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小海豚的公主日记 作者:田可心(jjvip2012.11.23完结)-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时我可没想过后来会发生什么不愉快,或者说,当时我觉得只要能不做饭,就算发生什么不愉快我也认了。


☆、28

    我望定了他:“我为什么不会离开你?”

  周朗他们这新成立的公司规模还不大,除了老板是美国人,五六个同事都是二三十岁的中国人,目前还以男士居多。这晚的聚餐,非单身的都带了老婆或女朋友,我们几个家属正好可以聊天,省得他们话题中未免带入不少工作内容,时间长了必定无聊。
  大家聊着天的时候,周朗有个同事的老婆问起我们的恋爱史,我告诉她:“我们大一同班过一个多学期,然后他就转到耶鲁去了。”
  那姐姐顿时瞪大了眼:“啊?那你们岂不是分开了好几年?”
  周朗点点头:“是啊,一直到毕业后才再见面。”说到这里,他看了我一眼,“而且这中间也没联系过。”
  “哇!那你们是在分开之前就互相喜欢了呢,还是后来再见才磨擦出火花的?”
  我们俩异口同声地回答:“分开之前就互相喜欢了。”
  
  那姐姐更兴奋了,跟听到了个多离奇的言情故事似的,对着周朗追问:“那你当时是不是对芷昕一见钟情的呀?”
  周朗很认真地实话实说:“那倒不是,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可没那种心思。”
  
  被男友当众否认对我一见钟情,虽然他对我表白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可我还是觉得面子上下不来了。
  
  问话的姐姐不知是不肯相信还是想替我圆场子,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不可能吧?你们俩是俊男美女,同班的时间又短,肯定是一见钟情啦!”
  周朗益发认真地澄清:“真的不是,我可没那么早熟,当时就觉得她挺可爱的来着。”
  
  别看他不肯给我面子,给自己挣面子的时候倒是不含糊。他说完那句话,看了我一眼,又加了一句:“不过她对我一见钟情倒是很有可能!”
  
  那姐姐年纪不小了,也不是不会做人,见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也就不再往下纠缠这个话题,更没再问我对周朗是不是一见钟情。
  可人在尴尬的时候,就连别人善意地转移话题都会加剧尴尬。我从大家故作若无其事的反应中感觉到了被同情,更憋屈于因此就没了机会以牙还牙,告诉大家:我也没对他一见钟情!
  
  而我对周朗究竟是不是一见钟情呢?
  老实说,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之后,当初暗恋他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或者记忆,反而变得暗淡了。
  可是如果我当众宣布了我也不是对他一见钟情,我们俩谁都没对谁一见钟情,我难道就很有面子吗?
  
  我想,作为周朗的女朋友,我应该至少能打90分吧?起码有一条我做得很到位:在外人面前——尤其是他的朋友面前——给他留足面子。
  如同在美国跟他朋友开派对的那次一样,那个聚餐的晚上,虽然那个关于一见钟情的话题让我很不开心,我也没有表现出来,直到回家的路上,只剩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才好声好气地对他提了出来:“你觉不觉得你刚才有点二?人家非要问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你非说不是,弄得我们仨都挺尴尬的。其实你就顺着人家的话那么一说又有什么损失?”
  他对此倒是很虚心接受:“没错,太二了!我还是社交经验不足啊,需要多多磨练!”
  
  我当时还挺欣慰的,觉得他态度这么好,以后就算不会再也不犯,但起码也会迅速改善吧。
  可我没想到事情不但并非如此,而且还愈演愈烈——说愈演愈烈恐怕也有些过了,我的意思是,在他的朋友面前我丢丢面子也就罢了,真正让我受不了的,是在我的、或我们俩共同的朋友面前,他让我丢了个更大的面子。
  
  那天,是我们大学同学聚会。
  
  可想而知,这次聚会对于我的心理是个极大的挑战,因为在那之前我甚至还没通知大家我和孙启晟已经离婚,他们都还沉浸在我早婚的那波冲击中没完全缓过来呢,如今就突遭连击地收到了我不但和孙启晟闪电离婚、还和周朗迅速恋爱的消息。
  所以在去之前,我进行了相当一番心理建设,而经过建设的心理其实是比较脆弱的,比平常更经不起冲击。
  
  席间,好不容易熬过了大家一个接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惊叹,可以安心吃会儿饭了,事儿就又来了。
  当时是转盘上的鹅翅正停在我面前,我就顺手夹了一个,还没送到嘴里呢,周朗就大声说道:“你刚不都吃了好几个了吗?怎么还吃啊,你也不怕胖!”
  
  我一愣,还没回过神来,他就抬起我的胳膊,在上臂和腋下的部位捏了捏,挤出一掐肉:“瞧瞧你这肥肉,让大家都看看,都长胖这么多了还不注意着点儿,别以为有了男朋友就不需要维护形象了啊!” 
  
