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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有变,人的行为跟着变,但要解释或推断这行为的变动,行为不可以乱变一通,不可以像阿康那种「无定向风」。要解释或推断行为,行为一定要受到约束,而在科学上——任何科学——约束行为的规律就是理论了。经济学的结构是简单的:局限怎样变,人的行为一定会跟着怎样变,而约束这「一定」的规律,主要是那大名鼎鼎的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经济学有不少定律,或有不少理论,但大部分可有可无,只有需求定律不可或缺。没有需求定律就没有西方经济学,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原则上,所有其它经济定律都可用需求定律代替,又或者所有其它经济理论都可从需求定律变化出来。任何理论,不论微观或宏观,某一点违反了需求定律,该理论一定错!所以同学们要学好经济理论,一半以上时间要集中于需求定律。其它的多知一点无妨,但如果同学对需求定律的理解与体会,可以给我打上七十分,其它的理论一概不知也算到位,是个及格的经济学家了。
需求定律说,任何物品,何时何地,价格下降其需求量一定上升。不容许有任何例外,因为如果有例外,理论就不可以被人的行为推翻,无从验证,所以不能解释人的行为。同学们都知道,经济课本说有吉芬物品这回事。吉芬物品是指那些价格下降需求量跟着下降的物品,或价格愈高需求量愈大——这是推翻了需求定律。逻辑说,吉芬物品可以存在,正如逻辑说万有引力可以失灵。这就是困难:如果吉芬物品被容许在真实世界存在,而我们不能事前划分哪些是吉芬物品哪些不是,那么人的任何选择行为都不可能被需求定律推翻,也即是说该定律无从验证,于是半点解释力也没有。所有的经济学概念及其它理论皆要与需求定律挂钩,没有该定律,经济学的整个架构就会倒塌下来。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不少价格理论大师尝试在逻辑上把吉芬物品推出门外,都不成功。我在六十年代搞起了风浪,指出在几个不同的假设下,吉芬物品可以被拒诸门外,但因为用上无从观察的变量,不妥。后来还是接纳了史德拉与艾智仁的办法,把需求定律作为一个公理(a postulate),武断地不容许吉芬物品存在。一九六六年,在加州长堤大学任教职,我对同事E。 Dvorak指出,逻辑上,吉芬物品不能在市场成交,只可以在一人世界或永远不交换的物品出现,把他吓了一跳,大叫天才。但既然吉芬物品可以武断地废除,我的天才不值钱。虽如是,三十多年后我还是把该推理写进《科学说需求》的第四章第六节。(这里要向同学解释一点。今天的经济学教科书,吉芬物品一般存在。教科书是为了赚钱,或起码要有出版社收容,否决吉芬物品的存在不容易卖出去。可见一般大学里的教授,对经济解释是没有兴趣的。)
回顾平生,在需求定律这个重要话题上,对我影响最大的读物是佛利民的《马歇尔需求曲线》(M。 Friedman; The Marshallian Demand Curve)。虽然有好几处我不同意其分析,但该文对需求的经济思维实在好,今天的同学还要一读再读。整体而言,需求定律分析得最详尽的,应该是我于二○○一年发表的《科学说需求》(《经济解释》卷一)。该卷分析的何谓价、何谓量、不变量的选择、品味不变的假设、消费者盈余、否决剪刀论,等等,大部分不能从其它读物找到。不全是我的发明,而是经过多年从读物及师友间的吸纳,经过自己不断地在街头巷尾找现象印证,左改进右改进,日夕思想到过了退休之年,知道打通了经脉,全盘掌握,毫无沙石,才动笔写出来的。
这里有一个要点——非常重要而又头痛的——同学们要注意。这是需求定律(或需求曲线)所说的需求量(quantity demanded),是一个无从观察的变量(variable),真实世界不存在。我们可以观察到的变量是成交量(quantity transacted),不是需求量。需求量是一个意图之量,是经济学者想象出来的,不真有其物。于是,经济学分析的短缺(shortage)或剩余(surplus)都是空中楼阁,真实世界不存在,靠这些理念作经济解释不可能不是废物。
我说过,一个假说(hypothesis)的验证必定要用上两个或以上的可以观察到的变量,但理论的起点往往要用无从观察的变量,然后通过逻辑,推出可以观察的变量才能作假说的验证。这样看经济分析,可以避免的话,无从观察的变量愈少愈好。需求定律中的需求量无从观察,但这定律不可或缺,所以需求量是经济学中唯一的我不能不接受的无从观察之物。处理经济解释的一个重点,是要懂得怎样把真实世界没有其物的需求量(一个概念上的变量),按着逻辑的规格,带到可以观察的成交量或其它现象那边去。《科学说需求》的第六章对这个问题交代过、解释过怎样处理。
