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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纯良(原名:从良吧,姑娘) (-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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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很长,长的刻意让我回味很久很久了。本来我还嫌回忆太短,可以想的事情太少,现在平添出那么多让人想象的时间和事件来,我怎能不高兴。
  然后我转身狠狠的甩了他一巴掌,我的手疼的麻麻的,我看到他的脸肿肿的。
  林子松的脸被我打到转到一侧。他回过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眼角的泪光。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那天你在宾馆,你是庆幸的,我只能作出结论:你是只禽兽。我给你一巴掌,算我大人不记小人过了。我不欠你,你也不欠我。我们两清了。”
  林子松说:“妖儿,我们永远不会两清。你欠我一辈子那么多,怎么可以你一个人说清就清了。家里的密码一致不会换,你记得回来。”
  我华丽丽的发烧了。
  发烧的感觉和醉酒的感觉差不多。都是头昏脑胀,都是半梦半真。朦胧朦胧间,王轩逸的影子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他的话也在我耳边飘来飘去。
  他说:“妖子,其实你全都知道了对不对?我问赵飞了,他什么话都被你逃出来了。”
  接下去的话我又听不清楚了。我只感到冰凉的液体流经我的手背上的血管到达了我的心脏。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输完液的第二天,我又恢复了。
  王轩逸非常有精神的邀请我去看巨幕版的《阿凡达》,他说:“既然你把这个电影列为和我一样稀缺,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我记得上次和林子松也曾在这家影院。上次他为我打了一架,如今我打了他一巴掌,这么说来,我确实欠他很多。
  我看着屏幕上那个不相干的星球发着蓝色的光,3D眼镜下的泪水却很澎湃,泪水闪烁着蓝色的光芒,看起来应该会是海洋之星。
  电影快要结束时,王轩逸忽然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直觉的往后缩了缩,缩完之后我才清醒过来,连忙主动的又递出手去。他冲我微笑,梨涡在变换的光影下忽明忽暗。3D眼镜黑糊糊的,我看不见他的眼神。
  到家的时候,王轩逸重新穿上围裙,跟我说:“妖子,我给你做一碗皮蛋瘦肉粥。你刚恢复,不要吃太油腻的东西。太素的你又不吃。”
  我站在一边看他。他温文尔雅的站在厨房里,手里明晃晃的刀有节奏的切着肉丝,不像我那样笨手笨脚,切个肉都要费半天时间。
  林子松也很会切肉。不过如果我生病,他肯定不会赐我一根肉丝。我只配喝白米粥。如果我耍赖,他会淡定的的看着我,眉毛皱都不皱一下,只需要冷笑一秒,我就低头认罪了。
  原来的我这么脑中,现在的我确实如此彪悍,真是好大的进步,妖子你真了不起啊!

  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能吃到王轩逸亲手熬制的皮蛋瘦肉粥。
  我吃完皮蛋瘦肉粥之后不久,又倒头睡死过去,醒来时,看见一个白色信封。
  我感觉有些不好的事情发生,心里有点发抖,打开信封,里面是一个钥匙,还有王轩逸行云流水的字体和落款。
  
  妖子:
    谢谢你回来陪我这些时间。这短短不到的一个月的时光,将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我原以为我的秘密将永远的埋在地底下,没想到从来不参加同学会的你还能和赵飞相遇,老天真是爱捉弄人。我之所以要隐瞒你,起床时因为自卑,后来则是因为怕你自责。出车祸的事情跟你没关系,命里该有的一劫,逃不过的。就像命里注定我和你因为不同的原因不远万里的在临西学院相识,我们两个注定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一样,都是不可抗拒的生命轨迹。
  我是那么了解你。在你自己都没确定喜欢上林子松的时候,我都能看出来你的感情变化,你那天义无反顾的在我家里,要求和我同住时,我早猜出来八九分,你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可是,事情永远有它的两面性。我就是太了解你,所以我一百个确定,你不是因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同情我才要搬来和我住一起。你只是想弥补,可是妖子,我最不愿看到你的委曲求全。
  前几日你自己做梦把自己哭醒了,发烧的时候你在叫他的名字。妖子,我喜欢你,但不表示,我喜欢到需要霸占你,即便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的你。我喜欢你,我只愿意看见你的圆满,看见你的洒脱,看见你的幸福。
  请原谅我自私的和你一起度过了这二十多天的日子。这么多天,我可以喝你朝朝暮暮,我很满足。如果你真的要弥补我,这已经是最好的方式了。再过下去,我怕越过了界过了度,破坏了所有的平衡。这么多天的相处,你可以心安,我可以没有遗憾,这样我们都好。
  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你原来这个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放心,我不会送你的,但如果你无家可归的话,我可以借给你。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过几天会卖了,我不想再保留着它。人必须要向前看,不是吗?
  谢谢。珍重。

