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能簟J率瞪瞎�3世纪时的战争,其目标往往是夺取这类大型经济中心。
商业与私营手工业的蓬勃增长是城市发展的动因,由此亦导致金属货币流通。最初的货币始于公元前5世纪。考古发掘表明:货币有四种,在相当确定的地域内流通,其流通地区大体与经济大单位相当。形状与铁铲相仿的“布”,在韩、魏、赵三国通用,三国乃晋国分裂而成;刀形的“刀”,流通于东北部地区齐、燕、赵三国;状如小贝壳的“蚁鼻”流通于楚国地区、湖北、湖南,这种古老货币兼有装饰、首饰与护符的功用;有中孔的圆形硬币,流通于西北地区周、秦、赵三国。齐国由国家铸币,但其铲形币与刀形币往往刻上发行城市的名字,可能是富商的创举。
第二部分 14。战国时代诸城
经济增长不限于对华夏诸国产生影响。秦帝国建立之前的两百年间与邻近居民的贸易往来已大大加强。燕国与满洲部族及北朝鲜部族通商,其京都就在现今北京地区;赵国、秦国与草原游牧居民交易。秦国的丝织品似乎自公元前4—前3世纪起便传入北印度(因而印度以“Cina”一词指丝绸之国)。南方的楚国似乎也在这时期与热带地区土著居民发展了贸易关系。顷襄王时期(公元前298—前263年),曾组织征讨四川(巴蜀二国)、贵州(黔中)、云南现今的昆明地区(滇国),按当时传统,楚国士兵就在当地安家而且娶了本地女子。周围大国的贸易扩展大大有利于向边境地区(南满、蒙古、现今南部与西南部各省)移居汉人,从而为秦、汉帝国的军事大扩张铺平了道路。
社会剧变
华夏诸国统一(公元前221年)前的两个世纪既是经济发展与大革新时期,亦是社会剧变时期。
旧贵族社会无法抵御力求垄断全部权力的新君主的打击,亦抗拒不了经济变迁的强大而深刻的影响。自远古传下来的大家族面临破产,失却权力,最后覆亡。其历代珍惜保存的宗庙亦随其领地与城邦的消失而消失,全皆并进各国的领土之中。战国时代各类货币分布示意图
大贵族衰落,中央政权随之而加强,吸引了求职小士人到各国君主的宫廷服务。这些人士修习各种技艺,展示本人才能,一心想应召至朝廷效力,将君主的亲密谋士紧紧包围。于是,各国朝廷外围以及诸大臣身侧形成一大群客卿(“宾客”与“舍人”),他们成为威望与势力的源泉。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其《史记》(公元前1世纪初)中,为其中四位著名大臣立传: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他们懂得凭自己的慷慨与荣誉意识吸引大批宾客。公元前4—前3世纪的政治思想、伦理观念、谋略之学、论辩之术均在此阶层中发展起来。其时极适宜于产生宗派与学派,各派都十分关心当代社会与政治现实问题。
受社会变动影响的不限于大小贵族。默默无闻的农村环境亦起深刻变化,由此而促成农人地位的改变(参与战事与赢得土地的权利)。古代文献关于农村社会只有一鳞半爪的记录(管家监督下的集体劳动方式,宗教节日期间的集体婚礼,长幼尊卑的亲属关系,以时令为序的宗教生活)。
经济飞跃发展并未令所有人受益,反而使不平等状况愈加严重,导致出现富商巨贾与大地主的小阶层。贫农负债累累,最后被逐出自己的土地。于是佃工、农务长工、偿债奴仆大量增加。除苦役之外,后者为华夏世界所见的唯一奴隶形式。无地农民便受雇于各种发展起来的工场(矿场、铸铁场、盐场、手工场)或定居于各国君主正大力开发的新土地之内。上述所有变化打破了未分开的农民大家庭,引起农村旧社区解体。当时条件正适宜于重大变革,这类变革为中央集权国家打下了基础。
第二部分 15。国家革命(1)
运理群物,考验事实,各载其名。——秦始皇所立刻石
导致产生中央集权国家的变革运动只是战国时期的一个潮流,因此不可能与这时期各种趋势的总体截然分开,当时是中国思想史上最丰富的时期之一。后人称变革者为“法家”,他们的功绩在于:构想新国家的基本制度,随后设计皇朝政制。系统改革首先在西北部的秦国实行,然后于公元前231—前230年间在秦国向外征讨的过程中,将改革扩展至华夏诸国。
建立中央集权国家
法家所隶属的积极而又务实的思潮愈来愈明确意识到自己的目标、手段与哲学蕴涵,而且于公元前3世纪孕育出了一名伟大的思想家——韩非(公元前280?—前234年),这一思潮基本上紧扣帝国建立前两百年整个政治生活所关心的两大实际问题:一是“富国”(为君主提供富强的物质手段),二是“强兵”(以兵力确保君主广泛的霸权或主权)。秦国似乎比任何其他国家更具备适宜于实行彻底变革的条件。经过改革,秦国成为强国,大大有别于华夏世界当时存在的国家。秦国孤处于渭河流域,可免受外来袭击。秦国原是个穷国,相当落后,其贵族势力似乎也并不强大,但在其境内易于通过垦殖扩大治理区域。主张实行极权和务实政策的人士,自贵族商鞅(公元前390?—前338年)一直到巨贾吕不韦,接踵出现,后者是秦帝国缔造者、秦国最后一位相国。
