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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作者:让·热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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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更高强起来。为了他免受我给他造成的任何痛苦,我不如杀了他。吕西安,我在另一部书上称他为我派驻地球的使节,他再一次把我和芸芸众生联系在一起。我自有门道为了他也通过他来为一种秩序服务,这种秩序否定我本想精心呵护的秩序。然而,我将努力把他塑造成一部触目惊心的杰作。危险在于他让我了解到的各种品质:天真幼稚、无忧无虑、懒散懈怠、思想简单和对人的敬重。这下子我可要利用对我来说不太习惯的东西了。但有了这个东西,眼前的难题我就可以迎刃而解。
  他本人也曾向我表现出各种相反的品质,我以同样的热心进行加工,以便得出相反的但也是罕见的解决办法。

  我在上面说过,他的优雅是衡量一种行为的惟一尺度。我并不自相矛盾,公开承认自己选择了叛逆。背叛可能是一种美丽、高雅的举动,它由刚健的力量和优雅的风度构成。我断然放弃崇高的观念,因为这种崇高的观念只求一种和谐的形式而排斥一种更隐秘的无形的美,然而这种美必须在被谴责的行为和事物中方能暴露出来。如果我高喊:“背叛是美丽的!”没有人会产生误解,没有人会无耻地认为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要说的这些情况里,是当背叛使善举得以实现时,背叛才变得必要和崇高了。我谈论的是卑鄙的背叛。是任何慷慨陈词都无法辩解的背叛。是那种偷偷摸摸、卑躬屈节、由最不高尚的情感诸如嫉妒、仇恨(尽管有一种道德竟敢把仇恨列入高尚情操的范畴)、贪婪引起的背叛。因而,叛徒只须意识到自己在背叛,心甘情愿这么做,而且善于扯断人与人之间相爱的纽带就行了。要得到美,爱就必不可少。而残酷把爱打得粉碎。
  罪犯如果有勇气且听我说下去他必然下决心将罪就罪成为罪过造就的罪人,他要找到一种辩解之词易如反掌,不然的话,他如何活下去?他从自尊中提取辩词。(请注意自尊和愤怒一样有非凡的言语创造力。)他被自尊关闭在羞辱的暗室之中,自尊一词是指胆大包天自由的表现。他把自己包藏在羞辱里面,浸泡在自己的唾液之中,吐丝作茧,这丝就是他的自尊。这件衣服并不是天然的。罪犯织茧以保护自己,并染以紫红的色彩美化自己。没有无罪的自尊。既然自尊是胆大包天的自由明亮之星撒旦与上帝唇枪舌战既然自尊是我的罪恶顶天立地最合适的大衣,而且又是用我的罪恶编织而成的,那么我愿意成为罪犯。犯罪鼓励独特性(摧毁混杂性),如果罪犯铁了心(因为犯一次罪是不够格的,必须当之无愧,总算没有白犯一次罪),他就把自己的铁石心肠高放在孤独的基座上。孤独并不是别人奉送给我的,而是我自己赢来的。思美之心把我引向孤独。我要在美中确定我的角色,划定我的边界,从鱼龙混杂状态中走出来,自己支配自己。十
  正因为我是一个被人捡去的弃儿,我才拥有孤独的童年和青春年华;正因为我是一个小偷,我才相信小偷职业的独特性。我常想,我是一个例外的怪异。事实上,我当小偷的爱好和行为与我的同性恋情结有关,追根溯源盖出于同性恋,正是同性恋把我软禁在一种反常的孤独之中。当我发现偷盗已经发展到泛滥成灾的程度时。不禁大惊失色。我已经陷入平庸的深渊之中。为了摆脱平庸,我只需要以小偷的命运为荣,只需要我愿意去干就行了。大家一看便知道这是连傻瓜都会发笑的奇谈怪论。不是有人说我是一个坏小偷吗?这有什么关系!小偷一词确指其主要活动是偷盗的人。当他被称为小偷时,明确的定位将一切非小偷的东西统统排除在外了。小偷也就被简单化了。诗就孕育在他对自己的小偷品格的最大感悟上。对别的品格的感悟,如果也能基本上达到为您命名的程度,那么这种感悟也一样可以是诗。然而,的确不错,对我独特性的感悟是由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活动来命名的,那就是偷盗。
  无疑,罪犯为自己能成为罪犯而感到骄傲,他的独特性应归功于社会。但他必须先拥有这种独特性,然后社会才会承认,并由此给他定罪。我是想与社会对抗,但在之前社会已经给我判了罪。事实上,小偷受到的惩罚不如顽固不化的敌人厉害,因为社会害怕其独立的精神。于是,社会包容了这种独特性,但这种独特性势必要同社会进行抗争,成为插入社会肋部的一把刀子,酿成社会的一种心病混乱留下一道伤口,社会本身怕流的鲜血却从这道伤口流出。如果我不能拥有最辉煌的命运,那么,我就要最悲惨的命运。并非为了离群索居,称孤道寡,而是为了从一种稀有的题材中提炼出一部崭新的作品。
  既不在蒙马特尔高地,也不是在香榭丽舍大街,有一天,我却在圣多昂和居伊不期而遇。只见他肮脏不堪,穿着破衣烂衫,满身污垢。他独自站在一群顾客中间,他们比起卖主来就更穷酸更肮脏了。他正拍卖一对床单,无疑是从某个旅馆客房里偷出来的。(我也曾自找苦吃,背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包袱,弄得我的形象和行动极其可笑:腋下夹着好几本书,使得我的胳膊动弹不得;腰上缠着床单、被毯,弄得我臃肿不堪,活像一个大胖子;再加上大腿上挂把雨伞,袖子上别满了勋章、纪念章……)他愁眉不展。当时扎瓦陪伴着我。我们立刻认出了对方。我说:
  “是你呀,居伊?”
