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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关于你所推论的客观实在性,我举我自己的影像来做例子说明。我的影像可以从镜子里来观察,也可以从一个画家画的画像上来观察。既然我自己是镜子里的影像的原因是由于我自己把我的影像投到镜子里去的,而画家是画像上的影像的原因,那么同样,当我自己的观念或影像是在你的精神里或在别人的精神里时,人们可以问,是否我自己是这个影像的原因,由于是我把我的形象投到眼睛里去,并且通过眼睛的媒介达到理智本身;或者是否有一个别的什么原因,它像一个技艺熟练、精细的画家一样,把它刻划、贴放在理智里。可是,好像不必从我以外寻找别的原因;因为,虽然理智后来能够把我自己的这个影像随意加以放大、缩小、组织、捏揉,不过无论如何,我是它本身所有的全部实在性的第一和主要原因。这里说到我的东西,也应该同样应用到其他一切外在对象上。你现在把归之于这个观念上的实在性区分为二:形式的实在性和客观的实在性。说到形式的实在性,它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这种精细的、稀疏的实体,这种实体不停地从我流出或发出,而一旦被收到理智里边就变成一个观念。如果你不愿意说来自对象的这种东西是一种实体的流动的话,那么你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你总免不了要减少它的实在性的。至于说到客观的实在性,它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这个观念所具有的我自己的表象或形象,或者至多是使这个观念的各部分得以把我表象出来的配合和安排。不管你把它当成什么,但无论如何我看不出它有一点是实在的,因为它仅仅是在跟我有关的各部分之间的一种关系;或者它是形式的实在性作为是这样子而不是那样子地被安排和处理的一种样式。不过这没有多大关系,既然你愿意,那么我也同意它被叫做客观的实在性。提出了这个问题以后,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个观念的形式实在性拿来同我自己的形式实在性或者同我的实体比较,把它的客观实在性拿来同我的身体的各部分的配合或者和我自己的轮廓和外表比较;而你却高兴把它的客观实在性拿来同它的形式实在性比较。最后,不管你用什么方式来解释前面这个定理,显然不仅在我里边所有的形式实在性同在我的观念里边所有的客观实在性一样多,而且这个观念的形式实在性同我的形式实在性比较起来,也就是说,同我的全部实体的实在性比较起来,简直就算不了什么。因此我同意你所说的,在一个观念的原因里所有的形式实在性一定至少同在这个观念里所有的客观实在性一样多,因为在一个观念里所包含的一切东西同它的原因比较起来,简直就算不了什么。
六、你接着说,假如在你心里有一个观念,它的客观实在性大到你无论形式地或卓越地都包含不了它,因而你不可能是它的原因时,那么其结果必然是在世界上除了你而外还有一个别的东西存在,必然是没有它你就不能有任何论据使你肯定任何事物的存在。
可是,我以前已经说过,你并不是观念的实在性的原因;观念的实在性的原因是被观念所表象的东西本身,由于东西把它们自己的影像好象送到镜子里边一样地送到你的心里,即使在你有时能够想出一些怪物的时候都是如此。不过,不管你是原因也罢,不是原因也罢,你真地因此就怀疑世界上除了你而外就没有别的东西存在了吗?我请你不要向我们故弄玄虚了;因为,不论观念是什么吧,我想对于一件如此可靠的事是用不着去找什么道理来给你证明的。
在这以后,你罗列了在你心里的一些观念;在这些观念里边,除去你自己的观念以外,你也列举了上帝的观念、物体性而没有生命的东西的观念、天使的观念、动物的观念和人的观念。你列举了这些是为了(在你说对于你自己的观念不会有任何问题这话之后)推论人的观念、动物的观念和天使的观念是可以由你所具有的上帝的观念、你自己的观念和物体性的东西的观念组合成,连物体性的东西的观念也可以由你自己来的。可是我觉得这里很值得惊讶的是,你怎么有那么大的把握认为你具有你自己的观念,这个观念的内容甚至丰富到如此程度,以致你可以从它本身里提出那么一大堆其他的观念,而对于它,竟不会有任何问题;虽然的确可以说,要么是你根本没有你自己的观念,要么是,即使你有,它也是非常模糊,不完满的,就象我已经在关于前面的沉思①里所提到的那样。