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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在鼓里。同事们私下里预言,这个歌星不仅毁了王梦的美好前程,大概连一个女人正常的感情生活也要毁了。当那个塞着耳机摇头晃脑一副痞子模样的男人隔三岔五地出现在王梦办公室里,她们觉得预言已经变为现实。这个男人来约王梦,不捧花不送巧克力,更别说香水化妆品了,他只是拿些低廉小玩意。有时候是一支荧光棒,有时候是一张CD,有时候是一只纸折的千纸鹤,最离谱的一次是,他带了一条横幅送给王梦。
可是,王梦收下这些东西却如此欢欣和满意。
说实在的,送出这些东西,已经是黎轩昂的全部了。但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王梦的全部,所以王梦并不讨厌黎轩昂,甚至可以说有了些好感。要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能理解自己的梦想,那一定就是黎轩昂。她认定黎轩昂跟自己有着共同的梦想。
那天,王梦邀请黎轩昂到自己的单身公寓,看歌星最近涉足影视圈所拍的第一部影片。这是一部十足的文艺片,歌星在里边扮演一个傻呵呵的男主角,因为贫穷而失去了爱情,却又在底层生活里重新点燃希望,获得了新的爱情。他在影片里,傻得让王梦心疼,眼泪自然是掉下了不少,令王梦感到惊讶的是,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一贯总是摇头晃脑看上去没心没肺的黎轩昂竟然也别过脸去擦眼泪。
电影结束,伴随着歌星磁性的歌声打出字幕的时候,眼睛红红的王梦,侧过脸去看黎轩昂,他竟没表现出一点不好意思,将一脸的感动迎向了王梦。不知道为什么,王梦忽然想起了那半集电视剧,歌星旁若无人,一脸迷惆地直直走向女主角,然后梦一般地开口问——
“如果,我多一张机票,你愿不愿意跟我飞?”
王梦不知道自己竟然问了出口。
黎轩昂哪里懂得这句话的典故?只是王梦刚哭过,楚楚动人的神情,再配上那句可怜兮兮的台词,不禁使他怦然心动。
“我愿意,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到天际。”
竟然是歌星一首成名曲里的一句经典歌词。鬼使神差地,黎轩昂灵机一动,想到这句来搭配。
王梦一下子就晕了,她陶醉地依到了黎轩昂的怀里。
现在回想起来,黎轩昂觉得那天像演戏一样。他还庆幸自己的演技不是那么烂。就跟他对王梦介绍自己是一名IT公司的小职员,做些网站维护之类的工作,王梦也相信了。王梦一贯不大过问黎轩昂的工作、家庭、朋友之类的问题,就算有一天黎轩昂搬到王梦的公寓两人同居了,他也是作为IT公司的小职员,简单收拾了些衣物就搬进来了。
王梦只跟黎轩昂聊歌星。她躺在黎轩昂的臂弯里,神秘兮兮地告诉黎轩昂,那天她对他讲的机票和飞机的那句话,就是来自歌星还没出名之前演的那半集电视剧。在王梦看来,这是歌星最有价值的一段资料了。她将这资料毫无保留地给了黎轩昂,她是下决心把黎轩昂当成自己的情人。
黎轩昂一点也不介意跟王梦谈歌星。相反,他觉得除了谈这个,他和王梦其实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没有话说的时候,黎轩昂就用耳塞堵起耳朵,装模作样地,陶醉地,摇头晃脑。
王梦已经很习惯摇头晃脑的黎轩昂了。只要他一开始这些动作,王梦的眼前就浮现出了歌星,歌星正全神贯注地为她唱情歌,她心花怒放。
五
歌星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里,很坦诚地谈起自己的人生感受。他说,他觉得进入娱乐圈之后,人生似乎找到了目标,他每天都很忙,但是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在主持人一再追问歌星的个人感情生活的时候,歌星像一个腼腆的小男生一样,说,虽然自己目前感情生活还一片空白,但是自己拥有全世界那么多歌迷的爱,觉得很幸福。至于喜欢的女孩子嘛,随缘吧。
这些话是王梦最喜欢听的,他是那么真诚和亲和,他仿佛是在向王梦表白。
人生如戏。最后,歌星是这么说的。这句话一出口,王梦听得一阵唏嘘。可是,唏嘘归唏嘘,王梦毕竟未尝体会其中的真谛。直到有一天,王梦打开当天的娱乐新闻,头版头条上,一张几乎占了小半个版的照片,苍白、狼狈、尴尬的歌星,身边一个穿制服的老外警察用手拽着他的胳膊。这不是歌星的剧照,更不是歌星最新的“颓废装”,是歌星在巴黎因过度吸毒,在红灯区叫“鸡”,与当地一名黑人发生冲突,两人互殴,被当地警察局拘留的图片新闻。王梦怀疑自己在噩梦里,她盯着歌星那张几乎变形了的脸极力辨认。照片很清晰,不像是电脑处理过的,更不像“狗仔队”拿来糊弄读者的模棱两可的视频照片。
王梦掐着手指算了算,距离歌星那次在电视访谈节目中说出人生如戏这样的话,相隔只有二十三天。
