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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也行走过中国的一些古城,但却为外面古瓦里面是空调电脑而恶寒不已。而且街上的人也有穿着流行服饰的游人。自然失味不少。如今可不同,货真价实地古色古香啊。
“你入我噬血盟的目的是什么?”日显吃完他的份量。放下筷子问道。
我回过神,“因为杀手这行,很赚钱。”
“不要开玩笑!”日显很不喜欢我没点正经的说话,生气道。
“我没有开玩笑。”我确实没有开玩笑,我已坠入魔道。永世不能翻身了。王说得对极了,我是天生为魔。难道恶魔,还能做天使吗?
“你很需要钱?”风清云问道。
我点点头,不置可否,随他们认为好了,反正我的人生,早在21世纪13岁那年,没有了意义。只为了赚钱,然后把钱用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比如用来周游世界。虽然后面还跟着一群要抓我的国际刑警。但也不会减少我半分兴致,只能增添情趣。
“我不喜欢别人对我说慌”风清云脸色突然阴狠下来。防不胜防。
我笑得没心没肺,“你们把整个山庄的人都杀了,还把我的头打伤,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又没有亲人,一个小孩子孤苦零丁,不做杀手,难道做乞丐吗?”
他们不语,似乎我的话有那么一点可信度。日显又问道:“你们山庄的人,都是我杀的。你不想帮他们报仇吗?”
我摇摇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句不记得了,所有仇恨都能放下吗?”日显惊讶地问。
“什么都不记得了,何来爱恨情仇?”我说得理所当然。
再说,就算真的是日显杀的,也不关我的事,我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人物,帮别人出头这种事我向来嫌麻烦,能避就避的。
“你可以做其他,要知道,进了噬血盟,一辈子都要挂着魔头的名号。”
我笑笑,我魔头的名号不挂都挂了十几年了,还不能习惯吗?“一个聪明的人,总会做出对自己来说最好的选择。我要变强,而你,可以令我变强。要得到,就必须付出,天下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餐。”而且如果当时那个情形,我不那么说的话,早被他一刀砍了,还能安然无事在呆在这里吃饭?
“要不是看见你这身高,而且不是用缩骨功,谁都不会认为你才十岁。”风清云满意地笑笑。
我眨眨眼:“如果你对我掉以轻心的话,会被我杀掉的哦,令主大人。”
“哈哈哈哈!毛头小儿狂妄。”风清云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对把我放在什么位置有了定论。
但是我知道,将来的日子,并不会好过。毕竟眼前,是被整个江湖称为大魔头的人。
噬血盟
这片对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大陆上,有三个大国,七个小国。三大国分别是烈,夏,萧。以皇家姓氏作为国名。而噬血山庄,便是座落在三国中军事力量最强大的烈国南部。树色森森,绵延不继的鬼灵山脉中。我和日显跟在风清云的后面,通过密道,直达山脉主峰――血枫山顶。噬血山庄便在眼前。山庄并不算很大,但设备还是很齐全的。毕竟在这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地方太大,上面的命令要传几个时辰才传到。所以房子不能建太大。
噬血盟分有五个部门,分由风清云所剩下的四个儿子分担东南西北王。还有一个部门是暗部,四王分管全国东西南北方势力,而暗部则是负责暗杀和情报的,暗部的首领称暗王。协助四王办事。五部直接听从令主,而继承人,则是从四王中选出。而暗部,却不为世人所知,虽说是江湖中人,就算是噬血盟的人,知道暗部存在的,也只是极少数而已。
目前噬血盟,东王陆少宁,是风清云义子中第二子,西王风凝香,是风清云的亲生女儿,排行第四,在外帮风清云打理生意,显少回总部,我来的时候,她也不在,所以我没见过她。南王蓝胜意,第三义子,北王日显,风清云第六义子,除了没来得见面的西山风凝香外,其他三人并不令我意外,都是面无表情的的冷血动物。平时不苟言笑一板一眼,杀人时也并不迟疑。整个噬血盟就是死气沉沉。不过经历过那种事,他们还能在这被称为人间地狱的地方笑出来,算他们本事了。
风清云本有六个义子,三年时间有两子离开了噬血盟,原因不明,惟剩四人留下来,所以成了四王。这便是败则一败涂地,胜者胜者为王。那六人何尝不是从小便生活在一起,一起练功,一起读书。到后来兄弟相残。有点感情的人不可能那么快便能释怀。可惜的是,他们的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并不在意。我向来不会为别人的悲伤而悲伤,因别人的快乐而快来。只以已悲,只为已乐。我是个自私到极致的人。
