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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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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诺这辈子从不曾有多余的热情去崇拜什么人,更别说祈求人家签名的事了!她只做冷眼旁观,甚至在心中嘲弄一番,其它的可不会多事,她没那种善良的心。
  原颖人笑了笑,各人理念不同,点到为止就成了。她改了个话题——
  “我后天会回乡下住上十天半个月,如果有什么人来找我,一律都说不在,别提我去那了,可以吗?”
  “你想防的也只有那位四维大少了!你不会以为他当真神通广大到可以找来这儿吧?
  而且他又不是非你不可。”萧诺不以为然。在恳丁,美女只有一个,回到台北,多得是各色佳人,相信那位大少很快就会忘了那段插曲。当今世上没有什么痴心单一的事,何况那少爷也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我也是那么希望呀,但昨天我又遇到他了!他专程到咖啡屋找我。我提过,在垦丁之前,我在台北见过他两次;他知道黄耘春是我的朋友,我常去那里。他还没死心,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原颖人一提起他就有火气,更气死他家人对她的观感!当时她瞄了一下,看得出来罗家挺有钱的,才会有那种睥睨他人的高人一等架势!而他们当她是不三不四的女人,这最令她气绝!所以她才会生平第一次发大火。
  萧诺放下泡面,托首看她,沈吟道:
  “也许那位公子当真看上你了,而他却仍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在玩玩而已。”
  “哈!我该感到很荣幸吗?”原颖人不屑的叫着。“他大可当他的花心大少白马王子,去钓那些少不更事的清纯少女、去过幸福快乐的日子,我们笔下不常这么写吗?只要花花公子坐上了男主角的宝座,一律找一个清纯无邪、不拜金的美少女去配对,然后花心大少从此收了花心,成了标准丈夫,一级奶爸,事业更加成功,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她以夸张的动作来配合着。
  老实说,小说中的架构一旦搬到现实中上演,简直荒唐可笑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连下笔写它的作者也会忍不住嘲笑它!
  萧诺失笑,指着她道:
  “你似乎快被他逼疯了。他不错呀!看来有家底、有外表,事业看来也顺利得很。”
  “他好?那送你如何?”
  “对我而言,他只有被退货的份。我的生活中不愿让男人涉入。”萧诺摇头。
  “我也不要那种男人。首先他就通不过我家人那一关了!我爸会嫌他有桃花眼,我妈会嫌他是公子哥儿油头粉面,我哥会要求他列一张性生活清单,以及健康检查表,首要证明他没有性病。而我,我要一个老实温柔的丈夫,他明显的被判出局了。”
  “好象专为阻止他而设的条款似的,他一条条被剔除,没听说过有男人被挑剔得那般彻底的。”
  “所以啦!”原颖人下结论:“花花公子会改邪归正成为好丈夫的剧码只适用于小说,现实生活中百分之二百不合用!否则台湾的离婚率不会那么高了!那一对不是恋爱结婚的?那一对不是经过海誓山盟才互许终生的?结果呢?偷腥的偷腥,爬墙的爬墙!
  我倒宁愿回归传统的相亲,嫁给乡下朴实的年轻人。”萧诺嗤笑的问:
  “当真是回去相亲呀?”
  “当真。”原颖人很正经的回答。
  “好吧,那祝福你。”她的口气实在没什么诚意,原颖人于是没好气的回道:
  “谢谢。”
  ※        ※         ※
  罗京鸿不必来向萧诺探口风,只要对咖啡屋老板黄耘春施展魅力就行了。
  与原颖人那一次不欢而散后,罗京鸿暂时放下他的“娱乐”,飞到香港去谈一件大楼工程的生意,并顺利签下了契约。五天后返台,得到了特别假,才又允许自己想起那位他追不上的小美人。
  这段时间之内,当然也有几位大美人随侍身侧。他喜欢任用能干又美丽的女人,上班才会心神偷快,但他从不与属下乱来的。在香港,他也遇到几位比原颖人更美,而且气质好得不得了的千金名媛,当然也约会了几次。可惜,他的遗憾就是追不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人的原颖人,而且这个遗憾会长久停伫心中,继而变成巨大的疙瘩。他放不下!
  所以回台湾后仍是决定再加把劲,一定要把原颖人追上手。没理由她那么难追的!她又没什么好条件,人家条件绝佳的千金小姐都比她有礼貌多了,可惜,就是太轻易上手了!
  轻易对他表示倾心会让他失了胃口,这无形中就更加显示出原小美人的难缠。
  拉松了领带,罗京鸿丢开眼前的公文夹,往天花板吐了口气。昨天他去咖啡屋,没两三下就套出了原颖人的去向,她回乡下“避难”去了,简直当他是瘟疫!太伤人心了!
  门板被轻叩了两下,走入一个衣着端整又不失流行的美丽女子,是他的妹妹——罗蝶;那个受美国教育,却钟情于日本咖哩的女孩;二十六岁,与原小美人同年纪,但罗蝶懂得打扮多了,美丽而耀眼。
  “二哥,你要的资料。”罗蝶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充满兴味的注视着他。
  “看什么?”
  “听说你甩了名模特儿尤丽岚?”
  “不,是她甩了我。没看到我这么伤心吗?”他惺惺作态的捧住心,俊美的面孔既邪气又懒洋洋,足以令众色女子心脏怦怦乱跳了。
  罗蝶笑骂道:
  “你这花心大少,至少还有一点良心,每次与人分手部说自己被甩,保全了女子的面子,但每个人都知道是你甩了她们。”
  “你进来就是为了发表这个高见吗?我相信你还有很多必须做的事……”
  “二哥,别急着赶我。早上爸爸打过电话来要我问你上回去垦丁事情办得如何了?
  我知道你土地买成了,但爸交代的事呢?”
  “他不肯。”罗京鸿只肯吐出这三个字。
  “但你临行前向爸保证秦宴儒会愿意回K大教书的,你有十成把握……”
  “我没有!他存心留在那边造福人群,我劝不动。好了!就这样,我会向爸说的。”
  他没什么礼貌的将小妹遣了出去。
  原本他到恒春应该办好两件事。一件是买下一块面海的地兴建大饭店,那是他的公司明年度最钜额的投资;另一件就是替他那位任K大校长的老爸寻回他的爱徒到K大教书。
  不过,老实说,罗京鸿并没有认真去办这件事,早在秦宴儒第一次拒绝后,他即将所有心思放在追求美人身上,也有一点私心不希望这位第三者回到台北;至少在他追上原颖人之前,他不允许有他人介入。
  尤其他看得出来,秦宴儒正是原颖人心中设定的理想对象。她根本搞不清她爱不爱的问题就开始一头热!太呕死他了,简直不给一点面子!这口气他忍不下,非加倍索讨回来不可!只要她回到台北后,他有耐心去等!而且多得是美人等他召唤,他不会寂寞的。
  
