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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像我一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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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小的时候去参加过少儿小提琴比赛,印象不是很深。    
    我们都没吃多少,只是不停地说话,喝酒。音乐,电脑,读书是我们共有的话题,亨利•;米勒,侯孝贤,卡百利是我们的最爱。我们懒得打扫桌上的残羹剩饭,很随意地坐在沙发上,我们一瓶接着一瓶地喝,消灭了冰箱里所有的食品。从上海带来的唱机里反反复复地播放卡百利的《You and Me》,这个爱尔兰四人组合陪伴我走了十年,1992~2002年我们相互陪伴一起成长。卓昂告诉我他的父母都是经贸大学的教授,常年居住在国外,本来想让他学金融管理,然后去哈佛进修,入驻一家跨国集团,成为高层管理人员。结婚,生子,大展宏图,退休养老,生活被他们逐一设计好,并尽可能地把一切艰难险阻铺平,人生的轨迹是一条光滑的抛物线自然而然向上延伸,没有起伏。但他不争气地选择了音乐,一学就是十三年,只有站在小提琴前,才会觉得生活是沿着自己的意愿继续着。我告诉他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不过在考上美术学院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对广告根本不感兴趣,混混沌沌地过了四年。


5半成品的爱情(5)

    我在发现自己的酒量实在太差时已经进入了神情恍惚的状态,我的头痛得快要爆炸。在中,我发觉自己躺在卓昂的怀里,他抱得很紧,我试图挣扎,嘴里发出微弱的呻吟声。他用手握住我的下巴,然后像只薄翼蝴蝶轻轻把吻留在了我开始颓败的嘴唇上,随即还有一滴男人的热泪灼烧我的脸、我的心。    
    嘴唇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总是很短暂。卓昂把我抱回了卧室,除了在我额头上留下他的吻以外,并没有过分的举动。他看了我一眼,带上门,关上灯,退出了我的卧室……    
    我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上午,幸好那天我不用上班。我很难回忆起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模糊记得和卓昂一起喝了很多酒,最后醉得不省人事了,这是曾经不被允许存在的,我在酒吧里和那些人面兽心的男人拼酒,他们总是不服输,在任何方面,哪怕完全处于劣势,也要用尽全身力气赢得战斗。我是无心恋战的人,我只是用自己的健康为代价告诫他们一个人是不会一直胜利下去的,上帝是公平的。我进入卫生间,用凉水往自己脸上泼,我是水色,像一摊水,却混有咖啡、黯蓝、朱红等颜色,千变万化,每种颜色在我身上都有恰到好处的体现,Blue的忧郁,黑色的保护,咖啡色的浓郁诡秘,朱红的风情万种。然后我冲了杯咖啡给自己,麦斯威尔总是有最温暖的温度,冬日,我握着咖啡杯对着玻璃轻轻呼气,水雾,弥散,我看清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我看清自己的眉,眼角抵触,我拨开长长的刘海儿,有一块鲜为人知的疤痕,指甲盖般大小,一个英俊的男人,一间叫树的回忆的酒吧,不断向我叙说童年,只是一些碎片,关于残缺的家庭,关于残酷的初恋,关于不为人知的阴暗,我不追究故事是否真实,一杯叫青春梦的酒,一首叫树的回忆的歌,反复交替,一切载满悲伤青春回忆的场景,他需要的是有人,最好是一个陌生女子用最温柔的母性怀抱包裹他内心深处最不得触碰的伤痕。    
    Who can tell me if we have heaven    
    Who can say the way it should be    
    Moonlight holly; the Sappho Comet    
    Angel's tears below a tree    
    You talk of the break of morning    
    As you view the new aurora    
    Cloud in crimson the key of heaven    
    One love carved in acajou    
    恩雅透明丰润如水银,瑰丽神秘如苍穹的天籁之音是我们用身体取暖的最好配乐。那天的上海刚刚经历过台风的洗礼,污垢被清洗干净后,我们恢复到最初的纯净,我们的手掌静静交叉在一起,不开灯,怕看见彼此充满欲望的双眼,不开空调或电扇,交织在一起的汗水混合着彼此不同的香水味,像潮水不断汹涌,不断向对方推进。    
    结束后,他突然变得异常凶残,不再是依偎在我怀里的受伤男人,像只受伤的野兽舔舐完伤口后,他开始扔所能触及的一切东西,烟灰缸,台灯,CD,击成碎片,打在我的身上,猝不及防,那个伤疤便是最完整的纪念。    
    我说你就是因为这个才让所有人疏远你,尽管你很英俊,但我还是无法忍受你。    
    离开的时候,我又听见破碎的声音,比任何一次都要剧烈。那个房间有很大很大的落地镜,我们清楚地看见彼此的身体与欲望,三分钟后,我看见自己身体不断从各个部位涌出鲜血,滴在台阶上。    
    他不会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个男人。    
    我的身体寂寞了四年,寂寞疼痛。    
    我下楼准备买点东西,没出公寓门口就碰到了一身休闲打扮的卓昂,他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说,你今天不用帮忙吗?    
    姨妈说今天不开店,所以想去买点东西。    
    超市没有吗?    
    CD。    
    香水吗?开玩笑。    
    能和我一起去吗?    
    可我不买CD,我的CD已经够多了。    
    买别的也可以。    
    你付钱吗?    
    只要你肯去。    
    那算什么。我买东西你付钱。    
    约会好吗?    
    和你?    
    嗯。    
    你终究还是孩子呀。    
    我不是刚过完二十岁的生日吗?已不算孩子了。    
    很多事你不懂的。这是第几次约女生?    
    第一次。女生总是主动约我。    
    我应该感到荣幸是吗?    
    能约到你是我的荣幸。    
    我脸上绽放微笑,眼前的男孩向我正式宣告,他已从男孩蜕变成男人。他的确很英俊,和四年前的男人截然相反,他的英俊背弃了阴暗,他不会关心先锋电影地下音乐行为艺术,他有如夜莺般歌唱的小提琴,有这个年纪再普遍不过的逆反心理,有完美的家庭出身皓白的牙齿,他被正午的阳光普照,被俗世包裹得一尘不染。    
    卓昂,这是一个多么好听的名字,在我面前又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男人。    
    不说话就是默许了。    
    如果你给我时间换衣服的话,我想是的。    
    天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拒绝他,我的冷漠开始变得不堪一击。我用二十分钟才换好衣服,我希望他最好能表现出不耐烦,这样我就有理由拒绝他。但他没有,看起来耐心得很。    
    你准备去哪?    
    东单吧,我经常在那买CD。


