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 作者:尔曼.p.巴利-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姆峙涔媛桑时究梢院戏ǖ厝〉没乇ā4送猓淙凰钦返厝衔谧杂缮缁幔醣业暮么嶙苑⒌夭ú⒄返卣锒狭硕砸恢止一幕醣姨逑挡穆⒍闲越鹑谝档墓睦腔褂姓庋恢执砭酢杂傻幕醣姨逑档闹饕诺憧蠢词墙⒓踔亮恪W詈螅岢稣庖坏愫苤匾欠炊阅切┧侨衔崃似渌苏加型恋氐恼被岬耐恋厮兄菩问健�

  罗斯巴德的“美式”无政府主义,是被“边际主义者”革命的奥地利变种富有见地地修正过的货真价实的斯普纳-塔克传统。他在主观价值、市场过程和货币理论等方面基本上采纳了米斯的观点,认为国家从来就无助于个人至上的交换。当然,他坚持认为,所有的国家行动都是对和平的市场的“暴力”干预,人们甚至不需要这些行动来产生“公共物品”。当然,在这一点上他比米斯走得更远。任何在美国无政府主义中徘徊的社会主义因素,随着完全拒绝劳动的价值理论以及适当地阐明资本家在市场中的作用而遭到了抛弃。此外,他以功利的理由(与一种产权观点无关)反对乔治事件中对地租实施的征用税。在他看来,土地所有权会产生一种纯经济租金的想法是错误的,土地可以有选择地加以使用,私有制扮演了一种至关重要的促进者角色。因此,对甚至未经开垦的土地的租金征税,都会对市场的合作过程产生极为有害的影响。

  要注意,罗斯巴德的功利主义并不是米斯那种非经验型的功利主义。政府对市场干预的不和谐后果,是公式化地从人类行动的基本原则那里推断出来的,它们不是通过观察确立的。此外,他的功利主义与由政治哲学表明的人类自由的基本原则,只不过是一种巧合而已,它并不确立这些原则。正如我们注意到的,这些原则是那些土生的美国传统所展示的那些原则,但它们的哲学基础是欧洲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

  与米斯(他认为我们所有的道德价值是主观选择的产物,正如市场上有价值的物品一样)截然不同,罗斯巴德认为,这些价值是通过理性以及对人性的反思指示我们的。形而上学是托马斯主义的,尤其是目的论的。这样,正如物质世界是由强制我们的规律控制的一样,道德世界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拒绝这些规律,我们就会犯错误。他写道:“……道德自然法与物质或‘科学’定律同在。”

  罗斯巴德步阿奎那后尘,认为“可以通过理性来理解目的对人来说客观上是好还是坏”。应当强调,这里“目的”一词的运用是有限制的,不存在一种人们应当追求的必需的目的和生活方式,恰恰相反,人被定义为一个需要有一些适当的社会组织形式来实现其本质的目的追寻实体。正如物理学揭示了无生命的物体一样,道德科学则旨在研究人:“如果所有的东西都有本质,那么毫无疑问人的本质是向检查开放的。因此,当前粗暴地拒绝人的本质这一概念是武断的,是一种先验。”罗斯巴德想建立的是一种一方面是对信仰主义者(他们武断地从上帝那里引申出人的责任)的理性替代,另一方面是对那些说理性和本质不能提供给我们一种客观道德的怀疑论者(来自休谟)的理性替代。

  不过,罗斯巴德的这一观点——理性能够提供给我们一种客观的自然法——差不多等于在说它必须是这样。事实上,罗斯巴德在据称人类理性的创造力上并无大的进展。那些声称理性能规定我们目的的人在这些目的假设的内容上则大相径庭,这是人所共知的。罗斯巴德本人也认识到这一事实——托马斯主义哲学家(罗斯巴德从这些哲学家的形而上中汲取了大量的东西)通常建议一种独特的公有社会哲学。

  此外,在“是”和“应当是”之间存在着对自然法哲学家来说已经证明是无法衔接的一种差距。虽然当代的道德哲学家迄今为止对事实性陈述和评价性陈述之间严格的两分法还不那么有把握,但罗斯巴德除了声称价值天生就是与那些由所有有感觉的存在打算实现的意向联系在一起的之外,并没有再提供什么观点。在现阶段还无法表明,人性的差异能够产生一种完整的无政府-资本主义道德。令人感兴趣的是罗斯巴德从资本主义道德,而不是从他偏离道德本身而得出的这一激进结论。

  人(它构成自由的对象)这一概念到底是什么?人的差异,包括他运用语言、推理——更重要的是——理解控制其环境的规律的能力,“不具备一种无意识本能,因而每个人必须了解自己和世界,运用他的脑力来选择价值,懂得因果关系,以有目的的行动来维护自己并改善其生活”。尽管罗斯巴德既是一个明显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又是一个道德个人主义者,但是他确实接受了文化和传统会影响性格的形成(尽管没有一种宿命的意义)的观点。他明显不接受的是这一想法——这些文化和传统会支配一种自然法道德。这必须永远与作为一个普通的实体的人有关。这样界定的人所占有的是权利。

