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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本报提醒广大学生,目前网络传销花样繁多,多以高额获利诱骗,请广大学生切勿上当,对事情的发展情况,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闻链接:
一起以“美国远程教育网站”之名,非法进行网络传销的组织,近日被济南平阴警方破获。假借国外网站之名诱骗的网络传销案在国内较为罕见。警方调查发现,一伙人利用互联网,在“美国远程教育网站”设立“中小学同步教育”“成人教育”等专栏,吸引网民注册会员,每人次收取注册费1350元。入会者,每发展一名成员可获提成200元,被发展者再介绍9名注册人员,其“上线”便可获提成600元。
警方已查实,自去年8月以来,赵某与一男一女,经杜某介绍注册成为会员后,成为这一网络传销组织在平阴县的“组织者”,已先后介绍30余人注册成为会员,非法收取注册费4万余元。据公安人员介绍,目前互联网上个人注册的网站较多,有些个人网站随意链接,网站名称也是五花八门,不少网站开头都冠以“某国”“某省”“某市”等,这为网络传销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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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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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须小心
【案例导读】
专家提醒:“黑白合同”不受法律保护,通过“黑白合同”买的二手房,出售时购房人还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
【案例正文】
11月26日,紧邻东四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百子湾一号全部封顶,但是关于这个经济适用房的二手房求购信息在网上已流传了一段时间。看来二手经济适用房暗中买卖生意颇火。
■记者调查: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暗中买卖
据央视报道,“按照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而日前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北京某些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却在以“黑白合同”的方式进行买卖。
亚运村以北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比较集中的一个地区,这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周围有很多主要经营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房屋中介机构。记者调查了这里的10个中介,发现他们代理的二手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平均售价要比新房高出五六百元。
记者:二手经济适用房大概多少钱一平方米啊?
中介:大概在3200元左右吧。
记者:那个经济适用房原价是2650元,怎么二手房比新房还贵啊?
■暗箱操作:签订黑白两套合同,回避政府买卖禁令
中介:房主这房子是用2650买的,但他所有的手续办下来,这房子不止2650,做买卖的都不想亏本,他有成本在这儿呢。
按照今年5月20日北京市建委下发的“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的政策,这里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只能按原价,也就是每平方米2650元,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购房人,买卖双方都不需要缴纳占房10%的综合地价款。有了政策限制,实际交易的每平方米3200元的价格能否出现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呢?
记者:那签合约的时候怎么签啊?
中介:合约上还是签2650元。
记者:那剩下的那部分钱怎么办?
中介:在补充协议里。
记者:那我过户的时候用哪个合同?
中介:当然是买卖合同啦。
记者:按2650元那个合同,是吗?
中介:对。
经纪人所说的“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表面给政府部门看的“白合同”,“补充协议”则是私下价钱谈好后,双方再签的“黑合同”,令有关部门(骗术研究网 163164 )无从查起。为此,记者来到北京经济适用房的主管单位———北京市建委,对于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府部门所看到和所审核的合同都是按规定填写的原价买卖合同,因此只承认原价合同,买卖双方一旦因为补充合同发生纠纷,就很难裁定,如果双方是口头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小心黑白合同
专家指出“黑白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约定,进行现金交易,那风险就更大了。
■专家提醒:通过“黑白合同”买的二手房,出售时购房人还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
北京市建委住房指导处副处长于雷表示:“黑白合同”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是不允许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买房人在买卖过程中要小心这种交易陷阱。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购房人通过这种“黑白合同”买到的房子再上市出售时,还需要补交一个10%的综合地价款。以一套总面积80平方米、每平方米2650元的经济适用房为例,原价21。2万元。如果买卖双方按市场价每平方米3200元、总价25。6万元交易,签的却是每平方米2650元的原价合同,那么如果该房再上市,出了高价的购房人还是按像原价购买的一样,补交超过2万元的综合地价款。“黑白合同”损害的将不只是国家,还有购房人自己的利益。
■政策解读:“五年出售”政策是为限制利用经济适用房投机行为
“住满五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的政策是为了限制利用经济适用房投机的行为,从统计数字看,政策实施后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量的确比上一季度下降了50。3%,但这背后引发了多少“黑白合同”却不得而知。为什么不能在经济适用房建成伊始就严格审核,减少经济适用房投资呢?