以为需求量可以观察到,或以成交量作为需求量的研究分析,无数,都是废物。
凯恩斯曾经说:「比起其它科学,经济学困难吗?不难,是容易的学问,但杰出者甚少。」我同意这判断。凯氏认为经济学难以杰出,因为某程度上从事者需要是个哲学家、史学家、数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周身刀的。这观点我不一定同意。我认为经济学难达大成,主要是概念不容易掌握,理论太多,搞得太复杂,而最大的困难是从事者对真实世界知得少,知得太少了。像戴维德、高斯那种人,不懂或不用数,理论知得不多,但他们对基础理念有充分的掌握,对世事知得多,足够。
我们不需要有这些大师的天赋才可以达到师级的层面,但要懂得学习的方法。我自己走过不少冤枉路,误入歧途好几次,可幸及时惊觉,回头是岸,再走。尝试又尝试,终于找到自己的路,打上去。教同学,我只能把自己的经验申述一下。
我认为重要的起点,是入门者要知道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架构,跟着是掌握这架构中的概念与简单理论。有了基础,不妨尝试比较复杂的理论。天赋奇高可以不管复杂的,但我的经验,是猛攻一阵复杂的,再回到简单的基础会有新的理解。三十岁前,我来来回回好几次,到三十五岁,知道基础架构的掌握充分,概念的理解通透,就再不管复杂的理论了。
这架构就是前文说过的:一、人的行为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二、选择的第一个公理,是在局限下争取个人利益极大化;三、量度极大化的价值概念与局限概念皆重要,掌握不能有差池;四、局限转变引起的行为转变,要受到约束,而这约束主要是需求定律。
这就带来我个人认为是经济学最难处理的地方。局限转变带来的行为转变,要受需求定律的约束。需求定律是约束价格的转变与需求量的转变。因此,要解释行为,任何局限转变,处理的人必须或明或暗地把局限的转变翻为一个价的转变。不容易。更头痛的是,很多行为不通过市场,需求量不一定是市场成交的物品。可幸的是,需求定律的用途,不限于市场物品。任何有价值的物品这定律都可以用,包括声誉、友情、信仰等。不在市场成交,没有市价或价格,用需求定律可以不用市价。非市场的物品,价格变为代价,也即是成本了。
「成本」是cost的中译,不大正确。较佳的译法是「机会成本」,有点不妥,因为经济学没有不是机会成本的成本。最好的译法应该是「代价」,但说「生产代价」中文不容易接受。比起其它科学,经济学是格外重视概念的,而其中最难掌握得好是成本的概念。懂得把任何局限转变翻为成本转变,也即是翻为代价转变,需求定律的运用就过了最困难的一关。可以相当复杂:一项局限的转变可以牵涉到好几方面的需求,因而牵涉到好几方面的代价转变。学而时习之,熟能生巧,我自己到四十岁后,得心应手,任何局限转变,想到与某方面的需求有关时,代价的升升降降立刻知道。
《经济解释》的卷二(《供应的行为》)对成本有详尽的解释,而卷三(《制度的选择》)分析产权与制度,带到社会成本(代价)那方面去,也说得详尽。同学要注意,有些价值,可以倒转过来看为成本,例如租值。又例如利息是收入,转换角度可以作为成本看。三十年前,与老师艾智仁研讨某话题,书信来来回回好几次,其中一次我写道:「利息不是成本的局部,而是成本的全部。(Interest is not a part of cost; but the whole of cost)」他回信大赞,显然认为我学满了师。
成本的正确概念本来就不容易掌握(见《供应的行为》),而加上产权问题、交易费用、非市场物品等,「成本」或「局限」的转变来得更复杂了。然而,要通过需求定律来解释人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把局限的转变翻为价或代价的转变。要记着,凡是转变,不管是代价还是行为,一定是「边际」的,所以解释行为或现象要从边际转变的角度入手。这又带到序数量度或排列选择给我们的方便了。那些批评交易费用难以量度或无从量度,因而没有用场的众君子,是经济解释的门外汉。
有一件事不妨一提。杨小凯曾经批评我不懂得边际分析,但巴赛尔却说边际分析我用得出神入化。二者有冲突吗?不一定。小凯是搞数学经济的,没有作过实证经济研究,从始至终停留在象牙塔内。我是搞实证研究的,数学的边际分析只学几天就认为足够(考理论当年永远第一),早就跑出象牙塔,走到真实世界中,落手落脚地搞起来。在真实世界看边际转变,可以小若沙尘,可以巨似泰山。数学的边际分析与验证的边际处理是两回事。
这就带来我要说的实践经济学的重点。要解释行为,局限的转变不可以子虚乌有,其转变一定要有可以观察到的事实支持,而如果交易费用等转变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