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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001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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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妮站起来,颤抖着。太阳也落下了地平线,天上没有云,然而却看不见星星。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甲板上传来,船长在下面叫人。正在观察晴雨计的大副恐惧地叫道:“啊,上帝啊!”
  没过多久,船开始摇晃,海水大股大股地涌上甲板。我拉着杰妮的手紧靠着桅杆,惊慌地望着张着大口的海。后来,在黑暗中,一阵旋涡把她从我的手里拖走。我触到了桅杆的绳索,把自己绑在了上面。疯狂的海浪把我抛来抛去,直到我失去知觉。
  二
  灯光使我苏醒过来。我躺在一艘客轮的卧舱的床上,周围的一切都很熟悉。对面床上坐着一个男人,上衣半解,正在看书。我认出这是我的朋友戈登·多依尔。我离开利物浦的那天见过他,他正要乘“布拉格”号客轮离开。并且曾邀我结伴而行。
  过了一会儿,我叫他的名,他只是“噢”了一声,又翻了一页书但眼睛并没从书上抬起来。
  “多依尔!”我又叫道,“他们救她了吗?”
  他抬起头,打趣地瞧着我。他肯定认为我还是迷迷糊糊的。
  “她?你说谁?”
  “杰妮·哈佛德。”
  他由打趣变成惊奇,瞧着我,但什么也没说。
  “好吧,我想你等一会准会告诉我的。”
  片刻,我又问道:“这是什么船?”
  “‘布拉格’号!从利物浦驶向纽约的。”多依尔再次奇怪地盯着我,不耐烦的大声说,“已行驶了3个星期,船断了根轴。主要载的是旅客们,戈登·多依尔先生和怪人威廉·雷切尔先生,这两位先生一起上船,但是我想他们就要分手了,因为前一位先生直想把后一位先生扔到海里去!”
  我突然坐起来:“你是说我在这艘船上已经呆了3个星期吗?”
  “见鬼!正是这样,今天是7月3号。”
  “我是怎么了。我病了吗?”
  “不,完全正常。每天开饭时你总是准时到场。”
  “上帝!多依尔,这太离奇了。请你严肃一点吧。我难道不是从失事的‘清晨’号上被救起的吗?”
  多依尔脸色立刻变得苍白。他走到我身边,抓住我的手腕问:“你对杰妮·哈佛德知道些什么?”
  “先请你告诉我,你又知道些什么?”
  多依尔看着我,似乎在考虑怎么办。然后他回到床边坐下,说道:
  “我可以告诉你。我已和杰妮订了婚。我是1年前在伦敦遇见她的。她家是德文郡首富之一,对我们的结合十分不满,我们便私奔了——或者说正在私奔。当我和你登上这艘客轮时,她和她忠实的女仆——一个黑女人,上了‘清晨’号,因为我们同乘一条船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也容易被发现。我正担心这船会因修轴而担搁太久,那样‘清晨’号会在我们之前到纽约。可怜的杰妮会不知所措的。”
  我静静地躺着——静得连呼吸都听得见。显然,此时我们俩都在思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想换个话题。
  “多依尔,你读的是什么书?”我问
  “噢,是《丹尼克的沉思》,真是本怪书。是杰妮给我的。她凑巧有两本。想看吗?”
  他把书扔给我。我随手翻开作了记号的那一页。我读到:
  “它与身躯分离,正如大河将小河带走。人们的命运互相交汇,他们的灵魂相互陪伴,同时肉体却朝着一个未知的方向走去……”
  “她……她读书的兴趣很怪。”我说道,同时极力控制自己的激动不安。
  “确是如此。好了,现在你也许愿意告诉我,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和那艘船的?”
