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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安眠药,我头一回看到她吃这药。药物令她昏昏睡去。可我第二天醒来时,她已经醒了,躺在那里望着床顶篷,一绺头发落在腮边。
“梳头的时候用力点,”当她起来要我帮她更衣时,她对我说道,“用点力好让头发亮一点,噢,我脸白得可怕,快帮我捏捏,苏。”她抓着我的手按到她脸上,“帮我捏捏,别担心捏青了,我宁愿一脸淤青,也不要这种可怕的白脸!”
她眼睛幽黑,这大概是安眠药的作用。她眉头紧蹙。听她说到淤青,我不由心神烦乱。我说道,“别动,不然我没法帮你更衣了——好,就这样。现在,你想穿哪件裙子?”
“灰色的怎么样?”
“灰色的看起来太淡了,不如,蓝色的……”
蓝色衬托出她头发的柔美,她站在镜前面看着,我帮她系紧裙子。然后她望着我,看到我的褐色衣裙,她说道:“你穿的太单调了,苏——不是吗?我想你该换换了。”
我说道,“换换?我就这一件。”
“就这一件?天哪。我看这衣服都看烦了。你给好心的爱丽丝女士当女仆时,都穿什么?她不会把自己的衣服拿给你穿吗?”
我感到——我确实有这种感觉——绅士送我来这儿,只带了一件象样的衣裙,这着实令我有点难堪。
我说道:“嗯,小姐,事实是,爱丽丝女士象天使一样好心肠,不过她也很小气。她把我的衣服都收回去,带到印度给新女仆穿。”
莫德的黑眼睛眨了眨,看上去有点抱歉,她说道:“伦敦人就是这样对待他们的女仆吗?”
“这只是那些小气的人,小姐。”我答道。
接着她又道:“还好,我没什么值得小气的东西,你应当并且必须再有一套衣裳,应付这里的生活。也许还派得上其他用场,总有需要换衣裳的时候——对了,如果有人拜访我们?”
衣柜门挡住了她的脸。她又说道:“现在,我相信我们俩身材尺寸一样,这里有两三件衣裳,你瞧,我没穿过,也不该放着,我看你喜欢长裙子。我舅舅不喜欢我穿长裙子,他觉得长裙子不利健康。不过他当然不会在意你。你只要把裙边放下来一点,你肯定会放的,对吗?”
是的,当然,我以前经常拆针线活,如果有必要,我缝的针脚也很直。
我说道:“谢谢你,小姐。”她拿了件衣裳对着我比了比。那是一件怪里怪气的橙色天鹅绒衣裙,流苏裙边,裙摆宽大,看上去好象是大风卷过女士裁缝铺,卷出这么一件衣裳来。
她打量着我,然后说道:“哦,试试这件吧,苏珊,来吧,瞧,我来帮你。”她上前几步,开始动手帮我脱衣裳。“看,我也会做这些事,跟你做得一样好。现在我是你的女仆,你是小姐。”
她笑起来,忙活时一直有点紧张。“来,到镜子跟前看看。”
最后她说道:“我们简直是姐妹俩!”
她吃力地帮我把褐色衣裙拽下来,再把那件怪里怪气的橙色衣裳套到我头上,她让我站到镜子前,她在后面拽衣带挂钩。
“吸气,”她说道,“再吸气!这裙子很紧身,不过这会给你一个淑女的新面貌。”
当然,她腰身太细,个子也比我高一寸,我头发颜色比她深,我俩看上去并不象姐妹,倒象两个怪人。这套衣裳让我脚脖子全露出来了,如果给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会立马倒地,气绝身亡。
可这里没有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镇子上的姑娘们也看不到。那衣裳料子是质地上好的天鹅绒。我手划着裙子上的流苏,莫德奔过去,到她珠宝盒里拿了枚胸针别到我胸前,然后歪着脑袋看别得好不好看。
这时客厅传来一阵敲门声。
“是玛格丽特,”她说道,脸上粉红一片。她叫道:“进来,到卧室来,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进来行了个屈膝礼,直愣愣看着我,她说道:“我来收拾盘子,小——噢,史密斯小姐!是你吗?那个?我没见过你穿成这样子过,我肯定!”
她脸红了,莫德站在床幔阴影里,手捂着嘴,看上去文静秀气。她笑得花枝乱颤,黑眼睛闪烁着。
“如果,”玛格丽特走后她说道,“如果绅士象玛格丽特一样,把我们搞错了,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又笑得花枝乱颤,我注视着镜子,也笑起来。因为我身上被赋予了某种东西,不是吗?这使我成了一个淑女?这就是我妈妈想要的。
反正到最后,她的衣服和珠宝都归我。我只是提前享受一下而已。
我收下那件橙色衣裳。她去她舅舅那儿之后,我坐下来,把裙边放出来,把腰身也放松了。我可不想为了十六寸的腰身,而让自己活受罪。
“现在,我们看起来漂亮吗?”我接莫德回来时,她说道,“不过这儿有点灰尘,”她叫起来,“我舅舅书架上蹭的!噢!书!那些该死的书!”
