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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本愿经讲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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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罪,悉皆消灭。】

  能灭诸罪之文。
  「是诸众生,在生所造恶业,计其果报,必堕恶趣;今缘眷属,为临终人修
此种种供养三宝,仗三宝无漏功德,结将来成佛之果」,故云『修此圣因』。三
宝无漏功德,尚且令人成圣,何况「此人有漏诸罪,而不悉皆消灭耶」!

【若能更为身死之後,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
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

  前文是临命终时,在三宝种福,能令亡者,不落恶道,众罪消灭。
  此文「若更为亡者,七七四十九日内,广造功德,供养三宝,仗三宝之力,
能令亡者,不但灭罪,而且增福;以增福故,承此福力,生人天上,享胜妙之乐
。现在眷属,为作福者,所得利益,更多无量。」所谓『冥阳两利,存亡获益』

  因人死,若非有极重罪,其中阴身,七日一死生,如是七次死生,共四十九
天,方定其罪福,转生六道。所以在四十九日内做功德,能令亡者,增福灭罪。

【是故我今对佛世尊及天龙八部,人非人等,劝於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
杀害及造恶缘,拜祭鬼神,求诸魍魉。何以故?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
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

  此乃鬼神无力之文。
  除三宝之外,一切天龙八部、人非人等,未出三界者,皆是有漏。纵许天龙
,有有漏福,亦不能灭有漏之罪。因是之故,所以地藏菩萨对世尊说:「若天、
若龙、若八部、人非人等,皆应劝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杀害生灵,取其
血肉,造诸恶缘,去拜祭鬼神,及求诸魍魉」。
  「何以故?尔所作杀生、害命之罪,拜祭无智鬼神,全无纤毫之力能利益亡
者;不但无益亡者,而且所作杀生、害命之罪缘转增,亡者加深其罪。」

【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
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

  此带累亡者善缘晚生之文。
  「假使亡者自己有福,来世应生善道;或现在之世,不经中阴,即生善道,
应获得见圣闻法之分,生在人天中,修诸善法。缘是临命终时,被其阳间眷属,
造是杀害生灵、拜祭鬼神,种种愚痴不合理的恶因,令是命终之人,在阴间殃累
对辩公庭--言非教他作,而晚生人天善处。」

【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

  带累亡者,加深其罪之文。
  上来亡者,有善殃累,晚生善处。「何况亡者,一生无少善根,纯是恶缘,
据其本业,自受恶趣之报;何忍眷属,在其临命终时,杀生拜鬼,作是恶业,更
增其罪呢!」

【譬如有人从远地来,绝粮三日,所负担物,强过百斤。忽遇邻人,更附少物。
以是之故,转复困重。】

  此为譬喻之文。
  「譬如有人」,指阎浮提众生。「从远地来」,指舍父逃走,从无始以来,
入生死苦海。「绝粮三日」,指在生死海中,若有三无漏学资粮,可出三界。第
一戒无漏学资粮,持戒清净永不堕三恶道,即出三途。第二定无漏学资粮,有四
禅八定,远离贪欲,不受欲界生死。第三慧无漏学资粮,能破色、无色界生死,
就出三界火宅,还自己的老家,登涅盘之彼岸,见慈父之佛陀,受如来的家业。
若人绝了戒、定、慧三种资粮欲出三界,则难中难矣!况且迷真起妄,妄执五阴
重担为我我所,造十恶之罪,一恶具十,十十成百,故云「所负生死重担,强过
百斤」。又临命终时,忽遇不体心的眷属,为其杀生拜祭鬼神,此罪加其身上,
故云「忽遇邻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令亡者罪上加罪,故云「转复困重」


【世尊!我观阎浮众生,但能於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缔'三点水旁'、一
沙一尘,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此乃三宝无漏功德,乃至极小,烦恼不能坏,而终坏烦恼;生死不能坏,而
终坏生死;业障不能坏,而终坏一切业障。因三宝功德,犹如金刚,一切不能坏
,终坏一切。
  所以地藏说:「世尊,我观阎浮众生,但能於诸佛教海中,依教奉行。於三
宝中,所作善事,乃至一毛之轻、一缔'三点水旁'之微、一沙之小、一尘之细,皆
是无漏善根。善根成熟,种子起现行,就能返迷成悟,破诸烦恼,成就出世利益,
一得永得,不从他得。」
  华严经云:『了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从他悟。』
  印度外道祠天,以金造天像头,夜有贼来偷,天神不与,贼惊惶间,大呼南
无佛一声,取头而去。天明大众均曰:『无天神来附。若有,云何被贼取头去?
』天神附一人身上曰:『贼来取头,本不得,因贼大呼南无佛,缘此得便,取我
头去。』大众均曰:『神不如佛,我们改奉佛罢!』

