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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自然与人生的盛宴-莎士比亚戏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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狻勘妊浅醯铰锥鼐褪窃诰缭豪锎蛟拥摹L乇鹗亲詈笠痪淅铮窳钟昧恕吧贸 保⊿hake—Scene)一词,他顺便拿莎士比亚的名字(Shake—Spears意为挥舞长矛)玩文字游戏。值得注意的是“借用我们的羽毛美化他自己”一句,言下之意是莎士比亚从他们的剧本里偷走了什么。据说莎士比亚看到这篇文章很生气,向出版商提了抗议,后者立即撰文道歉说:“我很抱歉,甚至觉得是我写了那篇文章,但我所亲眼见到的他本人(莎士比亚)不仅演技高超,而且温文尔雅。此外,有身份的人一谈起他,都说他为人公正,文笔典雅。”

  莎士比亚在世时,有一些评论家就给予他很高的评价。如弗朗西斯·米尔斯说:“正如人们认为攸福伯斯的灵魂在毕达哥拉斯的身上那样,奥维德的可爱即机智的灵魂则活在甜蜜而语言甘美的莎士比亚身上。”他还引述一位前辈批评家的话说:“正如皮乌罗·斯托罗所说,诗神们如果讲拉丁语的话,就会讲得同普劳图斯那样,同样,如果诗神们讲英语的话,他们也会讲莎士比亚那样美好圆润的辞句。”

  莎士比亚生前当然想不到自己身后享有这么大的名声,他的作品成为不朽的杰作。世事就是这般奇怪。有些作家生前火爆,身后寂寥;有的是生前萧条,死后煊赫;又有的忽冷忽热,随时升沉。莎士比亚则不受时间磨损,他属于所有的时代。生前获得相当的声誉,身后又如日之东升,愈益鲜明,愈益炽烈,而且一直升到中天,在那里永恒炳耀。

  既然实有其人,那么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是怎样成为剧作家的?人们根据现在能找到的材料,勾画出他的生平事迹的轮廓。

  生平与创作概况

  据史料记载,莎士比亚的父亲约翰·莎士比亚于1552年定居艾冯河畔的斯特拉福镇,从事羊毛生产和羊皮手套加工业,同时也做木材生意,这个小镇距伦敦约150公里,北边是亚登森林,与莎士比亚后来写的《皆大欢喜》中的森林同名,其中的联系不是偶然的,他的母亲娘家也姓亚登。母亲是大地主的女儿,父亲同她结婚后,家境大为改善。他们共有四男四女,威廉是最大的男孩。当地教堂的文件上写着,他于1564年4月26日受洗礼,人们按照当时婴儿出生三天后受洗的习俗,将4月23日确定为他的生日。

  位于沃里克郡的斯特拉福镇,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在英国纺织业急剧发展的过程中,成为商品集散地。这给商人们带来很大好处。约翰·莎士比亚很快富裕起来,接连在城里买了四处房产,还参加了镇上的行政工作,担任过镇议员,后来又被选为镇长。威廉的童年时代,正值他父亲买卖兴隆,仕途得意。但好景不长,几年以后,由于生意清淡,家境越来越不佳。1587年,约翰的镇议员资格被取消,他开始负债,并抵押了妻子的遗产。1601年约翰去世。少年时代的威廉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只好辍学。

  有关莎士比亚受教育的情况,人们所知甚少。根据当时的教育制度和他的家境来推断,他应该在文法学校读过几年书。因为斯特拉福镇有一个颇有名气的文法学校,而镇上有一条规定,市政委员会成员的子弟可以免费就读到十二岁。莎士比亚符合这个规定。文法学校就设在镇长办公室所在的楼上,距他们所住的亨利街也很近。

  文法学校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按那时的规定,儿童四、五岁入学,先受两到三年的附属小学教育,升入文法学校初级班。学校学的是拉丁文。因为在附属小学学的是识字课本和教义问答,升入初级班即开始学拉丁文文法,用的教材是李利编的《拉丁语法》,所以被称为文法学校。课程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先阅读格言、寓言和戏剧作品,以罗马古典作品作教材,进而学习修辞、写作和演讲术。虽然当时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形成各自民族的语言,但古典文学的势力还占据统治地位。说一个人博学当然是指他的拉丁文化知识丰富。所谓文艺复兴,就是对古典文化的爱好和研习。用拉丁文写作的罗马古典作家如西塞罗、维吉尔、奥维德、塞内加等都留下了很多优美的篇章。但也许是因为他读的时间不长,或者因为这个学校的教法象中国旧式学堂一样要求死记硬背、效果不佳,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以至于熟识莎士比亚的剧作家本·琼生在他编纂的《莎士比亚全集》的献词中说,莎士比亚“懂得拉丁文不多,希腊文更少。”这绝不是说这位天才剧作家的文化素养低,本·琼生是一个博学多识的古典学者,他的衡量标准是不一般的。须知那时研究古典文学的风气虽盛,但莎士比亚不是一位学者,他是用英语写作的剧作家。当然他受一般风气的薰陶,在创作期间也不断从古典文学中汲取营养,这从他的剧作中看得出来。本·琼生这样说,也许还有一层意思:莎士比亚读书少,也没进过大学,对古典文学没有达到渊博贯通,竟能写出这样的杰作,实在很难得。