  我不知道他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名堂,只见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可怕。
  “行了,别烦我了!”
  “听我说……”
  他立刻把两条床单搭在前臂上,摆出橱窗模特展示布料的高贵姿态。他歪了歪头,似乎是为了加重语气,说道:
  “把我忘了吧!”
  “可是……”
  “老伙计,把我忘了吧!”
  他羞辱交加,口干舌燥,竟没有足够的唾液来多说一句话。扎瓦和我只好继续赶路。
  为了在自己内心重新找回通过否定自己是盗贼的动作或恨不能把盗贼一举摧毁的动作富有魅力的盗贼(其用心和技巧着实让我着迷)的感觉,莫里斯·R发明了许多对付盗贼的窍门并付之实施。他的心灵手巧证明了他的怪癖,表明他心中正暗暗(也许他自己并未觉察)追求邪恶的尾巴。他用精妙的装置把房子装修一番:在窗户护栏上安上一块金属板,通上高压电,配置了警铃系统,所有的门都安装上复杂的防盗锁,如此等等。他并没有什么东西要保护,但通过这些办法,他与坏蛋们灵活而奸诈的头脑经常保持着接触。
  上帝:我内心的法庭。
  神圣性:与上帝结合。
  只有法庭休庭时神圣性才成其神圣性,也就是说无所谓审判者与被审判者之分。
  法庭裁决善与恶。它宣读判决书,并科以刑罚。
  我不会既当法官又当被告了。
  相爱中的年轻人费尽心机追求淫荡刺激,似乎因为发现淫荡的想像力过于贫乏,淫荡手段就越显得离奇刺激,激发淫荡的爱也就越发深切。勒内用他老婆的东西把葡萄捣烂,然后同她分享,把葡萄酱吃掉。偶尔也送给他的朋友们享用,朋友们无不惊讶,竟有人送来如此怪味的果酱。他还在自己的把柄上涂抹奶油巧克力。
  “我老婆她嘴可馋了。”他说。
  勒内问我是否认识一些男色鬼,可以让他搜刮一番。
  “不要你的相好,绝对不要。你的伙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考虑了几分钟,最后想到了皮埃尔·W,扎瓦曾在他家里住过几天。
  皮埃尔·W,一个老同性恋者(50岁),谢顶,做作,戴着不锈钢脚架眼镜。
  “要做爱时,他就把眼镜搁到床头柜上。”扎瓦对我说,他是在蓝色海岸遇见那家伙的。
  有一天,出于好玩,我问扎瓦喜欢不喜欢皮埃尔·W。
  “你爱他,你老实交代。”
  “你疯了!我不爱他。不过,他倒是一个好伙伴。”
  “你很在乎他?”
  “那是呀,他养活我。他甚至给我寄钱。”
  他说这话已是半年前的事了。今天我又问他:
  “在皮埃尔·W家里难道就没有什么东西可捞的吗?”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有一只金表。”
  “没别的了?”
  “可能还有点钱,不过得找一找。”
  勒内想了解更具体的一些情况。他从扎瓦那里打听到了,扎瓦甚至同意与老情人幽会一次,把勒内带到潜伏地点,伺机进行抢劫。扎瓦离开后,勒内对我说:
  “扎瓦不愧是卑鄙小人,亏他下得了这只脏手。要我,你看好了,我恐怕就下不了这个狠心。”
  有一种奇怪的气氛把世界搅得天昏地暗,像举行悲哀的葬礼,又像暴风雨即将来临:我爱扎瓦,他也爱我,但憎恨却让我们互相敌对。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好互相怨恨。怨恨怒火一旦燃烧起来,我觉得自己烧成了灰烬,看他也消失了。
  “你是个混蛋!”
  “可你是个下流胚!”
  他头一次下了狠心,大发雷霆,扬言要杀我,愤怒把他变得冷酷无情:已不再是掩饰真情的外表,而是真情的外露。我心目中的他已经消失。他心目中的我也已不复存在,但我们彼此警惕着、警戒着克制自己的疯狂,坚信会重归于好,到时候我们一定会抱头痛哭的。
  扎瓦其人卑劣,懦弱,举止和情感庸俗,而且既愚蠢又胆怯,但我仍然爱他。他自有他的可爱之处。这些性格因素互相对立、互相混合、互相渗透,造就了一种新的品质一种大杂烩我找不到恰如其分的名称。我还要加上扎瓦的体貌特征,身材粗壮,皮肤黝黑。要说明他的新品质,非用晶体的形象来比喻不可,那么,上述种种要素就构成了多面的晶体。扎瓦像水晶一样闪闪发光。他柔情似水,暴烈似火,恰恰是他独有的德行,我将它命名为扎瓦,我喜欢它。确切地说,我既不喜欢卑劣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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