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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в醒�3000只、牛800头以上),但绝大部分牧户都有自己的私产(牲畜),且都能保证温饱。牧民的政治权利也比较平等。牧区的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是部落,部落头人是通过部落成员选举产生的,三年选举一次。选举标准中血缘并不重要,主要看能力,家境要比较富裕。选举结果报当地宗政府批准(多数只是走形式)。西藏政府对牧民的管辖,一般亦通过头人。 部落所有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基本都一样。中共工作队虽然按其意识形态标准,在牧区划分了牧主和牧工,并把牧主定义为剥削牧工的阶级。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即使家境贫寒的普通牧民,也普遍存在雇佣牧工的现象。一个对西藏那曲地区社会历史的调查报告有如下材料:
以黑河赤哇部落为例,牧主户雇的牧工3人,富裕户雇的牧工3人,中牧户雇的牧工20人,贫牧户雇的牧工9人。再以比如宗热西部落为例,该部落没有牧主,牧工分布在富牧、中牧、贫牧三个阶层中。富牧的牧工有17个人,中牧的牧工有5个人,贫牧的牧工有8个人。安多县1959年统计,全县有牧工292人,其中68人是属于20户牧主雇的牧工,其余224人的雇主是劳动人民(包括富牧、中牧、贫牧等阶层)。这就是说,牧区的雇佣关系,不但发生于牧主与牧工之间,而且发生于一般劳动牧民之间。
所以,牧工与雇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有牲畜缺劳力的牧民与有劳力缺牲畜的牧民之间结成的一种互补的关系。其中的剥削成分不能说没有,但是正如上述调查报告的结论:“牧主制的经济在藏北牧区生产关系中占次要地位,只有局部性特点。”不过在西藏农区,阶级分化的程度就比较高了。理论上,西藏的土地全部属于“国有”,政府对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但事实上大量土地被封赏给贵族,成为贵族家庭的世袭庄园。还有一部分土地分给寺院,成为寺院固定的“公产”。以山南的琼结县为例,政府占有35。4%的土地,贵族为38。8%,其余25。8%属于寺院。传统西藏的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布满着一个个庄园(藏语叫“溪卡”)。庄园大小不一。大的有耕地几千克 ,属民上千户。小的庄园只有耕地数十克,属民几户。庄园格式一般是有一座比较高大的藏式平顶楼房作为主房。主房坐北朝南,底层是庄园仆役的住房,还有牛圈和仓房。二层以上的向阳房间是领主或其代理人的卧室和办事房,其余房间分别作经堂、储藏室和厨房等。庄园周围砌有与正宅连成一体的宅院,盖有各种牲畜的棚圈,靠宅院附近或较远处自成聚落的房屋,是给领主支“差”的庄园属民的住房。庄宅附近,还有水磨、榨油房、林卡、打谷场等等。以拉萨附近的东噶宗有72个庄园、山南的拉加里奚有40个庄园来推算,当时西藏有“宗”、“奚”(行政上相当于县)约百个,故这样的庄园总计当有数千个,分别属于官府、贵族和寺庙。其中相当一部分庄园领主平时不在庄园(如贵族大部分住在拉萨),庄园由代理人(藏语称“溪堆”)管理。这种庄园除了是经济组织,也是传统西藏政权体系中的农村基层行政组织。琼结县的贵族只占总人口的0。9%,却占有38。8%的土地,而占人口总数60。8%的贫苦农奴,仅租种19。5%的土地(还要交租),阶级差距不可谓不大。政府和寺庙也都通过代理人将它们的土地租给农奴,收取地租和劳役,其中也存在着大量剥削关系。中共对西藏阶级的划分中,三大领主(中上层官员、贵族、高级僧侣)及其管理庄园的代理人,都被划为剥削阶级。广大农民统统被划归农奴。在汉语中,“奴”是一个挺严重的字眼,可以联想到很多残酷的奴役,但是中共在西藏划分的农奴中间,竟有一项“富裕农奴”的成分。这种看上去难以协调的词汇组合,恰恰能反映西藏传统社会某些真实情况。如被称为“朗生”的农奴是贵族庄园的家奴,他们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人身自由,在农奴中是地位最低的。中共把他们划分为受压迫最深的阶层。一份调查报告对琼结县强钦溪卡的朗生状况进行了描述:
