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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_00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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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晋武帝命令太常商议敬赐齐王之物。博士庾、太叔广、刘暾、缪蔚、郭颐、秦秀、傅珍上表说:“从前,周选择树立有完美德行的人辅佐协助朝廷,周公、康叔、聃秀都被选入朝廷任三公之职,这就显示出辅佐君王的责任重大,掌管地方的地位轻一些。汉代的诸侯王,地位在丞相、三公之上,但如果进入朝廷佐助朝政,就要有兼职,如果离开朝廷去封国,也不再给予高级职务的虚名作为尊贵的恩宠。现在假如齐王贤德的话,那么就不应当以同母之弟的尊贵与亲近去担任鲁、卫之地的寻常职务;如果他不贤德,就不应当开拓疆域,在东海边建国。古时候的礼法是,三公没有职守,陪侍帝王议论政事,没听说过以一方的重任去烦扰他。只有周宣王为了解救危急于一时,命令召穆公征讨淮夷,所以那《诗经》说:‘徐地不违逆,宣王令班师。’宰相不应当长久在外。现在天下已经平定,天地四方都成了自己的家,应马上遵循古时候的作法,让齐王参与议论太平的基业。现在反而派他出去,离开都城二千里,这样作就违反了过去的规章了。”庾是庾纯的儿子。刘暾是刘毅的儿子。庾已经拟好了草稿,他先呈送给庾纯过目,庾纯没有禁止他。

  事过太常郑默、博士祭酒曹志,志怆然叹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亲,不得树本助化,而远出海隅!晋室之降,其殆矣乎!”乃奏议曰:“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异姓则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虽有五霸代兴,岂与周、召之治同日而论哉!自羲皇以来,岂一姓所能独有!当推至公之心,与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国久长。是以秦、魏欲独擅其权而才得没身,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用,此前事之明验也。志以为当如博士等议。”帝览之,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况四海乎!”且谓:“博士不答所问而答所不问,横造异论。”下有司策免郑默。于是尚书朱整、褚奏:“志等侵官离局,迷罔朝廷,崇饰恶言,假托无讳,请收志等付廷尉科罪。”诏免志官,以公还第;其余皆付廷尉科罪。

  这件事经过太常郑默、博士祭酒曹志时,曹志悲伤地叹道:“哪里有如此才能,如此亲近的关系,不但不用他建立基业、辅佐教化,反而打发他去天涯海角,晋朝宗室的兴旺,大概危险了吧?”于是他上奏晋武帝说:“古时候在左右辅佐王室的人,同姓的是周公,异姓的是太公,他们都身居朝廷,到了第五代,都归葬于周地。后来世道衰微,即使有五霸代之而兴起,又怎能与周公、召公辅佐王室的政治清明同日而语呢?自从伏羲以来,天下岂是一姓所能独自占有的?应当以至公之心待人,与天下共有利与害,这样才能长久地拥有天下。因此秦、魏想独揽国政所以才灭亡,周、汉能够把利益分能别人所以无论关系是亲是疏都被其所用,这是前代所发生的明显的证明。我认为应当按照博士们的意见去作。”晋武帝看了曹志的上奏,非常生气,说:“曹志尚且不明白我的心,更何况四海之内的人!”于是就说:“博士们不回答我所问的,却回答我所不问的,肆意制造不同的议论。”晋武帝命令有关部门免去郑默的职务。这时尚书朱整、褚上奏说:“曹志等人越犯职权,脱离职责,蒙蔽朝廷,尊崇、粉饰邪恶的言论,却假托直言无忌,请拘捕曹志等人,把他们交付廷尉、依法判罪。”晋武帝就下诏书免除了曹志的官职,让他以鄄城县公的身份回到家里。其他的人都被交付廷尉依法判罪。

  庾纯诣廷尉自首:“以议草见示,愚浅听之。”诏免纯罪。廷尉刘颂奏等大不敬,当弃市。尚书奏请报听廷尉行刑。尚书夏侯骏曰:“官立八座,正为此时。”乃独为驳议。左仆射下邳王晃亦从骏议。奏留中七日,乃诏曰:“是议主,应为戮首;但家人自首,宜并广等七人皆丐其死命,并除名。”

  庾纯到廷尉去自首,说:“庾上表的草稿我看到了,但是我却肤浅无知没有阻止他。”晋武帝下诏免庾纯的罪。廷尉刘颂上奏,认为庾等人极其不恭敬,应当处以死刑,陈尸街头示众。尚书上奏,请求报与廷尉,让廷尉决定执行刑罚。尚书夏侯骏说:“朝廷设立了八座官员,正是为了在这种时候能派上用场。”于是他独自上书,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左仆射、下邳王司马晃也同意夏侯骏的意见。大臣们的表奏在皇帝那里搁置了七天,晋武帝才下诏说:“庾是提出议论的主要人物,按理应杀头,但是他的家人已经自首了,所以庾应当与太叔广等共七人一起都免去他们的死罪,但要把他们都除去名位。”

  二月,诏以济南郡益齐国。己丑,立齐王攸子长乐亭侯为北海王。命攸备物典策,设轩县之乐,六佾之舞,黄钺朝车,乘舆之副从焉。

  二月,晋武帝下诏书,把济南郡归并到齐国。己丑(十九日),立齐王司马攸的儿子长乐亭侯司马为北海王。下命令规定了司马攸所用物品及行使权力的规格。他陈列乐器,应三面悬挂;所用乐舞,舞者分成六列。其他如黄钺朝车、车马的标准等都遵从以上的水准。

