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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木德智慧全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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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得益于传统,所以最富有批判和挑战精神。《圣经》先知书中记载了诸多犹太先知的言行。先知被认为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他们抨击朝政,针砭时弊,预言未来。疾恶如仇、无私无畏是其典型的品质。先知精神遗传给了后来者,包括那些离经叛道的犹太人。且不说斯宾诺莎是第一个以历史的方法批判《圣经》的哲学家,也不谈马克思不仅对资本主义社会使用“批判的武器”,而且身体力行地诉诸“武器的批判”,只要稍稍提及弗洛伊德的“泛性主义心理学”,马尔库塞、弗洛姆等的社会批判理论,波普在“证实原则”一统天下的英美哲学界独树一帜,偏要主张“证伪主义”,就足见其锐利的批判眼光和“反潮流精神”了。随波逐流者是不会成为世界级思想家的。


  他们得益于传统,所以自信而又自强。按希伯来《圣经》,上帝与以色列的三位始祖以及摩西立约,赐给他们“流着奶和蜜”的土地,佑助他们子孙繁茂,启示给他们十诫等613条律法,从而使以色列人成为“上帝的选民”。诚然,如犹太人自己强调的那样,“选民”不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然而,谁也无法否认,选民意识体现了以色列人与上帝的特殊关系,使之具有一种“天降大任”、“舍我其谁”的神圣使命感。正是这样的选民意识和由之而来的使命感成为历代犹太人的精神支柱,使他们能够在极端困苦的岁月里充满自信,能够以难以想象的坚韧不拔的毅力,发愤图强,自强不息,克服了历数不尽的困难和障碍,从而成就非凡。是的,有不少犹太人思想家并不欣赏“选民”概念,但是,有谁能够否认他们从其先辈、家庭和文化传统中,通过耳濡目染的熏陶,接受了选民的精神和使命意识,并使之成为激励他们取得辉煌成就的动力呢?


怀疑比盲目信仰更值得肯定

  《塔木德》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远离恶事。为此,一直得到上帝的赐福,生有7个儿子,3个女儿。家产丰饶,有7000头羊、3000头骆驼、500对牛、500头母驴,还有许多男仆婢女。在东方人中,约伯是第一个大户人家。

  约伯虽然十分谨慎地侍奉上帝,有一天还是突遭横祸,而这无端之祸竟然还是来自于上帝。

  上帝在魔鬼撒旦面前因为约伯的虔诚而自豪。撒旦却认为,约伯之侍奉上帝,只是因为上帝赐福于他;如果上帝毁了约伯的家产子女,约伯必当面弃掉上帝。

  上帝一时争胜心起,便将约伯交在撒旦手里,随他处置,以便从无端遭祸的反应中,验看约伯是否真的虔诚。

  于是,在一天之内,约伯的牛羊驴和骆驼被人抢去的抢去,被火烧死的烧死,全部子女也在吃饭时因狂风吹塌巨房而被压死。

  约伯突然遭此大变故,却没有改变他的虔信。

  上帝为此在撒旦面前大大地炫耀。撒旦却回答说,这些毁掉的,都是身外之物;要是伤了约伯的身体,他一定会弃掉上帝。

  好胜的上帝便又将约伯的身体交付撒旦处置。

  于是,约伯从头到脚长出了毒疮,整天坐在炉灰中,拿瓦片刮身体。妻子劝他弃掉神,死了吧。约伯却认为,人可以从神手里得福,也可以从神手里得祸,坚持不改自己的虔信。

  后来来了三位朋友,想安慰他,看到他的这副惨状,都放声大哭,陪着约伯一声不吭地坐了七天七夜。

  到此时,约伯终于开口抱怨,诅咒自己,而这三位朋友则轮番劝说他。

  这些对话,占了整卷《约伯记》的主要篇幅,概括起来就是:约伯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没有行恶事,何以突然遭此惨祸?上帝降祸于他,究竟为的何事?为什么不给他说明,也不给他一个辩白的机会?恶人得福,义人遭祸,上帝行事究竟有没有道理?

  而朋友们的劝解都是,上帝善恶必报,约伯必有罪恶,才会招致如此之祸,上帝不会不公道。

  由于三个朋友没有一个说服得了约伯,故事中又突然插进了一个布西人以利户,他滔滔不绝地批驳了约伯,意思无非是,作为一个人,约伯根本不可能知道全知全能的上帝的道理。

  以利户的长篇大论刚说完,上帝就在旋风中出现,并对约伯痛加训斥。

  可上帝只字未提约伯遭祸的理由,只是大谈了一番自己的全知全能,以及对比之下约伯的无知无能。

  约伯一见上帝显现,马上转过意来、虔诚忏悔,再无一点怨意。

  有意思的是,接着,上帝却说,约伯的三位朋友所说的维护上帝公正形象的话,还不如约伯的抱怨正确,令他们去到约伯那里献上燔祭,否则,就要向他们发怒气。

  最后,上帝重新赐福给约伯,让他重新生了七子三女、家产则增加了一倍。约伯自己又活了140年,直到年纪老迈,满足而死。

  从这篇议论风生的《约伯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充分体现犹太民族智慧的若干独特的观念和思路。

  约伯怀疑上帝的公正,而三个朋友维护上帝的公正,结果反倒是约伯的怀疑比三个朋友的维护来得正确。这决不能理解为上帝承认自己的非公正,而只能理解为约伯所怀疑和三个朋友所维护的“对象”有问题。

  约伯怀疑的不是上帝本身,而是他所知晓的上帝的道理。三个朋友维护的,也只是他们所知晓的上帝的道理。然而,以人类的这点智慧怎么能保证他们所知晓的上帝的道理便是上帝的真正道理呢?