她都快哭了,绞着双手。
我掸掉灰尘,真想告诉她,她这是庸人自扰。她穿麻袋片也好,长一副运煤人的面孔也好,只要银行里有一万五千镑钱写着莫德李小姐的名字,绅士还是要追求她。
看到她,就会觉得这一切几乎是种折磨,我知道一切,却要装作一无所知;如果换了其他性格的女孩,这可能有点滑稽。我会说,“你不开心吗?小姐?要我帮你做什么吗?要我帮你拿个小镜子照一下吗?”她会回答道:“不开心?我就是太冷了,走走就暖和了。”要么,“镜子?苏,我为什么要照镜子?”
“我觉得你比平时更注意自己的相貌,小姐。”
“我的相貌?我为什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我不能说,小姐,真的。”
我知道他的火车四点到马洛村,威廉。英克尔已被派去等火车了,就象上次被派去等我一样。到三点钟,莫德说她要坐在窗口旁做针线活,那儿光线好。当然,那会儿天都快黑了;不过我什么都没说。
喀哒作响的窗户和堵风的沙袋旁有个小椅子,那是房间里最冷的地方;可她在那儿坐了一个半钟头,披着披风,歪着脑袋做针线,不时偷偷望一望窗外的路。
我觉得,如果这不叫爱情,那我肯定是个荷兰人,如果这是爱情,那这些爱人们都是小白鸽和大笨鹅,我很高兴,我不是其中之一。
最后,她手按在心口上,发出一阵压抑的叫喊。她看到威廉英克尔马车上的灯光了。她赶紧离开窗口,站到壁炉前,双手绞在一起。然后传来马蹄声,我说道:“这是瑞富斯先生,是吗?小姐?”她答道:“瑞富斯先生?天有这么晚了吗?哦,我想我舅舅该多高兴啊!”
她舅舅先接待他。她说道,“他或许会叫我去,欢迎瑞富斯先生。——我的裙子现在怎么样?我是不是该穿那条灰色的?”
而李先生没有叫她去。我们听到楼下有说话声和关门声,可过了一个钟头后,才有个礼宾女仆上来,传达瑞富斯先生抵达的消息。
“瑞富斯先生在他原先的房间里安顿好了吗?”莫德问道。
“是的,小姐。”
“我猜,瑞富斯先生应该非常累了,跑了这么多路?
瑞富斯先生传口信过来,说旅途劳累并无大碍,他盼望着与李小姐和李先生共进晚餐。在此之前,他不想打扰李小姐。
“我知道了,”听到这些,她说道。然后她咬着嘴唇,“请告诉瑞富斯先生,小姐不认为他晚餐前来拜访是打扰……”
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红着脸字斟句酌;礼宾女仆终于得了信儿,走了。女仆去了一小时又一刻钟才回来,后面跟着绅士
他走进房间,刚开始没看到我,他眼里只有莫德。他说道:“李小姐,在这一番旅途颠簸后,我十分感激您给予我的款待。”
他声音温柔有礼,如果一定要挑毛病——嗯,无可挑剔,我猜他已经在房间换过衣裳了。他头发油光水滑,胡子修剪得很整洁,小拇指上戴了一个戒指,其他手指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他的样子,跟他自己期望的一样——看上去是个英俊又聪明的绅士。当他终于看到我时,我不由自主地向他行了个屈膝礼,我甚至有点害羞。
“这是苏珊。史密斯!”他认出身着天鹅绒衣裳的我,嘴唇抖了两下,摆出个笑容,“不过刚才我以为她是个小姐,真的!”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过来,他说道:“我希望你会喜欢布莱尔这个职位,苏。我希望,你的新主人已经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了。”
我说道:“我也希望如此,先生。”
“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莫德说道。“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真的。”
她的语气既不安又感激——就好象你跟陌生人聊天,没话找话说,就谈起你的狗。
绅士捏了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他说道:“当然,她确实非常好,我应当说,李小姐,有你做榜样,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学好。”
她原本神色黯淡,此刻又鲜亮起来。
“你真好,”她说道。
他摇摇头,咬了一下嘴唇,“你这么善良,美好,没有哪个绅士会视若无睹。”
现在他的脸跟她的一样红。我敢说他肯定是用了什么办法屏住呼吸,把脸憋红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然后她也注视着他,微笑起来,进而笑出了声。
那时我想,他是对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想。她漂亮,她美丽又轻盈——看到她在他身边,眼睛粘在他身上。小白鸽和大笨鹅。大钟响了,他们惊觉,各自移开目光。
绅士说他待得太久了,“我应该在晚餐时才见到你,跟你舅舅一起。”
“跟我舅舅一起,是的。”她平静地说道。
他朝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就要出门时,他好象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