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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玛丽的“圆周假设”
——案例分析法的应用
研究者玛丽设法得到了32个夜盗犯罪人的详细资料。这些人在被抓住之前,每个人都犯下5至70次不等的夜盗罪行。玛丽记录了这些犯罪人在作案时的居住地点和他们犯罪的地点,并给每一个犯罪人分别画出一张图,标注出夜盗行为的位置和夜盗犯罪人家庭的位置。她把犯罪人居住地点和犯罪地点都标注在同一张A4纸上,最后,她发现:所有的犯罪都发生在犯罪人居住地的附近。据此,她提出了犯罪行为的“圆周假设”。
玛丽将这些犯罪人的情况全部标注在地图上,假定这些犯罪是由一个尚没被发现的单个人干的。并且找出两个相互之间距离最远的犯罪的位置。用这两个位置之间的距离作直径,可以画一个包括所有犯罪的圆周。这时她发现,这个犯罪人就居住在这个圆周里面,可能就在靠近圆周中心的地方。
圆周假设提出后,得到一些研究的证实。有研究发现,80%的强奸犯样本确实居住在圆周内,60%以上的犯罪人就居住在这个大圆周半径的中心地区。
第二章 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第一节 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一、精神分析学派的发展概况
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是由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S.Freud,1856~1939)于19世纪末创立的心理学流派。它既是一种神经症的治疗方法和理论,又是一种潜意识心理学体系。到20世纪20年代,这—理论扩展到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发展为无所不包的人生哲学,是20世纪内影响人类文化最大的理论之。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又称古典(或经典)精神分析,大体上可分为两个时期:①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论,指1895年至1913年,弗洛伊德在大量临床实践的基础上,经过独自研究,围绕解决心理疾病提出了精神分析理论的一些基本命题,是精神分析学萌芽、奠基和形成时期;②弗洛伊德的晚期理论,指1914年至1939年,弗洛伊德对前期的精神分析理论进行修正和补充,其理论已经大大超出了认识和治疗精神疾病的范围,涉及社会文化、科学、宗教等方面,发展成弗洛伊德主义。
弗洛伊德的两个得意门生阿德勒(Alfred Adler,1870~1937)和荣格(CaLrl GLista~r Jung,1875~1961),由于反对泛性论而与其老师分道扬镳,于1911年和1914年,先后离开弗洛伊德,建立起“个体心理学”和“分析心理学”,在精神分析学派的发展历史上,被认为是从古典精神分析向新精神分析的过渡。
20世纪30年代以后,欧洲特别是德国的一批精神病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为逃避纳粹的迫害移居美国,将精神分析同美国的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人种学等理论相融合,兴起了新精神分析学派。新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多数为欧洲移居美国的学者,也有少数美国本土的精神病学家和人类学家。其中著名的人物有:霍妮(Karen Homey,1885~1952)、沙利文(I.Iarry Stack&allivan,1892~1949)、卡丁纳(AbramKardiner 1891~1981)、弗罗姆(Erick Frcmm,1900~1980)以及埃里克森(Erik Homburger Erikson,1902~1994)等人。新精神分析学派并不是一个严格统一的整体,之所以把他们归在一起,是因为这些学者在一些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方面并未脱离弗洛伊德的体系,但在不同方面又对正统精神分析有所变通、修正和扩充。
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基本理论
在对犯罪人心理和行为的分析中,后来者多采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基本理论观点、所以下面主要介绍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中与后来者用于犯罪行为心理分析有关的内容。
1.潜意识论
潜意识(又称无意识)是整个精神分析学派的基本命题,是精神分析学的奠基石之一,弗洛伊德因这一开拓性的贡献被誉为精神世界的哥伦布。
弗洛伊德主张,人的心理由意识(表层)、前意识(中层)、潜意识(深层)三个层次所构成。
意识(Consciousness)是我们可以感知到的心理的表面层次,它与外部世界联系,直接引发人们的行为,但不是行为的原动力。弗洛伊德认为意识不等同于心理.它只是人的心理活动中比较小且非主要的部分。
前意识(preconsciollS)是介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心理部分,指潜意识中可召回的、人们能够回忆起的经验。它就像一个看门人,意识部分的内容要经过前意识才能进入潜意识中,潜意识中的内容要达至意识层面会受到前意识的检查和抑制。但是,当前意识丧失警惕时,被压抑的欲望或本能也会通过伪装而迂回地渗入意识。
