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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祝+聊斋同人)祝家小十 作者:揽清月(jjvip2012.11.23完结,灵异神怪)-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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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江中上来,英宁未曾使用灵气,自然全身都湿透了。走了这一路,她一直没有想起来这事,被马昱一言戳穿,低头瞧了瞧虽然不再滴水,却依然紧贴在身上的长衫,竟微微有些窘迫。
  状似无意地别开头,英宁看了看周围,发现不知何时,两人已离了人群,路越走越偏,这会儿早看不见其他人,便右手五指轻点轻划,一个驱水咒,一个除尘咒,无声无息地打在自己身上。
  “你今年多少岁?”
  “嗯?”马昱为英宁的跳跃性思维一怔,随即明白过来。
  一般来说,大晋朝的男子,在年满二十岁,行了冠礼之后,才会有父母师长赐予表字,只他马昱却不在此例。
  “在下幼时曾有奇遇,表字是师父所赐,在下今年……”马昱顿了顿,看向英宁的眼神颇有些异样,“再有三个月,在下便满十九了。”
  英宁点点头,再不多言,专心于脚下。马昱原本以为她会说些什么,见此心底浮起一丝失望。
  这时候,太阳渐渐西沉,漫天的晚霞染红了大半个天空,倦鸟“呼啦啦”飞过一群又一群,纷纷投入密林苍翠的山中。马昱抬眼看了看周围,指着前方一座不算高的小山。
  “绕过前方那座山,不远处有个村落,咱们可以去那里借宿一宿。”
  英宁瞧了一下天色,点头赞同了马昱的提议。
  都说望山跑死马,英宁两人的脚程都不慢,待他们沿着山脚的羊肠小道,刚走到一半时,黑夜已将最后一缕霞光吞噬。山风一阵接着一阵吹过,带着沁骨的凉意,山上树林“哗啦啦”作响,间或夹杂着不知名野兽的嘶鸣吼叫。
  寂静的林间忽然传来凌乱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人“呼哧呼哧”大口喘气的声响,英宁两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驻足而立,静静看着蜿蜒向上的山间小道。
  “你……你们两个后生——快!快走!”山间跌跌撞撞冲出一人,见着英宁与马昱,不知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愈发焦急惊怕,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丝毫不作停留便擦着英宁两人过去,“野狼!有野狼!”
  仿佛为了呼应这人的话,一声长长的狼嚎陡然响起,盘旋在山林上空,久久不绝。
  不过短短片刻,一对绿莹莹的眼出现在英宁面前。她凝神细看,便见一头足有小牛犊大的野狼,浑身披着棕黑色的毛发,油光发亮,四足稳稳踏地,半张的狼吻里是森白的尖利兽牙,狼眼中闪着极为人性化的戏谑狡猾之色,残忍地盯着他们几人看。
  没有人会怀疑,它疾速咬合的狼吻,能否轻易咬断一个人的脖子。
  “晦气!”马昱低低嘀咕了一句,右手修长的食指轻轻一指点出。
  野狼长长地呜咽了一声,看向马昱的眼中极快地闪过惊惧忌惮,倏然调转身子,夹着尾巴,一溜烟儿跑进山里,两个起落之后,便再也瞧不见了。
  “呼……谢天谢地,终于将这畜牲吓走了!”方才自山中冲出来的那人,不知何时已停下脚步,来到了英宁与马昱身前,“你们两个后生,胆子倒是不小,怎的夜了还在赶路?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恰好遇上你们,那畜牲也不会看着人多,便退回了山里。小老儿就住在前面的朱家村,两位不如随着小老儿一道回去,歇上一晚,明天一早再上路。”
  这人原是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汉,肩上扛着一根扁担,后面的一头绑着一条麻绳,腰间插着一柄柴刀,两鬓有些斑白,身子却还硬朗。
  “不瞒老丈,小生两人眼见天色已晚,正是去朱家村,想要借宿一晚。能够碰上老丈,实在是再好不过了。”马昱对着老汉拱手作揖,一脸谦逊的笑意。
  “不妨不妨,小老儿家中只有小老儿一人,只要两位不嫌粗陋,尽可歇到家中。”
  “如此,便多谢老丈。”
  路上,马昱一脸好奇地提起了那头野狼,朱老汉颇有些后怕地叹了口气。
  “那头野狼,怕是已成精了!”      
作者有话要说:陆判终于要开始了,真不容易呀,呜呜




☆、陆判

  朱老汉重重地叹了口气,对着英宁与马昱,像是找到了倾诉的对象,絮絮叨叨地将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这山中有狼,夜里常常能听到狼嚎,咱们村子的人都知晓。只狼这种畜牲,最是狡猾不过,天生知道趋利避害,白日里山道上来往的人多,它们不敢随意出来,怕被山民猎户打杀了。村子里聚居的人多,不少人家都养着土狗,便是到了深更半夜,野狼们也不会到村中去,哪怕窝棚里养着许多牛羊鸡鸭等牲畜。”
  “像刚刚个头那么大的野狼,说实话,小老儿亦是头一回见到,模样都快赶上牛犊子了。不怕你们笑话,对着狼崽子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我这腿肚子直打颤——啧,它咧嘴的样子,我敢打包票,这畜牲正戏弄人呢。要不是遇上两位,小老儿这条命,怕是悬喽!”
  “老丈言重了。”马昱轻轻颔首,顿了顿,接着问道,“老丈又是如何被那野狼盯上的?”
