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博弈游戏-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高。

  因此投票制的民主实是知易行难,由于排名内部的模棱两可,造成狡猾的候选人有极大的操弄空间,无论什么规则都会造成公平选举遭到扭曲。所有政治演说也常谈到尊重“人民意愿”,却不容易做到。事实上,也几乎不可能决定何者是人民的意愿。通常宣称实行民主制度,远比实际实施民主要容易得多。显然这种决策困境亟待深入探讨。

  启示:民主政府的基石在于尊重人民通过投票箱表达的意愿。不幸的是,这些崇高伟大的想法实现起来并不那么容易。

  “三个快枪手”

  细致烦琐的推理过程也许让你有点疲惫了,下面我们来点刺激的,到充斥着野蛮暴力的西部世界(至少是西部片的世界)去走一遭。

  在一个西部小镇上,三个枪手正在进行生死决斗,枪手甲枪法精准,十发八中;枪手乙枪法不错,十发六中;枪手丙枪法拙劣,十发四中。假如三人同时开枪,谁活下来的机会大一些?

  假如你认为是枪手甲,结果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最可能活下来的是丙——枪法最劣的那个家伙。

  假如这三个人彼此痛恨,都不可能达成协议,那么作为枪手甲,他一定要对枪手乙开枪。这是他的最佳策略,因为此人威胁最大。这样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丙。

  同样,枪手乙也会把甲作为第一目标,很明白,一旦把他干掉,下一轮(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和丙对决,他的胜算较大。相反,如果他先打丙,即使活到了下一轮,与甲对决也是凶多吉少。

  丙呢?自然也要对甲开枪,因为不管怎么说,枪手乙到底比甲差一些(尽管还是比自己强),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选择枪手乙,自己获胜的机会要比对决甲多少大一点。

  于是第一阵乱枪过后,甲还能活下来的机会少得可怜(将近10%),乙是20%,丙是100%。

  通过概率分析,你会发现丙很可能在这一轮就成为胜利者,即使某个对手幸运地活下来,在下一轮的对决中,也并非十拿九稳,毕竟丙还有微弱的机会。

  现在换一种玩法(我们知道,有时胜负是由规则决定的):三个人轮流开枪,谁的机会更大?

  这里我们又要遇到琐碎的排序问题,但不管怎么排,丙的机会都好于他的实力。至少,他不会被第一枪打死。而且,他很可能有在第二轮首先开枪的便宜。

  例如,顺序是甲、乙、丙,甲一枪干掉了乙,现在,就论到丙开枪了——尽管枪法不怎么样,但这个便宜还是很大的:那意味着他将近一半的机会赢得这次决斗(毕竟甲也不是百发百中)。如果乙幸运地躲过了甲的攻击呢?他一定要回击甲,这样即使他成功,下一轮还是轮到丙开枪,自然,他的成功概率就更大了。

  问题来了:如果三人中首先开枪的是丙,他该怎么办?

  他可以朝甲开枪,即使打不中,甲也不太可能回击,毕竟这家伙不是主要威胁,可是万一他打中了呢?下一轮可就是乙开枪了……

  可能你会感到有点奇怪:丙的最佳策略是乱开一枪!只要他不打中任何人,不破坏这个局面,他就总是有利可图的。(当然,你可能会说,鉴于这家伙的没有准头,也许他乱开枪反而更可能打中什么人。但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多人博弈中,常常会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并导致出人意料的结局。一方能否获胜,不仅仅取决于他的实力,更取决于实力对比造成的复杂关系。

  启示:通过这个故事,你也可能会理解以下“定理”:才华出众者创造历史;碌碌无为者繁衍子孙。

  暂时同盟

  你可能已经发现:乙和丙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在甲被干掉之前,他们相互不是敌人。

  这不难理解,毕竟人总要优先考虑对付最大的威胁,同时这个威胁还为他们找到了共同利益,联手打倒这个人,他们的生存机会都上升。而且,从悲观的角度看,他们恐怕也活不到需要相互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

  但这个“同盟”也是很不牢固的,两个人都在时时权衡利弊,一旦背叛的好处大于默契的好处,他们马上就会翻脸。

  在这个“同盟”里,最忠诚的是乙——只要甲不死,他就不会背叛;丙就要滑头多了,在前面轮流开枪的例子中,他不朝甲开枪,从同盟者的角度说,就是没有履行义务,而把盟友送上危险的境地,这不是因为道德水平不同,而是处境不同。乙是甲的头号目标,这个敌人一定要向他开枪的,完全没有回旋的余地;而丙不同,他随时愿意牺牲乙换取下次自己的先手之利。

