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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不喜欢《咬文嚼字》,而且委婉地向我表达过不喜欢的理由。不知怎么回事,我竟然毫无印象。相反,倒发现你写过这样的句子:“作为今后一直会应用下去的汉语言文字,还是应该通过严肃的讨论和校正来保持它主干部位的纯正的,像《咬文嚼字》这样的工作就很有意义。”谓予不信,请允许我套用一下你的口气:请翻翻《咬文嚼字》吧,它就刊登在1999年第2期第11页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你所委婉表达的内容。不过,这都没有关系。你过去若说过喜欢,我非常感激;你现在说不喜欢,我还是非常感激。不瞒你说,《咬文嚼字》在读者中受欢迎的程度,一点不亚于你的《文化苦旅》,合订本在书市可以说是盛销不衰。可“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作为办刊人,我更看重你的“不喜欢”,因为由此可以引出更多的有价值的思考。
然而,作为朋友,有句话本来应该私下说的,现在只能公开说了:我觉得你这样说话有点不是时候!当前社会语文生活十分混乱,“无错不成书”的局面至今尚未扭转,作为一个知名学者,你对宣传语文规范如此厌恶,别人也许会怀疑你的文化良知。你当年说《咬文嚼字》“很有意义”,现在又反过来说“不喜欢”,如此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尽管表达的也许是你的真实想法,读者仍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这都因为《咬文嚼字》“咬”了你的差错。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你的气度似乎小了一点。秋雨兄,我在读你访谈中这段话时联想到了一则寓言,有个女人要把镜子藏起来,不,要把镜子砸碎掉,总之,她确实不喜欢镜子,她怕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我们何必用自己的行为来一再验证这类寓言的生命力呢?你的那篇“访谈”,其实一眼便能看出是你自己的手笔。飞流直下,气势如虹,激情四溢,文采斐然。我一面看一面击节赞赏:秋雨兄的文字就是好看!然而全部读完之后,不由为你捏一把冷汗。因为在你“强硬”的背后,我看到了你的虚弱。你有点反应过度,有点情绪失控,你想用气势来证明真理,想用嘲弄来转移压力。俗话说:言为心声。你如此疾言厉色,露出了内心的烦躁不安。你说中华文化的根本问题,是要摆脱身上的陈腐、无聊的包袱;我说秋雨兄的根本问题,倒是要摆脱身上的名人、大师的包袱。不要动不动就想到给别人开书目,给年轻人写指导书,不要一看到别人指出几个差错,便担心自己的地位会发生动摇,从而闹得方寸大乱。 不能如此“刀枪不入”
你那篇“访谈”问题出在哪里,作为朋友,还是可以帮你分析一下的。第一,你不该还没有看金文明的书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不认账。你一口气反驳了九条差错,然后轻轻宕开一笔,把其他所有差错都归之于“出书模式快速转型”而导致的“手民误植”,于是金文明指出的“126处”似乎全部化为乌有。这也未免太低估了读者的判断力了吧?难道“雨果参加法国大革命”是手民误植?难道“刘半农托名王敬轩”是手民误植?难道“娥皇、女英是舜的女儿”是手民误植?……一个写东西的人,弄错一些文史知识,其实算不得什么洋相。鲁迅、钱钟书这些大家不都出过差错?可是明知错了还不认账,甚至让编校人员背黑锅,如此“刀枪不入”,倒让人有点不好理解。
第二,你完全有权利反批评,作为论战也应该讲究技巧,但不能用“障眼法”来蒙人。你在反驳九条差错时,几乎每一条都耍弄了一点“小动作”,和全国读者开了个名副其实的“大玩笑”。说心里话,我不忍心充当拆穿“西洋景”的角色,这里只谈金圣叹一条吧。你先引用自己的原文:“你看大明亡后,唯有苏州才子金圣叹哭声震天,他因痛哭而被杀。”然后引用《辞海》:金圣叹“入清后,以哭庙案被杀”。再后便是厉声责问:“我和《辞海》,错在哪里?”真是振振有词。我想,不少不明底细的读者,一定会被你问得一愣一愣的。不过,秋雨兄,请小点声,这种事何必闹得尽人皆知呢?《辞海》没错,可你错啦!作为一个大学者,你不会不知道“哭庙案”是怎么回事吧?《辞海》说的是“哭庙案”,而你说的是哭大明亡,因为都有一个“哭”字,你便误导读者把两者视为一回事,这不是有点近乎儿戏了吗?