  “小老儿今日一担木柴挑到镇上,正好卖了一贯钱,想着我那女儿女婿明早要回来,便连骨头带肉,特特割了一刀子猪肉回来。走到半路,天还亮堂着,也不知那畜牲什么时候贴上来,不紧不慢地跟了一路,可把小老儿吓的!想来想去,小老儿觉得是那刀子猪肉引了它来,便用柴刀切下一块儿抛给它。”
  “那畜牲果然停了下来,吞吃起肉块。哪知它吃完一块,很快又跟了上来,眼睛盯着小老儿挂在扁担上的猪肉看。小老儿无法,只能走一段路,切下一块肉抛给那畜牲,还未等走出山道,整块儿猪肉便喂了狼。”
  “小老儿手上再没有了猪肉,那畜牲愈加肆无忌惮,越跟越近,有好几次几乎追到了脚后跟。要不是小老儿身上还带着柴刀扁担,早被它咬死拖走……”
  “看,前面便是朱家村了。”朱老汉平复了情绪,抬手指着不远处的小村落。
  此时天早已完全黑了,正接近月中,月色很好,如水的月光倾泻而下,给万物镀上了一层银辉。漫天的星辰闪烁,密密麻麻缀在夜空中,遵循着某种神秘的排列规则。
  对于山村的百姓来说,蜡烛与油灯是一种奢侈品,月光下的村子只有零星几点火光。大部分人早吃完晚饭,三五成群,或席地而坐,或靠墙而立,男人们“吧嗒吧嗒”抽着旱烟,大着嗓门吹着牛皮,女人们则分享着八卦,夸耀着自家孩子的出息。
  小孩子们撒着欢,捉蟋蟀蛐蛐儿,捉青蛙田鸡,笑闹着追跑捉迷藏。
  “咦?这不是田老儿么?今儿回来得真够晚的!”朱家村总共那么些人,几乎所有住户的男主人都姓朱,抬头低头的大伙儿都熟悉,再叫朱老儿显然不合适。朱老汉名字中有个田字,同辈儿人都唤他田老儿。
  一人话音刚落,另一人马上接道,“田老儿,你怎么两手空空就回来了,不是说明儿女儿女婿要归家么?大家伙儿刚还说到你,这么晚不见人影,还怕你让野狼给叼走,说是要叫几个年轻后生,上山找找你呢。”
  “好你个老菜头,哪壶不开你提哪壶!”朱老汉狠狠唾了一口,“我告诉你,老儿我福大命大,狼崽子想拿我当点心,还差那么些!”
  “真有狼崽子?”周围的玩笑声戛然而止,众人纷纷看向朱老汉。
  “行了行了,这不是没事么?”朱老汉摆摆手,“过几日寻上几个好手,咱们进山找找,多布置些陷阱,大家伙儿都注意着,没事别一个人上山——那头畜牲,看起来可不好对付。”
  众人点头应是,这才有暇关心英宁马昱两人,“田老儿,还带了客人回来?”
  “路上遇见的,我瞧着天晚,邀他们来借宿一晚。”
  马昱配合着躬身作揖,“小生二人打扰了。”
  英宁跟着点点头,却没有说话。
  朱老汉又与人哈拉了几句,便领着英宁、马昱两人回了家中。晚饭是红薯煮米饭,配着两个蔬菜,一个炒青菜,一个烤马铃薯,青菜是用菜籽油炒的,马铃薯烤得焦焦的,外面裹着盐花,别有一番风味。除此之外,还有一碗鲫鱼汤,据朱老汉说,这鲫鱼是他清早下溪里捉的。
  大晋朝连年休养生息,风调雨顺,百姓们日子好过了,只要肯劳作,基本家有余粮,偶尔还能吃上荤腥。朱老汉拿出来待客的东西,倒也不奇怪。
  用过了饭,说了会儿话,朱老汉拿着油灯,将英宁马昱领到了院中,推开左侧一间房。
  “这是小老儿女儿女婿回来住的屋子,被褥刚刚拆洗晒过,两位今晚便在此凑合一下。小老儿家中只有这一间房干净些,要是两位不惯,小老儿可寻其他人问问,看能否腾出房间来。”
  借着朱老汉手中油灯的火光,马昱瞧着简洁干净的小屋里,一张不大的木床,一套半新不旧的桌椅,一个立在墙边的衣柜,眸光微闪,转头看向英宁。
  英宁双唇抿成一条线,“有这一间房便好,劳烦老丈。”
  借宿已是麻烦朱老汉良多,英宁不想再给他添难题。大不了她打坐到天明,一晚不睡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朱老汉见两人无异议,将油灯留在了房里,让两人早些休息,便先离开了。
  英宁与马昱大眼瞪小眼,两人静默了半晌,没有人开口说话。终是英宁先别开视线,撇下马昱,若无其事地行至床榻边,脱下鞋子,占据了床榻的一角,盘膝而坐,五心向天合上了眼睛。
  马昱呆呆地瞧着英宁的动作,许久不曾回过神来。
  最终,马昱轻手轻脚上了榻,学着英宁的样子,占据了床榻的另一头,深深看了英宁一眼后,合上了双目。
  “啊——救命!”
  “狼来了!狼来了!”
  “快!快!野狼吃人了!野狼吃人了!”
  狼嚎声,狗叫声,铜锣敲响的声音,混合着惊惧的呼救声,杂乱的脚步声与人声,突兀地在寂静的夜里响起。英宁第一时间睁开眼来,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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