  正是在托马斯主义的人的概念上增添了洛克的权利,才产生了道德个人主义。托马斯主义的政治观点是与社会和国家联系在一起的,因而社会存在的条件看来需要对个人主义的目的和国家(当然面对自然法)的目的作一鉴别。洛克对自我所有权和个人财产权的强调使社会和国家面对道德,因而将一种保守的、国家至上的自然法学说演变成了一种革命学说。洛克的自我所有权概念因此成了罗斯巴德智力大厦的基石,所有的自由至上价值绝对地、不可避免地从中而来。

  罗斯巴德的权利当然是消极权利,权利就是一种在追求个人目的中不能被加以阻挡的要求,如果这一要求不剥夺他人追求其同样的权利的话。怎样来证明这种权利是合理的?在罗斯巴德看来,他不认为权利为个人所有是意味着否认正义与分析个人之间关系的相关性。同兰德一样,他假设人的本质本身必须包含着一种权利的思想。否认个人的权利就是否认他们的“人性”并同意他们被当作动物或无生命的物体来加以对待。在休谟-海耶克的传统中,建立一种没有自然权利概念的自由的社会秩序是可能的,但这种建立是试验性的(在某种意义上是暂时的),充其量也次于罗斯巴德设想的一种(概念上的)完全的自由社会。

  赞成个人所有权权利的主要观点集中在否认这些权利的道德结果上。例如,断言人类的某一阶级优于另一阶级就是否认另一阶级的人性。此外,否认个人的自我所有权以及来自这一所有权的合法要求,认为每个人在一种集体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制度中有一种共享的权利,这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

  在罗斯巴德看来,人权只不过是一种保证合法分配地球资源的财产权而已。他的获取先前无人占有的资源这一理论的激进之处,在于他在承认其他人享有自我所有权的同等权利之外,并不对通过运用劳动的公正的占有(这是一种对从洛克到诺齐克的自由传统来说很熟悉的占有)施加任何限制。这样,“家宅”权(19世纪在美国的一种合法占有土地的方法)就是自我所有权的一种必然结果。在罗斯巴德看来,后代就不能(就定义而言)享有对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利,因为唯一合法的资格是现在占有,因此不存在他们永远被剥夺的问题。

  虽然对“家宅”权有一种限制,但这种限制并不源自他人的权利,而是源自对占有者的物质限制——真正的占有权不能超越“一个人自己所能达到的力量”之外。罗斯巴德运用这一“原则”来表明首先发现大陆的人可能提出完全占有大陆的要求的可笑性。但还不清楚这一洛克原则的重新制定不存在含糊不清的东西——它能区分各种解释。在一种观点看来,一个人或许能圈起一大片土地,但在体力上却耕种不了它。然而很清楚,罗斯巴德不想对仅仅这片土地的正当占有(一个人可以直接控制的)施加限制。事实上,当代实际上完全占有可耕土地的条件,使得整个讨论具有启发意义。在现代世界,所有权差不多完全是交换和馈赠的一种功能,人类关系是在行动框架内加以处理的。

  把任何非个人至上的公正分配排除在外的,是罗斯巴德的所有财产都归私人拥有这一格言式假设:“一个或更多占有者的占有权意味着对所拥有的物品的独占性控制和使用,所拥有的物品即人所共知的财产。”这样他认为,被称之为“公共”财产的东西实际上是私人财产,因为它最终是由一个一个的官员控制的。这听起来很奇怪,但这是从罗斯巴德产权理论的推理中得出的一个必然结论。如果存在着诸如“公共财产”之类的东西,那么它就只能如此,因为一些控制和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财产的规则建立了起来。的确如此,绝对的私人所有权只不过是一种经验(和概念)可能性。不过,公共财产显然不仅仅是私有财产的代用品而已,因为官员们不能将它赠送给他人(因而他们并没有一种独占权)。人们更熟悉的一个反对“公共财产”的论点包括从功利上表明公共所有权的无效,但这不是罗斯巴德基本的产权道德理论的特色;他的理论不是一种产权的社会规则理论,而是一种合法要求个人占有的理论。

  罗斯巴德反复强调的重要区分,是正义(可实行的规则)和一般的道德(不可实行的)之间的区分。由于所有的正义和权利问题都与财产和所有权有关,那么万一这些规则遭到破坏,使用暴力便是唯一合法的途径。在一个自由至上论者看来,向人们告知色情、讹诈和吸毒的不道德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只要这些活动不涉及侵犯性行动,对它们的强制性干预就是非法的。因此,作为道德形式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之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