  炽天使书城OCR小组
  KUO 扫描, 追梦 校正



 第五章

 
  回到乡下的日子是很无聊的,不管是在那一个乡下,都只有一个情况:几乎没有年轻人。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年轻男女全迁往都市奋斗去了!只有些许胸无大志,或安居乐业的人会留下来,一如她那兽医哥哥。
  老实说,现在已没有几户人家用牛来耕田了,兽医在乡下也讨好不到那儿去。不过,幸好他有好几个副业,又是农夫又具密医——只限于看看感冒、治疗些小病痛而已。
  在这种又没书店又没娱乐的地方,原颖人相当庆幸自己带了一小箱小说回来看。这得归功于那一次去看别家出版社办的书迷签名会;当时的情况并不若她们预想的惨,至少很多人会好奇作家的长相。所以当天“吉祥”百货的图书部门空出十坪大的空间,倒也挤进了数十人,不会太冷清,原颖人替那两位作家庆幸。可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因为来的人并不全是她们的书迷,更多的是从不碰小说的人。有的还无礼的问她们是不是书卖不出去了才要自己出来跑码头?多凄惨的情况!多么窘的问题!连原颖人都不忍去看她们的表情了。匆匆挑了十来本两位大作家的作品,让她们签名,也付了帐后,原颖人一点也没后悔,虽然其中作品她几乎全看过了!但至少她做了件善事,即使接触到萧诺嘲笑的眼光,原颖人也没后悔。
  也因此,她才有一堆小说可以搬回家看。可怜的两位名作家!她们做了次惨痛的示范,原颖人决定打死她她也不要被田牧连设计到一群人面前,她可不会自恋的以为自己多么使人疯狂!
  回到家已步入第十天了,想起来仍不住要笑……太坏心了!
  每次正式开了本稿,她就会晨昏颠倒,每天不睡到中午十二点根本起不了床。这一项最被母亲诟病,但三年多来早改不了了。因为家人都知道她每天凌晨三、四点才上床,要叫她清晨起来未免太不人道了些。
  唉!无聊呀!她赖在床上看手表上的指针,正好十一点半,已无睡意,但也无饿意,索性再赖床五分钟。反正没什么事可以做,小说全看完了,而白天她极少写稿的,除非她当真无聊毙了。
  然后,她听到楼下传来两副大嗓门——唔!原来她是被楼下的嗓门吵醒的。一副来自她母亲大人,另一副嗓门则是来自村尾的王大婶。看情况似乎在说她哩!原颖人忍不住注意听。
  首先是原家大妈的嗓门,大概可以由村头传到村尾去了。“我们家颖人呀!每天都睡到中午过后,懒得吃也懒得玩,起床后连被子也不折叠,都二十六岁了,这种女孩谁敢捡去当媳妇哦!想当年我嫁来原家才二十岁,那敢想什么都不做!现代的年轻人太好命了!养成了懒惰的性格。”
  接下来是王大婶的假意安抚——
  “不会啦!你们家颖人这么漂亮,将来一定是大少奶奶的命,连上厕所都有人替她擦屁股呢!谁敢要她做家事哦!”听起来还挺幸灾乐祸的!
  原颖人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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