强钦溪卡朗生的劳役主要在溪卡内部,田间农活很少参加,除非是突击性的抢种抢收。溪卡内部的劳动又分两个方面:有28人从事手工业和食品加工,如梳理羊毛、捻线、织氆氇、挤奶、制作酥油、炒青稞、磨糌粑,炒油菜籽、榨清油等;有22人放牧、赶毛驴驮运东西等。两人从事炊事工作,如烧茶、打酥油茶、作菜、作青稞酒等。从事以上劳作的共52人,约占朗生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在朗生中,还有少数被主人看中,任命为列久(工头)的有两人。他们已脱离劳动,帮助主人监督和管理农奴,为领主效劳,因此与一般朗生不同。另有主人的心腹佣人两男两女,直接为主人的饮食起居服务,与一般朗生也有差别。这6人,约占朗生总数的10%。朗生自己一无所有,所以在为溪卡劳动时,由溪卡供给他们的生活。强钦溪卡的58名朗生中,有10人是单身的,其余都是两夫妇,溪卡分别将他们安排住在溪卡高楼的最底层,或溪卡高楼外附近的平房内,每家一间,有子女的适当宽一点。这些房屋矮小、阴暗、潮湿,与主人所住的窗明几净、高大宽敞、阳光充足的楼上的房间形成鲜明的对比。溪卡供给朗生吃的以糌粑为主,定量供给,每个有劳动能力的成人一天一赤(600克),出外放牧的朗生也是一赤,但量的时候可稍多一点。清茶和酥油茶不限量。不过这里的“酥油茶”不是真正的酥油茶,而是用菜籽油代替酥油打成的“酥油茶”,这种代用品打成的“酥油茶”很不好喝,溪卡给朗生喝这种“酥油茶”的作法,是主人刻薄的一种表现。厨房烧好茶后,朗生自己拿茶壶去倒,每天中午和下午供应两次,算是正餐。正餐还要供给青稞酒,男朗生两餐皆有,女朗生只供应中午一餐。这种酒实际上是解渴去乏的饮料,制作容易,水的比例很大,质量差,由炊事员分给大家,8个人一大坛,一般都能喝够。早、晚还有两次图巴(粗面粉搅成的糊糊汤,一般还加土豆。若用骨汤并加入牛羊肉则成为高级图巴),定量供给,由炊事员分给大家。上山放牧的朗生定量发给茶叶、酥油和酒,带上山自己处理。大部分的时间无菜,每4天左右的一个晚上喝图巴时做一次菜,放少量牛肉或羊肉。穿的方面,在朗生长年所织的氆氇中,拿出一部分,每年每人可得一件藏袍的衣料或成品。妇女可得邦单(围裙)一条。以上供给对单身朗生来说已基本够吃,衣服也勉强够穿。
可以看到,朗生的待遇很低,生活状况也差,但是当时西藏社会整体生活水平普遍较低,不能把朗生的状况全归于领主虐待。朗生能被提拔为头人、管家和工头,说明阶级之间的隔绝不是绝对的。所说朗生住的房屋矮小阴湿,难比主人住的房间,这种差别即使在今天雇佣保姆的北京市民(包括中共干部)家里也随处可见。菜籽油打的“酥油茶”味道确实不好,今日西藏的旅游线路上,不少老百姓就把那种酥油茶卖给游客,他们也许就是当年的农奴。而不管酒的怎么质量差,水的比例如何大,当奴隶的一天能喝两次酒,显然与中共宣传的旧西藏之黑暗也有差距。传统西藏的阶级关系不像中共宣称得那样残酷与黑暗,那么是不是像旧西藏的维护者所描绘的如田园诗那般美好呢?一位在二十世纪初走遍了西藏的西方女士描述那时的西藏是一个充满笑容、欢乐、节庆和宴会的地域,一个懂得享受人生的地方,一个充满着传统与异常丰富的灵修的国度。在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哥哥土登晋美诺布的笔下,旧西藏的上层社会简直是在受罪,真正幸福的是西藏普通百姓。他以代表西藏百姓的口吻说:
我们大多数人对统治阶层并不羡慕,哪怕是一个领主的事务也不希求,因为这种职位只会带来烦恼、痛苦和极微薄的酬金。贵族和领主的真正享受,就是在完成了特别困难的事项之后的满意心情……我们的生活是非常稳定的。我们不是生活在贫困中,我们的家很舒适。我们没有多余的奢侈品,可生活得也很好。能够看到我们并不羡慕贵族的生活这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人说贵族制度使我们堕落,但堕落的是贵族他们自己。我们愿意把政治、经济问题让负责这些公事的人去解决,谢天谢地这些公事不是我们的。
这似乎又是另一种神话,十分动听,但也虚伪得令人难以置信。即使宗教意识能使西藏不同阶层的个人之间互施慈悲,至少并非普遍敌对和残暴,却不能断定西藏的社会制度就因此也那么慈祥。阶级之间的压迫有时正是通过制度进行,压迫者可以躲在制度(那同样是被神圣宗教认可的)后面,不必以个人身份实施压迫,从而不必担心宗教惩罚和神意谴责。确实,西藏凡属难以理喻的野蛮和残暴行为,大部分都是在符合宗教逻辑的前提下才可能发生。不管从共产党的角度还是从西方民主社会的角度,以今天的眼光看,传统西藏社会肯定存在阶级压迫和对基本人权标准的违背。西藏农奴对领主的人身依附,除了因为没有土地或生产资料造成的不得已,其人身自由也受限制。他们可以被主人当礼物赠送或“出租”给别的领主 ;也可以被主人强行拆散家庭,分配到其他人家充当“增差者” ;庄园属民在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之前不允许擅自迁徒;不同属主的农奴婚姻常常受怕自己农奴外流的领主限制;如果不同属主的农奴生了孩子,生男随父,也就是归父亲所属的领主,生女随母,即归母亲所属的领主,孩子成了主人之间的财产分割。身为朗生的农奴更具有奴隶性质,可以被领主买卖,世代为奴,终日劳动而无收入 。前面提到过的那位帮助中共“平叛”而被挖掉双眼的藏北牧民布德,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