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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病而死者。言不待久病而速死也。两手脉俱极浮极大为覆。两手脉俱极沉极实为溢。是即关格并见。必死之脉也。覆
即格阳。溢即关阴。此以尺寸之阴阳论也。若以两手论之。又当分左右为阴阳。则格阳在右。便是阳乘阴。关阴在左。
便是阴乘阳。故两手得之。方可谓关格脉也。
十九难曰。脉有逆顺。男女有恒而反者。何谓也。然。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故男
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反者。男
得女脉。女得男脉也。
此章言男女之脉。合阴阳之理。以别弱盛之常道。木数三也。故男子阳生于寅。金数四也。
故女子阴生于申。男当阳旺者。旺于寸阳之位。故曰在关上。女当阴旺者。旺于尺阴之位。
故曰在关下。若男寸弱。女寸盛。则病矣。义在下文。后人解男生于寅。女生于申。从胎
元而论。皆因看板生字故也。
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随脉言之也。
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此言阴阳反常之脉。谓男得女脉为不足者。寸脉弱阳气不足于内。故病在内也。左寸脉弱病
在左。右寸脉弱病在右。若女得男脉为太过者。寸脉盛阳气有余于外。故病在四肢也。左寸脉盛
病在左。右寸脉盛病在右矣。此章论病。只论寸脉。不论尺脉者何也。盖人之有尺。犹树之有根。欲其盛
而不可得也。若男得女脉指尺盛。岂可谓之不足乎。女得男脉指尺弱。岂可谓之太过乎。旧注以男脉
为春夏。女脉为秋冬。与本文毫无干涉矣。
二十难曰。经言脉有伏匿。伏匿于何脏。而言伏匿耶。然。谓阴阳更相乘更相伏也。脉居阴部。而
反阳脉见者。为阳乘阴也。脉虽时沉涩而短。此为阳中伏阴也。脉居阳部。而反阴脉见者。为阴
乘阳也。脉虽时浮滑而长。此谓阴中伏阳也。
此章言阴阳相乘之中。又有相伏之义。如尺部而见浮滑长之脉。乃阳乘于阴也。于浮滑长脉
之中。偶杂沉涩短之脉。此谓阳中伏阴也。寸部而见沉涩短之脉。乃阴乘阳也。于沉涩短脉之中。偶杂浮滑长之脉。
此谓阴中伏阳也。此脉法之最细者。注中言其大纲。读者当会悟而推展之。
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
此承上文而言。若阳部而见阳脉。宜也。设阴部亦见阳脉。则谓重阳。阴部而见阴脉。宜也。设
阳部亦见阴脉。则谓重阴。重阳则阴部失滋燥之权。阳邪飞越而狂矣。重阴则阳部失宣和之令。阴邪
郁结而癫矣。人身之阴阳偏胜。则病偏极。而至于纯阴纯阳。并无伏匿之机。必至脱阳则见鬼。
脱阴则目盲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然。人形病脉不病。
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也。
此章发明气血先后受病之义。以起下章之意也。言形病脉不病者。非脉不病也。盖病患之息
数不与其脉数相符也。假令邪入于气。气属阳而应于表。则形先病而息先乱。脉必随后应之。非
脉能不病也。谓形先病而息数不应脉数也。假令邪入于血。血属阴而隐于里。则形后病而息后乱。然脉已病
也。非形能不病。谓脉先病而脉数不应息数也。此即气血先后受病之大法也。曰生者。病在表腑也。
曰死者。病在里脏也。坊本云。医者不能调息以应病者之脉数。真不经语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有所生病。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
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气为是动。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此章言血病必由于气病。气者血之帅也。脉者气之充也。气先病脉即应之。故经言是动者
气也。血后病。病可验之。故曰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已见脉。邪在血又见于病。故有一脉辄
变为二病之问也。下文详言所以气先病血后病之故。
气主 之。血主濡之。气留而不行者。谓气先病也。血滞而不濡者。谓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也。
。煦也。犹蒸也。濡。犹润也。气先留而不行。然后血滞而不濡。故气先为是动于脉。而血后所
生于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合三丈。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合二丈一尺。足三阳之脉。后足至头。合四丈八尺。足三阴之脉。从
足至胸。合三
丈九尺。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合一丈五尺。督任脉各长四尺五寸。合九尺。凡脉共长
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经脉长短之数也。
此章言脉起长短之数。即一难之二百七十息。脉行一度。共长十六丈二尺为一周。一日夜
