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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的天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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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Eric,你的女伴很漂亮啊。”
  “谢谢。”楚涵镔搂着智犀的肩。
  由于在英国待过一段时间,智犀对于一般的英文已经能够驾轻就熟了,于是她也很大方地用英文向楚涵镔的朋友打了招呼:“你好,我叫林智犀,或者你可以叫我Joyce。”
  Joyce是智犀在英国的时候楚涵镔为她取的英文名,当时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大家都觉得很恰如其分,之后查过字典,才知道是快乐的意思,很显然,众人都希望她快乐。
  “我叫Ben。Joyce你今天很漂亮,我可以请你喝杯饮料吗?”这个叫Ben的男人称赞智犀。事实上,智犀认为所有的英文名中最难听的就是Ben,说得不准确一点,会变成中文“笨”的发音,谁会承认自己笨?!但是智犀仍然接受Ben的邀请,一杯红酒。可是智犀还没有喝,就被楚涵镔拉到一边,“你不会喝酒,还有,不要离他这么近,还对他笑。”
  “听说红酒不烈的,你不是要我接触上流社会吗?怎么又缚手缚脚的了?”智犀拿回红酒,少少地喝了一口,红酒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味,智犀将其放在桌上,“其实我对他笑是因为他的名字,我觉得所有的英文名中最难听的就是Ben,说得不准确一点,会变成中文‘笨’的发音,外国人不清楚本与笨在中国谐音,我想如果他们知道,肯定是不会让自己变相地成为Fool,你说是不是?”
  听到智犀的“理论”,楚涵镔也忍不住笑出声来。由于对智犀的疏忽,智犀在无形中喝了很多杯香槟,她不喜欢红酒的味道,但是对香槟的好感还是很浓的,不知不觉,智犀已经醉了。
  楚涵镔将她扶至车上,准备开车送智犀回家,却想到这样醉醺醺地回到家林叔叔和愉阿姨一定会责怪智犀,说不定连他一起怪罪,他才不想无端地找一顿教训。于是将她带回了自己家。一路上智犀都没有安静,嘴里不是叽里咕噜地说些乱七八糟的话,就是唱歌,唱跑调的歌。
  “你坐稳了,这样我很难开车的。”楚涵镔一次一次停下车子将智犀扶正,可是不一会儿,她又东倒西歪的了。好不容易将她送到家,楚涵镔又费了一些力气将她放在自己床上,他为她盖好被子,准备出去,就听到智犀说:“我今天很开心很开心……不……不是的,我今天很不开心,你怎么可以和别人说话把我丢在一边呢?我如果走丢了怎么办呢?”
  “你丢不了,你现在在我家,正在肆虐我的床。”楚涵镔坐在智犀身边,拍拍她的肩。这时,智犀的兔毛披肩有些滑落,楚涵镔看出来她并不想要这个,于是想帮她把披肩脱掉,但是又有些犹豫,是该脱吗?智犀会不会误会他想对她做些什么?没等楚涵镔有什么动作,智犀倒是先把被子踢开,嘴里还说着:“热死了热死了。”
  楚涵镔当然知道,这是酒精转化为热能造成的,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地方的人在冬天喝酒取暖的原因,但是智犀并不会喝酒,一点点香槟就把她变成这样,这显然不是什么好信号。趁着自己还算清醒,楚涵镔起身要离开房间,却被智犀拉住:“你又要把我丢下来啦?不行,不能一个人走,你要在这里陪我。”智犀说完就靠在楚涵镔胸口上,楚涵镔扶起智犀,她喝醉了,脸有些红,在微弱的灯光下显得她特别迷人。楚涵镔忍不住吻了智犀,他告诉自己,他只是因为这样的灯光才会这样,只是一下,智犀不会知道的,却不想智犀回应了他,他有些放肆了,明明知道这样会出事,但是他也像喝醉了酒般无法控制,他想这只是酒精的缘故。
  “涵镔,你在家吗?”
  楼下传来咏聆的声音,楚涵镔迅速地放开智犀,将她放在床上,盖好被子,准备出来,刚走到门口就看到咏聆正在门口,她看到了吗?楚涵镔有些心虚。
  “你们……”
  楚涵镔立刻将咏聆拉到她的房间,待坐定后,咏聆问:“你喜欢智犀?”
  “你刚才全都看到了?”
  “她不是你平时的那些女人,玩过了就可以丢掉,如果你不爱她,她是不能碰的,如果你们不相爱,林叔叔不会放过你的。”
  “我知道,我,我什么都没有做,你相信我。”
  “你爱她吗?”咏聆仍然这么问。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过,但是我知道我对她感觉不一样,我看到她和别人在一起排剧,我会心情不好,看到那个叫赵胤崇送给她礼物的时候她这么开心,我会难过,可是见不到她我不会有想见她的冲动。”
  唉,咏聆轻轻叹了口气,自古,感情就是人类最难把握的,不管是国王还是贱民,谁都不例外。
  “不要说我了,谈谈你吧,你的神秘男友什么时候可以领给我看看。”
  提到尉迟,咏聆脸上的表情变得很柔和:“我想我是爱上他了,我只见过他四次,会不会太草率了?我在小说中看到过,但丁只见过比亚翠斯一面,却爱了她一生,这样是不是不理智?”