被分到暗部那天,我已经有了觉悟,暗部有五百人。但最后能存活下来的,远远小于这个数,四王可以在暗部亲自挑选暗影,令主则在暗部挑出暗王,被四王挑剩下的人,便由暗王支配。虽说都是“王”但是暗王与四王是有明显差别的。四王是风清云选定后亲自培养的天子骄子。起步明显就比别人高一步,而暗王是在与自己平等级的五百人中靠自已的能力脱颖而出,从而被风清云选定的。这么一来,明显暗王的处境比较辛苦些。但无论如何,我不当暗王。能在五百人之中幸存下来,是我唯一的目的。
暗部现任暗王与风清云同辈,也是个糟老头。看上去与风清云的关系挺好,噬血盟的上层相处还是很融洽的,至少那些勾心斗角的事都放在海底,保持了表面上的平静。
糟老头叫风远山,在整个噬血盟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不似风清云那般想诙谐都装不来,想和蔼反而让人觉得恐怖。风远山是只十足的老狐狸。武功高强不外露,心思细腻却不动声色。他总又审视货物的目光看着我们这五百号人。我知道他在物色下一代暗王。但我可不想脱颖而出。十年后我练得能保住命的武功,帮风清云赚足五百万两银子就去游山玩水了。谁要被暗王这个头衔束手束脚。
我不想惹他注意,所以只有背地里才叫他糟老头,我相信埋怨他的不止我一个。因为他确定很讨人厌。教了我们半年功夫后,竟把我们丢去魔沼林,能通过魔沼林到达森林对面的人,可以进行接下来半年的试练。
我只修了半年内功,武功招式却偷偷学会了很多。这多亏了来这里的第一天,风远山问我们每个人想最想学的第一样武功是什么,很多人都选择了一些杀伤力很强的武功,也得到了招式,可惜没有相应的内力作底,空有招式没有杀伤力的武功,还是很废。我知道他们不过是为了自保,因为来这里的第一天,风远山就已经告诉了我们,将来的路。他们想用点东西来防身是很正常的。有点聪明的孩子选择了轻功。有些选择了点|穴,我觉得对于没有内力的人来说,这两样是最实用的。可惜这样聪明的孩子只有几个,我偷偷记下他们的名字,决定以后见到他们能避就避,因为论姿质。他们是最有可能成为幸存者的人。而且还可能会是我的威胁。如果不是因为我不想当暗王,这几个人我一定会在他们长成|人才之前斩草除根。但我没有,他们应该庆幸我没有那个野心。而我选择了收敛声息的方法。保征能潜入厨房而不被人发现。
当时风远山告诉我,以我的功力,就算学成,也不可能瞒得过他。
我笑,依旧坚持。因为不用瞒过他,瞒得过日显就行了。我偷学日显的武功。
这些孩子还很天真烂漫,就算此时的我一样。我同他们一起天真,一起对明天的魔沼林试炼恐惧不已。一起对名满天下风清云令主表达崇拜。若是猎豹看见了,定会在心里笑我的厚颜无耻。当然他敢说出来的话,我不介意割掉他的舌头。
魔沼林试炼当天,令人意外的是,不止噬血盟三王来了,连风清云也来了。我当然知道,如果在这次试炼中,发现比较有天赋的,他们尽可挑选回去,亲自培训。也随便培养他们的忠心。以便以后能成为得力的助手。
我在暗部交际很好,跟周围每一个人都混得很熟,但真正要下手时,我绝不会手软。这也是为何王会说我是最完美的作品的原因。我可以像普通人一样混进各个领域中,也可以转眼间从好朋友的身份变成噬血修罗。当一个人以为可以用感情来感化我时,我可以一脸内疚地把他送进地狱。然后掉一滴泪,低声喃道:“对不起,我是个杀手。”
王常说我演戏能演成这样,果真是天生魔者。
五百号人浩浩荡荡走进魔沼林。才刚进去就倒了一大片。那些白痴,说明是魔沼林了,当然有沼泽地啦,后面的人推着前面的人,掉进沼泽地的不少。于是在无意间,他们就已经杀了人。即使他们并不是有意要杀他们的,不过我依旧冷眼看着那些生命在我眼前逝去,无谓地耸耸肩。所谓的同伴,依旧是我的同事。
我识相地闪到一边,避免被人推进沼泽地。一抬头就看见习得轻功的人借着树木,飞身过了沼泽地了。在这种时候,会点|穴的那几个似乎学来无用呢。我坏心地想,不由笑出声来。在这个哀吼遍野的环境下,我竟然还能笑出来,被人看见就大事不妙了。我敛住笑意,细细观察周围的人。看他们怎么办。若在三个时辰内不能出魔沼林,也是必死无疑。三个时辰啊,六个小时,对我来说,时间还很多。
我身边的一个女孩子忧心说道:“那些会轻功的人真自私,既然到对岸了,也不懂帮帮忙。”
我懒懒地倚在树干旁,笑道“怎么帮?他们也就十来岁,怎么可能带着人飞过去?”
女孩摇摇头,指着沼泽地中央上空的一颗树干,“能飞过去的人,就不能帮忙在那上面加条树藤吗?”
“加了又如何,你能保证后面的人利用树藤过去后而把它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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