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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问何人与 第一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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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沈聚欢,他不相信天,也不相信命,他总是对自己说:我命由我不由天!也总是对别人说:信神,信佛,不如信自己!
不错!也就是那时起,他立志要做就做大事,要当就当名人。所以他在偷上真的下过苦功夫,才能有如今的名声与成就。
天下第一神偷,虽然这只是个小偷的名号,但这个名号在江湖上却没有人说得出他的一个“不”字,这全是因为他接生意有三大铁则:
一,只偷认为该偷之人,否则不接。
二,只偷自己喜欢之物,否则不接。
三,只偷天下至尊之宝,否则不接。
就这三条,便让所有人都不曾看扁过他,更让衙门口的人没有青睐过他。有人说他很幸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不是幸运,而是在于他从不放弃自己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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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侯赵铭宇,是鲁南王赵衍的第三子,算起来也是当今圣上的堂兄。此时的他正坐在大厅中悠闲着品着刚刚泡好的铁观音,似是在等着什么人的到来。
“既然来了,还不下来?难道几年的偷儿当得你连平地都不会走,只会翻墙跃脊了吗?”
说话间手中茶杯飞掷而出,直直射向墙角处的屋梁。
“哈哈哈,你小子出口就没好话!”墙角处的屋梁上突然一声大笑,随后轻巧得翻下一个人影,伸手一抄茶杯稳稳握在手中,分豪未洒,“不过,还你是最了解我!”
沈聚欢被人识破也不尴尬,一口喝了手中的茶,径自走到赵铭宇身边坐下,大大方方的自酎自饮了起来。
“好茶,好茶!闻时清香扑鼻,入口甘中带苦,但却不让舌尖留涩,进喉滑润无比,果真好茶!”
装模作样摇头晃脑的样子,让赵铭宇不禁暗自发笑,却又不愿点破撕了那人的面子,于是忙移开话题道:“说吧,今天怎么有空来?莫不是又惦记上了什么东西不成?”
“咳咳咳——!”赵铭宇的一句话惊得沈聚欢,一口到喉咙的茶就喷了出来。
“让我说中了?!”
“哪~~~~哪有?”死鸭子嘴硬,是沈聚欢的不要脸法宝之一。
“没有?那你心虚做什么?”认识两年,赵铭宇如果还看不透眼前这人,那他这个统帅三军之人也就别干了。
死小子,半年不见,一上来就这么损他!咬牙道:“我有没有说过,你很讨人厌?!”
“我可以当这是恭维吗?”不急不恼,缓缓帮沈聚欢喝空的茶杯中再续满。
“……”
沈聚欢有些赌气的一口喝完茶,却没发现身旁的人,看着自己的眼神是那么的宠溺。
记得两年前为了一品天下美酒,来安顺侯府盗取“紫玉琉璃杯”,结果这人却没让任何人把守,只他一人悠然自在的坐在凉亭里等待着自己的到来,并如同今天一样煮酒浅品,而那杯子放就在全府最最显眼的地方——拿在他自己的手里!
“晓窗对月酒正浓,夜来踏香琉璃玉。沈兄既然来了,何不下来与小弟同饮?”男子星眸含笑,紫冠玉袍更显其尊贵气质。
晚风徐徐,花影轻摇,除此之外却未闻得丝毫其他动静。
“三十年陈年花雕,以微火煮至两个时辰,让火力慢慢渗透至酒内令酒香四溢,其后再配以此杯浅酎……”说着便倒了一杯,轻品一口继续道,“果然妙哉!”
一段话果然说得某人的酒瘾大发,再也顾不得许多飞身入亭,坐在了赵铭宇的对面,也不怕会有等着抓他的埋伏,抢过对面那人手中的杯子便倒了一杯酒,仰头一饮而下,喝完大叫着:“痛快,好酒!”
“不怕我抓你?”
“要抓就抓,不过要等我喝够之后。”
“你很有意思!”
“你也很奇怪!”
“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我们不已经是朋友了吗?!”
不错!就那在一刻,他们就已经成了朋友,直到今天。
“坦白说吧,我是来盗‘七彩玲珑翡翠金铃’的!”沈聚欢深吸一口气,盯着赵铭宇正色道。
似是早就料到,赵铭宇也回望着他道:“我知道!”
“今天三更,踏月盗宝!”沈聚欢撂下这句话后,飞身出屋转瞬已不见踪影。
“随时恭候!”
直直看着沈聚欢消失的方向,赵铭宇有些忧虑轻喃道:“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我却不希望你来,心中总是觉得不太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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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聚欢来到京郊的幽谷时已是第三天的傍晚。
夕阳斜照下,秦悠然整个人都笼罩在昏黄的光晕中,若隐若现间有如神抵,令人不敢轻易孰渎。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秦悠然望着远方天边的朝霞没有回头,但语气却是十分肯定。
“东西我带来了,你的报酬有没有准备好呢?”沈聚欢不是第一次接这样的生意,也不是第一次向人要这种报酬,但不知为什么这次心中却有些期待,不是期待那一百万两银子,而是期待那个吻。 
“不过一百万两而已,我还不放在眼里。” 秦悠然话说的十分平静。
一百万对常人来说是想都不敢想,他到底是谁?沈聚欢不由的纳闷,这号人物就连消息灵通的他都不曾听过,看来定非等闲之辈。
交货拿报酬是沈聚欢每做成一笔生意时最喜欢的环节,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和一些心性所至讨得的东西到手时,他就从脸上笑到心底,总是忍不住在心里自夸上两句,以嘉奖自己当年选择当偷儿的明确决定。
伸手入袖取出一个红色小盒,打开后一串七彩小铃稳稳躺在盒内,递到秦悠然眼前时在夕阳照射隐隐反出些许光芒,却足以令人眼乱痴迷。
确定秦悠然已辩识了宝物的真伪后,沈聚欢以手把盒盖猛地盖上收回到身侧,另一手则伸到秦悠然面前,“拿来吧!”
话声才落,他便感觉到一打厚厚的纸票进入了自己的手中,顿时笑眯了眼,乖乖送出了宝贝到那人手里。
“银货两讫,既不亏欠!告辞!”
秦悠然不是傻子,他知道接下来这小子还会向自己要什么,他可不想让这小子真的占了自己便宜,要知道这么珍贵的东西应该留给心爱的人才对嘛,所以他选择逃跑。
“兄台慢走!你大概忘了,还有一件东西欠着在下的呢!”一道人影如光电般移到秦悠然面前,挡住他的去路,其轻功造诣之高天下罕见。
秦悠然很佩服沈聚欢的勇气,因为至今为止还没人敢对自己这么放肆过,除了那个不孝徒儿外。
“想要那个吻?待你能进得了这幽谷在跟我要这个吧!”话音一落,人如鬼魅般无影无踪,而空中则又清晰的传来一句:“你慢慢进不用客气,我去陪乖徒儿去了。哈哈哈哈哈!” 
“该死的!”秦悠然的消失不禁令沈聚欢咬牙。
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这座幽谷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虽让人感觉有些怪异,不过想想美人就住在不远的前方他可没理由放弃,别的他不敢说,一般的机关暗器他沈聚欢还不放在眼里。 
上前了几步,没异动。暗自放下心来大步向前,心中笑讽着以前前来闯谷的那群笨蛋们,真是白痴到了一定的程度!
“美人,你就等着吧,我一定要吻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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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醉月楼二楼雅间,沈聚欢皱着眉头一口口喝着闷酒,而在他身边已放了好几个空坛子,其心中的不快可想而知。距上次盗宝已有月余,那次他非旦没讨到什么便宜,反而被着实耍了一道,也因此相信了那个无人能进谷的传闻。
不过最让他郁闷的并不是这个,而是——
“一个人喝闷酒多无趣,还是让小弟来陪你吧!”声音既清且纯,有如一涌泉水浸透人心。
就在这个声音出现的同时,沈聚欢的对面端坐了一个白衣青年,俊朗不凡的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追命!沈聚欢在见到对面的这个青年时大吃一惊。
白衣青年笑着为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进,夹了口菜,又倒了一杯,又是一干到底,完全无视于对面人脸色在见到自己的那一刻突然转白,接下来又由白转青。
“好酒呀好酒!”追命自酎自饮了几杯后,终于想起了对面的沈聚欢,奇怪道:“如此好酒好菜,沈兄怎么不吃?”
由我付账,你当然是好酒好菜了!沈聚欢暗瞪了追命一眼。想想,既是由自己付账,不如大大方方的喝个痛快!反正遇到追命,逃和不逃又有什么区别?
抓起酒坛倒满酒,一口饮下,再倒再饮,一连几杯,依旧脸不改色心不跳。
“好酒量,沈兄果然海量!”追命是个爱喝酒并会喝酒、懂喝酒的人,他虽不赞同沈聚欢如同牛饮的喝法,但却认同他敢如此喝酒的气魄。