  既然不是真正的道理,那么对这种道理加以怀疑,当然要比对其加以维护来得正确。因为怀疑还可能引发出对真正道理的认识或接近之,而维护则只能永远停留在这一纯属误解甚或曲解的境地。

  犹太人特别注重研习《托拉》(律法书),注重从“成文”《托拉》中重新发现“子虚乌有”或至少已像声波消失在空气中一样的“口授”《托拉》,甚至主张人在来世所能享受的最大幸福,乃是同上帝本人一起研习《托拉》,其中所包含的,就是这一“怀疑比盲目信仰庸俗化道理来得正确”的道理。

  可以说,那种庸俗化的道理,已迹近于偶像,因为它已经成为某种刻板模式,其信奉者也迹近于偶像崇拜,而偶像崇拜正是犹太人最为反对的,“摩西十诫”中就有“不可造偶像”的律条。

  犹太民族把“真正的道理”抬高到这般玄而又玄的高度,既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僭越上帝的可能,同时也给予人根据现实需要而构想种种道理的“意志自由”和“思想自由”。这种“适度的开放性”正是犹太民族在固守一本不变的《圣经》的同时,却能始终跟上时代步伐甚至走在时代最前列的根本奥秘所在!


越是“不可能的”事做起来越顺当

  《塔木德》上说:“世间的事非常奇怪,越是人们认为不可能的,做起来越顺当。”据说,犹太人哥伦布经常引用这句格言。

  1485年5月,哥伦布到西班牙去游说:“我从这儿向西也能到达东方,只要你们拿出钱来资助我。”当时,没有一个人阻止他,也没有人刺杀他,因为当时的人认为,从西班牙向西航行,不出五百海里,就会掉进无尽的深渊,到达富庶的东方,是绝对不可能的。

  可是,在他第一次航行成功,第二次又要去的时候,不仅遇到了空前的阻力,而且还有人在大西洋上拦截,并企图暗杀他。至于原因,非常明确,因为沿这条航线绝对能够到达富庶的东方,他再去一回,那儿的黄金、玛瑙、翡翠、玉石、皮毛、香料,就会使他富比王侯,不可一世。

  越是人们认为不可能的,做起来越顺当。这一道理,在哥伦布死后就被人遗忘了。直至五百年后,在华尔街上,才被一位名叫巴菲特的美国人发现。

  1973年,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认为,曼图阿农场的股票能够复苏;有的甚至认为,曼图阿不出三个月就会宣告破产。然而,巴菲特不这样看,他认为,越是在人们对某一股票失去信心的时候,这只股票越可能是一处大金矿。果然,在他以每股5美分的价格买入一万股之后,不到五年,他就赚了4700万美元。众所周知,现在他已是紧排比尔·盖茨之后的大富翁了。

  哥伦布所发现的那个道理,前不久又被一个人发现。他是法国的一位小男孩。这个小男孩7岁时,创办了一个专门提供玩具信息的网站。当时,没有一个人把他放在眼里,没有一家同类的公司视之为敌,也没有哪家行业公司会来找他签订行业约束条款。他们认为,那个网站只是一个孩子的游戏,成不了什么气候。

  谁知结果却出人意料,这位小男孩不仅把网站做大了,而且在他十岁时,就通过广告收入,成了法国最年轻的百万富翁。

  越是一般人认为不可能的事,越是有可能做到。这话确实很有道理。大家都认为不可能,必然谁也不去关注,谁也不去攻击,谁也不去设防;再者,不可能实现的事,一般都没有竞争对手,第一个去做的人正好可以独自乘虚而入。

  另外,一般人认为不可能的事,肯定是件十分困难、甚至是难以想象的事。因为太难,所以畏难;因为畏难,所以根本不去问津。不但自己不去问津,甚至认为别人也不会问津。

  犹太人相信,世界上真正的大业,都是在别人认为不可能的情况下完成的;在人类一步步从过去走向未来的过程中,不可能的事,一件还没有。


既避开合同的漏洞又不违约

  有一次,洛克菲勒想在巴容县铺一条与竞争对手平行的油管,但对手已让县议会通过一个“除了已经铺好的油管外,不许其他油管路经巴容县”的议案。他苦思一计,一夜之间铺管完毕。

  次日,面对控制他的县当局及媒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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