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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都来不及和他吻别。小乐业已人去楼空。
第五章第24节:红枫林凶鬼
寒潮凛冽。红枫林内大雾弥漫,阴风扑面,阒无人迹。
小乐一头扎进去,激动地大喊:裴姑娘,我来了,能看到你真的很开心啊,能和你私奔更让人欣喜若狂……
小乐的一腔热情在时光的流逝中一点一点化为虚无。凄风苦雨,这一夜,小乐在空荡荡的林中如丧家犬样跑来跑去,跌倒在泥淖里又爬起……
睡在泥水里的小乐有些知觉,隐约感觉有什么在向自己靠近,且有个声音在叫:少爷,少爷……我来了。好久没有人这么称呼自己了,小乐睁开迷蒙的眼,有个脸色青白的人身穿大灰袍在不远处向自己狞笑。
小乐忙向后退缩,哆嗦着喊一声:“孟达,你,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少爷,我怎么会死呢,我不是一直陪在你身边吗?来,我们回家吧!我们一起去挖李府的那批宝藏吧,你是知道地方的。”孟达伸出一只骷髅手爪,僵硬的脸部异常的骇人,獠牙刺破嘴唇渗出血水。
“别过来啊,别,救命啊,有鬼啊!……”小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狂喊,不断地拍开那只掐向脖颈的枯骨。
一会儿,处在窒息边缘的小乐听到有一伙人举着火把在嚷嚷:哪儿有鬼?……
孟达的鬼魂见状立即逃走。
小乐挣扎着爬起来靠在树根上。
一伙大汉跑过来问:“小子,哪儿有鬼,半夜三更在这儿鬼哭狼嚎,吓唬大爷们,看你才像是鬼,欠揍,兄弟们,狠扁他一顿。”霎时,龙虎拳,鸳鸯腿齐齐浇向小乐。
最后,一个青鼻脸肿的小乐跌跌撞撞倒在慕春馆的大门口。
第五章第25节:爱上俏皮千斤
几天后,小乐又活蹦乱跳地在慕春馆内猜拳罚酒。店小二告诉他有个女孩子在找他。小乐把披着的衣服甩掉,叼着根烟走过去,怔怔地看了千斤一会,说:“你过来一下,别站得那么远,我们很熟的。”
“呵呵,还是算了吧,我想保持一定距离会好一些。”千斤吐吐舌头,看着小乐脸上的淤血,感觉情况不妙。
小乐一步步走上前,千斤一步步往后退。
小乐吐掉烟圈,温柔地微笑一下,说:“搞得这么陌生干嘛,我们不是已经确定恋爱关系了吗?我现在很冷,需要温暖,你过来抱抱我。”
千斤站在原地不动,犹豫,笑了笑,问:“你的伤没事吧?我给你带了补药呢?”
“没事,从小就吃大力丸,强壮着哩。”小乐笑里藏刀,心想,这个丫头真不简单,还能察颜观色,没想到世上有智慧的人还是有的,以前一直以为天下才能为十分,我小乐独占九分,世人上共享一分。
小乐突然跪在地上,像是病情发作,抱着头打滚。
“你不是经常吃大力丸的吗?这么差劲。”千斤连忙跑过来,抱住小乐。小乐脸色发青,双目无光,蹑嚅道:“扶我去房间,那儿有药。”
千斤吃力地扶持着小乐踉踉跄跄来到房间前。
小乐一把将千斤推进去,反手将门锁住,堵在门口,贼贼地笑了。
“利用别人的同情心,真是卑鄙。”千斤不服。但自知已中计,落入魔掌,乖乖地坐在凳子上,听凭发落。
“兵不厌诈,你也差不多,也是利用我的弱点。我主要富于仁慈,太有爱心了,看到别人有困难我就想方设法去为她人分忧解难。譬如你姐这件事,我一听到你说她生活不如意,我就心急如焚,恨不能插翅飞到她身边,为她遮风挡雨。人心都是人肉长的,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们当然要挺身而出,义不容辞。又何况这个故事中的女主角是你姐,大家都是朋友,我更要两肋插刀,丝毫不敢麻痹大意。我以为你是在考验我有没有爱心呢?一接到你的指令,我立即付诸行动。”小乐善长诡辩,循循善诱。不过这些对千斤无效。
“晕哟,不要把自己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事实是你看我姐长得漂亮才这么冲动,令你神魂颠倒。喂,我也长得不差,都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会差到那儿去呢?你怎么就不能对我认真点呢?”千斤着急地问。
“你的意思是我不懂得欣赏喽?不够投入?老实说,你的长相的确不至于让人看到心情灰暗,其实我还没进入状态,给我一点时间。以前我从来没有想过像现在这样有种强烈的想法去全心全意地爱一个女孩,现在我知道我错了,因为真正的爱情来了,这种感觉让我不能自持,跳动的心无法抑制……”小乐梦话连篇。
其实千斤长得相当不错,淘气可爱。和姐姐相比,各有千秋。不过男人有很强的征服欲望,没有到手的总以为是最好的,百转千回,费尽周折后发觉目标早已是支离破碎。回首看,等候的人耐不住岁月的蹉跎,也已黯然离去。这其实就是贱。
小乐送闷闷不乐的千斤回家。为了逗千斤开心,在路上吃了大排档,馄饨,烤鹌鹑,刀削面、油炸蟹黄……还送千斤一只波斯猫仔。
第五章第26节:乞丐QQ
翌日黄昏,朔风呼啸,残阳如血,半空悬着几只哀鸣的秃鹫。
小乐一手握着一个羊肉串,一手提了酒葫芦,悠闲自在地走在老城墙下,在一个嘴唇皲裂的老乞丐身前蹲下,把羊肉串递上去,仰望天空说:“QQ啊,好久不见,你现在这个造型很酷啊!你不是在杭州算命吗?”
