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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意义。侯猩猩甚至能掌握更多词汇符号,并能结合姿势来表达它们的需求。鹦鹉能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掌握70个词汇,包括30个物体名称,7种颜色,5种形状,以及各种其他“词汇”,并能用其中某些来表达需求。
所有这些聪明的动物都不能告诉你谁对谁做了什么,它们甚至不能谈论天气。但是很明显,我们的“至亲”黑猩猩和倭猩猩,在有经验的善于调教它们的教师的帮助下,对语言的理解力能达到相当可观的水平。最有才能的倭猩猩在萨维奇一伦堡的调教下能理解它从来没有听见过的句子,当听到“康莱(Kanzi)”,到办公室去把那红球取来”时,它能做得像一个两岁半的孩子一样好。无论倭猩猩还是两岁半的孩子都不能造这样的句子,但他们的行为表明他们能理解。理解在先,表达在后,就像儿童的语言发育一样。
我常想知道,在猿的语言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有限的成功中,究竟有多少单纯是由于调教不足;也许教师必须要足够律才能取代幼童正常的自发的习得语言的特性。如果一头倭猩猩在其生后两年中能被调教得以接近同龄儿童具有的速度理解新词,那么那头倭猩猩随后有可能以学得句法前儿童的那种方式来发现词的组型吗?但是,这一过程是否发生得太快了,以致使我们无法看到先于掌握正规句法的那些不同的阶段(这些阶段已为目前人类基因组所提供的一体化“公路”所遮掩)?
所有这些动物的交流能力都令人赞叹不已,但这是否就是语言呢?就大多数人而言,语言一词的用法实在是不怎么严格的。首先,它是指某些特定的语种,诸如英语,弗里斯兰语”,荷兰语(以及千年前的德语,上述语言均由此演化而来,再往前追溯是原始的印欧语)。但是语言也用来指一些精巧的交流系统的总体范畴。蜜蜂的研究者用语言这个词来描述他们所看到的蜜蜂的行为,黑猩猩的研究者也是这样。那么,在进化的哪一阶段动物的符号性的交流能力变成人类的语言呢?
没有明显的答案。韦伯斯特(Webster)大学辞典用“约定俗成的,涵义明了的动作、声音、手势,或符号来进行思想或感情交流的一种系统化手段”作为语言的一种定义。那就涵盖了以上所举的例子。萨维奇一伦堡认为语言的本质是“告诉另一个个体他或她以前不知道的某些东西的能力”,这当然就意味着接受的个体必须使用某种皮亚杰式的进行正确猜测的智力来构建一种意义。
那么人类的语言又如何呢?语言学家会立即说“啊,那有规则!”他们将开始谈论思维语法所蕴涵的规则,并会对非人类语言是否有规则提出质疑。即使有些训练有素的动物,如康茨,能将词按顺序组合表示其要求,他们也不在意。语言学家雷·杰肯道夫(RayJackendoff)说得比大多数人更委婉,但其看法并无二致:
大家都就猿是否有语言进行争论,都引用正反两方面的定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我认为这是一种无谓的争论,常常是由于有人热衷于缩短人和动物之间的距离,而有人又力图保持这种距离,双方都不惜代价所致。为了不尚空谈,试问:猿是否能成功地交流?毫无疑问,能。它们甚至能用符号进行交流,今人赞叹不已。但是,除此以外,它们似乎缺乏一种用思维语法将这些符号有条理地组合起来的能力(它们也许有那么一点这样的能力,但无法和人的能力相提并论)。总之,通用语法,甚至和它略相近的东西,似乎仅为人类所特有。
这种关于真正的语言的争论到底与智力有何干系?从语言学家所发现的思维结构和猿语言学家所发现的关于倭猩猩发明的规则来看,确实很有关系。让我们从简单的例子开始吧。
有些表达很简单,并不需要用复杂的规则来分析其组分,大多数的请求即是如此,如“香蕉”,“给”,不管按怎样的顺序都传达同样的信息。简单的关联就足够了。但是如果在一个句子中同时出现两个名词和一个动词“狗,男孩,咬”,那如何将这些词联系起来呢?这也不需要多少思维语法,因为男孩通常不会咬狗。但是“男孩,女孩,触摸”就模棱两可了,在这种情况下得借助于一些规则来帮助你区别哪个名词是主体哪个是受体。
借助一种简单的规则便能对此作出判断,如大多数的英语陈述句(狗咬男孩)的主一谓一宾(SVO)结构或日语中的主一宾一谓(SOV)结构。在简短的句子中,这简化为第一个名词即为主体——康茨可能已从萨维奇一伦堡通常提出要求时的成句方式中(如“把球碰那香蕉”)习得了这一规则。