潜意识(unconscious)是个体精神结构中最深层、最黑暗的部分,由大量原始冲动、本能欲望以及童年期的经验所构成。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具有冲动性、无道德性、反社会性、非理性、非逻辑性、非时间性、非语言性和不可知性等重要特征(车文博,1992)。这部分内容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宗教法律所不容,当其出现时,就会在意识中唤起焦虑、羞耻感和罪恶感,因此被个体压抑到精神生活的最底层,所以潜意识中的内容是我们平时意识不到的。尽管如此,这些被压抑的东西并没有消失,而是在潜意识中积极活动,强有力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潜意识是心理深层的基础和人类活动的内驱力,它决定着人的全部有意识的生活。
潜意识论是弗洛伊德早期的发现,晚期,弗洛伊德在潜意识理论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人格结构说。
2.人格结构学说及人格发展理论
(1)人格结构说
弗洛伊德在《自我与本我》(1923)一书中提出了人格结构说,他设想一个人的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构成。
本我(id),也译为伊底、原我、兽我,是人格结构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部分,它由先天的、人性中最接近兽性的一些本能和欲望所组成。这些本能和欲望不断盲目地、强烈地冲动着,目的在于争取最大的快乐和最小的痛苦。本我是无意识的、非道德的,完全受“快乐原则”所支配,代表着直接追求和绝对满足生物性本能的人格方面。
自我(ego)是随着个体的成长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人格部分,充当本我和现实世界之间的调解人。其作用是既要满足本我的本能需要,又要控制和压抑本我的冲动,使它只能获得为现实所许可的那种快乐,保护个体不致因本能盲目冲动而受外界的伤害。因此,自我是有意识的、理智的,它遵循“现实原则”,行动。
超我(superego)代表着道德标准和社会期望,代表着一个力求完善的维护者,处于人格的最高层。弗洛伊德的超我即通常所说的“良心”,它按“至善原则”行动,当自我无法控制本我并向本我妥协而违背了良心时,个体就会产生一种内疚感、罪恶感来惩处自己。自我和超我都是人格的控制系统,但自我是按现实条件来控制本我的盲目激情,而超我则按社会道德规则扼杀本我的欲望冲动。
如果人格结构的三个方面协调一致,个人就能够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反之,人格的某一方面发展不足或过分发展,就会导致个人异常行为的发生。
(2)人格发展阶段论
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是建立在他的性心理发展理论基础之上的。他认为,人格发展的基本动力是本能,尤其是性本能的驱动。弗洛伊德是一个泛性论者,他所指的“性”除了与生殖活动有关外,还包括吮吸、排泄、皮肤触摸等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机体快感的一切活动。性本能也称为里比多(Libido)。里比多集中投放的身体部位称作“性感区”,以里比多发展经过不同的性感区,为标准,将人格的发展划分为口唇期、肛门期、性器期、潜伏期和生殖期五个阶段。
1)口唇期(0~1岁)。这个时期的婴儿通过吸吮、咀嚼、吞咽、咬等口腔的刺激活动获取快感。如果在这个时期婴儿的口唇活动能得到适当满足,成年后他的人格就会表现出乐观、开放、慷慨等积极的特点。相反,婴儿口唇活动满足不适当就会产生口部类型的人格。如吸吮、哺食过多,就可能发展成一种依赖或纠缠别人的人格;如口唇活动受到严格限制,有过严重断奶的经历,就会形成悲观、退缩、猜忌、紧张、不信任人的人格特征。
2)肛门期(1~3岁)。这个时期的儿童通过对肛门粪便的潴留与排泄获取性的愉悦,肛门一带成为快感的中心。肛门期是学习如何控制、驾驭自己的生理功能来适应现实世界的。如果父母对儿童大小便训练过早过严,就可能导致各种肛门期人格特征,如过分干净、过分地注意条理和小节、固执和小气等。
3)性器期(3~5岁)。这个时期里比多集中在生殖器上,性器官成为儿童获得快感的中心。儿童开始把性爱转向外界,产生了对异性父母的爱恋。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这个时期的男孩爱恋自己的母亲,妒忌父亲,可他又害怕父亲的惩罚,因而把对父亲的恨转为模仿父亲的行为和态度,以此来博得母亲对他的爱。女孩的情况则相反。这种幼年的性欲由于受到压抑就会形成恋母情结(男孩)和恋父情结(女孩)。这一阶段决定了个体今后对异性的顺应,成年时期的各种性偏离都与这个时期的问题有关。
4)潜伏期(5~12岁)。儿童从5、6岁后,性冲动开始进入暂时停止活动的时期。这个时期的儿童对性缺乏兴趣,他们把兴趣转向学习、游戏、体育及同辈人团体活动等方面。男女儿童界线清楚,甚至互不往来。
5)生殖期(12~20岁)。这一时期的男女儿童已进入青春发育期,性的能量又重新涌现出来,恋母(父)情结可能再次闯入意识,原来建立的防卫有遭受攻破的危险。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