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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 - 且从青史看青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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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对我们女人说来都是不合适的。在政治上面我们所能做的,除了打开后门收红包外,我们还希望替丈夫多多建立起和裙带有关的关系。至于我自己,我对政治的兴趣无论如何也赶不上对那条花裙子兴趣,我不关心甘乃迪怎样应付察国的局势,只关心他怎样应付太大的脾气,报纸第一版似乎是没有什么好看的,这时代不会再有希腊罗马那种英雄美人的战争了,现代的男人都是狗雄,他们不为美人儿打仗,却为非洲的几个小黑人吵来吵去,那太不罗曼蒂克了,这种消息还有什么看头?所以我只看杂志,看杂志中李敖的文章。
    由于看杂志,渐渐使我对文艺感兴趣,男人没有女人就没有文学作品,女人身为业障,搞文学更是得天独厚,古代的女人都想做莎孚,近代女人都想做奥斯汀,现代的女人觉得做她们不时髦了,于是想到莎岗,因此美国有莎岗,日本有莎岗咱们中国也有所谓莎岗(包括以莎岗自命的和被低级文人乱捧起来的),但是据我看来,她们通通都是画虎不成妄自高攀的冒牌莎岗,真的莎岗在隔海向我招手,却向她们做鬼脸呢!
    我个人虽然要做莎岗,可是我却绝不嫁给学文吏的,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衣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我们女人再不要脸、再阴险,也不会像他们这样。他们一开口便是假道学,骂别人“男盗女娼”,其实女人被迫做娟妓并不可耻,她们只是出卖“肉体”,——试问多少男人在自愿出卖他们的“灵魂、“灵魂,’都可以卖,“肉体”为什么不能卖,所川耶稣当年肯接受妓女为他洗脚;那时若有叛国者也来抢着洗,他一定不会接受,并且要踢叛国者一记臭脚丫子呢!

    总之,做女人和炒菜一样,是一番鬼斧神工的大艺术,内自三围隆乳,外至一颦一笑,暗自眉目传情,明至花容月貌,皆非糊里糊涂的亚当子孙所能洞晓者。英国诗人麦瑞底斯(George  Meredith)认为女人是最后被男人教化的东西,其实他们男人是最先被我们征服的动物。我们征服了他们,使他们对我们生出无穷的歆羡,进而每个男人都想变成女人,在众香国、在女儿岛、在人鱼出没的海洋,到处充满了阴柔和平的气氛,世界从此没有战争,只留下无人追逐的美丽,伴着空谷的幽兰和荒原的玫瑰,在秋风的吹拂里同声叹息。
    (后记〕
    郑清茂先生送了他翻译的日本女作家原田康子的
    《挽歌》和《轮唱》给我。我借用这本小说的书名,
    套在这篇幻想的文章里,做Pun来用。这篇文章
    初稿在五十年七月七日,后来两度修改,最后发
    表在《文星》六十八号(五十二年六月一日台北
    出版)。发表后被女读者大骂,又被胡秋原引来到
    法院控告,说我诽谤了他。(五二、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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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封神气的情书亲爱的XX:
    你先不要神气!
    你收到这封信,小心眼里一定想:“从十六岁以来,平均每个礼拜都要接到一封信,陆军海军空军联勤,教员学生科长和隔壁的小太保各色各样的男人都给我写过信,有文言、有白话、有恭楷、有血书,我真看得腻了,今天这封信又是谁写的呀?”
    我再说一遍,你先不要神气!
    准写的?猜猜看,猜呀猜的,你一定猜不到,我是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生在一个扑朔迷离的地方,读过几册捕风捉影的书本,写过儿篇强词夺理的文章。你见过我,可是我断言我的尊容下会留给你任何印象,我是一个丑八怪,五官七窍皆自由发展,丝毫没有配合的企图,他们说我像那“钟楼怪人”,可是钟楼怪人我也不能比,因为他面貌虽丑,人却忠厚痴情,他不会对女人发脾气,他永远为她效忠,为她拿大顶,为她丢石头打别的男人。
    可是我呢?我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只听到那些女侨生们用广东话骂我“咸湿老”,听说那就是国语里边“大情棍”的意思。
    其实这真是冤枉我,不错,我乱写情书,如她们所说,我是一个“情书满天飞,人人都想追”的人,平心而论,我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追上过一个女人,我写的信平均十封中至少有五封被火葬,四封被退回,另外一封给贴到公告栏去了,我昔命如此,不灰心不自卑就算是好的了,你还能怪我信写得多吗?
    话说开来,我何尝愿意写什么捞什子的情书?情书真是费力不讨好的玩意儿,现在不是阿伯拉德与爱绿依丝的年头了,也不是萧伯纳“纸上罗曼斯”的时代了,并且谁也不愿意将那些海誓山盟的情话写在纸上,把柄留在别人手里,一朝有了三心两意总是不方便。并且现在的女孩子那有闲工夫去写信,写信会耽误舞会,耽误去教堂,耽误看《乱点鸳鸯谱》。一些乖巧的男孩子早就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都纷纷跑到女生宿舍,直接约会了,这多干脆!多利落!多有男人气!
