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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读论语-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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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口无法抽出时间进行军事活动。(MaxWeber:LI…LII。)祭公说“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就是出于这一原因。韦昭对这句话的注释中引用了《周语》后面的话:“时动,谓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守则有财,征则有威”,很是击中要害。早期农业社会技术落后,全力务农仅够温饱。一旦误了农时,即使出师而胜,回来也要面对饥荒。祭公不过是告诉康王:如果轻易炫耀武力、不看农时,敌方也能看出你的破绽,知道你坚持不了多久。所以不管如何兴师动众,也没有威慑力,所谓“观则玩,玩则无震”是也。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专制君主为什么成为胜者?(2)

    厉王之后,西周政治每况愈下。宣王即位后,忽视农事,最后败于西戎的姜氏。在此之后,他开始著名的“料民”,《周语》做了如下记载:

    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父谏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蒐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王卒料之,及幽王乃废灭。

    我在理解此段时有甚多疑点,韦昭之注亦不能信服。试译如下,但全无把握,希望方家教正:

    宣王在南方被姜戎氏所击败后,在太原开始清点登记人口。仲山父劝谏说:“老百姓是不应该被清点登记的。古代帝王从来不清点人口,却知道老百姓有多少。那时有司民之官照顾孤儿和死去的人,有司商之官培养老百姓的品性,有司徒之官负责军旅事务,有司寇之官掌管不法之徒……这样,老百姓的数目、生死和出入往来就都知道了。同时先王又审慎地处理政事:借百姓之力治理自己的田地,在仲春既耕之后的农隙举行田猎,耕种收获也都借民力而为,仲秋和冬季田事完毕之后再分别举行田猎。这些活动,都是熟悉老百姓的数量的机会。为什么要特别清点登记人口呢?你不觉得自己参与上述这些活动太少,反而大肆进行人口登记,这分明显示了你对百姓的漠不关心和对政事的厌恶。治理国家时显示出漠不关心的态度,诸侯就会对你敬而远之。管理人民而厌恶政事,就政令不行。而且你无事而登记人口,是上天所厌恶的事情。这种行为伤害政治,也遗害于子孙。”宣王终于还是进行了人口登记。到了他的儿子幽王时,西周果然灭亡了。

    这段非常费解,所以自古争论不休。“料民”,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人口普查;或者用黄仁宇的话说,就是“用数目字来管理”。这理当是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如何错了呢?仲山父劝谏时说上古帝王不搞人口普查,但他同时指出上古帝王知道自己统治的人口有多少。宣王不过也是想知道人口多少,目标和古代帝王并无二致,怎么会导致国家的灭亡?这下面肯定还有别的背景需要挖掘。

    这里的关键,恐怕还是涉及到从游牧社会向农耕社会的转型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问题。我们不妨以类似韦伯的方式,设计几个“理想型”,然后再回到对原文的解释。

    纯粹的游牧社会,有一种形态是武装共同体,或者韦伯所谓的“武士共产主义”(warriormunism)、“强盗共产主义”(robbermunism)。其经济资源不仅仅来自于游牧经济,更来自于对其他社会的武装劫掠。这一生活形态,就确定了几个政治原则:第一,共同体成员相对平等,在合作中扩大共同利益;第二,统治者是平等的成员中的一员,靠自己的能力获得了领导权,并且与大家同生死共患难,遇到战事能带头冲锋陷阵;第三,在这样的社会中,经济资源有赖于劫掠的成果,因而是不固定的、不可预知的。因此,统治者从社会中汲取资源,必须采取分成式,比如每人把自己在战争中掠夺的财产的一定比例,作为贡赋交给统治者。那种规定每人一年缴多少税的原则,没有固定的经济资源作为基础,是根本行不通的。

    当这样的社会向农耕社会转型时,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历史机缘会有几种形式。比如,武士集团可以组成自己的军事共同体,自己基本不事生产,投身于专业的军事训练,以武力奴役被征服的农民。比如,斯巴达就是这样的社会形态。日本江户时代“兵农分离”的体制,也可以视为这一形态的一个变种。不过,在更多的情况下,统治集团还是直接经营土地。韦伯主要根据欧洲的经验,列出古代政治的八个理想型,不妨简述如下:

    第一,有防御工事的聚落,也是城市的远祖。个人被组织在家族和村落之中。这样的共同体中,讲究血亲复仇,有共同的祭祀、共同的防御体系和政治保护,其自由成员共享土地,奴隶的使用规模是有限度的。酋长式的政治领袖,仅扮演十分有限的角色,如仲裁纠纷等等。