                             轩逸字


  看完信件我很平静。我倒出信封里的钥匙,开启对面房屋的门。我在那个凌乱的屋里又接着睡了两天两夜。饿了我就去对面王轩逸的屋里偷几罐牛奶。经过客厅的时候发现屋里原来那只丑陋的钟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被他扔了还是带走了。这个问题虽然很小,但因为我再也没有地方得到答案,就像童年时很多零碎的记忆拼凑不起来一样,我竟难过得大哭一场。
  再过几天,我看见有人接受了王轩逸的房子。我把一个月钱偷偷配了的备份钥匙从高空中扔下去,然后我开始打超级玛丽,开始海投简历找工作。我的离职手续没有办,但不影响我继续找工作。
  我的工作履历只写到一年多前,如果有电话面试过来问我最近一年我在深造还是在家休息,我便告诉他们,我在欣赏帅哥。有的人听了之后立刻挂了电话,有的人听了之后会勾搭几句,再深层次的继续挖掘的时候我立刻挂了他们电话。
  在这金融危机的时刻,我跩的跟当时装工藤新一的林思聪一样。
  在这样无效的简历投递中,居然还有一家不开眼的公司让我去面试助理的职位。我在网上搜了一下这家公司的材料,发现这家公司刚刚起步,正在招收开国员工。
  最近我迷上了植物打僵尸,打了个通宵。第二天我的眼睛没有成熊猫眼,倒鼓励了几颗顽劣的青春痘无情的长在鼻侧。为了挡痘痘,我特地戴了一副眼睛,好让镜托遮住。
  阳光灿烂的快要把整条街融化。
  尽管是新公司,招聘的等候间害死聚集了一拨人。只不过今年的竞争比去年激烈的多,不禁有各类文凭的中国人,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过来抢生意。果然是全球经济危机了,连一个小小的助理工作都要面临进口压力了。
  有一个打扮的像个人鱼公主一样的人在面试完后,抑制不住抽搐的嘴角说道:“里面有个灰常灰常帅滴人坐在里面,整个面试他没有说一句话,不过他就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啊,我滴心肝哪就被勾走了。”
  我见过帅的人多了去了。这么没见过世面,真叫人鄙视。可想一年前我也是如此丢人的。
  还没等她把这个帅哥描述个完全,我就被叫了进去。
  坐在中间的是个肥的横宽高于身高的家伙,如果以后要给他做助理,我想我先得建议公司先检测一下地板承重量。
  我扶了扶眼睛,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说:“你叫张耀华?”
  我扭过头,看见那个勾走刚才那位人鱼公主心肝的那位正眼神的看着我。
  我摘下近视眼镜,擦了擦镜片,再带上去,发现还是他。
  他坐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穿着一身休闲装,在这一片西装的海洋里又显得突兀非常。几个月不见,他又变得年轻很多。岁月不饶人,唯独饶了他。
  他转着一只铅笔:“听说你在电面的时候说,你这一年都在边上班边看帅哥?”
  我舔了舔嘴,直视着前面那个肥仔说:“是的。”
  余光看见他拿笔顶着头说:“那请问这个帅哥长得如何?”
  我目不斜视继续说:“祸国殃民。”
  他从角落里站起来,绕过面试官,拉了一条靠背椅子坐在我前面,说:“那请问你为什么要辞职?”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因为他是红颜祸水,我不幸中招了。”
  他问我:“那你后不后悔?”
  我说:“说后悔那是肯定的。当时我每个月有五千的工资,还有三千的家教费用,而且偶尔还能去他家顺点伙食。现在我在家里零收入,坐等天上掉财。每天吃泡面,荤素不调,咸淡不一,都是被他惯的。”
  他浅浅的笑:“既然后悔,为什么不去找回他?”
  我瞥了一眼神情专注的面试官,继续说:“因为我以前还放过很滑,死也不会回去的。人要脸树要皮。”
  他站起来,戳了戳我的脸说:“原来为了它,连的也不要了。你回去吧。”
  我说:“好。”
 
  虽然我没剩下多少钱,我还是去楼下喝了一杯咖啡。
  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不由得在心底感叹,哪位人鱼小姐说的原来是普世真理:真是随随便便的一看,我的心肝就要被这么勾走了啊。
  窝边草要吃,回头草我更要吃。
  
  大太阳底下,我发挥我长袍冠军的优势,走过斑马线,闯过红绿灯,穿过无数大街小巷,来到那个我住过的地方。
  输密码输到一半,门就打开了。
  门内站的是傻傻愣住的林思聪。好久不见,个子长高了点。
  过了好一会,林思聪抱住我的腿说:“妈妈,我们都想死你了。爸爸一直说你过一阵子就会回来,可是都过了好几个阵子了,也不见你回来。”
  林思聪是个乖孩子,我现在一身粘稠汗水,一身臭味,也没嫌弃我。我说:“恩,妈妈回来了,以后不走了。”

  我陪着林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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