  “是你在梦中说的。”我回答。
  一个星期后,我们到了纽约港。但是“清晨”号却从此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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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469 
Title :三毛谈最爱
Author :三毛
Issue : 总第 92期
Provenance :羊城晚报
Date :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我最爱的年纪,就是中年。这时候,人生不问答案,播出去的种子,开始有收获了。”衣。
  在衣、食、住、行中,我最喜欢衣。
  所谓的衣,不一定要很贵的。在台北市东区的高级服装店都找不到我要穿的衣服,不是价格问题,一年得到一件好衣服,就会穿十年都舍不得丢掉。“衣”——是无言的文化,我爱穿。衣服是可以换洗的皮肤,真好。衣服也是个人风格的一种表露。我最喜欢看演艺人员穿衣服,很喜欢比莉,因为她穿得好看;梅艳芳,因为她穿出演艺人员的身份——当然是一种特殊的造型打扮;凤飞飞也是一种造型打扮,邻家女儿模样的。
  食。吃有两种情调可言。一种情调是,在台北,各位愿意做冤大头的话,我介绍几家餐馆,都是法国茶房在那里服务的。他们的菜不很好,但是那个情调很吓人,那样吃叫做“兵器之吃”,吃了会胃痛。我喜欢这“兵器”两个字,吃了几家都是法国人在招待的餐馆,很周到,但两个人吃掉五千台币。各位一定知道不是我付钱。
  还有一种吃,我觉得是三五知己的吃。那种吃,有没有台布没关系。这三五知己在一个下雨天,看完电影或话剧,之后去吃个宵夜。要开始聊天的时候,那个情调就出来了,情调就不在父、母、女每天三个人吃饭的那块台布上了。如果肝炎不那么流行,我很喜欢吃台湾的小摊子,我现在还是吃,我不管。
  我最不喜欢的吃,就是应酬饭。应酬饭真难吃啊!因为很不快乐。这种吃,在我现在的生活里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活到中年,不做使自己不快活的事,不吃使自己不容易的饭。
  住。讲到住,衣、食、住、行里面,我最考究的就是住。也许你们说,三毛,住是一件很贵的东西。要考究住的话,是不是一个富裕的人才能够住?我不是这样的看法。一个纸灯笼多少钱?一个软垫子多少钱?在地摊的时候!你的屋子小,把床丢掉,地上面铺一块彩色布,丢几个软垫子,再挂一个纸的灯笼,所谓情调、温暖、家的味道统统出来了。
  我非常喜欢住出生活的味道来。我看过很多豪华之家的布置,他们的布置就是有阴森味,在里面,我的手都放在膝盖上不敢动。有很多人不快乐,往往不知道为什么,不爱上班、情感生活不美满、赚钱赚不多……因为你没有一个地方让你躲。所以,我太注重我的窝了。人家说,“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己的狗窝。”那个窝一天中至少有七小时要在那,一定要顺你的意,要乱就让它乱,要整齐就让它整齐。
  我认为住的事情,就是一定要让自己快乐。这是很重要的一点经验之谈。
  行。这一生中,最爱的交通工具就是脚踏车。它有一种浪漫的情调,它有一种悠闲。直到有一天看到一本间谍小说叫做《众目睽睽》,说到脚踏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是最好的间谍交通工具,因为你骑脚踏车的时候,跟踪你我的人就必须慢跑,你就会发现有人跟踪你。我又觉得,我这一生所有喜爱的艺术、电影,好像都有脚踏车的影子;脚踏车有一种人性的悠闲。在中国大陆,我羡慕他们的脚踏车。
  还有一种交通工具——火车。倒不是喜欢火车本身。跟着你的初恋情人,谈着两个人的将来,坐在空空的火车,坐得再晚也不管,多么的快乐。火车有一种艺术上的节奏感,绝对不是长途公共汽车所能取代的。火车的美,美在那张离别月台票啊!每次坐火车我都早四十分钟到,我就看到情侣啊——在台湾这么小的岛上能去哪里呢?他们却仿佛生死离别。我十八岁时,也曾有过一场。那种情景看了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怎么有这么可爱的人们啊!你没事的时候,不要去看电影,就买张月台票,那简直是一场戏剧,而且场场都演,每次坐火车都会流点眼泪。我三毛爱哭,这种哭是受感动的哭。
  年纪。说到最爱的年纪,就是中年。尘埃落定,这时候,人生不问答案,播出去的种子,开始收获了。如果我们有儿女,现在也是高中了。我爱中年,因为,第一,我们还不老,还有权利去恋爱,还没有走下坡,快要走下坡的时代,在这个五年到十年之间。年轻人,千万要对你的中年抱着一个很大的期望。我年轻时一天到晚想自杀,如果自杀了,怎么知道中年这么好呢!
  中年过失去了容貌的美丽,但是得到了更多更好的东西。越到中年越知道衣着不重要、漂亮不重要,但是健康重要。这种快乐,跟很多的好朋友去交换心得,都说中年好的不得了,大丰收噢!不一定是金钱上的,也可能是金钱上的。我爱这个年纪!
  城市。最爱的城市——在这世界上,我非常喜欢纽约。纽约不用讲英文,纽约也不是美国,是全世界。纽约这个地方是整个世界的人种博览会,太好太好了。纽约是我很爱的一个大都市。另外一个是伦敦。我爱的大都市,就是要有大都市的喧哗,跟张爱玲一样,喜欢伦敦,喜欢它那种大都市的情调,喜欢巴黎的闲散。巴黎的一块大草地上,有一个很大、很高的告示牌,上面写着“不可践踏草地”。可是有数千人在草地上踢足球、放风筝、裸体日光浴、情侣在接吻;那个胖胖的警察,一边吃着苹果一边在告示牌下走来走去。你看这个民族性。法国人是不守法的,乱七八糟的。可是,我喜欢他们的自然。如果说到人情味的都市,我喜欢马德里。它是一个大都市,可是有着小城镇的土气,人不土但有人情味。
  台北闹得、乱得天翻地覆。伦敦,纽约、巴黎、马德里,都是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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