  他这番话当然是半开玩笑,可还是让我彻底下不来台了。这些话中所透露出的对我的挑剔、以及他并非无条件爱我的那种意味,让同学们都有些瞠目。
  他们肯定是都想起以前孙启晟是怎么对我的了,这种对比太过鲜明,由不得大家不去联想。
  而这种联想发生得最为强烈的地方自然就是我的脑海里,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并且记起,那年冬天,我真的长胖的时候,孙启晟是怎么对我说的。
  他说:“小海豚,你看,我们俩长胖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反正我是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的,当然会瘦,所以我们胖表明我们幸福嘛。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他说:“就是忽然觉得很想把你举起来,因为你好轻啊!”
  他还说:“不是说有裙子穿不上了吗?咱们买新的去!”
  
  这些回忆突的一下注入到周朗所带给我的难堪和委屈里,像是水滴入了浓硫酸,一下子嗤啦啦烧得我痛不欲生,而这个比喻……这显然不是历史或心理专业的人会用的比喻啊,它让我想起那个学化学的人了,还让我明白了他给我留下的印记其实有多么深……
  我的眼泪霎时间就冒了出来,一点儿都没法顾及这样在众人面前失态会不会更丢脸了。
  
  几个细心的女同学一眼看见,赶紧替我骂周朗:“周朗你也太过分了!芷昕多苗条啊,你居然还嫌她胖?她要再瘦点儿你抱抱试试,保证硌得你没感觉了!还不快哄哄人家?”
  
  周朗也有些慌了,赔着笑脸凑向我,隔开大部分人的视线,搂着我低声赔不是:“我错了好老婆,我又二了,你吃,随便吃,这盘鹅翅都是你的,吃完咱们让他们再上一盘,你接着吃!”
  我揉了揉眼睛,把眼泪擦干,语气又淡又轻:“不吃了。”
  他急了,索性自己拿起鹅翅往我嘴边凑:“吃,吃嘛!我喂你好不好?”
  我推开他的手,把脸别向一边:“不想吃了。”说罢,我站起来,对尴尬程度不亚于我们俩的大家勉强笑了笑:“时间不早了,我明天还得早起呢,先走了哈,你们继续。”
  
  这回,我是真的不想再给他留面子了。
  
  周朗追着我到马路上,发现我走的方向甚至与回家的方向相反,更是急坏了,死乞白赖地用力抱住我,将我生生定在原地:“别这样……你这是去哪儿呀?你、你不能离开我,你不会离开我的!”
  我望定了他:“我为什么不会离开你?”
  他紧张地望着我,目光里所闪耀的自信却浓烈得近于自负:“你都为我离了婚了,你怎么可能离开我?”
  
  就是这句话了!
  原来就是这一点让他笃定牢牢驾驭了我,因为我把自己在他面前的位置摆得太低,于是他觉得不需要那么珍惜我。
  可是,周朗,一个女人为了你做出了那么大那么自伤的牺牲,难道不才更值得你珍惜吗?
  
  但我也不能不承认,他说得没错,也许我自己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我都为了他离了婚了,要是再离开他,怎么伤得起?——至少在我的潜意识深处一定有着这么一种概念,于是我对他百般忍让,我对他的要求比对孙启晟低多了。
  所以,我对他这么好,未必是因为我真的更爱他,而是因为另一个人把我当作女王,而我却非要把自己变成奴婢送到他的面前。
  
  不过,我想我还是有些言过其实了,一个君王是不会对自己的奴婢这么百般讨好的。
  
  接下来的几天,周朗一直很低姿态,用一种赎罪的态度,对我极尽温柔百依百顺,甚至每天都主动提出带我在外面吃饭,反而是我自己不忍心,又坚持着主动回复到了之前每天给他洗手作羹汤的状态当中。
  人都是被惯坏的。见我消了气,周朗很快也就完全放松,对很多小节又开始不当一回事了。


☆、29

    我是真觉得自己变成黄脸婆了,还没转正成某人的妻,就已经退化成了糟糠。

  我发现周朗另一个让我难以忍受的毛病,就是限制我穿衣服。
  
  自打我们住在一起,他开始插手我的衣柜——
  “这件衣服我不喜欢,早就想让你别穿了,以后不许再穿了啊。”
  “这衣服怎么不好了?我觉得很好看啊,穿着也舒服。”
  “反正我就是不喜欢,是个人穿这种衣服我都不喜欢,你干嘛要成天碍我的眼啊?”
  “这衣服我才没穿几次,也挺贵的,总不至于这么浪费吧?”
  “小家子气!我给你买新的!”
  
  “周朗,我穿这种式样的衣服不好看……”
  “怎么不好看了?我觉得挺好的呀。”
  “这衣服本身是挺好看的,可不适合我这种体型啊,我又不是很高,这样穿显得更矮了,还显得腿短小肚子鼓。”
  “那你就锻炼,减肥塑型!”
  “……再怎么锻炼也有限,身材的底子在这里,不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