  “你不是已经有了答案了吗?一见钟情是存在的,没什么不对,不是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偏偏就是在那一刹那发生的,有些人就是有这样的吸引力。”楚涵镔想到了矣恒,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她算不上绝色,却有一双漂亮有神的眼睛,眼睛总是有话说的样子,看到她的人没有不喜欢的,或许咏聆的尉迟也是,“什么时候带来给我看看,我承认我不是个好男人,但至少是个好人,我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好不好。”
  “你是想看他是不是好男人还是好人呢?”咏聆问。
  “那你喜欢好男人还是好人?”
  “当然是好男人,这个世界上好人多得是,但不是每个男人都是好男人。”
  “如果他对你而言是个好男人,但是他心术不正,不是个好人,你会很痛苦,久而久之,连爱情也会被磨损殆尽,但是如果他只是个好人,就像你说的,这世界上好人多得是,如果人很死板,那会很无趣的。”
  其实这是个很难想得明白的问题,也许这也如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吧。
第二十三章
  咏聆看了看手机,和楚涵镔聊完天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她一点都不困,想给尉迟打电话,却又担心会吵醒他,于是坐在阳台的摇椅上看星星,尉迟说过,无论什么风景都需要被欣赏才能称为风景,懂得珍惜的人才不会失去。夜晚的星空显得特别的宁静,每颗星星都在遥远的地方向人类闪耀着自己的美好,或许最被人类喜欢的只有三颗星,牛郎织女星再加一颗北极星。牛郎织女星代表美好却不能在一起的凄美爱情,而北极星不同,它象征着永恒,人们总是对很多悲剧抱以同情的姿态,却又对达不到的永恒十分向往,这似乎是人的通病。咏聆这么想,而她和尉迟呢?是悲是喜,是瞬间还是永恒?想到自己与尉迟的相遇,其实很戏剧化,说出来都不一定会有人信,有谁相信两人从陌生到相爱是因为一起车祸,而发生车祸之后竟然不是吵架赔钱,而是成为好朋友进而变成情侣?!说不定这个故事可以交给晴天,让她编出另一出舞台剧。
  这时候咏聆的手机响了,咏聆想,这么晚了,会有谁给她打电话?是尉迟。这世界上果真有心有灵犀吗?也许是的,智犀就是个好例子。咏聆开心地接起手机。“已经两点多了。”
  “没办法,突然想到你,觉得很有必要给你打个电话,我想还没有吵到你睡觉吧。”
  “那你想到我什么了呢?”初冬的夜晚有点冷,咏聆将脚放到摇椅上,整个人缩成一团。
  “我想到你此刻在做些什么?是不是无聊到抬头数星星,数到很冷也不为自己添一件衣服。”
  “你在哪里?”咏聆站起身,听尉迟的话,他是看得到她的。
  “今天晚上失眠,于是想约你做件傻事,我就在你家楼下,愿意下来吗?”
  在楼下?咏聆立刻奔下楼,看到尉迟靠在不远处的路灯下,微弱发黄的灯光整个打在尉迟的身上,尉迟完美的脸型与身材被笼上一层黄黄的光,像从天而降的天使,咏聆呆呆地站在家门口看他,像是在欣赏一件千年难得的艺术品。直到尉迟走到她身边。
  “看我看得这么入神?我害怕你再看下去会把我吞进肚子里去。”尉迟笑着说,“你是不是每次谈恋爱都是这样子,看男朋友看到入神,认为他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人?”尉迟拉着咏聆的手,他们顺着马路散步。他们之间,一直停留在牵手这一步,似乎谁都没有要进一步的打算。
  咏聆有些不好意思:“认识你之前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很奇怪,这年头的人注重经验,无论是什么经验,有经验总是好的,从前,人们喜欢那种不经世事的女孩子,因为天真,现在人们喜欢有经验的女人,因为成熟。
  尉迟先是一怔,之后说:“怎么可能?”
  “不骗你。大家都说我的要求太高,总是能看到别人身上的缺点,我不是个能忽视人家缺点的人,我也不是个能把缺点当成优点来欣赏的人,所以我一直是一个人。”
  尉迟先是一阵沉默,怎么可能,这完全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他以为他是那种游于众多男人之间的女人,即使不是有过很多感情经历,但也应该是深切的爱过人的。
  “你怎么了?”咏聆推推尉迟的手。
  “那么听你这么说,我是个没有缺点的人?”
  “少臭美了。”咏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变相地称赞尉迟,被尉迟拆穿了,只能否认,“刚才我只是看你在路灯的照射下显得很美,像个天使一样,故此失态。”
  “天使?”尉迟笑了笑,“或许有一天,你会发现,我是个魔鬼。”
  即使是魔鬼,我也愿意被你吞噬。咏聆这么想,人在遇到感情问题的时候,果然是会失去理智的,她从来没有这样过,如果换作是别人,她一定会说不要做梦了,现在她才知道,原来,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重点是爱了吗?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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