  '4'三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4'三月,辛丑朔(初二),出现日食。

  '5'齐献王攸愤怨发病,乞守先后陵。帝不许,遣御医诊视,诸医希旨,皆言无疾。河南尹向雄谏曰:“陛下子弟虽多,然有德望者少;齐王卧居京邑,所益实深,不可不思也。”帝不纳,雄愤恚而卒。攸疾转笃,帝犹催上道。攸自强入辞,素持容仪,疾虽困,尚自整厉,举止如常,帝益疑其无疾;辞出数日,欧血而薨。帝往临丧,攸子号踊,诉父病为医所诬。诏即诛医,以为嗣。

  '5'齐献王司马攸由于愤怒、怨恨而生了病,他请求去守文明皇后的陵暮,晋武帝不答应,派了御医给他看病。各位御医为了迎合晋武帝,都说司马攸没有病。河南尹向雄进谏说:“陛下子侄弟兄虽然多,但是有德行名望的却很少。让齐王卧病居住在京都,所带来的好处实际上是很深远的,不可以不考虑。”晋武帝不采纳他的意见,向雄由于愤怒怨恨而死去了。这时,司马攸的病开始加重,晋武帝仍然催促他上路。司马攸勉力撑持着去向晋武帝辞行,他平日里一贯保持容貌与仪表,虽然病得很厉害,他还是整齐振作,举止和往常一样,晋武帝越发怀疑他没有病。司马攸辞别上路,没有几天,他就吐血而死。晋武帝去司马攸那里亲临丧事,司马攸的儿子司马顿足号哭,诉说他父亲的病是被医生给耽误了,受了医生的欺骗。晋武帝立即下令杀了医生,司马接替了司马攸的地位。

  初,帝爱攸甚笃,为荀勖、冯等所构,欲为身后之虑,故出之。及薨,帝哀恸不已。冯侍侧,曰:“齐王名过其实,天下归之,今自薨殒,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过!”帝收泪而止。诏攸丧礼依安平献王故事。

  当初,晋武帝对司马攸的疼爱之情是很深厚的。但是,由于苟勖、冯等人的挑拨,晋武帝要为自己死后的事作打算,所以就让司马攸离开京都。等司马攸死了,晋武帝悲哀伤痛不止。这时,冯正在身旁侍候,就说:“齐王的名声超过了他的实际,天下的人都归附他。现在他自己死了,这是国家的福气,陛下为什么要过份悲哀呢!”晋武帝于是止住了眼泪,命令司马攸的丧礼要仪照安平献王司马孚的规格去办。

  攸举动以礼,鲜有过事,虽帝亦敬惮之。每引之同处,必择言而后发。

  司马攸的行为举止都合于礼法,很少有过错,即使是晋武帝也对他又敬又畏,每次拉着他在一起相处时,总是斟酌词语然后才说话。

  '6'夏,五月,己亥,琅邪武王薨。

  '6'夏季,五月,己亥(初一),琅邪武王司马去世。

  '7'冬,十一月,以尚书左仆射魏舒为司徒。

  '7'冬季,十一月,任命尚书左仆射魏舒为司徒。

  '8'河南及荆、扬等六州大水。

  '8'河南以及荆、扬等六州洪水泛滥。

  '9'归命侯孙卒。

  '9'归命侯孙去世。

  '10'是岁,鲜卑慕容涉归卒。弟删篡立,将杀涉归子,亡匿于辽东徐郁家。

  '10'这一年,鲜卑慕容涉归去世。他的弟弟慕容删篡位代立,想杀掉慕容涉归的儿子慕容,慕容逃跑了,隐藏在辽东人的徐郁的家里。

  五年(甲辰、284)

  五年(甲辰,公元284年)

  '1'春,正月,己亥,有青龙二,见武库井中。帝观之,有喜色。百官将贺,尚书左仆射刘毅表曰:“昔龙降夏庭,卒为周祸。《易》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寻案旧典,无贺龙之礼。”帝从之。

  '1'春季,正月,己亥(初四),武器库的井里出现了两条青龙。晋武帝去观看,脸上现出欢喜的神色来。百官们要去道贺,尚书左仆射刘毅上表说:“从前,龙降临在夏代的厅堂里,最后酿成了周代的祸殃。《易经》里说,‘龙潜代不作施展,是因为阳气低沉。’我寻查了旧典籍,前人没有恭贺龙的礼节。”晋武帝听从了刘毅的话。

  '2'初,陈群以吏部不能审核天下之士,故令郡国各置中正,州置大中正,皆取本士之人任朝廷官、德充才盛者为之,使铨次等级以为九品,有言行修著则升之,道义亏缺则降之,吏部凭之以补授百官。行之浸久,中正或非其人,奸敝日滋。刘毅上疏曰:“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讦之忌,用心百态,营求万端,廉让之风灭,争讼之俗成,臣窃为圣朝耻之!盖中正之设,于损政之道有八:高下逐强弱,是非随兴衰,一人之身,旬日异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一也。置州都者,本取州里清议咸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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