【说是语时,会中有一长者,名曰大辩。是长者久证无生,化度十方,现长者身
。合掌恭敬,问地藏菩萨言:大士,是南阎浮提众生,命终之後,小大眷属,为
修功德,乃至设斋,造众善因,是命终人得大利益及解脱不?】

  大辩兴问之文。
  闻地藏说,但以佛教中,作丝毫之善,悉皆自得,不落空过。
  「即时会中有一长者,名曰大辩」。佛法有四大辩才,一、法无碍辩:诸法
名相,通达无碍。二、义无碍辩:义理无穷,深悟实相。三、词无碍辩:文词藻
章,华丽宣扬。四、乐说无碍辩:一法演无量法,一义含无量义,重重宣说,周
旋无尽。印度「长者」,尊贵之人也。「久证无生」者,诸法本不生,迷故有生
,妄见也;正见,则法法无生,生死本无,非有生死可断啊!烦恼本不生,非有
人断於烦恼啊!业障本空,非有业被人空啊!法华经云『诸法从本来,常住寂灭
相』者,无生义也。金刚经云『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诸法岂有生耶!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是故
说无生』。我们推穷诸法,不见起处,则诸法不生义定;不生则不灭,不增则不
减,不垢则不净,是诸法的空相。证此空相时,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就是无生
法忍也;是我们的清净法身,无生无不生,大用现前,就可以分身十方,广作佛
事,随缘度生。地藏菩萨分身十方地狱,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文中说「久证无生
,化度十方,现长者身」。此方现长者,难保他方现菩萨身,或者罗汉身,因为
无生无不生,能现一切身啊!合掌恭敬,问地藏菩萨言:「大士,南阎浮提众生
命终,『小眷属』指其儿女,『大眷属』指其父母,有时儿女超度父母,有时父
母超度儿女,故云『小大眷属』。『为亡者修功德』,指悬幡、悬盖、拜忏、诵
经等,乃至设斋供养十方僧。『造众善因』,指燃灯、造像、布施,以其功德回
向命终人,得超升利益,及解脱三恶道之苦否?」

【地藏答言:长者,我今为未来现在一切众生,承佛威力,略说是事。】

  略说为亡者作福得益之文。

【长者,未来现在诸众生等,临命终日,得闻一佛名、一菩萨名、一辟支佛名,
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

  临终闻名悉脱之文。
  长者啊!我仗佛力说未来及现在,一切众生等(等字包含六道),临命终时
,神魂离身,一切放下,唯有一心闻佛名号,与佛功德相应;或闻菩萨名字;或
辟支佛名字(皆是圣人,皆是无漏功德),一念相应,即时就能消灭罪垢,又能
转无罪而成有福。所谓有罪灭罪、无罪增福,故云「有罪无罪,悉得解脱」。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众罪,命终之後,眷属小大为造福利一切
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

  代做功德之文。
  我佛为俗人说法,必先戒论、施论、生天论。因俗人本不求了生死,所以佛
对机施教,教其持戒及布施作福,求生天上,永处福地。
  地藏说:「若有男子、女人,在生时未曾修一毫之善,多造众恶--利己损
人之罪,命终之後,假如眷属,或小儿女、大父母,为亡者造福,悬幡、悬盖、
燃灯、烧香等福业。资生天上福堂,人间福处,故云『福利』。一切圣事,指诵
经、念佛、拜佛、供斋等,皆法门正事,能获出世三乘圣果,故云『圣事』。如
是功德,七分中,亡者获得一分,六分功德生人自得」。经云:『亡後作福,死
者七分获得一,馀者属现在。』

【以是之故。未来现在善男女等,闻健自修,分分己获。】

  以是之故,莫待死後,别人代汝做,何不生时自己修,七分获得七分。况且
现在身康力健,至诚而做,一心而为,可能十分,就得十分,故云「分分自获」


【无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
,辩论业果。审定之後,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於诸恶趣等。


  无福苦闷之文。
  身有生老病死,心有生住异灭,世界有成住坏空,一切无常。而且谁也不知
何时死,更不知何处死,又不知怎样死。有婴儿亡、有少年亡、有的壮年亡,乃
至老年亡。且孤坟多是少年人,莫待老来方修福啊!
  地藏说:「无常鬼,何时来,不会讲给汝听,多数突然而至,故云『不期而
到』。等汝死了之後,中阴身在幽冥界空中游行,此时又未知自己到底罪多福多
,且中阴身更无常,七日一死,极其量,七七四十九日寿限,就赶快去投胎。牛
胎、马胎、鬼胎、人胎,谁亦不能自知,此时如痴如呆、如聋如盲。或者中阴身
,在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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