5半成品的爱情(6)

    我们从新源里直接坐813,是上海很普遍的空调车,并不是很挤,条件要远远胜于上海,集成空调系统,会用英语报站穿整齐制服的售票员。卓昂不断跟我说话,给我讲他在音乐学院的轶事,我只是听着并不说话。不知是他的嗓音充满磁性,还是他这种准男人引人注意,反正招来不少女孩的关注。我身后的一个模样很清秀的女孩和她的女友说,这男孩真帅,他的女友真幸福。    
    他们好像认错人了。    
    卓昂尴尬地笑了笑,他伏下身子问我做他的女朋友真的不好吗?我没回答他,把头扭向窗外,他的问题总是让人无从答起。    
    东单我当然不是第一次去,卓昂问我想买点什么。我指了指江南布衣;示意要进去。导购小姐热情得可怕,不断向我推荐新品。我冷冷地站在那,用双手触摸每一件商品,感受不同面料带来的不同感受,不同色彩带来的不同视觉效果,不同价格带来的不同压抑。我和卓昂同时看上了一条麻布裙子,很简单的样式,却处处包含意想不到的创意,用不同颜色的薄纱缝在一起,握在手里的感觉更是奇妙,粗糙地带给人缠绵。也许离开北京,不回上海,我还有另一种归宿,游走在中国的边缘地区,沿途会有轻松迷离的风景,不及细细察看就已烟消云散,相遇的地方依然是人来人往。江南,我喜欢这个地方,记忆中那里是块安静、精致的土地,可以坐在小船上,轻轻掌桨。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喜欢的诗句。    
    完全想像得出自己穿上这条麻布长裙的模样,依旧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化学用品从没有机会对我的皮肤进行伤害,如果我说我老了,定是内心再也承受不住一些东西,纷纷坍塌,而不会是因为皮肤松懈,白皙不再。看着卓昂,我坚定地告诉自己,水色,你老了。    
    但我没打算买,我已经很少给自己买衣服了,身上穿的仍是大学时的男装仔裤,裤腿由于过长围了一圈又一圈,被踩出了痕迹,他一直陪伴我六年,第一次走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和男生接吻,第一次买醉,第一次学会用身体取暖。况且它的价钱的确不菲。卓昂倒是很高兴,不断怂恿我去试试,果真喜欢就不应该在乎它的价钱。小姐不愿错过这来之不易的商机,很麻利地把衣服从货架上取下来,把我劝进了女试衣间。三分钟后,我从那狭小的空间出来,身上是那款江南布衣的裙子,店里所有人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了我身上,我知道原因,也许它太适合我了,镜中的自己是如此恬静的女子,丝毫没有被酒精摧毁的痕迹,也许水真的没有颜色,也许江南真的是我最终的归宿。    
    水色,你喜欢就不应该错过它,能找到真正喜欢的东西不容易。卓昂打开皮夹,抢先付钱,生怕我反悔。    
    我已经后悔了,我拉住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江南布衣。    
    我在东单逛了三小时,从新世界到东方新天地,从东方新天地到新世界。除了买了一双鞋外,一无所获。我在王府井书店看见了那个曾经死在我面前的女人的出版物,安安静静地摆在角落的位置,积满了薄薄的尘土,不曾被人翻阅,封面有一双红舞鞋,在黑暗中跳跃,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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