤,简直是神的艺术品。过了一年,他郁闷地发现,自己越长越漂亮,往大街上一站,十个男人里保证有九个会为他疯狂。
如果自己是女儿身,当然会很高兴,但他现在是货真价实的男人。男人要那么好的皮相干什么?郁闷啊郁闷!!!
所谓祸水就是指他现在这个样子。
他直起身子,拍拍身上占到的尘土,微微叹了口气,看看这自己呆了差不多一年的锦绣峰,有些不舍。想想自己一年的修炼,他有些哭笑不得。
为了试探毒药的毒性,他不惜以身试毒,头几个月他都以自己高超的解毒手法给解了,但后几个月,他发现自己的血液竟然对毒产生了免疫,导致他百度不侵,现在这座山里所有毒物对他都起不了作用,如果他再中一次“绝命”,保证没有性命之忧。
至于他的轻功,由于他在采药的时候被豺狼虎豹追杀,导致他的轻功登峰造极,快的在别人眼里只有一道残影。不过如果光看他轻功有多高就认为他武功有多强那就错了,他的武功最多能算是一个三流“低手”(高手的反义词。为了我们的小攻,他的武功只好差点了。呵呵!),连对付一个强盗都很吃力。
所以面对像慕容影那样的高手,他只有逃的份了。以他的轻功那绝对不成问题。
于是他决定三天之后下山。
想到下山,赵云琴的嘴角弯了一下。不知道阿影他们怎么样了,这一年来有没有想他呢?还是已经把他忘了?应该不会吧。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青色玉佩,玉上刻着一个“影”字,旁边还刻了一行小字——海枯石烂。
心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快玉佩应该是阿影在他“死”了的时候放在他身上的。
阿影,千凝,小汐,临聿,皇帝老爹,五哥,三哥,七哥,八哥,他们都应该很好吧?
他小心地将玉佩藏好。施展起了他绝顶轻功,向家奔去。
三天后
赵云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离开了这个他住了一年的地方。天色还早,他决定步下锦绣峰。住了一年,早已对这里滋生了感情。红色的枫林,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