公孙鞅,曾功封于商,称商君,故尤以商鞅之名传于世,属卫国的王族。卫是河南的小城邦。商鞅是秦国首次重大变革的主持者,他最初为都城在大梁(即今之开封)的魏国惠王的谋士,约于公元前361年抵秦国。商鞅倡导的首批改革方案大概于公元前359年颁布实行。其要点是:确立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共同负责的准军事组织;税制以小家为基础,不按未分开的大家族;按军功定爵位(秦汉时爵位共分21等);奖励垦殖与农业生产,将无军功的贵族成员贬为庶民;向新爵位领受者赐予土地、衣物、奴隶(惰民被贬为奴隶)。公元前350年迁都于咸阳(现今西安西北部,位于渭河东岸)之后,又进行了一系列新变革:宣布废除一统的大家庭,设立行政区域(县),重新划分领土;统一度、量、衡制度。
公元前340年,秦国战胜魏国后,公孙鞅因其功绩而受封于商。但这位改革家激起旧贵族的仇恨;他曾作秦孝公的谋士,孝公去世,他即被车裂而死,其事业后来由他人继承。
新国家的重大特点
中央集权国家出现,与此同时旧社会消亡,用“革命”一词形容这种情况最合适不过,因为帝国政权由此奠定基础,而且一直影响华夏世界的基本政治观念,故公元前4世纪中叶秦建立中央集权国家,在东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足可以与古希腊罗马及西方世界的城邦出现相比。此外,二者既有重大区别,也有明显的相似之处:中国与古希腊一样,贵族社会危机终于导致贵族制度的“民主化”。农民上升为“武士”,摆脱贵族大家族控制,取得了爵位,亦即将贵族的旧等级移置于中央集权国家的新环境之中。同时,意味深长的是:“赋”一词先前意近我们中世纪的义务服役(赋指受封采邑者贡献人力、车辆,春秋末期已改为贡献财物),最后却应用于由国家向每个人征收的人头税及其他税项。
第二部分 16。国家革命(2)
华夏世界发展之所以不同(总之其演变非常独特),是因为春秋时期的制度与印欧世界乃至古希腊的习俗毫无类似之处;后者拥有彼此权利平等的武士议会,城邦议会看来是武士议会的移用。
变革的最重要成果之一是将从前隶属于贵族家庭的农民变成新国家经济与军事力量的基础。生产职能与作战职能紧密结合,任何其他文明都未出现过这样的系统。这种结合至9世纪为止一直是华夏世界政治制度与社会制度的根基,但中间稍有中断。不过,这些亦农亦武的农人既非拥有随意生杀予夺之权的暴君的臣民,亦不是共同参与处理城邦事务彼此权利平等的公民。将公元前4世纪确立的新政治制度仅仅视为普通形式的专制主义,这是错误的看法。事实上与其说君主拥有专断的指挥权力,毋宁说他体现的是协调与推动的权能。
战国时代出现并形成的法律概念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法律概念毫无共同之处。它既不是从习俗而来,亦并非出自仲裁冲突的实践,而且也不是来自表达共同意愿的惯例。法律是对个人按贵贱功过实行等级分配的手段,它客观、公开、高于众人,不允许任何不同解释;同时也是令全体人的活动趋向于促进国家强盛与太平的得力工具。既然旨在建立秩序,因而不可能与事物及众生的本质发生矛盾。韩非(卒于公元前234年)曾提出“参验”,认为君主应通过对证据的合理检阅而了解国情,他对这点极为重视。“律”为万物和谐之源,这字与“定音管”相通,是一切节律的基础,含有规矩、准绳之意(秦皇朝时代,“律”一词用于刑法)。
变革体现了一种可视之为符合理性的观念,其目的是以划一的规矩代替繁多的权利、特权、惯例,后者连同其贵族世系、从属关系、等级制度构成了旧社会(毋宁说“旧制度”)的特色。国家各种体制(包括文职官员、军职官员、按不偏不倚规则实行的奖惩制度、论功绩授予的爵位、“伍”“什”内部实行共同负责的连坐制、统一的度量衡等)替代了从前的习俗、祭礼、道德。新国家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全部运作以客观标准为基础。
国家革命的影响极为深远而且触及一切领域。在此过程中,华夏世界无疑失却不少旧事物,许多旧的方面已逐渐不为人所认识。不过,虽然秦国的变革来得早而且彻底,华夏其他各国的变化却较为缓慢而且为时较晚。由于有这段时间差距,因此某些旧传统得以保存下来,虽然此时中央集权国家已扩展至整个华夏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