不错,你在这一点上坚持说,没有什么能比你自己更容易、更显明地被你认识的了;可是,如果我在这里指出,既然你不会有也不可能有你自己的观念,那么你对任何东西都没有比对你或你的精神更容易、更显明地认识的了,这话怎么讲呢?的确,考虑到眼睛为什么并且怎么不能看见它自己,理智为什么并且怎么不能理会它自己,我就想到无论什么都不能作用于它本身,因为事实上,手,至少是手指,不能打它自己,脚也不能踢它自己。再说,为了认识一个东西,既然必须是这个东西作用于认知的功能,也就是说,必须是这个东西把它的形象送到认知的功能里边,或者说,必须是这个东西告诉认知的功能,把它自己的影像装在它上面,那么显然的是,功能本身既然不在它自己以外,就不能把它自己的形象送给或传给它自己,因而也不能形成它自己的概念。而你想为什么眼睛不能在它自己里边看见它自己却能在镜子里边看见它自己呢?这无疑是因为在眼睛和镜子之间有一个距离,眼睛把它自己的影像送给镜子以作用于镜子,使镜子随后把眼睛的形象送还给它以作用于它。给我一面镜子,你用同样的办法来作用于镜子吧,我向你保证,在它把你自己的形象反射、送还给你之后,你能够看见并且认识你自己,当然这种认识不是直接的,不过至少是一种反射的认识;我看不出你用别的办法能够对你自己有任何概念或观念。
①即《对第二个沉思的反驳》。
我本来还可以在这里坚持问你,要不是上帝的观念是象我以前所描述的那一种,你怎么可能有上帝的观念,要不是你事先听说过,你怎么可能有天使的观念;我怀疑你会对天使有过任何思维;要不是动物和其它一切东西落于你的感官,你怎么可能有它们的观念;对于这些东西,我相信你永远不会有任何观念;要不是你看到或听说过数不尽的其余东西,你也永远不会对它们有任何观念。不过,我不在这上面继续坚持下去了,我同意人们能够把存在于精神里的各种东西的观念进行安排、组合、从而产生许多别的事物的形式,不管你能数得出多少东西的形式来,都不足以说清那么多种多样的形式,也不能说清任何一种东西的清楚、明确的观念。
我只想在物体性的东西上停一下。提到这些观念,要知道你怎么能够(在你一直认为你不是物体性的,并且把你自己看做是那样的时候)单独从你自己的观念得出物体性的东西的观念来,这倒不是一个小的难题。因为,假如你只认识精神性的或非物体性的实体,那么你怎么也能领会物体性的实体呢?这两种实体彼此之间有任何关系吗?你说它们彼此之间在它们都是能够存在的这一点上是共同的;不过,如果不首先领会你说有共同性的东西的性质,这种共同性就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你做出一个共同的概念,而这个共同的概念只有从对于一些个别东西的认识上才能做成。不错,假如理智用对非物体性的实体的认识就能做出物体物的实体的观念来,那么就用不着怀疑一个天生的瞎子,或者是一个自从生下来就被关到一点光都看不见的地方的人,能够做成颜色和光的观念了。你说人们也可以有广延、形状、运动以及其他一些共同可感觉的东西;不过你光是空口说白话,没有什么事实根据。光是说一说,那太容易了。因此我奇怪的是:为什么你不能用同样容易的办法得出光的观念,颜色的观念以及成为其他感官的各自对象的一些别的东西的观念。不过对于这件事不要扯得太多了。七、你最后说:因而只剩下上帝的观念了,在这个观念里边,必须考虑一下是否有什么东西是能够从我自己来的。用上帝这个名称,我是指一个无限的、永恒的、不变的、不依存于其他东西的、全知的、全能的、以及我自己和其他一切东西(假如真有东西存在的话)由之而创造和产生的实体。
所有这些,事实上都是使我越认真考虑它们,就越不相信我对它们所具有的观念能够单独地来源于我;因此,从上面所说的一切中,必然得出上帝存在这一结论。这样一来你终于达到了你预期的目的;至于我,我把你刚才所得出的这个结论拿来琢磨一下,我看不出你从什么地方能得出它来。你说你从上帝身上所领会的那些东西不能是从你自己来的以便从而推论它们一定是从上帝来的。然而,首先,它们决不能是从你自己来的,而且单独靠你自己,你也不能认识它们,这是再真实不过的了。因为,除去外在的对象本身把它们的观念给你送来以外,这些观念还是来自你的父母、你的老师们、圣贤的话里、以及和你一起谈过话的人的话里,你是从那些话里学来的。可是你也许回答说:我不过是一个精神,我不知道在我以外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有用来听到什么东西的耳朵,不知道是不是有跟我谈话的人。你可以这样回答;可是,假如你真没有耳朵来听我们说话,假如没有人教过你说话,你会说上面的话吗?我们说话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