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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氏是个没有主见的懦弱性格,还是典型的受封建毒害的只知道夫为妻纲的人,她在乡下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地抚养自己的孩子供养年迈的婆婆。
王氏居然没有一点怨言,还只要相公说什么,那就觉得是如奉纶音一般。居然一点都不计较自己相公对自己不好,还一个劲地劝说儿子听爹的话跟爹走。
这么一走,除了雷氏每半年回家看孩子一趟,李德河和李宗辉都不见回来。两年过去后,李莎莎也从一个四岁的小娃娃长成了个六岁的大娃娃。
今年也是碰上一个大旱之年,本来地里的收成就不算好,不到五月地里水稻早就**了。也多亏大旱,李莎莎掉到溪里只是受了寒,不然非得当时就溺死了。
因为受寒发烧又花光了雷氏留下的银钱。王氏只好带着李玉兰和李先智在地里少补种一些耐旱的玉米,留着李莎莎一人在家看家。家里天天吃点杂粮,怎么也要熬到雷氏回来,到时再买一些谷子留着过冬啊!
吕飒飒(以下都称李莎莎)坐到床上,再一次将手抚上肚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右手手腕上有条细细的如蛇形一样的纹路,看着有些熟悉。将手举起来放到眼前才发现原来是这个啊!
这个纹路居然跟李莎莎前世的妈妈给她从庙里祈福来的幸运带一个样子,那是妈妈请五台山佛光寺的主持给开光的幸运带,祈求佛祖能保佑自己的女儿心脏病不要发作。
那时她就想凭这个怎么可能就不发作呢,果然她还是死于心脏病。但是没想到,她穿越到了异世,这个幸运带居然跟着来了,却不是实物,只是一道浅浅细细的纹身一般。
李莎莎忍不住用自己的左手轻轻抚摸那道细纹,突然就觉得天旋地转。等她再睁开眼,发现自己站在一个特别怪异的环境里,面前是一块大块空着的土地,被分隔出来的只有六块。土地上什么也没种,都光秃秃的。这难道是传说中的随身空间么?
绕过那片奇怪的土地,是一栋两层楼的木头房子。抬头看看天,是那种粉粉的蓝色,看不到太阳,只是感觉有若隐若现的金光从屋子后面射了出来。
李莎莎也觉得惊奇了,因为房子是那种现代风格的。她走到门前拍了拍:“有人吗?”半天也没听到有人回答,伸手推了推房门,居然轻松地就推开了。
进门是个大厅,大厅正对门的墙上挂了个巨大的液晶显示器,显示器下面居然有操作键盘。围着键盘有一套布艺沙发,李莎莎欢呼一声跳了上去,果然跟那硬硬的木板床不可同日而语啊!
李莎莎环视一下四周,发现虽然有二楼,可是没有楼梯能上去。大厅的左边是厨房,和大厅连在了一起,厨房还是那种组合橱柜,什么水槽、水龙头、顶柜、灶台一应俱全。
灶台居然是电子打火的煤气灶,不知道有没有煤气供应。她跑到灶台前,打开下面的橱柜,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很是气闷。
随手拧开水龙头还是能流出水来,她伸手捧了一捧水喝了一口,居然发现味道很好,跟放了糖一样甜。喝完那个水后,李莎莎居然觉得肚子好像没有那么饿得厉害了。她又试了试灶台,“啪”的一声打开了,真好,看来以后用不了家里的那个大灶,可以用这个来弄点吃的。
灶台旁边有个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色,是个用木头围栏拦起来的一个牧场,还有食槽,只是还没有养任何动物。
橱柜的旁边有个大大的双开门冰箱,李莎莎赶忙上去拉开一看,倒是通着电,只是里面也是啥也没有。
回到大厅,看到大厅的右边有一个过道,一边有一个门。她将两张门都推开一看,一个门里是空空荡荡的,一个门里却是有几个大大的木头架子,每个木架子都分成了许多格。这两间房都不小,每间都有四百平米左右的面积。刚刚从外面看这屋子也没有想到能有这么大,客厅就有四十平米左右,厨房也有二十平,再加上过道那边的两间房,一楼的面积就有小一千平米。
李莎莎又往过道那边走去,发现尽头也有窗户,窗户外面是个不小的池塘。但见池塘上波光粼粼,清澈见底,却是什么也没有。
李莎莎越看越觉得有意思,这怎么有点像原来自己玩的农场游戏。房子的前面是分成块的田地,房子一边是牧场,一边是池塘。这不是说明自己既可以种植,又可以养殖么。
这也算是穿越的福利吗?这个福利可不得了,她赚大发了,只要她辛勤劳动,是不是代表她自己就衣食无忧,还能让自己那可怜的奶奶过上幸福的生活。
“妹妹,妹妹!”李莎莎听到有人叫自己,立即出了空间。睁眼一看,又回到自己的那张破木板床上了。从外面跑进来的是自己的哥哥李先智,正是他在喊自己呢。
李先智比她大一岁多,已经快八岁了。他有着让太阳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的皮肤,长得浓眉大眼,咧开的大嘴露着两颗缺了的门牙,特别可爱。
李莎莎茫然地想,难道刚刚的一切是做梦。不会吧,心情就如坐过山车一般落到了谷底。低头看向自己的手腕,那条细纹还在呢,可能不是梦吧,不过这会不好再试着进去看看了。只得低声问李先智:“哥哥,怎么了?”
