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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瘴疟指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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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与气并而上。故多呕。如因食生冷太过。 
呕而恶食。头目昏沉肢体拘急。痰多腹痛者。养胃汤加附子沉香主之。呕甚送来复丹。或治中汤主之。 
如呕吐膨胀者。二陈汤送感应丸。 
如呕而胸膈不快。胁筋胀满。心腹刺痛。食少多痰。吞酸噎气。及见症不一者。以嘉主散主之。 
如寒热往来。恶心呕吐。吞酸噫腐。腹痛痰痞不能食。红丸子主之。 
如大便秘者。先服和解汤。自然通利。或秘甚者。用嘉禾散加蜜主之。又有多日不通者。看 
病势何如。得大便利而后病方得愈。方可用蜜导法。若不甚急。只以治瘴为主。得热瘴不来。大便自然通利矣。 
如寒热脐腹刺痛。胁痛烦乱。引饮霍乱。手足厥冷者。冷香汤主之。 
如寒多热少。或但寒不热者。其人平日虚弱。七枣汤主之。 
如神思昏乱。狂言谵语。不知人事者。轻则养胃汤加附子沉香。重者二陈汤 
加沉附。若甚者。沉附汤主之。 
如脉代者。此病甚不宜代脉。看大便如何。如大便照常。养胃汤加附子主之。 
如大便不利。可与正气散或和解散加桂。大便行则代脉去矣。 
如发热头痛。小便不利。烦躁饮水。水入即吐者。五苓散主之。若引饮自汗。小便赤涩者。 
不得服五苓散。汗出更利小便。必亡阳也。况渗泄之剂。下虚者尤忌之。如四肢厥冷。 
头额虚汗。咳逆脉促。其症甚危。三建汤主之。 
如症候不一。多所变怪者。和解汤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软者。加减五积散主之。 
如瘴止后汗多者。黄 建中汤主之。 
如瘴止后食少体倦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多痰及食入而心下饱闷者。香砂六君汤。或吞养脾丸。 
如瘴止后虚烦不得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者。温胆汤主之。 

卷上辨证
热瘴
属性:其病身发大热。神气沉昏。昼夜如卧炭火中。腰痛脚弱。大渴欲饮冷水。上脘 
痞闷。神昏妄语。头痛或不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小便赤涩或频数。或遗尿。大便或秘或自利。 
舌黑面赤目红。或吐血衄血。兼见之症。不能尽述。惟以其单热不寒。谓之热瘴。其热多不间断。 
因阳气尽发泄于外而然。谚云。热瘴久不死。此瘴之重者也。治得其道。得生者多。其脉洪弦数。 
或来七八至。亦有见阴者。治法先刺之。 
南人治热瘴。初起不用药。只挑草子之法。广中之处有人能之。凡有瘴发一二日。卷其上下 
唇之里。以针刺其血。正中用手捻去紫血。又以楮业擦舌出 
血。又令病患并足而立。于两足后腕横缝中。青脉刺之。出血如注。乃以青蒿水与服。应手而愈。 
若冷瘴与杂病。决不可刺。热瘴之所以刺而得愈者。即太阳伤寒症。邪气在表。当汗之法也。刺出其血。 
即是得汗而其效速于得汗。盖人身之上下唇。是阳明胃脉之所经。足后腕。是太阳膀胱脉之所经。 
太阳受病三日。而阳明受病。南人之针。可谓暗合。若患热瘴而不即刺。及其三阳传遍。邪气入里。 
虽刺而血已凝。非惟无益。或至重伤。又南人针法。别有不可晓者。发瘴过经已入里而将死。刺病 
人阴茎而愈。窃意其通五脏。刺之或可去内腑之热耳。然少壮者。尚可用此法。苟施于怯弱者。岂不危哉。 
按黄帝内经。九针从南方来。刺热论曰。病未见赤色而刺之。是谓治未病。然则南方挑草子之法。不 
可废也。但南人未知辨赤色之道。愚谓热瘴初起。刺病患两足腕出血。又刺舌下出血。头痛两额 
角脉胀者与两额角脉上刺之出血。其病势 
果衰大半。次服不换金正气散。又服和解汤七八服。得间断一日一发。然后截之。若间断作二日一 
发尤妙。不来之日。服和解汤七八服。和解后热势稍缓。服养胃汤吞截疟丸。酒送。日服六七次。 
如未止。服四兽饮。此平常之法也。如变症不一。当与治冷瘴方法。互治之。 
如其症未解。或疑有热。亦不宜服发汗及凉药。但取嘉禾散服之。若果蕴热但冷。服无害。 
盖嘉禾散治下虚中满。能升降阴阳。正与秋冬作热之地为宜。服二三日则寒热之症自判矣。然 
后随症调治。自无不效。 
如呕逆以养胃汤。来复丹。治中汤。二陈汤。选而用之。 
如兀兀欲吐而不吐者。二陈汤主之。 
呕而热不退者。藿香正气散主之。 
呕而膨胀二陈汤下感应丸。 
呕而头痛。来复丹兼如圣饮子。 
呕而胸膈不快。下虚中满。嘉禾散主之。 
呕而大便秘。嘉禾散加蜜主之。 
呕而腹痛。红丸子及乌沉散。 
呕而痰逆。头痛身痛。脚痛脚弱。大汗多。烦躁引饮。大便自利。小便赤涩者。姜附汤主之。 
吞养正丹。或灵砂散。 
如发热烦躁。手足冷。鼻尖凉二症。病患因热大烦躁。多不自知。医者须以手扪其手足与鼻尖。 
方知之。身重脚腰痛。舌生黑苔。大渴引饮。自利呕逆。自汗恶风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如大热咽嗌干渴。烦躁不解者。冷香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大作。饮水无度者。既济汤主之。 
甚者合夺命散。 
如热大神昏。不知人事。妄语遗尿。吐血衄血。舌黑面红。目赤烦渴。脉弦而七八至。以手 
扪之。额上极热。胸腹热。腰以下不热而冷。虽狂言妄语。病患心蜷卧。叉手扪心。或引衣自盖。 
阴症具于隐微之中。况脉只以五六至。为数。为实热。若七至八至是内阳尽出于外之脉。腹内则空 
虚矣。若误用寒凉。攻外热。其毙也可立而待。急用沉附汤主之。吞黑锡丹。稍缓者。二陈汤合 
沉附主之。 
轻者养胃汤合沉附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闷乱逆泄泻。手足稍微冷者。附子理中汤主之。 
如呕逆泄泻。脐腹刺痛。胁肋胀痛。引饮无度。胸膈不利者。冷香汤主之。 
如发热腹痛。头目昏沉。四肢疼痛。大便自利。小便或利或涩。或呕或咳。自汗多者。真武汤主之。 
如因误攻外热以至四肢厥冷。两足如无。头颅虚汗不止。或时发哕。脉数而 
促。其危尤甚。急宜收心液。壮真阳。庶可更生。宜服三建汤。 
如大便秘。其脉六至。兼弦而有力者。 
和解汤主之。甚者用蜜导法。 
如夏月冒暑。伏热即发热瘴。烦躁口渴。上吐下泄。心脾不调。 全不具。阴症其脉弦而六 
七至有力。六和汤主之。 
如热大便坚硬。其人平素脾胃壮实。而脉弦数有力者。和解汤加苏叶地骨皮主之。 
如发热头疼。或眼睛疼。大便实。其脉举按皆弦数。全无阴症。其人平素宜凉剂者。参苏饮主 
之。只可一二服。稍和即止。不可过用。须要详认。不可误人。 
如已分为间日。脾胃已和。湿冷 
已去。病退时。脉亦弦数者。养胃汤加柴胡主之。 
如已服正气和解温中固下后。热已间断。截疟丸。不住者。十四日外可少与 
柴平汤。或柴胡散。尤隐不可多服。参苏饮。柴平汤。柴胡散。三方。须细察。病患平素宜凉剂。胃气壮实。 
及脉实而无阴症。具于隐微之中者。方可用之。如稍缓。不若和解汤加减守之。免致失手。 
如已经七日。发热烦躁。引饮喜冷水。大便不通。小便赤涩。狂言内热。神昏不省者。药令黄 
汤主之。若因上热未降者。尤宜沉附汤主之。 
如无汗发热头痛小便涩。烦渴饮水水入即吐。五苓散主之。不可多服。 
如瘴止后。犹狂言神昏者。因心经之阳尚未降于下焦故也。二陈汤加沉附主之。或养胃汤亦加沉附。 
如瘴止后。腹痛肠鸣。大便溏而频。平胃散主之。 
如瘴止后虚烦不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或梦不祥或异象。眩惑夜不安寝者。温胆汤主之。无多服。 
如瘴止后。精神倦。不喜饮食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痛。加减五积散。 
如瘴止后。自汗多者。黄 建中汤主之。多痰体倦。六君子汤。 
如瘴止后。易饥易饱者。香砂六君汤。吞以养脾丸。 