 
 
三  追魂锁



试问,天底下还有谁比沈聚欢更惨的?正好做了笔大买卖后,准备暂时收手过过舒服日子时,偏偏遇到了四大名捕里的追命三爷。
此刻的他早已死了逃跑的心,因为江湖中只要有耳朵有腿的人,看到追命的第一个念头会想到去死,也不会想到逃跑两字,只有傻子才会和追命比腿上的功夫,除非那人是天上的神仙,能在眨眼间变得无影无踪——
“怎么,不想逃吗?”追命嚼了口酒后,看着眼前高挑白净的青年,挑眉道。
“追三爷真会开玩笑,遇上你我还能逃得了吗?”沈聚欢叹了口气,耸肩道。
“哦?原来,你还满有自知之明的嘛。”追命目光绕着沈聚欢上下打量了一圈,继续道:“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去安顺侯府盗圣上御赐的‘七彩玲珑翡翠金铃’?”
说完一大串话后的追命不禁撇了撇嘴,真是好罗嗦的名字!
“七彩玲珑翡翠金铃”是三个月前大理国进贡的贡品之一,圣上因嘉奖在一月之前平定边关战乱,令辽贼退兵议和的安顺侯赵铭宇,而特御赐此物。
传闻它是由七个不同颜色的翡翠小金铃组成,每个小金铃一到夜间便放出一种光彩,那七彩之光能穿透云霄照射百里之外,而在摇动时所发出的悦耳铃声能让残者起舞、聋者唱歌,不可谓不是一件世间奇宝!但,谁也没有想到,它不仅仅是一件稀世之宝,更是一件杀伤力极强的武器,它的七彩霞光如果善于利用,能令人产生无限幻象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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