  除了压力较小之外,而且还有一个动力驱使丙背叛,那就是一旦干掉甲后,乙的机会比他要大,他至少要保持先下手,才可能一争高下。

  三国博弈

  三国的曹、刘、孙三家关系,就是“枪手博弈”很典型、也很有趣的例子。

  “赤壁之战”中,曹操实力最强,孙权次之,刘备最弱。孙、刘都无法单独对抗曹操。为了抵挡最强大的曹操,孙刘必须联合起来。孙权拥有六个郡的地盘和数万军队,而刘备没有地盘,只有不足两万人马。用前面的例子来比,孙权是乙,刘备是丙。

  我们已经知道,乙是这个“暂时联盟”中较肯卖力的一方,所以孙权不但“火烧赤壁”打败曹操,更在此后还长期承担了对抗曹操的主要任务。而刘备虽在赤壁之战中也出了力,但此后几年未与曹操打过大仗(也就是没有尽联盟义务)。倒是趁此机会扫荡地方势力,扩充地盘,直至占据两川,将曹操赶出汉中,又派关羽北伐,水淹七军,不但取代了孙权原来的老二地位,甚至有可能击败曹操,成为新的老大。孙权地位跌落到老三,他的策略也随之改变。

  于是孙权趁关羽北伐后方空虚之机,与曹操合谋,夺取了荆州,杀死关羽。结果是同盟破裂,刘备兴兵报仇,又被孙权打败。蜀汉从此衰落,东吴也面临了两面作战的不利局面。

  如果分析一下孙权的心理,我们可能对他的背信弃义有更多同情。赤壁之战尽管符合他的利益,但到底是他出力挽救了刘备,此后他不但把荆州长期借给刘备,还把妹妹嫁给了这个老头子。他尽了同盟的义务,曾与曹操大战数次,不仅损兵折将(他的大将太史慈、董袭、陈武等都在战斗中阵亡),而且他自己也险些在逍遥津送命。可是从收益上说,他与刘备是“牛打江山马坐殿”,感到不平衡是正常的。

  可是从对策论来看,孙权却犯了一个大错误,由于嫉妒,他过早和刘备翻脸,致使两败俱伤。这就好比枪手丙突然翻脸向乙开火。坐收渔利的当然是甲。虽然曹操的继任者曹丕没能抓住机会夹攻孙权,一举消灭这两个敌手,但蜀和吴此后已经没有可能打败魏国了。

  那么,孙权的最优策略是什么?回想上面的枪手决斗就明白了。既然已经落到丙的地位,就该以丙的策略行事。让刘备去和曹操恶斗,自己扩充势力,养精蓄锐,随机应变。无论两者胜负,自己都能从中渔利。

  这个问题是对策论中诸多问题中典型的一个。其基本前提是每位参赛者都是有理性的,而且都是力图为自身利益考虑。这个问题的一项教益在于,显而易见的策略——每位参赛者都试图除掉较强的对手——并不一定是好策略。这就是人们认为解法是反直觉的解释。当然,由于你更进一步地投身于对策论,那么你的直觉就会改变,而且如果它是完全意想不到的话,则意想不到的局面就会更加意想不到。枪战决斗的另一项教益是,在缺乏有关参赛者能否联络、共谋、进行威胁或达成有约束力并可以实施的协议等信息的情况下,对可能的解法是不能进行正确评估的。在对策论中,往往需要了解这样的社会学因素。

  无须试图进行严格的论证,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理解,枪战决斗可能类似于政治或经济的竞争。按照纽约大学政治学教授斯蒂温·布拉姆斯的看法:枪战决斗的知识可以扩展到多位候选人的政治竞选上,布拉姆斯说道:“看来这些候选人的最佳战略,莫过于在他的部分政治势力范围内追随最强的对手。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且另外还有两位自由主义者,那么你就要追随最强的一位。于是所发生的情况将是两位最强的对手就会彼此攻击,而且最弱者就会存留下来了。”这时,如果所发生的情况全面出现,那么最弱的候选人就会在其政治势力范围内幸存下来。

  启示1:公元196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东汉政权明存实亡;公元200元,官渡之战,曹操大败袁绍,羽翼渐丰;公元208年,曹操挥军南下,大治水军,想收取江东。但赤壁之战,曹军为孙权刘备联军所破。三分天下的形势从这时开始初步形成。

  启示2:几千年来,人类始终把一条黄金法则当成行为的准则。这项法则是:种什么因,收什么果,你如何对待别人,你种的善因或恶因,最后都会报应到你自己的身上。

  杂货铺与政党

  那么,现代西方民主政治中的党派之争,是如何避免“三个快枪手”无休无止的厮杀呢?答案是“两个杂货铺”。

  杂货铺定位问题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霍特林提出来的(即霍特林模型)。这一模型常被运用来说明西方两党政治的若干现象。

  西方一些大国,都有相似的两党政治。在英国是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在美国则是共和党和民主党轮流坐庄。民主党和工党一般被认为是“左派”,倾向于标榜代表劳工阶层的利益,共和党和保守党则是“右派”,站在企业主一边。在竞选的时候,人们可以发现,两党互相攻击越来越厉害,可是实际政治纲领却越来越靠近。等到一个政党获胜取代对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