    第二,一个由拥有土地、奴隶、牲畜、贵重金属和个人随从的统治者控制的城堡,也是城市的近祖。这种形态中农村的情况不得而知。不过,土地和贸易的利润加强了统治者的权力。他的随从和农村人口的区别非常重要。这些随从包括不少外来的亡命之徒。古代国家就起源于这一城堡统治者的坐大。

    第三,从第二种形态可以发展出古典的城邦:土地拥有者们组成地主阶层,农民变成了负债农奴或者世代的依赖者。贵族得以利用从土地中获得的利润将自己训练成武士阶层,渐渐主宰了政治。国王则失去了其权力。这里基本没有官僚机构,最多有一些民选官员。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专制君主为什么成为胜者?(3)

    第四,从第二种形态也可以沿和第三种形态相反的方向发展:国王逐渐以他的追随者发展出一套官僚结构,以此统治其臣民。其统治的资源依赖于税收。一般而言,这种官僚君主反对贵族的土地兼并,鼓励土地分散在小农的家庭中。

    第五,官僚君主制的进一步理性化,则发展出了礼仪式的权威主义国家(authoritarianliturgystate)。这种国家把臣民仅仅看成是统治的对象,并通过一套设计精细繁复的官僚机器强制性地从社会汲取经济资源,以满足国家的财政需求。在这一形态下,自由贸易和人口流动常常还受到鼓励,只要这些活动能为国家创造财政收入。

    第六,从第三种形态中,还可以发展出一种“步兵城邦”(polisofhoplites)。这种步兵是城邦中的土地所有者,并作为重甲步兵组成城邦的核心武装力量,打破了国王和贵族的政治垄断。

    第七,从这第六种形态中,进一步发展出更加民主化的形态,也就是民主城邦。公民权和军事服役不要求财产资格,任何在军队中服务过的自由民都有出任公职的资格。

    第八,由农民组成的共同体,如古代以色列和中世纪瑞士联盟。(MaxWeber:LVI…LVII。)

    韦伯从欧洲历史出发,所做的归纳当然未必适合于中国历史。比如后两种形态,和中国历史基本对不上号。但是,这些理想型所提供的分析工具,对我们理解从游牧到农耕转型的周代制度,以及从周代封建向官僚君主制度转型的春秋战国时代还是甚有启发。比如,第一种形态,基本存在于人类早期历史中。因为史料残缺,韦伯语焉不详,只提出了一些假设。然而,由于界定得宽泛,这一形态反而可以适用于中西。比如,这种有防御工事的聚落,和中国远古的“万国”体系就甚为相似。那时的一个“国”,大多不过是个有防御工事的聚落而已。周初的“国”或“邑”,许多也可能是如此。在这个基础上,还有两个主要发展方向(当然可能不止这两个):一是国王发展出自己的随从,即《左传》中反复提到的“外嬖”和“私昵”,确立了国王的优势权力,进入类似第二种“城堡国王”的形态。春秋时代是这一形态的发展期。如果国王权力再进一步扩张,把自己的私人随从变成官僚,就进入了第四种形态。战国时代各国特别是秦国的发展,可以列入这一形态。(对此我们在后面再进一步讨论。)等秦灭六国,形成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直到明清时代发展成熟,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政治,通过理性化的税收体系获得财政资源,这就进入了第五种形态。

    第二个发展方向,则可以是从第一种形态或第二种形态发展到第三种“古典城邦”的形态,即城邦中的贵族渐渐占据优势,弱化君主的权力;或者第六种形态,即“步兵城邦”:由城邦中的一般土地所有者,凌驾于国王和贵族之上,进行精英民主的统治。春秋时代的许多“国”,贵族或国人力量甚强,甚至到了废立君主的地位,很近似于第三种或第六种形态。斯巴达和雅典彻底民主化之前,也属于这两种形态。后来雅典从第六种形态发展到了第七种民主城邦的形态。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形态之间的发展,并不具有马克思主义那种人类社会五大阶段的必然性。比如,“步兵城邦”未必发展出“民主城邦”,雅典仅是一个特例。不过,从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起点向前发展,我们也确实能够归纳出前述的两种路向:一是强化君权,并以官僚制度将君权理性化;一是限制君权,并向寡头、共和,或者民主的方向发展。这后一种路向,显然对宪政的发展是有利的。

    儒家当然并无民主的观念。民主在西方前近代的历史中也几乎是绝无仅有的特例,而且一直是个反义词,名声不好(对此我们下面再仔细讨论)。不过,儒家倾向于限制君权的共和或寡头的第二种路向,反对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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