一整天,王梦魂不守舍。什么也想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王梦打电话给黎轩昂。
黎轩昂正在体育馆,一个新加坡的女歌星八点钟有一场演唱会,他正穿着一件橙黄的粉丝服,在体育馆门口,左手吊着一大袋跟他身上一模一样的橙黄服装,右手抓着一大捆荧光棒,脖子上挂一大串望远镜,迎着观众兜售着。这是他除了当“职粉”之外的另一个重要收入来源。从公司以低价买到这些产品,然后转手高价倒卖给那些狂热的粉丝们。生意好的时候,这些收入比当“职粉”还多得多。
为了接手机,黎轩昂不得不将手上的一大袋衣服一古脑儿放到了地上。
在入场的人声鼎沸中,黎轩昂好不容易辨别出了电话里的王梦。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梦呓一般。
我现在这里人很多,听不清楚,声音大些。
那边不知道是在沉默还是在继续呓语。黎轩昂听不清。
王梦,你没出什么事吧?黎轩昂想到第一次见王梦,在广场上,被她晕倒下来的身体压得很疼。
话音未落,王梦在那边哭了起来。是那种狂哭,声嘶力竭的哭,哭声就在黎轩昂的耳边,盖过了周道所有的喧闹,几乎要将黎轩昂的耳膜震破了。
怎么?被人欺负了?想到王梦那小巧玲拢的样子,黎轩昂的心脏被一阵疼痛抽了一下。自从他和王梦同居以来,黎轩昂认为王梦就是他黎轩昂的女人了,他爱她所爱,他信她所信,他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但是他追逐着她,如果还给他机会的话,他愿意追逐她一辈子。
黎轩昂,我怕是活不成了。
没搞错吧,王梦是在说她要死了,黎轩昂简直不相信。昨天见面还好好的。
黎轩昂,黎轩昂……
王梦在电话里,反复地叫着黎轩昂的名字。她这样叫唤,黎轩昂心里的疼痛由抽疼变成了被狗咬一样的锐痛。
黎轩昂顾不上那么多了,他跑了起来。
穿越拥挤的人群,一个男人,神色慌张,手里仍抓着那捆闪闪发亮的荧光棒,脖子上一串望远镜跟风铃一样,在奔跑中相互碰撞着响起一连串的声音。
他这一跑,竟然带动了不少人也跑了起来。那些原先散落在体育馆各个角落的黄牛党以为工商来抓人了,一下子四下逃窜,引起了不小的骚乱。人群里有尖叫声响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那个女歌星已经出现……
一个闪亮的身影,在夜晚,闪亮地狂奔,他穿过了斑马线,他穿过了立交桥,他消失了……
荧光棒是专门为了晚会制造的,为衬托偶像的星光而发光,所以,只有人在暗处,拿着它,才能发出光;一到了亮处,它就是一根普通的棒。一捆荧光棒,在暗处足以当作五十瓦的照明灯来使用。
王梦缩在公寓的沙发上,并没有开灯,一下子却被照亮了。她看到一个闪亮的人,站在自己跟前。这个奇怪的男人,穿着一件橙黄的T恤,T恤上印着一个性感的女人头像。
她被这闯入的闪亮照得一点也不舒服。
但是这闪亮是真实的,不舒服也是真实的。她这一天里,坐在沙发上,从上午到夜晚一直都被一种不真实的不舒服所困扰着。现在。在这真实的不舒服中,王梦清醒过来了。
你……
黎轩昂穿着女歌星的粉丝服,小丑一样,气喘吁吁地跪到了王梦的脚下,他奔跑得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几乎伏在了王梦的膝盖上。
一会儿,王梦取下了紧紧握在黎轩昂手上的那捆荧光棒。一根一根地将它们整齐地摆在了茶几上,就像是为谁庆祝生日时点起了一根根的蜡烛。
黎轩昂,你来啦。
你还好吧?
就像他们最初的相识,晕倒的王梦醒来之后听到的那一句话。
王梦和黎轩昂决定结婚。这既像梦境,又像演戏。这两者,又有什么分别?
王梦真的搞不懂了。
黎轩昂向王梦发誓,结婚的那天,一定要给王梦一个更大的惊喜,比电影还要电影,比梦境还要梦境。他知道,王梦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一直都要。
黎轩昂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努力地去想要得到一样东西。他看着就在自己眼前挂着的,质地优良但样式普通的一套黑色晚礼服。他有赴汤蹈火的决心。
粉丝公司里,有二手服装部。明星在公众场合穿着了一次的服装,由经纪人转手卖给粉丝公司,并出具鉴定证书,无非就是表明明星穿着的时间、场合,并附明星穿着本套服装的照片以及签名。这些,都是为那些富有的“非常粉丝”准备的,一套衣服,只要沾过明星的身体就价值不菲,远远超过了原本的价格。
黎轩昂去央求负责二手服装部的经理,公司的一位“金领”,希望预支自己未来五年的薪水买下这套歌星的二手晚礼服。
这位“金领”先是问了问黎轩昂的年龄,然后看了看他的外表。
黎轩昂其实形象不差,就是整天忙于生计,显得有点营养不足的瘦削。
“粉丝也是青春饭啊,五年以后你就快四十了,你想,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在年轻人堆里尖叫呐喊,这多影响明星的形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