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周义同。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何始何穷也。然。经络者。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
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心
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别络十五。皆因其原。如环无端。转相灌溉。朝于
寸口人迎。以处百病而决死生也。
此节即一难之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其注始于肺而终于肝。一日夜一周之义也
。其络脉十五。不与十二经直行而注脏腑。乃各因十二经之原穴。傍行于十二经脉之外。流注
于诸穴。循环不已。朝于寸口人迎之脉。以处百病之吉凶也。手足二字俱贯下。如手太阴阳明。
即手太阴手阳明也。足阳明太阴。即足阳明足太阴也。诸穴之所。详六十六难。
经曰。明知终始。阴阳定矣。何谓也。然。终始者。脉之纪也。寸口人迎。阴阳之气通于朝使。
(喻朝使之臣往来无
阻也)如环无端。故曰始也。终者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故曰终也。
此一节承上决死生之义。而问脉之终始。以起下章脉绝之形。盖常言终始者。不过谓脉之纪
也。今言死生之终始者。谓左右人迎寸口脉。阴阳之气。循环不已。人之生机皆始于此。故曰
始也。三阴三阳之脉绝。人之生机皆终于此。故曰终也。但三阴三阳脉绝。形各不同。义在下章。
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然。足少阴气绝。(气绝
即脉绝下仿此)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
相亲。即肉濡而却(濡滞也却不就也)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戊
日笃。己日死。
此章言脉绝之义。足少阴属北方肾。肾主冬。气当敛藏。故脉当着骨伏行。伏行者。如潜伏
而行也。所以诊肾脉按之至骨。肾者水也。戊己土也。土克水。故死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
肉满。(满懑同败也)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太阴脾也。脾主肌肉。所以诊脾脉。与肌肉相等。脾属土。甲乙属木。木克土。故死也。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
络于舌本。
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足厥阴肝也。肝应乎筋。所以诊肝脉与筋平。肝属木。庚辛属金。木受克。故死也。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
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手太阴肺也。肺主皮毛。所以诊肺脉与皮毛相得。肺属金。丙丁属火。金受克。故死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黧。此血先死。
壬日笃。癸日死。
手少阴心也。心在上而主血。所以诊心脉与血脉相得。心属火。壬癸属水。火受克。故死也
。五行之中。必阳日笃而阴日死。乃见人之生机系乎阳。而命门真阳之义。不可不明也。手厥
阴即心主胞络。与手少阴气绝同。故不另载。
三阴气俱绝。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则目暝也。(此三阴
因厥阴同于心脏故不言六阴而六阴在内矣)
前言五脏之气绝。则以五行日干相克之期应之。此言三阴绝。死不待日矣。目眩者。目眩乱而
见不真也。
转者。瞳反也。目瞑则无所见矣。志死则不知喜怒之类也。
六阳气俱绝。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
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前言三阴绝。死不待日。此言六阳绝。死不待时。乃见阳重于阴。气先死者。即命门真阳
之气先死也。
二十五难曰。有十二经。五脏六腑十一耳。其一经者。何等经也。然。一经者。手少阴与心主别
脉也。(心主即手心主胞络别脉者不同于心经脉也)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故言经有
十二也。(胞络配一脏成十二经也)
此章言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后人因无形二字。不参经义。持论纷纭,不特议
越人之错谬。
而并议叔和附会之非。三千年来。未有定论。余每思难经去古未远。出诸家之最先。且字字必
本内经。
岂独于胞络三焦大关键处。反创异言而惑世耶。不得不即以内经合难经之义。而明辨之。如内经之
言五脏俱载形色。五腑亦载丈尺。所盛水谷。亦载升斗。若胞络三焦有形。何独不明载其色。并尺
寸升斗之数。乃见难经所言胞络者。以包字取义也。言三焦者。以三字取义也。如灵素本输篇
曰。三焦者。中渎之府。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府。本藏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