调查显示,近几年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呈上升趋势,借用对方身份证明,一旦对方反悔,实际购买者将没有任何根据证明房子属于自己,很难打赢官司。
另外,政府虽然成立了专门的部门来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并通过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政府审定,最后再通过上网公示来保障只有中低收入家庭才能买到经济适用房。但由于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的收入证明由个人申报,没有统一的认证监测机构,一旦个人不守诚信,住房管理部门很难查到。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规划室副主任李景国认为,要建立两个体系:一个是个人诚信体系,包括单位诚信体系,另一个是监控体系。建立这两个体系需要社会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做到的,它是各个部门联手,是一种国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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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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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五大骗术全曝光
【案例导读】
公司企业务必注意这类金融诈骗术……
【案例正文】
骗局一:体外循环术
惯用手段:银行的内部人员以资金存入银行可获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利息为诱饵吸引储户,并给其开具“大额存款凭单”。约定一定时间内储方不得取款。该内部人员在得到这笔存款后,并未列入银行账目,而是私自放贷,从中赚取利息差。
典型案例:1995年,宋纲在担任某银行支行某储蓄代办所负责人期间,采用此种手段诈骗多家公司人民币4800多万元。
危险系数:5。堂而皇之的身份,让人自然产生信赖感,以后要小心提防这种“披着羊皮的狼”。
骗局二:萝卜章蒙人
惯用手段:刻印假章所谓萝卜章 ,伪造金融凭证。在找到目标后,利用机会搞到在银行有大宗存款单位留在银行的预留印鉴,通过某种渠道,找人私刻印章,盖在支票上,用此伪造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
典型案例:1997年10月至1998年9月间,成敬、陆峰等人用此办法分别骗取了多家企业的巨额资金,涉案金额竟达1.5亿元之巨!
危险系数:5。诈骗手段虽然传统,却令人防不胜防。
骗局三:高科技造假
惯用手段:印章造假采取“多媒体打印机的彩色喷墨技术”。由于“办公自动化”的兴起,有些单位的传统印章退出历史舞台,改用多媒体打印机彩色喷墨技术打印,所谓“电子签章”。这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用该方法诈骗也渐渐增多起来。
典型案例:1998年9月,沈恺平以资金存入其指定银行可以获得更多的贷款为诱饵,诱使天津某公司将资金1000万元存入某银行某支行,之后沈恺平利用电(骗术研究网 163164 )脑复制出该公司的印章,并采用彩色喷墨打印到支票上,诈骗1000万元。
危险系数:4。用错地方的高科技。
骗局四:“惊险”调包术
惯用手段:犯罪人事先准备好两个信封,一个里面装白纸,另外一个装有金融凭证,在交付给客户的时候,以“调包”的手法,骗取金融凭证,进而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
典型案例:1999年7月26日,魏政化名“王强”,冒用香港某公司经理的名义,在海淀区翠宫饭店,谎称能为香港某公司在境外开办信用证。利用事前准备好的装有白纸的信封,与装有银行汇票的信封进行调换,骗取某公司开出的银行汇票3张,金额为1298万元。后冒用收款人的名义,通过他人将上述3张汇票在银行全额兑付。
危险系数:4。法院受理的金融凭证诈骗案中,用此手段的犯罪数量有上升趋势。
骗局五:签单三级跳
惯用手段:此种手段多用于合同诈骗,即先签数额较小的合同一次,按约履行,再签一次中等数额的合同,仍然按约履行,以获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