老乞丐不瞧小乐,说:“年轻人,认错人了。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过路人。”
小乐摸摸胡茬,笑笑说:“哦,是么?怎么说是过路人呢?我们很熟的,QQ兄,别来无恙啊!”
“小伙子,说你认错人了,我哪里是什么QQ呢?一个叫化子而已。”老乞丐仍旧冷漠地望着前方。
“是么,老兄,怎么这么见外呢?哪个时候连名也改了?来这儿这么长时间了,怎么不打个招呼呢?小弟我一直挂念着你哩!”小乐一把抓过老乞丐的毡帽,小乐笑着说:“你可以不认识我,可你光秃秃的头顶上那块疤认得我呀!当时我年少无礼,多有得罪啊!”
“你怎么看出来的?”老乞丐冷冷地问。
“做过匪头,抢夺皇粮,灭了官差,成了乞丐,在官府的重重围歼下逃生……这个世上除了你不死猫冯七外,恐怕无人了吧!
你看你每次来慕春馆的时候,总是低着头,连看我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又默默地离开。难道乞丐也有尊严?你每次拿好馒头就走人,决不逗留片刻,如果你像其他的乞丐那么贪婪,在槐树下,在墙垛旁抱抱膝晒太阳,甚至死皮赖脸地进慕春馆讨酒喝,就算你在我眼皮底下遛来遛去,我也绝不会怀疑你的身份,可惜你要摆出你那幅臭架子。最主要的问题是你多疑了,时刻想掩饰自己,结果适得其反,行踪才愈显怪异,才引起广泛的注意,对不起,我这样说有伤你的自尊。
在大漠边徘徊的乞丐是看不到来年的春暖花开的,可听有人说每年都会看到你亲切的面孔,说明你的求生能力很强,可你偏偏是残疾在身,生活极不方便。尽管岁月蹉跎,你的外貌质变,鼻子和嘴为了争地盘,发生局部冲突。至于我为什么把你和QQ等同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我知道你那根手杖对你很有用,可以打狗,可以支撑。不过你察觉到没有,它显然是从南方带过来的,因为它是南方特有紫竹。更何况此地方圆数百里内多是流沙,哪儿寻得着半片竹叶,无须猜测,肯定是你从江南带过来的。在来的时候我还有点怀疑,现在你头上的疤痕不正是我当年用银锭砸的吗?
老乞丐的目光偏向一边,露出惊异的神情。
尘沙飞扬,十几匹军马飞驰而来。小乐转过头去看了看,说:“不用担心,我没有报官。”小乐喝了口酒,看到冯七一动不动,皱皱眉头,问:“这酒———”
“这酒有毒,可惜我没有喝,不过你喝了,顺便告诉你,我刚才换了下位置。”冯七讥笑道。
“噢,手倒挺麻利的,不过我是想问你这酒好喝不?是不是嫌弃没有下酒菜。可你竟以为我在酒里下毒,煞费苦心,多此一举,冯七,多虑了,太谨慎。”小乐讪笑一下。
“给我一个机会,我苟且残生,风餐露宿,和死没有分别,结下的仇家也多,不劳你动手。”冯七低声哀求。
“噢?正因为如此,我才担心别人杀了你,这样会给我留下一段遗憾。你应该知道我这几年一直在钻研学问是为了什么吧?而且自从红枫林事后,我突然感觉危机四伏,一旦发现有危害隐患,我总会迫不及待地把险情排除掉。”
“好吧!把命交给你。”冯七老眼圆瞪,太阳穴凸出,老脸鼓起,哇地,一大口血吐出,和着半块舌头,整个人直挺挺地仰天倒下,灰尘席地而起。
“辛苦了,冯七兄。有机会的话,可以来尝尝女儿红,味道很好,真的……”小乐用串羊肉的竹签刺着血漓的舌头,扔进酒葫芦。
“哎呀,你在干什么坏事?”小乐背后又传来千斤那急促的声音。
“你不是已经看到了吗?还问?傻瓜!”小乐提起葫芦站起来。
“为什么我又看到你在杀人呢?”千斤瞪大眼睛望着小乐,内心大概是在重新定位小乐的人品问题。
“为什么我在杀人的时候老是看到你呢?大姐!”小乐盯住千斤。
“你是个恶人,凶贼!这一点无数血的教训都可以证明。当然你可以否定,但你怎么解释眼前的一幕?难道是我视觉有错?或者你干脆说我这是在梦游!”千斤问。
“这些人都该杀!他们是在一直追踪我,随时都有可能黑我,我这是主动出击。我跟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