    可是对我说来,不写情书你教我怎么样办?我怕鬼,可是不信神,教堂没我的份儿,我四肢齐全,可是笨手笨脚;跳起舞来像一只喝醉的猩猩,舞会说什么也不能再去。我的脸皮虽厚,可是太难看了,我的背影还不坏,但我不能总是背着脸去找女孩子,先教她欣赏我的背影,我总要转过脸来才行,但是,老天爷呀!我是“不堪回首”的呀!
    看了我家的妹妹和弟弟,你一定以为我必然是个美男子,我家的妹妹个个都是中国小姐的候选人,弟弟也有“中国的约翰克尔”的外号。小姐们也未尝不帮我的忙,可是当她们的同学一见到我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她们都要倒抽一口冷气!这时我赶忙把我的背影转给她们看,可是,太迟了,我竟先看到她们的背影!最可恨的是,在她们的背影后面跟着的就是“中国的约翰克尔”,每次他都是以逸待劳,我掏腰包,他却享成果!
    我不能恨上帝,因为上帝照他自己的模样造人,他决不会造个这么丑的化身;我也不能恨老子和老太,因为那样人家就会说我不孝顺;于是我只好恨我家的小姐和小少爷,我恨他们的缺点都集中在一起长到我头上来了,可是我恨又有什么用?最后小姐们摊牌了:“老哥,请别怪我们不再帮你的忙,请不要再请客、再贿赂了,上帝保佑你,你自己想法子吧!”
    于是我一赌气,决心自己想法子。大丈夫、奇男子,为了找个女人,还要求别人帮忙,这能算是好汉吗?于是,我穿上外衣,开始在雨中漫步,吸引女人。可是我跑了一下午,一个女孩子也没吸引到,反倒在新生南路三段的转角地方,吸引了一条癫狗。它不声不响地,贼头贼脑跟在我后边,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不知是“仰之弥高”呢?,还是“狗眼看人低”,总之,它鬼鬼祟祟的。非常讨厌,令人油然而生后顾之忧。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只好折腰一次,抓起石头,这下子它识相了,掉转狗头夹尾落荒而走,伴同着数声狂吠,表示它所追随的夫子不过乃尔!我这时还站在街心,却满面杀气,手里紧抓着石头,正在庆祝全面性胜利,忽然想到那酷好石头战术的“钟楼怪人”,于是赶忙把石头丢了,糟糕的是,又太晚了,终于被一个女孩子看到了,她笑了一下,笑得很美、很甜、很“看我没有起”,我尴尬极了,心想这么一场斯文扫地的战斗,竟被这么一个动人的小”厂头看到了,这不太难为情了吗,于是我又恨了,我恨那只混账的癫狗,我真恨不得剥它的皮,吃它的香肉,何况自政府禁止以来,我很久没吃狗肉了,不吃狗肉身上就不发热,身上不发热就没有热情,没有热情还能谈情说爱我为卿狂吗?
    望着那只远走高飞的畜生,我禁不住淌了口水,不过话又得说回不,我即使吃到狗肉也是没用的,我这么丑,脾气又这么暴燥,这两点都是交女朋友的致命伤。
    我知道我脾气不大好,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脾气柔和的男人,她们喜欢男人向她们低三下四摇乞怜,喜欢他们再接再厉尾随不舍。换句话说,她们喜欢有点奴才味儿的男人,这种男人会伺候、会体贴、会受气、会一跪三小时,他不怕风雨、不怕等待、不怕女生宿舍的传达、不怕女孩子的“不”字、不怕碰任何号码的钉子!
    就是这种奴才性格的男人,他们追走了每个我要追的女孩子,也追走了唯一一个差点被我追上的大美人。
    一提到那个大美人,我就忍不住先要心酸酸,她真是可爱,与“钟楼怪人”里面的珍娜露露布丽姬姐一模一样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我颇有才华,于是她接受了我的背影,在哥德所说的恋爱时节,我们开始做着我们所能做的事。
    对于我,这当然是个突如其来的幸福,但是很快的,突如其来的速度却被突如其“去”赶上了,她无表情地丢下了我,-像我丢下那块打狗的石头。
    于是,每当我看到或听说她跟一个奴才男人在一起,我就忍不住有一种鲜花牛粪的感觉,一种不共戴大的义愤,我就要抓耳挠腮,要拍桌子敲板凳,要诅咒,要骂“他妈的”
    我厌恶她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儿,不是嫉妒,嫉妒表示我不如他,其实我怎么会不如他?他臭小子,有什么资格跟我比?我连比都不要跟他比!嫉妒,他那配我嫉妒、他惟一的资格就是被我憎恨,我恨他狗运当头,我惊异女孩子的短视,我惋惜我这么可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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