卷上辨证
瘴
属性:瘴病初起发热头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兼症虽多。惟以其神昏不能言。但噫噫作声。或全不 
作声。谓之 瘴。此热瘴之甚者。故谚云。 瘴无不死。为不治之症也。但不犯不可服之药。治得 
其道。千百人亦可起一二人。其脉初起一二日。七八至而弦。热大至三四日。热微神清脉反和平。 
如其症。精神清目开如常。能饮食能大小便。热微脉平常。只是全不作声者。此真 瘴极难救。 
盖肺气入心则为声音。今瘴毒之热沸其血涌于上。塞于 
心肺之窍。故不能言。七日后多死。治当散其血。用麦冬汤。调黑神散。亦有得生。如其症目上视。 
口噤牙关紧闭昏不知人。遗尿遗屎不能言。以手重拿曲池虎口。颊车人中亦知畏疼。不能出声叫哭。 
待热微时稍言一二句。此痰迷心窍也。为哑瘴用青州白丸子二陈合星附汤。或三生饮。元气虚者。 
加人参十可活三四。如手足搐搦气逆者。附香散。及养正丹。如因食冷所致者。苏感丸。 
如其症。精神不甚昏。能饮食。大小便亦通。热不甚。惟舌本强木不转而不能言者。亦非正 瘴。 
乃瘴毒中于心脾二经所致。心之别脉系舌本。脾之别脉连舌下。邪气入其经络亦然。用正舌散。 
及全蝎麝香南星茯苓之类治之。 
如其症初起或者寒瘴。或者热瘴。能言语。因医者误用发汗。及升药降药而变 者。为不治之症。 
虽神气清爽脉息和平。二三日决死。不可用药。 

卷上辨证
不治症
属性:一瘴病初起热大。不语至二三日。热微神清脉和。惟不作声。此真 瘴不治。 
一瘴病上吐下泄。精神昏乱。脉微迟无力。二三日决死勿治。 
一瘴病因食生冷过多。至四五日作泄。手足冷者。决死勿治。 
一瘴病热退时。脉亦七八至。无神者。决死勿治。 
一瘴病脉大而散。无胃气者不治。 
一瘴病阳症见阴脉。无胃气不治。有胃气者生。 
一瘴病误服麻黄发汗药。及柴胡黄芩苦寒药而变 者。决死不治。 
一因误服麻黄。而筋惕肉 者死。 
一因误服麻黄。而目赤喘急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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