你也可以把词分成主语和宾语以区分它们在句子中的作用,或者按常规的屈折变化,或者用特殊的形式(称为判例标记),就像当我们说he(他),要表达的是那人是主语,而说him (h的宾格)来表示他是动词或介词的宾语。英语曾有许多格的变化,如用ye(你)表示主语,而用you(你)表示宾语,但是它们现在大多只在自身代词中出现,还有who/whom谁(主格)/谁(宾格)等。特殊的词尾也有助于辨别其在句子中的作用,如由一ly结尾的词softly(柔软地)用于修饰动词而不是名词。在高度屈折变化的语言里,这样的判例标记用得很多,这就使词序在确定某词在构建有关各方联系的思维模式中所起的作用变得不太重要。
为了使我们能说和听懂新的句子,我们的头脑中必须贮存的不光是我们语言的词汇,而且还得有我们所用语言的可能句型。这些句型所描述的,不仅是词的组合形式,而且也是词组的组合形式。语言学家认为这些形式是记忆中贮存语言规则的。人们把所有这些规则的组合称为语言的思维语法,或简称语法。
杰肯道夫,《思维的模式》
用较为简单的方法把词聚合起来,如洋泾浜英语(或我旅游时用的德语),被语言学家比克顿称作原始语。它们并不利用许多思维规则,词的组合(男孩。狗,咬),借助于习惯性的词序,诸如SVO,足可传递信息。语言学家也许会把孩在语言上的成就(理解和表达)归类为原始语。
儿童通过听(聋孩通过观察手势语)来学习语法。他们在学习新词的同时也学习词的组合,而一套复杂的组合则构成特乌语言的语法。从约18个月起,儿童开始学习局部性语言规则,并开始将其用于他们自己的句子中。他们也许不能描述言语的各个部分,或图解一个句子,但是他们的“语言机”在有了一年的经验之后似乎对此所知甚详。
这种发现序列和加以模仿的生物学本能是如此强,以至聋孩在没有合适样板可供模仿的情况下会创造出自己的带有屈折变化的手势语(“家用手势”)。比克顿曾指出,儿童能从他们移民的父母所说的洋泾浜原始语中创造出新的语言——克里奥尔混合语(Creole)。洋泾浜语是不会一种真正语言的商贩、旅游者、“客座工作者”(以及旧时的奴隶)用于交流的。由于所有这些麻烦,通常得做许多手势,花很多时间,却只能表达一点点意思。
在一门有许多规则(语法)真正的语言中,你可以用一个简短的句子来说明许多意思。克里奥尔混合语确实是真正的语言:说洋泾浜语言者的孩子使用他们听见的词汇,并为之创造某些规则(语法)。这些规则并不一定是他们从其父母的母语中同时学得的规则。这样,当孩子们急匆匆地描述谁对谁做了什么时,从他们嘴里出现了一种新的语言。
语言的哪些方面是容易习得的,哪些方面是很难习得的呢?泛泛的归类也许是最容易的,就像孩子把四条腿的动物都称作“狗”,或把成年男子都称为“爸爸”那样。由一般进入特殊就比较困难了。但是,正如我们已看到的,有些动物最终都能学会数百种符号性表示。
更为重要的争议点可能是新的范畴是否能从旧的范畴中脱胎而出。比较心理学家杜安·伦堡(DuaneRumbaugh)注意到,原猴亚目的猴(懒猴、丛猴等)和小猴常常为最初教它们的分辨规则所局限,而不像恒河猴和猿那样能学习与旧规则相悖的新规则。我们
也能把一种新的范畴叠加于旧的之上,但有时很困难;范畴性感知(以前谈及幻听时曾粗略提到)是为什么有些日本人在区别英语中的L音和R音时觉得那么困难的原因。
在日语中有一个发音介于英语L和R之间的音素,这两个英语音素便被错误地当作只是该日语音素的变音来处理。因为被传统的范畴所“俘获”,那些听不出这种差别的日本人,也将不能清晰地发出这两个音素。
将词和手势结合在一起比一词一义更复杂些,而将几个词联成有特别涵义的语符列则困难得多。当你舍此即不能区分哪个名词是主体而哪个是受体时,基本的词序有助于辨析涵义上的模糊。英语中的SVO陈述句只是6种排列方式之一,每一种方式见于某种语言,这就说明这是一种文化习俗,按通用语法所设想的方式来看,它并非生物学规则。
用于指示时间的词(“明天”或是“以前”)需要更高级的能力才可掌握,那些对信息提出疑问的词(“什么”或“有没有”)及关于可能性的词(“可能”或“可以”)也一样。值得注意一下洋没换原始语的缺陷:它不用不走冠词(a)或定冠词(the)来区分某个名词到底是指一个特定的物体还只是泛指。它并不使用屈折变化(-S,如等)或从句结构,还常漏掉动词,而是从上下文来推测涵义。
纵然得花很多时间学习词汇和基本词序,但它们其实还是比语言的另一些规则所约束的部分更容易掌握。确实,贾奎琳·约翰逊(JacguelineS.Joh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