第三,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你居然有一错到底的勇气,而且错也要错出理论家的架势来。“致仕”便是一例。其实从论战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是应该避开的。像这样的词用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呀!而你偏要争这口气。别人指出了差错,你赶快查找资料,现在又拿出来卖弄,这本身已经有失风度;还要搬出胡适来助阵,大谈什么“死文字”和“活文字”,真不知让人说什么才好。其实只要想一想,在现代生活中,有这样用“致仕”的吗?即使这样,我还是认为这个词是可以讨论的,只是兄表现得过于聪明,明眼人不是已经在说不要和三八二十五的人争论了吗?赵忠祥先生曾发誓要把“宁馨”进行到底,这我可以理解;秋雨兄要把“致仕”进行到底,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记得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说“面子”》,兄在吃饭之余,不妨随手翻翻。
“咬嚼派”任重道远
关于“咬嚼派”,还想谈几句。兄如把我归为“咬嚼派”,我一定乐于接受,还有一种修成正果的感觉。文化吸收的过程,说到底是一个咬嚼的过程,只有经过咬嚼,别人的智慧才能转化为自己的营养。除了咬、嚼,恩格斯还用过一个词:啃。我想秋雨兄也不会提倡囫囵吞枣吧。在咬嚼的过程中发现石子,那当然要吐出来。因为是你秋雨兄烧的菜,便要别人把石子也咽下去,而且还声称这是“大补”,与其说是自信,不如说是自恋。重视咬嚼、追求善本,本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咬嚼精神在鲁迅、郭沫若、邹韬奋、叶圣陶等文化人身上,曾得到生动的体现和鲜明的宏扬。在当代出版史上,吕叔湘、胡乔木、于光远等人,都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精彩的咬嚼实例。秋雨兄因为被“咬”了一口,便与“咬嚼派”反目成仇,对此我深表遗憾。其实当我知道兄的著作中有文史差错时,根本没有想到笑话你,相反心
头只有自责。这些书虽不是我经手编的,作为一个出版人,我仍然为此感到汗颜。要求作者的原稿没有差错,这是不现实的;编校人员在出版过程中不能发现差错,消灭差错,却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在此,我愿意以一个出版人的身份向你表示道歉。在“访谈”中,秋雨兄又一次谈到要招回秦汉雄魂、唐宋风范,我深表赞同,而且我认为“招魂”的重任非君莫属。但是“招魂”与“咬嚼”似乎并不矛盾;非但不矛盾,而且还可以互补。记得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过:“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秦汉雄魂、唐宋风范也是要靠具体的文字来表达的。一旦雄魂归来,如果文字不过关,试问魂系何处?所以在我看来,中国文化建设,大文化也好,小文化也好,既需要余秋雨,也需要金文明。“招魂派”革命尚未成功,“咬嚼派”同志仍须努力。秋雨兄在访谈中警告“咬嚼派”不要走得太邪门,这一点似乎不必担心:差错在哪里,咬嚼就到哪里,说句开玩笑的话,余秋雨到哪里,金文明就到哪里,如响随声,如影随形。我想,秋雨兄还不至于走得太邪门吧。 相逢一笑泯恩仇
写到这里,自觉有点离题。我写这封信的本意,是想劝秋雨兄冷静点。凭兄现在的成就、影响,决不是金文明查出几条差错所能动摇的。金文明确实动作大了一点,弄得“石破天惊”,还故意挑出一个“逗”字,可谓“宅心不仁”;在金文明的挑逗面前,兄如不说话,那是气度,说一声感谢,更是境界,但没想到的是,兄修炼这么多年,还是定力不足,一触即发,反唇相讥,而且还惊动了罗竹风先生的在天之灵,似乎也有失厚道。顺便说一句,若论和罗竹风先生的关系,我也许比兄更近一点。当年我曾听罗老谈起过金文明,他说这个人还是有学问的。
第三部 初“战”上海第19节 出尔反尔攻击“咬嚼派”的言论
最后,秋雨兄说读金文明的书恐怕没有时间,可以肯定是一句气话,或者说是一种姿态。实不相瞒,金文明写这本书我不知情,直到现在还没见到书。我倒希望我们都读一读,并能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君子和而不同,大家可以坚持“不同”,但应以“和”为贵。兄返沪时,是否可由我做东,把金文明也找来,在我们都熟悉的“雨花”聚一次?但愿到时相逢一笑、握手言欢,给当代文坛留一段佳话。兄是搞过戏剧的,在激烈的冲突之后,理应有一个圆满的收场。你说是吗?
金按:此文一出,立即传遍士林,在文化学术界和《新民晚报》百万读者中产生了巨大反响。在这封别具一格的公开信中,郝铭鉴兄怀着深深的惋惜和无奈,对余秋雨这位昔日的朋友作了语重心长的规诫;同时也以记录在案的事实,对其出尔反尔攻击“咬嚼派”的言论,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拷问”。处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耳提面命,煞费苦衷,君子风度,仁者襟怀,不卑不亢,亦柔亦刚,指陈得失,剖析利弊,体贴入微,深中肯綮,且复走笔遣词,文采斐然,取譬引喻,曲尽其妙,读来波澜起伏,可圈可点,如饮醇醪,回味无穷,诚当今文场难得之佳作也!
听友人说起,由于郝总在信末提到,拟请余、金二人在雨花酒家聚首,“相逢一笑,握手言欢,给当代文坛留一段佳话”。雨花酒家经理表示,东道主一角,非其莫属,届时必将以佳酿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