李先智大大咧咧地说道:“我跟奶奶她们从地里回来了,奶奶说让你多休息。我想着你闷了一上午了,就叫你起来跟我玩儿,等小姑姑和奶奶将饭菜做好了咱们再回来。”
相处这半个月,李莎莎知道哥哥为人还是挺善良的,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好玩了,奶奶如果不盯紧点,他就能跟着村里那帮皮小子混到天黑才回来。奶奶还说今年一定要让他进私塾,好好约束一下他那野马一样的性格。
李玉兰刚刚回村里的时候,还不会干活,估计那温氏拿她当大小姐养大的。不过她很勤劳老实,见奶奶天天起早贪黑的操劳,却是主动地去帮奶奶干活。经过将近两年的锻炼,她如今干起活来已经是一把好手了。
李莎莎却在想,前世自己十二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呢,肯定在准备小升初吧,还啥事都不会做呢,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
李先智看她又发起呆来,上前推了推她:“妹妹怎么没睡醒么?又发呆了?”李莎莎醒悟过来,不好意思地说道:“是有些没完全醒过来,妹妹就起啊!”说完就一骨碌地爬起来下了床。
第三章
第三章
这里的房子很怪异,都是木头榫接的,房子并没有密闭,而是房檐和墙之间居然有大片的空隙。自家的房顶都是茅草的,天气晴朗的时候倒是没什么问题,如果碰上阴雨连绵就有些漏雨了。
门槛也是比平常的高出许多,刚开始李莎莎总是不记得走到门槛那就能摔个大跟头。院子也没有围墙,房门前是一个大大的坪,泥地居然也整得非常平整,据说这个是每年晒粮食的地方。
后院倒是有一大片空地,也没有院墙,只是靠着山,没人能下的来,也权当是个院墙了。靠山的角落里有个空的木头猪栏,估计是原来养猪的地方。
李莎莎家的房子和李蓉蓉家的房子是连在一起的,也就是两家连着的地方,共用了一堵木墙,后院也只是隔了一道木栅栏。
李莎莎家只有三间屋子,一间大屋有两张一大一小的床,大的是王氏和李莎莎的,小床是李玉兰的,唯一的男丁李先智就在小屋里支了个床睡觉。剩下那间就是灶屋了,做饭吃饭都在那。灶屋外面搭了个窝棚,专门放柴火。
李莎莎有半个月没出去了,能在坪里跑跑也好,于是她就跟着李先智在坪里转了两圈。不多会儿,李玉兰跟屋里喊两人吃饭,李先智领着妹妹回了灶屋。
吃饭的桌子上面放了几个碗,又是红薯玉米粥,还有两碟子咸菜和一盘子红红的剁椒。李莎莎前世虽说是个北方人,却是喜辣的。只是生病父母不让吃,可她却一直馋辣椒,来了这里后居然天天都有辣椒吃。也算是得偿夙愿了。
等等,怎么看到金灿灿的炒鸡蛋了。李先智看李莎莎的目光停留在那碟子炒鸡蛋上,就笑着说道:“嘿,哥哥今天跟树上发现了个鸟窝,居然掏出了五六枚鸟蛋。虽说是个头没有鸡蛋大,总是能尝个鲜吧!”
李莎莎想,难怪家里没有养鸡,怎么会有鸡蛋呢,原来是炒鸟蛋啊。那也不错啊,上辈子活了二十多年也没有吃过炒鸟蛋。
李玉兰听见声音从灶台后面伸出头来对兄妹俩说道:“莎姐儿和智哥儿净完手再吃啊!你们奶奶在外面呢,你们也过去吧。”李玉兰满了十二岁,正是儿童往少女过渡的阶段,身条有些婀娜的模样了,皮肤白皙得像瓷器一般,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骨碌骨碌的,显得特别漂亮。
兄妹俩齐声应是,走到外面,果然见王氏拿着水瓢正洗着手呢。其实王氏并不老,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白白净净的,即便是今日在地里晒了半日,居然也只是有些微微发红。五官秀美,实在是不像个村妇。也不知道自己那个便宜爷爷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这样一个标致的美人儿竟然能十几年不搭理。
两人齐声叫了奶奶,王氏满脸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孙子和孙女说道:“饿了吧,快快洗好手吃饭罗!”
李莎莎很是感激这个定了洗手规矩的人,她就做不到不洗手吃饭。如今在乡下地方哪里那么多的讲究,像他们家这样饭前便后洗手的规矩,别的家庭都是不会有的。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把鸟蛋往李莎莎的碗里夹。李莎莎喝完神秘空间的水倒是没那么饿了,将碗里的鸟蛋又往李先智的碗里夹:“哥哥今天去地里也辛苦了,多吃一些!”李先智又将鸟蛋夹到王氏碗里:“奶奶,您最辛苦,您多用一些。”王氏看着兄妹俩这么懂事眼里就涌上了泪花:“都是乖孩子,你们多吃啊,还有兰姐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