  的确,一个创造了高深艺术的人不一定具备高深的知识。一个没有受过学院训练的人也可以学习写作,而且会写得很出色。只要他阅读适当的书籍,留心观察身边的事件人物,他就能给人一种博学多才的印象。例如如果他想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他不必也不可能系统地攻读法律著作,他只需记着一些术语,熟悉几个案例,就能写得象个行家。读莎士比亚的剧作,人们总会把作者想象成一位曾周游列国、学识渊博的百事通,并且出入过本国和外国上流社会的贵人。才气横溢的外表并不一定反映实质上的博闻多识,艺术家有想象力这根魔棒,可以幻化出他需要的一切。

  1582年莎士比亚十八岁时,同家乡附近一位农村姑娘安妮·哈撒薇结了婚,妻子比他大八岁。婚后第二年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取名苏珊娜,后来(1585年)又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女,哈尼特和朱迪丝。

  人们推断莎士比亚是1585—1587这两年间离家去伦敦的,但没有可靠的文字记载,因而被称为“行踪不明的年代”。他去伦敦的原因,迄今没有一致的说法,有人推测因为妻子比他年龄大,他对家庭生活渐生不满。还有一种流传较广的说法是,他与邻村的一些年轻人,私自进入镇东北托马斯·露西爵士的花园里猎鹿,被人发现,爵士告了官。但莎士比亚并不示弱,写了一首讽刺诗回敬他。露西爵士是当地显达,曾当过国会议员,很有权势,岂肯善罢甘休,莎士比亚感到压力很大,只好逃往伦敦。这个说法也缺乏一些说服力,为什么他一逃许多年?更合情合理的推测是,因为他所住的小镇离伦敦不远,易感受先进的时代风气。当时伦敦有很多剧团,它们时常在英国各地巡回演出。这些团体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地方行政当局恶势力的迫害,往往寻求王室或某贵族、大臣的庇护,以他们的封号或职衔命名,如女王剧团、海军大臣剧团等等。1569年(其时莎士比亚的父亲正任镇长),女王剧团来到斯特拉福演出。在公演以前,照例要在市政厅演一场,一方面接受检查,一方面也算招待政府官员和当地名流。幼年的莎士比亚有了接触戏剧艺术的机会。也许正是演员那种自由自在的云游生活打动了他的心。

  他到达伦敦时,正值女王伊丽莎白 (1558—1603)统治下的英国进入鼎盛期。

  此时,发源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已波及整个欧洲。文艺复兴是一场文化思想上的解放运动。前此,欧洲一直受封建专制的禁锢,史称黑暗的中世纪。教会与王权狼狈为奸,限制人们对物质生活和自由思想的追求,因此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手工业、商业的缓慢发展和积累,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新的生产关系。城市居民中逐渐形成了资产阶级。为了提高生产力,他们必然要追求物质的快速发展,进而在政治上寻求更高的地位。在文化思想方面,新兴资产阶级坚持反对宗教神学的禁欲主义。一批文人学士打着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的旗号,实际提出现实的要求。他们主张个性解放,以人为本而非以神为本,这就意味着要遵从理性、破除蒙昧主义,给个人以自由发展的机会。他们被称为“人文主义者”。

  英国面临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政治斗争方面。十五世纪后半期,英国贵族之间进行了长达三十年之久的“玫瑰战争”(1455—1485)。战争本是封建势力之间争权夺利引发的,其结果是损伤了他们的利益。国家统一成了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都铎王室的亨利七世统一了全国,到伊丽莎白一世时期,中央王权强大到不可撼动。王室为了对付封建贵族的割据势力,就须与新兴的资产阶级联合,采取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不多时,英国出现了经济繁荣,政局安定的治世。

  与此相伴随的,戏剧事业也日益繁荣。在中世纪蒙昧时代,文学只是作为宗教的婢女,除了英雄史诗、宗教布道文外,戏剧是宗教宣传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莎士比亚幼年,戏剧舞台上还充斥着奇迹剧,搬演的是《圣经》里的故事。文艺复兴运动使人们找到了古希腊罗马的悲剧和喜剧佳作。此外,民族戏剧也在发展。这就是一种所谓的插剧(interlude),它是戏剧演出的间隙里串演的一种短剧,其中有杂耍,插科打诨,滑稽逗趣,一般也有一个故事情节。十六世纪中叶,有人开始为插剧写剧本,虽然大多是对古典悲剧、喜剧的模仿,但向民族文学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到莎士比亚的青少年时代,演剧在英国被正式确认为合法的职业,剧团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剧院的建设也加快了。原来中世纪的奇迹剧和道德剧都是在教堂里演出,是纯粹的宣传工具。到了插剧兴起。演出地点就移到集市、广场或旅店前。不久插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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