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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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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宜,记住,十日后下午四时,日落大道。”
  这是名副其实的死约。
  声音消失,我觉得疲倦欲死,昏昏沉沉堕入黑甜乡,一个梦也没有,睡得舒畅之至。
  根本不想醒来。
  有人来推我,我转个身,唔唔作声。
  听到笑声,一定是觉得我滑稽,耳朵并无失灵,但四肢不听话,只得再睡。
  终于醒来,是因为有人替我按摩手臂的肌肉。
  睁开眼看到女护理,同时发觉身上挂着许多电线。
  惊问:“这一觉睡了多久?”怕只怕一睡三日三夜,时间已经不够,再白白浪费,我不饶自己。
  “今天几号?”
  “五号。”
  我安下心,挣扎起身,身上的各色电线几乎打结。
  “嗳嗳嗳,等一会儿,医生会替你解除。”
  “纳尔逊先生呢?”
  “在这里。”
  我仍觉疲倦。“他们说——”“他们说的话这里都接到。”
  “听到孩子的声音真心酸。”我黯然。
  纳尔逊诧异,“这样旧的伎俩你都相信?”
  我吃惊,“不是他们的声音?”
  “是电子假声,用以激发你母爱,他们才不会让旁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你的意思是,家人一直不知道我的下落?”
  “——不知你真正下落。”
  “我明明失了踪,他们怎么交代?”
  “那还不容易,说是感染了一只罕见的细菌,需要隔离,或是受了重伤,昏迷不醒。”
  这么险恶!
  我愤怒,“我回去召开记者招待会。”
  纳尔逊一愕,“你好天真。”
  “怎么?”我仰一仰头。
  “你不会记得任何事情。”
  “嘎?”
  “他们会对你的思维作出适当的调整,使你失去一部分记忆,恰恰是这四十五天内所有的经历。”
  我震惊。“他们做得到?”
  “连我都做得到。”
  我将被迫忘记方中信?
  太不公平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将来的记忆中竟然没有他。
  我恳求纳尔逊,“不,请你帮我保留这些宝贵的记忆,你一定有办法。”
  “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象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十八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爱梅获得极度安全感,似只小动物般熟睡,呼噜呼噜。
  我说:“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说:“幸亏你曾陪过她。”
  这就是乐观与悲观之分别。
  “她永远不会忘记你,”方说:“将来她情绪低落之时,你会成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确记得我。”
  母亲曾无数次提及这位无名女士,视她如神明及偶像。
  “爱梅懂事的时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诉她!”
  “不。”
  “我该怎么说?”
  我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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